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经营管理制度(精选33篇)
一、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加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确保废弃物不非法流入食品市场。
二、应当配备专门的容器或场所存放废弃物,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液体废弃物、具有挥发性气味的废弃物等应当存在密闭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三、废弃物的处置应当交由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署合作协议。
四、不得乱倒乱堆废弃物,不得将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五、应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如实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以及处置单位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经营活动,对涉及的食品、工具、设备等进行封存,并自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隐瞒、谎报、缓报。
三、应当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突发事件恶化。
四、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台账,如实记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涉及的食品名称、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处置的方式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一、食品批发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二、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记录人等内容,或保存记载有上述信息的销货凭证。
三、应当查验所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批发销售台账,确保做到“账货相符”。
四、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为加快经营管理规范化建设,本公司经过研究分析,提出了以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的议事规则
1、董事会成员每月召集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股东定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言和提出质询。
2、在审议过程中,有股东临时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由董事长视具体情况予以安排。
3、股东发言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属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
4、公司董事会应保证股东大会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连续举行,股东大会就大会议案进行审议后,应立即进行表决,形成最终决议。
5、股东以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6、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公司年度报告等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可。
7、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公司章程的修改;回购公司股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作出特别决议的,应当由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9、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监票人参加表决票的清点并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监票人应在表决统计表上签名。表决票和表决统计表应一并存档。
10、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是否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11、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说明。
二、财务制度
1、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设备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购置、保管、调配、报废处理。
2、公司购买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均需使用部门填写《物品购置计划单》报办公室汇总,并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或总经理审查同意,财务部凭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单》预付货款。日常耗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业务需要量,编制全年预算和分批采购计划。
3、各部门业务必需的书报、杂志、学习资料等,由各部门列出清单,行政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4、购置的各项财产、办公用品、书刊等,均凭正式发票和实物,由办公室验收、登记并在发票上签收后,连同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单》在财务部按费用报销规定报销,并据此入帐。
5、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建卡、保管,其中固定资产和大宗低值易耗品,财务部还应建立分类明细帐,进行固定资产折旧和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会计核算。
6、各部门所需使用的各项物品,在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并按部门建立在用物品登记簿。员工所用的办公用品,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7、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向办公室申报,经总经理审批后,分别在财务部、办公室办理核销手续。
8、各类需清理变卖的财产物资由办公室登记造册,财务部审查并合理定价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所获变卖收入财务部据以入帐。
三、审计制度
1、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2、配备多名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做出如下规定:
(一)通晓会计原理及其操作技能;
(二)熟悉内部审计准则、程序和技术;
(三)掌握本企业的有关业务知识;
(四)了解企业管理原则。
3、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
(一)向企业负责人直接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二)要求企业内的有关部门以及所属经济实体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财务报表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三)参加被审计的企业有关部门或者所属经济实体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意见。
4、任免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听取全体股东的意见。
5、实施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一)核查资产的变动情况;
(二)评价或者确认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制度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的效果;
(三)核查由本企业全额投资或者控股的经济实体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收支;
(四)审查所投资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
(五)其他与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关的事项。
四、人力资源制度
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人力资源部履行以下职责: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五、安全保卫制度
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1、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2、公司高层主管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4、公司高层主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5、对“三来一补“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任,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
6、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应按保险要求购买保险,确保固定资产安全;
7、落实防火措施;
8、严格执行保密措施。
六、提取、管理使用各项准备金制度
为防范和控制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特制定如下提取、管理使用各项准备金制度:
1、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
3、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4、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5、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七、担保评估制度
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担保手续,具体如下: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堵塞风险漏洞.严格执行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
2、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明显,有名符其实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被担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记录;
4、贷款申请必须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经审查合格方可提供担保服务;
5、被担保企业必须按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6、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7、严格掌握担保额度.重点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担保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内,民营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不超过实收资本的5倍;
