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考试制度【推荐6篇】

日本教育考试制度(精选6篇)

日本教育考试制度 篇1

据立思辰留学360介绍,日本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可以说是统一性和灵活多样性并存的考试制度。日本也有全国统一的学力考试制度,即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简称中心考试)制度。它是文部科学省(原文部省)下属机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出题学科包括国语、地理历史、公民、数学、理科、外国语等6学科。因每个学科包含若干个科目(如数学学科包含数学I、数学II、工业数理、簿记等7个科目),所以出题科目多达31个科目。中心考试出题的科目虽多,但参加多少学科、多少科目的中心考试,是让所有考生都参加还是限定部分学部(系)、部分专业的志愿者参加,中心考试和自校考试各科目成绩在总分中的比重等在于各大学的判断和决定。因为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间的组合没有统一规定,所以各大学的招生考试呈现出灵活多样性。利用中心考试的大学包括所有国立大学和公立大学以及部分私立大学。开始实施中心考试制度的1990年,利用中心考试的私立大学只有16个(9个学部),之后逐年增多,20__年利用中心考试的私立大学增至311所(762个学部)。

日本大学的入学考试方式包括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制度,而个别考试主要包括个别学力检查、小论文测验和面试、职业高中,综合学科毕业生选拔,特别选拔等几种。一般选拔是通过中心考试和各大学的个别考试(也可以是其中的一次考试),对一般考生进行选拔的考试方式是目前日本高校入学考试方式的主体方式。通过这种方式考入高校的新生占高校新生总数的65.8%。职业高中.综合学科毕业生选拔是专门为职业高中,综合学科毕业生留出一定招生名额,对其进行选拔的考试方式。特别选拔是相对于一般选拔而言的,包括推荐入学、归国子女特别选校、社会人特别选拔等。除通过一般选拔考入高校的新生外,所占比例大的是通过推荐入学的方式考入的新生,占新生总数的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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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考试制度 篇2

教育考试制度是在整个社会文化的背景下进行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并创造着社会文化。随着国际教育竞争的日益加剧,向发达的国家学习先进的教育考试理念、经验和模式,对于促进中国教育考试事业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历史上来看,日本与中国在文化上具有深远的渊源,因此两国教育考试制度的可比性较强,可供借鉴的经验也丰富一些。

一、日本英语测试的历史

日本自明治维新后,为了向西方学习,提出了“脱亚人欧”的口号,从一百多年前就开始重视英语教育。二战后,日本新的教育制度更是把英语教育放在相当重要的位置。1963年,为推广全民英语普及教育,日本成立英检协会(The Soci―ety for Testing English Proficiency)。该协会制订了英语水平测试的标准,并于同年举行了首次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STEP。首次考试开设三级,共有37 000人参加。STEP考试一进入社会即得到广泛的认可,中学反应尤为热烈。1966年,STEP考试增加到四级。经过几年的实践,STEP考试的重要性及社会参与度日益显现,日本文部省在1968年正式颁文将STEP考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随着STEP可信度及社会价值的提高,日本英检协会意识到需要增加考试等级以满足社会不同的需求。STEP考试分别在1987年和1994年增加了附一级、附二级和第五级。这样,STEP现共有七个级别的考试:一级,附一级,二级,附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STEP自问世以来,全日本有六千万人参加其各个级别的考试,而其可信度和完善性也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提高。

综观日本英文考试的历史,STEP经历了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63--1968):日本英检协会根据国内英语学习的需要,开发、研究和实施了适合本国特点的英语水平考试,并且将其作为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大力推广。第二阶段(1969--1996):STEP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提高,形成了比较完善,具有较高可信度和民众参与度的国家英语水平考试体系。第三阶段(1997一至今):日本的英文教育向重视实用交际型转变,在体现“更多交际性”的思想指导下,STEP考试内容进行了更新,增加了能反映交际能力的测试研究成果。根据20__年日本文部省制定的教育水平考试新规则,STEP考试的权威性得到认可。

