医院病区封闭式的管理制度(精选8篇)
为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和医院实际,我院实施全天封闭式管理。
一、门诊管理
1、所有发热患者(体温≥37.3°C)、来自重点高风险区域、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人员进入医院时,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学筛查,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即采核酸。
3、进入医院所有患者及家属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就诊时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自觉保持就诊间距。陪同人员非医生要求无需进入诊室,就诊结束后无需住院者,请尽快离院。
4、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请做好个人防护,服从医院管理,不如实提供信息或拒不配合者将负相关法律责任。
5、慢病开药患者一律到乐亭县医院门诊楼一楼慢病门诊开药。
二、住院管理
1、所有就诊患者需住院治疗的,先收到乐亭县医院北院区分类管理。待两次核酸结果阴性后可转入专科病区治疗。
2、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须持有院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化验结果,同时配合医务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登记。
3、各病区严格执行封闭管理,按照“一患一陪一人一腕带”进行管理,固定陪护家属,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要经主管医生同意,持身份证及48h、24h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更换陪护家属,同时对更换的陪护家属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4、对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严格落实封闭管理,餐食由医院统一配送,不允许外送、采购,非医疗原因不允许外出病区。
5、重症监护室固定一名陪护在家属等待区等候,避免聚集。
6、手术期间只限1名陪护在手术室门外等候区等候,并保持人员1米距离。
7、陪护人员必须符合无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且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等条件,否则不得进入病区陪护。
8、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每天配合测量体温。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时,必须主动上报医护人员,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9、疫情期间,谢绝探视,建议采用视频(如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交流访视。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请大家遵守上述规定,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大家谅解,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1、除急危重症患者外,住院患者及陪护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
2、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仅固定一名陪护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所有病区严格执行封闭管理,一律不允许外出,谢绝探视,建议采用视频(如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网络在线交流访视。
4、严禁患者及家属扎堆聊天、跨病室、跨病区随意走动。
5、医院施行送餐制、超市送货到病区,无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出入病区。
6、住院患者请不要自行离院,若离院将按自动出院处理。
7、各病区为患者及陪护佩戴腕带,腕带为进出病房的唯一凭证,请您不要私自摘下或交于他人使用,否则医院有权收回。
8、疫情期间请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日常健康检测,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我院所有病区实行完全封闭式管理,24小时管控。
2、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必要时只允许固定1人陪护。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前须进行核酸检测,如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才能更换陪护人员。
3、住院患者和陪护请加强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和开窗通风,严禁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室或病区串访。住院患者请不要自行离院,若离院将按自动出院处理。
4、所有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建议采用视频(如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网络在线交流访视。
5、各病区为患者及陪护佩戴腕带,腕带为进出病房的唯一凭证,请您不要私自摘下或交于他人使用,否则医院有权收回。
6、疫情期间请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日常健康检测,不得隐瞒病情和接触史,否则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病区相对独立,不与其他病种混住,重病人与一般病人、排菌病人与非排菌病人分室安排居住。排菌病人尽量不准许探视,体弱者、婴幼儿禁止来院探视。严格分区管理,并告知病人注意相互隔离,勿串病房。
2、工作人员接触病人时戴16层棉纱口罩,并做到每天更换,潮湿或污染后随时更换。用后的棉纱口罩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洗净晒干,经高压灭菌处理后再使用。接触病人的分泌物或血液时,或者进行可能有分泌物或血液飞溅及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为病人实施吸痰、气管插管等)时,必须穿隔离衣、戴眼罩和手套,必要时戴全面型呼吸器面罩、穿鞋套。
3、严格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做各种操作前后以及处理病人的分泌物或血液后,必须立即洗手或手消毒。洗手按规范的六步洗手法,皂液搓手时间不少于15秒钟,然后在流动水下冲洗干净。手消毒用速干手消毒剂按六步洗手法搓手1-3分钟或至干燥。
4、使用中的湿化瓶、呼吸机管路每天更换一次,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灭菌水冲净,晾干备用。体温表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备用。血压计、听诊器、监护仪、呼吸机等设备表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血压计袖带被分泌物等污染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洗净晒干。
5、严格执行一针一巾一管制度。进入病区的治疗车必须配备速干手消毒剂。物流由洁到污,污染区物品禁止带入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6、排痰的病人将痰液吐在专用密闭的容器内。病人的痰液、胸水及引流液均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液体1000mL加有效氯20xxmg)浸泡6小时倒入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病人出院时,其专用咳痰容器经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病人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病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感染性废物用有医疗废物专用标识的双层黄色塑料代盛装,损伤性废物用专用利器盒盛装,容量不得超过3/4,每天由保洁人员统一收集到医用垃圾暂存处,由美因公司集中处理。严格执行医用垃圾转移联单制度。