8、公司对贷款企业实行a,b,c角审查,公司决策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上报意见以后集体进行决策;
9、认真落实反担保措施。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10、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业主或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11、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12、公司工作人员对由于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公司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视其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的20%,违反三次予以辞退;
13、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担保逾期贷款,扣发客户部经理20%基本工资,经办客户经理30%基本工资,其他相关人员扣发效益工资,从应还款月份起直至全部还款为止。出现一笔赔付损失,按20%扣发经理,审查员一年的基本工资,按经理,审查员各20%,其他人员各10%扣减风险金;出现两次赔付损失,经理要引咎辞职,审查员予以辞退。
八、决策程序
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向或可行性方案,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经理办公会议认为可行的,在按本规定的权限作出决定或由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讨论议案。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提交的议案,进行研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总经理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总则: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职责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贴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二、岗位职责: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职责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4助销员岗位职责:a、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b、负责公司所有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c、负责销售部所有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d、销售部经理外出时,全面负责销售部内部一切日常运做;e、负责所有销售合同的跟踪;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2、5开单员岗位职责:a、负责开具产品《出货单》、《样板申领单》、《样板发放单》;b、负责销售台帐的登记,每月25日与财务对帐;c、每日负责填报《销售日报表》及《销售月报表》,及销售电脑的操作管理工作;d、并于每年12月28日会同成品仓库管员前往公司专卖店进行年终盘仓;e、填报《质量日报表》;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销售部应持续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礼貌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4、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5、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6、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状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7、如遇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8、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9、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理解,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10销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11、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状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资料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务必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推荐。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客户投诉质量处理表》,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状况对表内相关资料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客户投诉服务处理表》,投诉职责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资料的处罚规定: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职责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考核方案》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六、要货发货要求:
6、1各区域经销商需货时,由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开单发货。如为大宗订货需求,而公司无库存时,销售部应根据客户实际状况要求直接反馈至生产部,以便据情排产。
6、2如经销商为需货量较大且所需品种为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之花色品种,销售部应向客户索取所需品种样板后送至技术部进行试制,技术部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并完成试制,销售部交付至客户。
6、3如经销商定板后,销售部与办公室、生产部及技术部门协商并由销售部拟订《订货排产计划表》交付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通知生产部门确认并制定《生产排产计划表》并按排生产。
6、4当客户或经销商要求留货,务必预留订金。留货时效为3日,并不得跨月留货(注:每月25日为财务结帐日)。如遇特殊状况客户无法预留订金时,由销售部出具经济担保经销售副总同意后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方可批准留货。如遇客户确需超期留货,需由销售部提出并出具担保,报销售副总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货,如经发现公司将对有关职责人予以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扣发一个月薪资。6、5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予以报价所有销售价格均按公司制订价格并由销售部人员报出,如遇擅自报价或开单员开价与规定不符,所造损矢及后果由部门主管及相关职责人直接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6、6销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对所有各点经销商进行盘仓,并做好盘仓记录进行备档并报至办公室。6、7所有要货、开单、发货、均按销售操做规程予以执行。
七、货款管理办法:
7、1经销商每次进货销售部均应将进货额登记在《客户管理跟踪表》内,并保留相应票据,有效保存原始票据。
7、2所有产品均按先款后货方式执行,对大宗经销商可先预留货款,而后根据所留货款进行分期分批提货,财务部做转帐处理。
7、3往来密切与公司常年合作,并具有相当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客户,为便于销售及财务的操作运行,销售部可允许客户在签定书面保证后,保证所有转帐支票或电传汇票均无虚假或空头的状况下,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基础上,销售部可在收到客户转帐支票或其它电汇单据传真件后,通知财务,财务以此传真件为准予以先提货。
7、4对于一些往来密切的大宗客户,提货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全支付提货款,允许销售部以本部门当月销售提成做为经济担保,经济担保由销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签认,财务确认备档。直至客户将所欠货款完全支付此担保结束。
注:销售部出具的经济担保金额不得超出当月销售提成,否则总经理不予审批,财务不予确认。
八、样板发放管理办法:
8、1所有样板销售部应根据本部门样板存储状况开具《样板申领单》,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交成品仓统一领出;
(《样板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办公室,一联交成品仓,一联销售部存根)
8、2所有样板,销售部在样板发放前均务必做好样板标识,以便发放。所有样板发放由销售部开出《样板发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确认后,准予发放。
(《样板发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门卫,一联销售部存根。)
九、销售档案的管理:
9、1所有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大宗客户均应建立其独立档案。
9、2所有相关提货凭证,均应有复印件备份。
9、3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经销点电话联络做售后服务跟踪并对资料记录备档。
十、销售部操作程序:
10、1为完善公司销售程序;整体操作运作规范,以实现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10、2所有销售订单、合同在签订时,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
10、3开单员在接到订单后,须掌握仓库的存货状况,并在开单前将存货的状况通知客户,并在取得客户的认可后方可开单。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
10、4开单员在开具单据时作到准确及时、无误地开出提货清单,及时送到出纳员处,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方可送之成品仓库发货员处组织发货。
10、5遇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装货通知单》,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出货单》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6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客户投诉反馈表》。
10、7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10、8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10、9调货产品操作规程:
10、9、1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调货计划通知单》,及产品《质检报告》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