二、日本英文测试的特点

日本的英语教育长期以来为语法翻译法所统治,学校的英语教育将文法、翻译和阅读作为重点,语言测试通常考语法、词汇、阅读和翻译,重书用语,一般只有笔试,没有口试,没有听力题。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研究开发了TOEFL考试,并在亚洲的日本、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地设立了考试中心。TOEFL的考试方法和内容对日本传统的语言测试方法产生了猛烈的冲击,STEP考试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STEP考试首先接受了多项选择题,并采用分离式测试法,把语言技能分成听、说、读、写四个部分,分别进行测试。由于按照语言技能和结构层次进行了种.种分割,STEP考试中题项较传统考试多,各题在内容方面通常是孤立的,每一个题都有其具体目标。即使是听力理解方面的题项,对同一听力材料(如一篇短文)提出的若干问题,在内容上尽管有一定联系,但是各个问题依然有其自己的目标。例如,有的是管细节的,旨在了解辨认事实的能力;有的是管整体的,旨在了解确定中心思想的能力;有的是涉及逻辑思考的,看看受测者是否善于根据听到的内容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STEP考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客观性试题(从四个选项中选一个答案的多项选择题),项目有听力、语法结构和书面英语、阅读理解和词汇。八十年代增加了作文。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评估测试者写作能力,还可以通过增加客观题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多项选择题之不足。20世纪90年代,日本对本国的英文教育进行了深刻地反思,认为要改变日本人在国际上说不好英语的形象,以适应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必须彻底改进学校的英文教育,提高青少年在与外国人交往时的英语表达能力。为此,日本文部省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是20__年制定的《培养“能用英语的日本人”的战略构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STEP增加了英语口试。STEP七个级别的考试标准均从级别描述、语言知识和语言运用这三个方面定位:级别描述对STEP各级别当前和今后潜在的考生主体的年龄、受教育程度或工作背景等作了必要的参考性解释。语言知识对各级别考生应掌握的语法和词汇知识作了必要的说明,并考虑到了当前各教学层次的实际。语言运用描述了考生应能处理的材料类型以及应达到的能力水平。现STEP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笔试,项目有词汇、惯用法、语法、词汇运用、句型结构、阅读和听力理解。其中听力考试占一到四级考试的25%~30%,五级考试的40%。只有通过第一阶段考试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考试。第二阶段为面试。对低级别测试者,STEP设计了多达50~80个快速回答,以测试应试者在真实情景下用英语回答能力。而对高级别测试者,测试内容则根据日常生活中所见所闻的报刊、电视、广播、信函和广告来设计。通过两个阶段的考试,STEP确保能够给每一个测试者的英文能力一个综合性的客观评定。