8、病人的被服每周更换一次,污染后随时更换。换下的被服放入密闭的污衣袋内,由洗衣房统一收集,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禁止在病区内清点病人换下的被服。
9、空气消毒:清洁区、半污染区用紫外线消毒,每天2次,每次60分钟。病房为负压病房,新鲜空气由外面送入病房,病房内污染的空气由专用通道经高效过滤、消毒后排放。病区内每周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喷雾消毒2次,密闭30分钟后开窗通风。
10、地面、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地面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湿式清洁和消毒,拖把严格分区、分室使用,并做好标记。拖把用后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用清水洗净,悬挂晾干备用。物体表面每天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地面物体表面、墙壁等被污染时立即采取喷雾消毒。作用30~60min后,清洗处理。
11、终末消毒: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床单位及病人的衣物、书籍等使用床单位消毒机消毒。空气用流动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密闭30-60分钟。
12、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13、其他同传染病病房的消毒隔离制度。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患者安全,避免院内交叉感染,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就医环境,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自1月12日起对住院病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病区取消探视,倡导视频探视、电话探视等;
二、新入院病人和家属凭核酸证明、入院手续及腕带进入病区;
三、急危重症患者,没有核酸结果的凭入院手续进入病区,入驻病区的缓冲病房,待核酸结果明确阴性后,转入普通病房;患者和家属在缓冲病房内原则上不得走出房间;
四、患者和家属在住院期间,不得走出病房楼或者病区,入院时应携带足够的生活用品;
五、如确有必要为患者或家属送生活用品等,请在病区门口交接;
六、如患者出病区检查,一律凭检查单于病区门口登记后方可出病区;
七、为确保病人安全,陪护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且核酸结果阴性;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
八、患者或家属在病区内不得聚集聊天,保持安静、注意咳嗽礼仪,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陪属凭腕带在病区内走动,但不能走出病区;
九、每次用餐时间由餐厅到病区送餐,禁止家属送餐和外卖;
十、病区门口由专人24小时值守,除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和入院病人外,禁止任何人员进入病区;如不听值守人员劝阻,蛮横不讲理、硬闯等,值守人员将依法处理并报警。
1、无菌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衣服、洗手戴好帽子、口罩。
2、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使用后应及时盖严,每周高压灭菌2次,消毒液定时更换,浓度符合要求,注明灭菌日期、开启日期和时间、负责人姓名。
3、各诊室、治疗室、抢救室、重症监护室、换药室、注射室、无菌器械敷料室、隔离观察室、传染病房、供应室等均有严格的消毒、灭菌、隔离制度,每月做空气微生物监测1次,监测达标有报告及登记。
4、治疗室、换药室每日通风换气,定期清扫,工作人员进治疗室要戴帽子、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抹布、拖把应有标记,专物专用。
5、病室定期通风换气,每日晨间护理时用湿式扫床,一床一套;一桌一布,用后浸泡消毒、清洗晾干。
6、被服每周更换一次,如有污渍随时更换。换下的脏被服放于污物袋。
7、暖瓶、痰盂、便盆等用具专人专用,出院时消毒后带走。8、采血使用的注射器、针头直接焚烧。
9、体温表一人一支,用后浸泡消毒。
10、输液操作一人一针一管一止血带,用后消毒。
11、治疗室、换药室每日紫外线照射一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2、隔离单位
①严重感染及传染患者要单独安置,病室门口挂隔离衣,放洗手盆,内盛消毒液。
②为隔离患者进行操作时要穿隔离衣,操作完脱去隔离衣并消毒双手。
③隔离患者物品专用,一次性用物使用后回收集中处理。
④隔离患者用过的血压表、听诊器等用消毒液擦拭,血压计袖带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浸泡。
⑤在含氯消毒液内浸泡30分钟后,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⑥传染患者应在规定范围内活动,不得外出。
13、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患者,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要灭菌,用过的敷料焚烧。
14、各种内窥镜使用后必须认真清洗,彻底消毒;乙肝患者应固定内窥镜,用后严格消毒。
15、患者转科、出院或死亡后要进行终末消毒。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并着重安排应对冬春季疫情,巩固成果,防范反弹,保障正常诊疗秩序,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工作指南》(鄂防指医发〔20xx〕1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xx〕10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鄂防指医发〔20xx〕38号)有关要求,对来我院就诊者规定如下:
一、发热病人就诊:
发热门诊24小时值班,体温≥37.3℃或呼吸道症状(咳嗽、胸闷、气促等)请主动到发热门诊接受筛查(曾都医院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
二、普通病人就诊
医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门诊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分院(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一)医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设有骨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中医骨伤科、碎石科、中医外科、妇科、产科、感染性疾病科、消化内科、老年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肾病内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内分泌科、中医内科、精神科、心理科、康复医学科、眼科、耳鼻喉科、儿科、口腔科、急诊科、慢性病医保门诊、皮肤科、体检中心、血液净化中心、老年心肺康复中心等。
(二)分院(解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内科、中医外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慢性病医保门诊、康复医学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三、急诊病人就诊
请到院本部(烈山大道700号)急诊科(24小时值班)。
四、门急诊就诊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患者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名制挂号就诊;请务必留下您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常住地址,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事宜。
(二)进入门急诊大厅时,请正确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扫健康码并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尽量避免在挂号大厅、候诊区聚集,建议就诊前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挂号。