10、9、2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货运单》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
10、9、3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状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十一、销售部内务管理办法:
11、1引销员务必热情接待所有客户,作到耐心有礼,服务周到不得与客户争吵;
11、2所有运做程序务必严格依照销售部操作程序运行;
11、3不得擅自带给公司有关产品质检标准;
11、4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务必根据第十二条款合同管理规定实施执行;
11、5未经公司财务许可不得私自欠款发货;
11、6对客户投诉务必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
12、1销售部在理解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
12、2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12、3销售合同务必加盖公司方为有效。
12、4销售合同务必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
12、5所有《销售合同》务必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工矿合同》为蓝本。如遇特殊状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为维护全体租户的财产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新世界电信城每天的营业时间统一经营活动的正常进和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未经批准,晚上22:00后未离开商铺者,经劝谕无效,由商场保安实行全封闭管理;
3、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触犯法律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4、租户不准自行推迟营业时间或提前结束营业时间,即不准“迟开门,早关门”;
5、租户在新世界电信城内不得大声开产音响、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会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6、租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管理公司会将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付搬运和仓储费用;
7、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新世界电信城;
8、机动车辆送货停车需时免收泊车费,具体情况按停车管理规定执行;
9、未经批准,不准在新世界电信城内张贴派发宣传单;
10、租户须向商场管理部上交从业人派发申请表,更换从业人员须及时报告;
11、租户应按有关工商税务的规定,按时向管理公司上交有关资料,否则责任自负;
12、租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住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会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3、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缉张贴不文明宣传品,违者将会被处罚;
1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将会被工商、公安部门,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5、凡进出商场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商场保安及新世界电信城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停放、保管;
16、严禁把车辆停放在商场闲用的消防通道、楼梯口、通道拐角或车场进出口等,违者将会被拖至指定停放点,违章车辆使用人须缴付拖车费用,并承担车辆被拖而损坏的责任;
17、在物业范围内,所有车辆必须按所设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不得逆行,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18、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及保管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19、在新世界电信城打架斗殴、无理到闹、管理公司会报公安机关得理,肇事者将会被公安部门处罚。
一、经营目标与经营计划
1、公司委托经营单位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经营集团旗下经营单位,并为其经营业绩负责。负责人在一定的经营、财务与人事授权下,设定考核期(原则上为半年)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统筹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2、负责人经试用合格,本人自愿接受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的,与集团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内容包括:
a)经营范围与负责人责任;
b)考核期;
c)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经营目标);
d)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e)授权流程。
3、《经营管理责任书》由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管委”)代表公司与负责人签订,报集团总裁审批:获得批准的,由集团发布任命通知;未获批准的,重新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
4、任命通知下达后,负责人依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责、权、利开展工作,相关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工作。
5、《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与标准,是集团下达到经营单位的经营目标,原则上分为:月度经营目标和考核期经营目标。负责人应带领经营单位全体员工努力实现经营目标。
6、考核期结束,经营目标完成,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下阶段经营目标,集团经管委会审后,再签定下阶段《经营管理责任书》。
7、作为达成经营目标必须的步骤,经营单位负责人应按月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经营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经营政策和策略;
b)收入与支出预算;
c)拟开拓的新项目、新收入;
d)对可能实现的经营业绩进行预测。
8、经营计划既是负责人向全体员工传达经营策略、安排布属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作为向经管委汇报的工作材料。负责人应按月向经管委提交经营计划,并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二、经营收支预算
9、在经营目标责任下,为确保经营计划的实施,负责人应制订收支预算,对实施经营计划所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预测,收支预算也是经营计划的组成部分。
10、收支预算按财务部界定的收支项目和划分规则进行,不得擅自拆分与合并。收支预算应作到量入为出,以扩大收入、控制成本为基本原则。
11、收入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经营收入;
b)新增项目收入;
c)其它可能产生的收入。
12、支出预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营业成本;
b)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等。
13、收支预算原则上按月制订。作为经营计划的附属文件,对内用于指导经营单位控制成本、开源节流;对外上报集团经管委,用于在月度经营分析会上予以回顾。
三、经营者责任
14、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确保以下事项:
a)本单位所管理的公司资产完好无缺;
b)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c)不得以损害公司资产利益和品牌资源为代价达成目的;
d)所采取的经营方式不得给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害公司名誉。
15、责任人应明了《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要求,依据授权流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16、责任人应积极配合集团其它经营单位开展的,有利于提升关联单位经营业绩的活动;保持与集团、兄弟单位的协作和沟通。
17、责任人应确保经营单位保持良好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管理和监督,促使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认真开展工作。
18、负责人有义务遵守集团的经营、财务和人事管理政策和规则,接受集团审计与监督。针对问题可进行必要的申诉,但应无条件接受集团经管委的最终决定。
四、经营业绩与工资、奖金
19、负责人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分别按月、按考核期根据其业绩表现予以发放。
20、负责人在试用期间未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的,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21、签定《经营管理责任书》,下达负责人任命后,如按月完成经营目标,则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2、不能按月完成经营目标的,发放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经营目标的,经管委将根据负责人实际情况采取调整措施,必要时更换负责人。
23、整个考核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果超过规定的经营目标的,在考核期结束,一次性发放超过部分的计提奖金。奖金的具体计提办法在《经营管理责任书》中予以规定。
五、月度经营分析会议
24、月度经营分析会议是集团对各经营单位月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状况的分析与总结会议,每月5日召开(节假日顺延),会程1天。
25、月度经营分析会议由经管委召集、确定出席人员和确定会议地点,总裁秘书担任会议记录。
26、财务部应提前将各经营单位的月度财务报表报送至经管委和各负责人,以便提前作好相关准备工作。
27、经营分析会议属于公司重要会议,各负责人和通知出席人员必须到会,并认真分析、总结,参与讨论。
28、各负责人在会议上汇报的内容包括:
a)上月经营情况回顾;
b)本月经营计划;
c)提请经管委审批或协调的事项。
29、针对上月经营情况,经管委应及时给予指导和指示,纠正错误思路,会同负责人分析原因,找出不足。并对经营单位提请审批和协调的事项出具意见。
30、会议应形成和明确本月经营思路,各负责人应在会后提交本月经营计划。
31、总裁秘书在会议结束1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机要经经管委确认后,全文呈报集团总裁、公司领导;抄送各职能部门;分拆抄送至各经营单位。
六、经营单位管理
32、经管委是经营单位的上级主管机构,对经营单位的运营负有督导、监控和指导责任;各负责人是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人员,对经营单位经营状况和业绩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3、负责人通过经管委授予的权力,调配资源实现经营目标。获得的授权包括:经营授权、财务授权和人事授权。获得授权的前提是经营状况正常,预期能够完成经营目标。