三、日本英语测试的借鉴

中日两国同是非英语为母语的东亚国家。两国都把普及英语教育当作提高国民素质、振兴民族经济、融入国际社会的一项战略措施来对待。相比较而言,日本开展全民英语教育和对英语测试研究的历史要长一些,可供借鉴的经验要多一些。从整体上观察,日本英语水平考试已进入了第三代语言测试体系――交际性语言测试。第三代体系重视语言的真实性,强调语言必须放在语境和交际情景中去考。它认为,语言学习是要获取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技能,它包含语言能力、语篇能力、语用能力。分析语言运用的依据是:学习者运用语言的策划(strategies),激发其一般性(generO)和交际性(commu―nicative)能力(competccs),以便进行产出(production)和接受(recepdon)特定主题(themes)话语(texts)所涉及的活动(activi―ties)与过程(processes),从而使他们能够完成在社会各种领域(domains)的情景(situations)中所面临的任务(tasks)。我国现行的大规模考试,如高考和四六级考试往往是两个或三个体系的混合体,测试的信度和效度往往不能综合地反映各人的实际英语水平,出现了一些高分低能的现象。STEP考试有两点 值得借鉴:(1)考试成绩的权威性。在日本,学术机构包括大学和一些中小学都以STEP考试的成绩作为入学的重要参考。STEP也是教师资格认定和选派留学生的依据。非学术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军队、医院和公司企业也都使用STEP的考试成绩在对其员工进行聘用、提升和选派出国时的重要参考。这种权威性鼓励了国民的参与意识,日本每年有250万人参加各个级别的考试,年龄跨度从小学生到退休人员。“政出多门”是我国英语考试制度的一个特点,国家级的有“国家英语等级考试”、“大学四六级英语考试”、“大学人学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等;部门级的有“职称外语考试”、“出国人员外语考试”、“翻译资格考试”;地方的有“干部英语考试”、“学生英语口试”。国家有两个考试机构: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人事部考试中心,这两个中心均可以命题进行翻译人员资格考试。我国在1999年开发了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as),它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开发的,面向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开放型的非学历性考试,拥有五个级别。由于该项考试未与学位、留学及职称等百姓个人利益挂钩,目前参与度不高。如果说上述情况是由于我国英语教育资源不平衡所致,那么经过这么多年的整合和发展,由国家英语考试标准取代部门和地区标准的时机已经到来。而目前的事实是我国的英语考试市场就像一块蛋糕,谁都想切一块,而谁都没有真正想过怎样把这个市场做强做大。因此,有必要整合考试资源,加强对考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拿出一套具有权威性的能满足社会各层次需要的英语水平测试。(2)sTEP考试在报告分数的同时也给测试者考试各部分的项目分析表。这一点值得我们鉴借。测试者在关心结果的同时更关心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在各个项目中的表现如何,从中找出不足和确定未来努力方向。教师也可以根据项目分析的信息来改进教学。而我国每一次大规模考试结束之后,考试成绩被充分使用,当年命题、考试以及阅卷评分工作即告完成。至于是否需要让广大英语老师以及关心和了解某一考试的人们从中得到更多的信息则考虑甚少。另一方面,数据分析中所用术语在英语教师中尚未普及。

英语本土化趋势的发展加速了各国研究和制定符合本国特点的英语标准化水平考试的进程。借鉴周边国家的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能进一步提高我国英语考试研究的水平,加速我国英语教育的发展。

日本教育考试制度 篇3

【日本留学考试制度详细介绍——“留考”的设立目的】

为帮助日本各大学在选拔留学生时能有相对统一的标准,日本相关部门在日本的本国高考之外,单独设立了“日本留学考试”。

【日本留学考试制度详细介绍——“留考”的内容】

“留考”每年的6月和11月在日本各地和日本以外的部分国家及地区举行两次(在中国暂无考场),考试分文、理两科,满分均为800分。其中文科课目为:日语(400分)、1类数学(200分)、文综(200分);理科课目为:日语(400分)、2类数学(200分)、理综课目(200分)。

【日本留学考试制度详细介绍——“留考”的重要性】

目前几乎全部的日本国、公立大学和超过半数的私立大学都要求外国留学生在申请入读大学本科时,首先要提交参加该考试的成绩作为基本审查条件。另外,留学生进入大学后如要申请政府奖学金或国公立大学的学费减免,是否参加过考试和考试的成绩也是重要的评定标准。

【日本留学考试制度详细介绍——“留考”制度的特点】

1、由于“留考”是与日本本国高考分开举行,而且几乎所有日本名校(但个别专业除外)都会有招收留学生的名额,这就保证了中国学生是通过日本学生以外的渠道进入世界级的日本名校深造。

2、由于目前日本高等教育的水平比中国国内要高,但“留考”的竞争程度可能不如国内高考,所以很多优秀中国学生通过个人的努力,在日本考入了综合排名超过国内大学的日本知名大学。

3、由于“留考”在中国没有考场,而且知名大学除了要求该考试成绩外,还会要求学生参加附加面试,所以优秀的中国高中毕业生想从国内直接申请进入日本的优秀大学非常困难。即便是在国内已经有了相当的日语基础者,也要先选择语言学校作为过渡,一方面强化日语,一方面作参加“留学考试”的最后准备。