(三)门急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门诊能自理的患者不建议家属陪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建议一人一陪,等候者不得进入诊室;就诊全程均需与他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14天内有境外或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居住史或相关人员接触史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发热患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有意隐瞒与新冠肺炎相关的病史、接触史及检查结果,均由患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发热门诊就诊的所有患者必须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胸部CT、血常规等检查。在普通门诊实施呼吸道或有创性操作(如肺功能检查、PICC、鼻咽镜、口腔、消化内镜等检查)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检查胸部CT、血常规。
五、住院须知
(一)普通患者住院时需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建议提前在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急诊患者住院需住科室缓冲病房,核酸结果阴性方可转入普通病房。核酸检测结果同级医院互认。
(二)严格执行以下病区管理规定:
1、住院病区实行门禁管理,住院部设有保安执勤,24小时出入管控,禁止来院探视,鼓励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探视。如有特殊情况需探视,由主治医生及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
2、住院患者日常生活可自理者不建议陪护,确需陪护的患者原则上执行“一患一固定陪护”制度,不得随意更换。住院患者陪护必须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3、陪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管理要求,注重患者及自身防护,做好手卫生、咳嗽礼仪。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管床医生或责任护士。
4、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严禁私窜病室、聚众聊天等。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不允许离开住院病区。
5、住院部各病区禁止外来送餐,需就餐患者、陪护按时订餐,医院食堂采用打包至科室,送餐到人的办法,负责按时送餐。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开始执行。
一、医院大门管理:
1.进入医院的所有患者、家属、陪护人员及其他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医院北门入口处及各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检测,扫码或出示安康码、行程码(不能扫码的走无安康码通道,出示身份证,做好人工登记),做流行病学调查。对不戴口罩者,拒绝进入院区。
温馨提醒:黄码、红码人员请遵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非急诊急救,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区。
2.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院内,由订餐人或取件人自行到医院门口领取。
3.对于不听劝阻,强行出入医院、不配合测温及扫码、辱骂殴打疫情防控执勤人员的行为,院内保安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医院将报警处理。
二、门诊急诊管理:
1.医院实行全面预检分诊制度及实名制就诊,请来院人员务必携带身份证,配合医院进行体温测量和流行病学史询问。所有人员不得隐瞒与疫情相关的病史、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故意隐瞒相关信息,造成疫情传入扩散者,将被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自觉遵守医院规定,进入院区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缴费、就诊、取药、检查、采血等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3.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按排队先后有序进入诊室。年老体弱、儿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允许1人陪同。
4.一般门诊不接诊未经发热门诊排查的所有发热(体温≥37.3°)和呼吸道症状等患者。因疫情期间住院病区封闭管理,住院病区不接诊门诊就诊病人。
5.急危重症患者就医走绿色通道,先行急诊抢救,同时登记、排查。
6.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物桶内。
三、发热门诊管理:
1.所有发热(体温≥37.3°)、有新冠流行学病史或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等患者由专人直接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热门诊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就诊患者必须待核酸检测报告出示阴性后方可离开发热门诊。
3.儿童发热患者须在儿童发热诊室就诊,不得进入普通门诊或住院病房就诊。
四、住院患者管理:
1.所有非急诊患者和陪护必须在入院前完善核酸检测,凭入院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手续,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具之前不得办理入院手续。
2.危急重患者可先收住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确需陪护的,严格执行“一患者一陪护”制度,且陪护人员必须持核酸阴性报告、“两码”(安康码和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材料至病区护理部登记、审核、办理陪护证后方可进行陪护。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如需更换,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按照陪护证办理程序,经病区审批、更换陪护证后方可进行陪护。陪护证不得自行转让或涂改信息,陪护证与持证人信息不相符的证件无效,不得进行陪护。
4.严格落实“腕带”“陪护证”身份标识制度,由所在病区统一登记发放腕带和陪护证。如确需外出检查、手术或治疗等,患者、陪护人员凭腕带和陪护证出入,无“腕带”“陪护证”不允许进入病区。
5.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医院送餐制,病人和陪护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外出、就餐,禁止离开医院。特殊时期,谢绝家属亲友探视,以免交叉感染。鼓励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6.陪护人员每天进行2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需停止陪护并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7.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期间请积极配合医院进行监测管理,遵守病区管理规定,应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扎堆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自觉配合病区进行开窗通风、环境消毒,不得随意离开病区,病区内不得互窜病房。
五、核酸检测:
1.所有无发热(体温<37.3°)和呼吸道等症状的社会自愿检测核酸人员,可自主办理就诊卡后,到我院小桥北头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标本采集。
2.非急诊住院患者或者陪护核酸检测人员凭住院证及就诊卡,在门诊楼旁核酸采集点或者小桥北头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
3.发热门诊患者和各类因疫情防控要求做核酸检测人员,至医院北大门旁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
4.急诊急救住院患者执行“救治第一”原则,核酸检测请听从医务人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