34、经营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依据批准的经营计划和收支预算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经营;
b)在合法状态下,以增加营业收入为目,开发新项目;
c)不改变资产原功能条件下的各项创收举措。
35、财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费用支出的批准权力;
b)经授权的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6、人事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a)经批准的岗位编制下,基层员工的招募与调整;
b)获得基本预算的前提下,人员工资的合理调整;
c)获得行政人事部确认下,管理岗位的招募、调整和任命;
d)正常经营管理情况下,奖金的分配。
37、当经营管理情况非正常时,包括可能导致经营业绩急剧下滑或亏损的,负责人应及时向经管委汇报并依照批示开展工作。
38、发现经营单位业绩非正常大幅下滑或亏损时,经管委应当组织调查,及时进行政策调整,必要时替换负责人。
农资经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1、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资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2、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3、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4、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农资经营安全防护制度
1、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
2、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注意保养、更换、添置,确信完好有效;堆放的农资要远离明火、火源,做好防火、防盗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随时检查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度湿度,根据季节不同,调节温度、湿度及通风。
4、随时检查农资及其包装物防止标签脱落,避免错发,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对过期农资及时酌情处理。
5、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涉及称量,必要分装、取货等直接接触农药人员,使用防护器具。
6、在经营场所明显地方标有“农药有毒、严禁烟火、禁止饮食”等字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务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范围
业务计划包括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和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年年底,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本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
(2)拟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汇总各部门意见。
(3)汇总各部门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提交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
(4)根据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年度经营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年度经营计划信息
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实现;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各业务部门的经营计划指标;准备规范(包括表格类型、准备描述要求)和准备进度要求。
七、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每年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
第八条每年年底,投资开发部组织各部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分解整体业务计划,形成各部门季度、月度分解计划。
第九条:年度经营计划按季、月进行分解
将年度业务计划分解为季度和月度业务计划。
(1)负责整体规划的分解,全面协调平衡各部门的规划。
(2)各部门负责具体计划的分解、实施和修改。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按月分解季度业务计划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业务计划分解为月度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结果
总经理办公室将讨论和审查每个季度和每个部门的分解计划
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业务计划的分配
(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每季度初,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由投资发展部发布下一季度的经营计划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3)每月初,经总经理批准,投资开发部下达下一个月的经营计划和各部门的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业务计划的实施
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计划和工作计划,各部门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整体上,确保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企业的整体业务目标和业务计划的实现。
第十四条业务计划的调整
(1)如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年度经营计划的,投资开发部必须提出理由说明,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确实需要调整季度经营计划的,必须由主管相关部门的副总裁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3)由于客观因素的影响,需要调整月度经营计划时,相关部门经理必须申请解释原因,经副总经理和主管确认后方可执行。
5、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脾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直接供
货给客户,公司不单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脾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脾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一、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夏季出勤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冬季出勤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每月休息二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份。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要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安排人员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松土不宜太深,防止伤害树木的根部。
3、树木的根部不宜土太厚,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有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病虫害防治
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2、对苗圃的植物每月打药一次,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防治。
三、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苗场仓库做为公司的总仓库,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园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成本控制
1、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奖勤罚懒制度。
2、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俭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3、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苗木成活率。
以上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一)消防设施: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并保持畅通。
(二)机电设备:要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其电缆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持绝缘良好,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定期进行检修。
(三)危险物品: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告知职工危险物品的成份、危害程度、使用方法及发生事故后处置措施等;现场电焊等作业不违反“六条禁令”,做到“四不动火,十不烧”。
(四)用电管理(含临时用品):电力设施安装、维护、维修、使用要由专业电工负责,各作业场所要设置安全电闸,确保电气设备、发电机等安全运转和用电线路完好。
(五)防雷设施:高层建筑、危险物品车间、仓库、电力设施、电气设备、计算机网络等重点部位要安装防雷设施,并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六)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环节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七)高处作业:严格管理梯子、脚手架(通用的或塔式的)、吊笼、升降工作平台、动力工作平台等登高装置的安全使用和安全作业,严禁承载超重,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维护和拆除。
(八)现场作业人员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配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遵章守规,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九)自备发电机(组):
1、放置
自备发电机切忌受潮,应安装或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周围不能堆放易燃品,以免发生废气中毒和火灾;同时,环境应清洁,周围不准放置产生酸性、碱性等腐蚀性气体的物品。
安装30千瓦以上的发电机时,机组最好是固定在平坦的水泥基座上,若没有,也可在底盘下垫上橡胶板以减少震动和噪音,切忌垫旧轮胎等弹性物品。