日本教育考试制度 篇4

日本留学之考试制度特点:1、由于目前日本高等教育的水平比中国国内要高,但“留学生考试”的竞争程度可能不如国内高考,所以很多优秀中国学生通过个人的努力,在日本考入了综合排名超过国内大学的日本知名大学;2、由于“留学生考试”在中国没有考场,而且知名大学除了要求该考试成绩外还会要求学生参加附加面试,所以优秀的中国高中毕业生想从国内直接申请进入日本的优秀大学非常困难。即便是在国内已经有了相当的日语基础者,也要先选择日本语言学校作为过渡,一方面强化日语,一方面作参加“留学生考试”的最后准备。3、由于“留学生考试”是与日本本国高考分开举行,而且几乎所有日本名校(但个别专业除外)都会有招收留学生的名额,这就保证了中国学生是通过日本学生以外的渠道进入世界级的日本名校深造;首先,日本留学生考试每年有2次,分别是6月,11月各一次。地点在日本各地和日本以外的部分国家及地区举行两次(在中国暂无考场)。

日本留学之考试报名时间:2月10日-3月7日;6月30日-7月25日;学生可以选取成绩最好的一次,学生上语言学校的话,学校也会帮助学生报名的,注意留学生考试提前5个月左右报名,不要错过了。

日本教育考试制度 篇5

一、教育行政体制

日本现行教育行政制度的原则和特点由宪法和《教育基本法》所决定。宪法宣称教育是人民的权利,规定依据民主政治的原则和地方自治的原则建构教育行政制度。日本的教育行政属于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合作型,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系统,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实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分权制。

1.中央教育行政

日本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机构是文部省,为日本内阁的组成部分,其最高领导是文部大臣。文部大臣和文部省是主管教育行政的中央首长和行政机关。法律规定文部省的职能权限,主要是:

(1)为发展教育、学术和文化事业,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规划。

(2)就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组织与教育内容规定标准。

(3)对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行政机关,大学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学机构提供指导。

(4)管理由文部省设立的大学和其他教育、科学与文化机构,任命县和重要市的教育长或负责人,审定中小学教科书。

(5)对地方教育和其他教育、文化与科研机构提供经费补助。2.地方教育行政

法律规定,地方教育由地方公共团体实行自治。日本的地方公共团体分为两纵 即都道府县和市町村。教育的行政机关为教育委员会,行政主管为教育长。地方设立的大学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和私立学校由地方政府管理,教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基础教育,在人事、经费、设施设备、教育教学、课程内容和教师进修等方面对其所辖学校负责。

市叮村教育长的任命领得到都道府县教委的认可,都道府县教育长的任命须得到文部大臣的认可。

二、学制结构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学校教育法》规定,

“所谓学校,系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有两种:一是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招收3~6岁幼儿,由文部省领导;另一种是保育所,属于福利机构,招收从出生到6岁的幼儿,由厚生省领导。

《学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的教育目标;

(1)培养健康、安全、幸福地生活所需要的日常习惯,并使其身体的各种机能得到和谐的发展。

(2)让幼儿在幼儿园内体验集体生活,培养幼儿初步具有喜欢过集体生活和团结互助、自主、自律的精神。

(3)培养幼儿正确理解和对待其周围的社会生活现象的萌芽观念。

(4)指导幼儿正确地使用语言,培养他们对童话、连环画等的兴趣。

(5)通过音乐、游戏、连环画等方法,培养幼儿对创作表现发生兴趣。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分为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5个领域。

2.初等教育

日本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是单一的六年制小学,儿童满6周岁入学,12周岁毕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新学年从4月份开学,多数小学采用三学期体制,三学期之间分别为暑假、寒假和春假。

日本小学的教育目的是适应儿童的导心发展,实施初等普通教育。教育目标:

(1)以学校内外的社会生活的经验为基础。使学生正确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养成合作、自主和自律的精神。

(2)引导学生正确理解乡土和国家的现状与传统,并进而培养国际协作精神。

(3)使学生具有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和产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掌握基本技。

(4)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国语,并形成使用国语的能力。

(5)使学生能正确理解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数量关系,并形成处理数量关系的能力。

(6)培养学生科学地观察和处理日常生活中自然现象的能力。

(7)培养学生健康、安全和幸福生活所必需的习惯,并力求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和谐发展。

(8)使学生基本了解能够使生活明朗、丰富的音乐、美术和文艺等,并形成相应的技能。

小学的教育课程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三部分组成。教学科目包括国语、社会、算数、理科、音乐、图画、家政、体育,文部省对这些科目都有详细具体的规定。小学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

(1)自己本身。

(2)理解他人。

(3)了解自然,具有高尚的情操。

(4)自己与团体、社会的关系。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尊重他人,重视生命,为创造民主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而努力,为促进国际和平做贡献。特别活动是指班级、年级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3.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完成阶段。

(1)初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初中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标有三:培养学生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一员所必须具备的资质;

教授社会所需职业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培养劳动的态度以及根据个性选择出路的能力;促进校内外的社会活动,正确引导学生的情感,培养公证的判断能力。学制为三年。

教育内容由各学科课程、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教学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国语、社会、数学、理科、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等八门,选修课的种类在第一学年主要是外语,第二学年为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以及外语。第三学年除在必修的八门课程中选择外,还有外语等。

(2)高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以实施高级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实现三个目标:进一步发展和扩充初中教育的成果,培养学生成为对国家与社会有作为的建设者所必需的素质:使学生能自觉地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选择将来的出路,提高普通教养,掌握专业技能;形成对社会有深刻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个性。

高中学制三年,种类较多,通常按学科划分为普通、职业和综合二类,按授课方式分为全日制、定时制和函授制止三种形式。

高中教育内容同样由各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设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毕业需要修满80学分。一般学科课程为国语、地理公民、数学、理科、保健体育、艺术、外语及家庭。为广适应科技和社会的变化,各科开设了与之有关的“课题研究”课,以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职业技术教育

1951年,日本制定《产业教育振兴法》,规定产业教育是发展产业经济及提高国民生活的基础,通过产业教育在确立对劳动的正确信念、传授产业技术的同时,培养具有能力、进而对经济自立作出贡献的有为的国民。鼓励地方公共团体和企业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规定国家在该方面采取经费补助政策。

职业技术教育在日本的学校教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培养出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熟练劳动力,促进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日本,除了幼儿园和小学以外,各级各类学校都设置职业技术学科,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方面的教育。日本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比较完整的职业技术教育网,有学校、企业和社会办的几大类职业技术教育;有职前教育、在职教育、转业教育,水平高低不同、时间长短不一,灵活多样、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在日本,进行职业技术教育的学校主要有初中、高中、“各种学校”、专修学校、高等专门学校和短期大学等。初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某种社会职业人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良好的劳动态度,以及根据自己的个性选择将来道路的能力”;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一种必须完成社会使命的觉悟,使之能够根据自己的个性决定将来的道路,提高一般教养水平,掌握某种专门技能”。

“各种学校”,是实施类似学校教育的各种职业技术学校的总称,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但也招收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士。

专修学校是1976年开始设立的新型职业教育机构;大都是私立的,是由“各种学校”升格改组而来的,发展迅速c专修学校可分为三种类型:设高中课程的高等专修学校(属高中水平,可授予毕业生高中毕业资格),招收高中毕业生而设专门课程的专门学校(属于高等教育,在专修学校中占主要地位,可授予短期大学毕业生同等的资格),设一般课程的一般专修学校(自由入学,是终导教育的典型场所)。

在日本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是高等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和短期大学。