配备自备发电机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发电机电气装置、机房定置必须符合电力、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自备发电机房应有良好的采光、排气、排污设施,防止各类中毒、火灾事故的发生。
2、安装
要看说明书,并请正规的专业电工或供电所人员来安装,接线时注意内、外线的设置。
要确保柴油发电机排气管畅通,尽量避免管道过长或突然转弯,当排气管接至室外时,需将外管下倾斜,使管内凝结水分流出。
由于市场上一般的发电机都是按照明的.要求设计的,所以尽量不要让发电机连接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以免电压不稳定而发生意外。
发电机和开关屏必须另接地线,地线可接在地下水管或深埋地下的钢板上,保证接地良好;接地必须正确,首先应判明接线柱或引出线是火线还是搭铁线;当搭线柱无标记可检查时,可在发电机运转过程中,用电压表或“碰头”法测试判定。
自备发电机的切换装置(包括与原有供电系统的连接方式)必须连同零线一起切换,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经供电部门认可。
自备发电机的零线必须单独接地,单独接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或等于4欧姆,不得与原有公用电网共用接地零线。
3、使用
新的自备发电机在使用前,要进行50小时的试运转,在试用时不要超负荷使用,发电机的每一电路的负载,应按发电机使用说明书配用,不可随意增减灯数或换用不同功率的灯泡。
用皮带传动的发电机,应正确调整传动皮带的张驰度;一般用手指按压皮带中部,下垂10-20毫米为宜。
自备发电机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规定验收,确保做到单独接地、机械连锁,严防出现倒送电现象。严禁下列情况的出现:
①擅自引入备用电源;
②未经登记擅自安装使用自备发电机组;
③擅自将自备电源转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④未经供电部门批准,采用部分负荷用电网电源,部分负荷用自备电源;
⑤采用人为方法使连锁装置失效;
⑥未经供电部门批准使用移动式发电机组,或以流动式给其他已由电网供电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临时备用电源。
4、维护
发电机每工作一段时间后,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检查调整,并需经常检查装置各元件是否断头及松动。
向发电机添加燃油和机油时,必须选用规定的牌号,并采用专用的清洁容器,加入时都要经过滤网过滤,燃油使用前需沉淀24小时以上。
发电机组在夜间工作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室外使用时应加防护罩,避免雨淋及暴晒。,
5、故障
发电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紧急停机:电压及电流超过发电机额定值;机组出现急剧的敲击声,或者有零件损坏等不正常响声;发电机电压超过表上最大读数;发生火灾或漏电及其他自然危害。
当发电机必须紧急停机时,应先切断负载,并立即将喷油泵开关手柄转到切断油路的位置上,使柴油机立即停机。
(十)成品、原材料仓库的消防管理要求
1、“五不准”:即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接临时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将易燃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
2、“五留距”:货物堆放要留的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不得小于0.5米,与库门相对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米,库门与通道不得堵塞;
3、整齐:物品堆放要整齐统一;
4、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保持通风;
5、严禁在电热器具的安全距离内摆设易燃易爆物品;
6、物资进库应检查有否夹带火种可疑。管理员离库应检查:①是否有人潜入;②有否异常情况;③是否关闭窗户等,在确认安全后,切断电源,关门上锁。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应巡回检查以保安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企业经营计划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管理范围
那里的经营计划包括各经营部门的业务计划以及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财务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等。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经营计划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年度经营计划的编制
(1)每年年底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本年度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和预期目标,初步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
(2)拟订年度经营目标传达给各部门征求意见,并对各部门的意见进行汇总。
(3)透过汇总各部门的意见,编制《年度经营计划草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
(4)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意见对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修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年度经营计划的资料
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计分阶段目标;为实现企业业务目标,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计划指标;编制规范(含表式、编制说明要求)和编制进度要求。
第7条、如遇特殊状况,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可于年中调整一次,调整计划须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三章、年度经营计划的分解
第8条、每年年底由投资发展部组织各部门采用滚动编制、逐步细化的方式对整体经营计划进行分解,构成季度和月度的各部门分解计划。
第9条、按季度和月度分解年度经营计划
将年度经营计划分解成为季度、月度经营计划。
(1)负责整体计划的分解,并对各部门计划进行综合协调和平衡。
(2)各部门负责各自具体计划的分解、执行和修订。
第10条各部门负责将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度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分解到部门的季度经营计划分解到每个月,构成月度工作计划。
第11条审核批准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分解结果
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核各季度、各部门的分解计划和各
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章、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12条、经营计划的下达
(1)每年年底前由总经理办公会向各部门下达年度经营计划。
(2)每季度之初,由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季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3)每月月初,由总经理批准,投资发展部下达下个月度经营计划和各部门工作计划。
第13条经营计划的执行
各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计划及本部门工作计划,着眼全局开展工作,以保证本部门工作目标和企业整体经营目标、经营计划的实现。
第14条、调整经营计划
(1)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年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投资发展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透过后才能执行。
(2)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季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相关部门主管副总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3)确因客观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月度经营计划的,务必由相关部门经理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副总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才能执行。
第15条、调整计划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到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执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16条、负责跟踪、分析、报告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
第17条、职能部门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一次企业经营计划任务的完成状况。特殊事项需要缩短报告周期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第18条、各级领导务必随时监督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19条、检查企业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时,应当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20条、企业每季度对各部门经营计划的执行状况考核一次。投资发展部组织考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做出考核结论。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连锁店由上海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体育用品销售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的基本理念是:态度决定一切。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连锁店是经上海体育用品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总公司行使权利。
第二条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接受””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的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统一的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统一的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负完全责任。
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先向””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条连锁店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第十条连锁店对于””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由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2、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毁损””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的权利义务
一、””的权利:
第一条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的义务:
第一条在连锁店所属的编制区域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该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行政组及””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人员与””签定聘用合同,成为””的正式职员。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作起,应受到xx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管理制度》执行。
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辞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的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为加强对农资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供货协议;购进农资产品时,须对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批准许可、产品标准、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内容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货;进货后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做到票、证、物一致,合法有效,杜绝不合格商品。
二、经营档案管理制度。
依法建立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购进农资按规定索要购货发票(或合法凭据)及相关证书(登记或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产品标准证等)复印件(盖章),建立农资进货台帐;销售农资产品,必须主动向购货者提供销售发票和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建立农资销售台帐。进销货台帐(含电子台账)如实记录农资品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数量、生产企业和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购买人、进销货时间等详细内容,保存2年以上。
三、农资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经营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产品;经营者必须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农药不得与其他货物、危险化学品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四、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防止农药在运输、贮存及农药经营其他接触过程中致人中毒,应采取安全防护;农药经营相关人员应当掌握一定的安全防护常识;农药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配置防护镜、防护面罩、防毒口罩、手套、防护服和长统靴、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备;发生农药渗漏、洒落等情况的,要及时妥善处理;对各种类型的农药必须作出醒目标记,毒性高的农药采用适当的警戒色;农药的存放和保管,要有专门场所和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防护知识的学习,定期组织员工开展进行消防演练或事故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如火灾、中毒、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直接供
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工厂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 在每年初,由工厂各分管厂长、工程师提出下年度工厂目标设想,厂务会集讨论,形成工厂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厂长下达指令。
第六条 由专人组织,并根据厂长指令,分生产行政部、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 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八条 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九条 经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专人负责按系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工厂方针目标执行图
第十条 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 工厂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分管副厂长、工程师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副厂长编制完成校对,厂长批准
第十三条 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工厂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工厂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工厂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五条 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完成
第十六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产行政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厂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为确保工厂方针目标的实现,工厂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 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厂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厂长的令 制订
第十八条 各部门要围绕工厂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循环每月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由主管厂长检查批示
第十九条 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 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第二十一条 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工厂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厂长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工厂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厂长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工厂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厂长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通知(由计划科制定,厂长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 厂长方针目标诊断会由厂长、副厂长、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或厂长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厂长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厂长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 ?
第二十五条 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著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第二十六条 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整改。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XX市兽药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经营单位购进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购兽药品种必须是由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
二、取得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核发放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非强制兽用免疫生物制品。
三、购进的兽药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合格证核对无误。
四、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的人员数量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过执业兽医考试人员。
五、兽药经营人员要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等教育或培训。
六、在营业时间,应有专业人员在岗,并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七、《兽药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技术人员执业证明要挂在店内显着位置。
八、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九、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十、建立兽药销售登记,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一、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十二、应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十三、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十四、兽药要有专人管理,分类保管,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十五、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1工作程序
1.1公司应根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1.2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配置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和减少事故影响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1.3严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工作场所饮食。