此外,在日本职业技术教育中,企业内职工教育人有重要地位。所谓企业内职业技术教育,是指企业对其职工进行的从录用到退休为止的长期的教育训练。其内容除了专门的技术教育、技能训练外,还包括经营教育、提高办事能力的教育以及作为企业职工的品质教育等。

5.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结构。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大类,从学术水平上看,日本的高等教育是二级结构:

第一级结构是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以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养实际生活能力为目的。

第二级结构是4年制大学;包括综合大学、多科大学和单科大学。

第三级结构是研究生院,包括设置在学部的研究科和研究生院大学,旨在“教授和研究学术理论及应用,深究其奥义和促进文化发展”。

日本大学的教学采取学科目制和讲座制两种形式。所谓学科目制就是按照必要的科目设置课程和安排教师上课;讲座制则是根据专业设置在同专业中开设一定的专业讲座,并根据讲座安排教师。

日本大学有科研的传统,主要任务是从事基础理论研究.重视科研尽可能与教学结合,注重协作和开展共同研究,特别强调为产业服务,试图建立“官、产、学三位一体”的科研体制,集中政府、企业和大学的科研力量联合攻关,开展创造性的研究和培养高水平的开拓人才,推动大学由模仿型科研向创造型科研方向转变。

6.师范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把封闭式师范教育改为开放型的教师养成教育。根据《教育职员许可法》的规定,一般大学毕业生如果修得所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教师许可证。

日本教师养成教育课程有国家基准,一般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及文部省令和通知等来规定。1985年新改定的教育职员许可法规定,教师养成教育课程要设有一般教育科目、专门科目和教育专业科目。

在日本,成为中小学教师一共要经过三次审查与考试:第一次是在大学毕业时提交毕业论文,第二次是符合规定者领取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教师许可证,第三次是参加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举办的教师任用考试。公立学校教师的任用主要由各部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负责。各都道府县举行的教师任用选拔考试,除了教养与专业方面的笔试之外,还采用面试、技能测验和体力测验、作文与论文、适应性检查以及兴趣小组活动、社会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教育实习的成绩等多种方法。

日本教育考试制度 篇6

1,完整的教育体制

现在日本实行的是6,3,3,4,5体制。也就是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大学4年,大学院(研究生院)教育5年,修士(硕士)课程2年,博士课程5年(包括修士前期课程2年,博士后期课程3年)。

2,系统的教育体系

日本的教育从学前教育的幼儿园教育开始,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修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教育,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教育体系。除上述学校外,属于中等教育类的学校,还有专修学校和各种学校;属于高等教育的还有高等专门学校,短期大学以及专修学校和各种学校。特殊教育也是日本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盲聋哑学校,养护学校等。日本学校教育除全日制之外,还开设了通信制学校,如通信制高中,通信制短大,通信制大学,通信制大学院(研究生院)。总而言之,日本的学校教育,既有全日制学校,又有通信制学校;既有普通学校,又有以盲聋哑人为对象的特殊学校。

3,国立学校,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并举。

4,实行了9年义务教育。

5,与众不同的每年3月毕业和4月始业的学校运行制度。

(二)日本教育情况

据日本文部最新统计,日本现共有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63600所,在学人数21942875人,教员数1732269人,职员数447251人。其中,幼儿园14527所,在园人数为1778286人;小学校24188所,在校生人数为7500317人;初中11220所,在校生人数4243762人;高中5481所,在校生人数4211826人;中等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人数为236人;盲人学校71所,在校生人数为4172人;聋人学校107所,在校人数为6824人;养护学校810所,在校生人数为77818人;高等专门学校(大专)62所,在校生人数为56436人;短期大学585所,在校生人数为377852人;大学622所,在校生人数为2701104人;大学院(研究生院)462所,在校生人数为191125人。通信制学校:高中生104所,在校生人数为171012人;短期大学生10所,在校生人数为31868人;大学18所,在校生人数为216687人;大学院(研究生院)4所,在校生人数为368人。