1.4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1.5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5.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1.5.2仓库保管人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验收后作出验收记录。
1.5.3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
1.5.4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6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
1.7在公司的办公场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在适当位置悬挂办公场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图与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图。
1.8公司的办公场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能超负荷用电,电路保险丝(片)熔断禁止用铜铁线代替。
1.9严禁挪动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材,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办公场所的通道畅通。
1.10禁止在公司的办公场所摆放危险化学品样品,办公场所不能兼做非办公用途。
1.11为作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中相应环节的监督协调工作,须与生产厂家加以联系沟通,了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索取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检查其是否齐全规范。
1.12危险化学品的数据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有详细的进、出仓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实现“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考核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xx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15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掘进进尺计划与完成情况由生产部负责提供;完全成本(含矿管成本)、利润、专项基金的完成由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当月巡视检查结果(查出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集合并提供;需要矿现场提供的其它备查资料由矿提供。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公司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分别提取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总额,并出具“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最终,财务部负责出具“矿yy月度生产经营考核情况通报”。
第十条月度最终生产经营情况通报要体现出完全成本真实性、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清楚、矿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内容。对通过考核提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协助矿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考核内容、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内容:商品煤验核量、掘进进尺验核量、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矿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项目的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管成本、利润计划的完成等。
第十二条商品煤、掘进进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标依据集团月度下达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最终计量则依据集团公司《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公司领导签字的“yy月份商品煤验核量报告”提报,集团生产部负责。这是各单位和部门最终计量报告,也是所有按照吨煤统计经济数据的'唯一依据。关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层地质情况,可以提出修改计划。
第十三条矿井工资来源实行商品煤吨煤含量提取,与安全、利润、成本、回收率、质量标准化、掘进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确定。各生产服务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特点执行相关规定。
应提取工资总额=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单价
实际提取工资总额=应提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增减额
班子成员应提工资来源为按吨煤提取后分为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经测算约占35%,不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以65%的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实际提取等于应提工资加减考核增减额。
应提工资=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工资(年薪标准/计划产量)
应提工资=基本工资(35%)+基本绩效工资(65%)
实际提取=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增减额
第十四条矿管直接成本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下达,逐月不作调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础,是矿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自20xx年开始,经营考核重点增加了利润计划考核内容,且在测算过程中是以利润计划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压缩空间较小,因此,矿管成本月度考核将按计划成本超、降总额的20%扣减、增加矿工资总额。月度矿管成本实际发生与计划总额比较,其结余、超支1%对应领导班子基本绩效工资的2%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计有结余(利润完成),将按对应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跨月结算,特别是矿务工程、零星签证费用、修理费用等,每发现一次按金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单位专项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资金计划总额。遇特殊情况发生计划外专项费用时要相应调减年度其他项目,如不能进行调减,公司将按计划外专项基金发生额的10%扣减工资总额,按发生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此项考核原则上按月计划考核和兑现,可以结合全年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继续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专业、机电管理专业、采掘工程质量专业和综合专业的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考核。各专业评分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分别扣罚工资总额10万元、扣罚领导班子对应基本绩效工资3%。
质量标准化检查仍实行月度巡视检查、季度综合检查,月度原则上以矿自检为准,自检分数不计入考核。但季度综合检查结果将纳入下个季度,实施全季度(三个月)考核。巡检过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将进入当月考核:“发现一次失爆、发生重伤一人次、出现一次重大财产事故事(停产3小时以上、直接损失一次5万元以上)、情形比较恶劣(主井断带、工作面大冒顶等)生产和机电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导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每出现一次(项),扣罚矿工资总额30万元。同时扣罚领导班子月度安全奖50%。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罚月度工资总额50万元,同时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发生月份起,取消全矿安全奖,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20xx年,集团依然执行安全奖50%按月兑现,年末经过公司考核批准后,兑现另50%。
第十七条掘进考核要加强掘进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实行平衡制)验核米数,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罚工资总额1万元,领导班子实行月度进尺每欠尺1%,扣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3%,季度完不成季计划的75%、半年完不成计划50%的,分别按未完成计划比例,同比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末月份对应基本绩效工资。
增加掘进工程“无效进尺、计划外签证”考核,无效进尺按照欠米考核,计划外签证工程,按照不超过工程单价10%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工资总额承担。
第十八条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计划,每降1%,分别扣减工资总额10万元,分别扣罚班子成员对应基本月度绩效工资3%。
第十九条为实现公司由业绩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公司对所属矿井在矿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础上再实行利润计划考核,因此,计划的合理和科学性尤为重要。经过公司商定:每月利润计划的确定,主要依据年度利润计划指标的分解、上月市场平均价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计划、矿管成本计划和井下实际生产条件等因素下达计划。按当月利润超降额的20%增减应提工资总额;增减工资总额的30%对领导班子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0%。月度未完成利润计划,而年度累计完成利润计划时,对月度扣减的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每月计划成本为年初确定的吨煤成本费用(或总费用)乘以月度实际商品煤产量;销售收入计划等于上月实际吨煤平均销售价格乘以当月实际商品煤产量;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计划完全成本费用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或亏损);实际实现的利润和实际计划利润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增加、减少额。