二,留学政策

(一)概况

日本向国外派遣留学生,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早在中国隋唐朝时期,就已经向中国洛阳和长安派遣了大批留学生。日本明治维新之后,现代教育兴起,各大学和各类学校开始正式接受外国留学生。鲁迅,周恩来等都是中国近代早期留学日本的优秀代表。到了日本的经济高度发展,成为世界屈指可数的经济大国之后,抱着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愿望到日本来留学的各国青年越来越多。80年代,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曾提出“发展10万留学生计划”,是日本留学生政策的重要体现。日本政府在文部省,法务省和外务省都有相应的管理留学生事务的部门,与之相对应的隶属文部省管辖的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国际交流基金和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作为留学生具体管理部门。日本政府基于与世界各国建立友好往来和国际关系,促进国际间的文化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互派留学生,并制定了一整套互派留学生制度。

(二)日本接受海外留学生政策

日本接受外国人留学生的制度和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留学前:

(1)通过日本驻外国大使馆向希望来日本留学的人提供留学情报信息;

(2)通过考试招收日本政府提供奖学金的国费留学生;

(3)对已经取得日本国入国签证的留学生,在赴日之前,对其进行入学教育;

(4)与外国政府合作(指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中国,乌孜别克斯坦),接受其向日本派遣的留学生;

(5)为积极推进海外的日本语教育,通过国际交流基金,向国外派遣日本语专家,寄赠日本语教材,在海外举办日本语能力考试等。

2,在日本留学期间

日本文部省通过地方自治体和民间团体,对正在日本留学的各国留学生进行支援。

3,留学生学成归国后

在日本外务省主持下,日本政府对各国留日学生归国后,实施援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

(1)编辑各国各地区留日归国学生名册。

(2)对留日归国学生会或同学会等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和事业,给予支援。

(3)举办各种讲演会,为留日归国学生提供发表留日时期所取得的成果的机会。

(4)通过国际交流基金组织,向留日归国学生组织提供经费援助。

(5)聘请留日学生人数多的东南亚,中国,韩国的已经归国的留日学生,再次让他们短期来日本,向他们提供再认识日本现状的机会。

三,招收留学生工作

现在在日本学习的来自世界150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总数为51300人。其中,除8250人是国费留学生外,其余都自费留学生。在51300留日学生中,约90%是来自亚洲国家,而中国大陆和台湾省所占比例最高,中国大陆和台湾省约占53%,韩国约占23%,其他各国所占比例相对来说就少多了。如中南美地区仅占1.7%。

(一)日本招收留学生方法

1,报名条件:

除日本文部省规定,报考日本各类大学的资格为年满18岁以上具有12年以上学历之外,对于留学生来说,则要求通过[日本语能力考试],达到1级水平,并要参加日本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协会组织实施的[私费外国人留学生统一考试]取得及格成绩。申请人还要具有经费支付能力。

2,招生方法:

对于在各国国内学习的各国学生来说,无论是高中毕业生还是大学毕业生,都无法达到上述报名条件。中国学生也毫无例外。为适应这种报名条件,解决各大学招收外国人留学生的问题,于是,名目繁多的日本语学校在日本各地应运而生。这些日本语学校直接从海外招收具有12年以上学历,学习过基础日本语,有一定经费支付能力的学生到日本语学校学习1年至2年的日本语,让他们参加[日本语能力考试]和[私费外国人留学生统一考试],取得好成绩后,升入大学。在文部省主持下成立了日本语教育振兴协会,该协会制定了[日本语教育设施运营基准],作为日本语学校运营的规范,来管理这些形形色色的日本语学校。日本文部省,外务省会同法务省,制定了关于日本语学校从招生条件,报送日本入国管理局申请在留资格,在本国办理护照,在日本驻本国大使馆查证,取得日本国入国签证,赴日入国入学,进行外国人登录,延长签证,资格外打工,再入国许可等一系列手续规定。逐渐形成了现行的一整套繁琐的日本语学校的招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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