第二十条董事长年终奖考核,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全公司各个生产矿井每月商品煤生产、材料费、成本、掘进进尺、煤炭销售等完成截止时间统一为:每月最后一天24点。每月1-2日,集团生产部负责出具产量验核报告,集团所有相关利润完成、成本计算、工资提取等依据都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自20xx年开始(1月份除外),集团月度生产计划改为生产经营计划,计划下达实行会审制。其计划内容增加成本计划、利润计划、专项基金计划等经营指标,这些指标将是经营考核的依据。月度计划的下达要增加其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为体现考核的真实性,真正体现出当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xx年2月份起,各基层单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据集团生产经营考核结果发放上月度工资。
第二十四条辅助单位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测算年度工资水平和总额,集团公司将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结合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考核,提取的工资总额需要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出月度矿管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将把矿管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将在月度计划单价中,对波动影响较大的矿务工程及支护材料费用、综采搬家倒面费用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工资实发不得突破集团考核同意发放额度5%,超过此额度,按超发额同比例扣发矿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根据《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因非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停产,应向股东申请支付矿井维持费,集团公司考核后,工资不足部分由矿井维持费工资部分补充。
第二十七条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解决考核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汇永集团公司。
附件:1、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
2、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挂钩考核明细表;
3、公司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1、在经营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经营部的结算工作,综合协调各种关系,保证混凝土公司整体结算率和结算完好率。
2、随时了解和掌握在施工程和完工工程的结算进度,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3、及时了解混凝土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情况,重点理解合同中与混凝土结算相关的条款,按合同签订的时间顺序登记《合同结算台帐》,记录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
4、当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有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和工地沟通,并告知和督促业务员及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5、负责对所有预算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预算员和业务员在工程结算中的工作进行分工和协调。
6、负责协助预算员、业务员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负责组织与施工单位洽谈最终结算事宜。
7、负责对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进程和结算数据进行监控、审核和把关。
8、负责所有图纸结算工程的结算考核,并且对每个业务员全年的结算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9、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保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在本部门顺利运行。
10、配合公司经营部清欠工作,负责清欠所需原始资料的审核收集。
11、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的特殊性,在烟花爆竹的经营过程中要做到:
1、必须具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具有符合国家安检要求的.经营场地和仓储条件。
2、经营的商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有生产厂家的地址,生产日期和产品有效期等。
3、合理布置经营网点,密切与客户联系,正确引导用户燃放烟花爆竹。
4、积极配合国家有关安全检查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对于经营烟花爆竹的不法商贩予以举报。努力维护危爆品市场的经营秩序。
5、掌握市场供求行情,合理安排购,销、存,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善。
6、在做好经营工作的同时,应向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反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一、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夏季出勤时间
上午:7:00---11.00;下午:14:00---18:00
冬季出勤时间
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每月休息二天,休息时间可采用轮休的方式进行。
二、日常养护管理
(一)浇水
1、遵循浇水原则“不干不浇,浇则浇透”,保持树木的水份。
2、对新种的树木先浇定根水,定根水一定要浇透;种植后要保持其周围环境的湿润,特别是树干,根据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喷雾式洒水。安排人员定期抽查土壤水分,不够水的给予补水,但要控制好湿度。
(二)施肥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定期追施叶面肥,以促进其发根。
2、乔木、灌木每年冬季施基肥,春季施追肥各一次。
(三)松土透气
1、新种植的树木要勤松土,保持其透气,以利于其发根。
2、松土不宜太深,防止伤害树木的根部。
3、树木的根部不宜土太厚,否则不利于根的透气,阻止其发根。
(四)修剪
1、新种植的树发芽后要修剪其徒长枝、没有必要的侧枝,有利于其正常生长。
2、常规的修剪要保持树木的整形美观,形态完美,提高其经济价值。
(五)病虫害防治
1、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2、对苗圃的植物每月打药一次,由点到面进行有效的防治。
三、仓库管理
(一)工具管理
苗场仓库做为公司的总仓库,对工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有利于控制成本。仓管人员需对进出的机械设备及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对报废的工具进行以旧换新,并做好记录。
(二)苗木管理
1、苗木到苗场后苗圃人员应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验收小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2、苗木出库时,应认真填写苗木出库单,并做好相应的包装,以提高苗木的成活率。
3、每月定期对苗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园林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成本控制
1、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员工进行合理分工,奖勤罚懒制度。
2、加强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俭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3、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苗木成活率。
以上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执行。
人员管理制度
1、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行业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培训。
2、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主要培训农药的用途、使用技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使用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等内容进行培训,防正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等事故触发生
4、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5、员工要加强学习,在农事活动中要做到得心应手,不误农时一旦出现问题要耐心给农民说明及查看。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增强游艇市场的变化能力和竞争能力,确保游艇企业生产正常运转,促进企业经济向前发展,根据职代会会议精神及章程规定,制定如下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一、生产管理制度
1、总经理全面负责全公司的工作,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公司各项生产任务,具体由业务主管统一执行。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本公司船舶(游艇)生产能力,由副总经理于每年1月份分别编制营运生产及经济项目的年度、月度计划,同时将计划任务下达到船舶(游艇),作为各船的生产责任目标。
3、公司业务主管要认真负责组织招揽客源,深入到旅游部门,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客源流向,积极争取客源,并与旅游局、海事局保持联系,落实计划旅游线路等。
4、为保证客源计划的实现,公司采取和旅游公司相结合的办法,争取长期持续稳定客源。
5、船舶在带客过程中,必须向公司业务部随时报告运行情况。到景点时,首先向业务部报到挂号,作为到达次序的依据。各船舶(游艇)要绝对服从公司的调度和配合。
二、船舶管理
1、各船舶(游艇)在运输过程中,要向客源公司负责。保证旅客的安全,做到游客就是上帝,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
2、生产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市场信息及本公司船舶(游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线路计划的编排,并向总经理提供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今后工作措施,作为管委会决策的依据。
3、为确保任务完成,有计划地掌握船舶的经营生产动态,凡是发生海损事故待修理的船舶(游艇),或特殊原因,船舶需要报停航的,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4、为加强船舶(游艇)管理,促进企业事业发展,巩固企业经济,凡属公司管辖的经营船舶(游艇),应按规定缴交企业管理费。
5、各经营船舶(游艇),在经营期间所需的各项成本和规费、税费、社会负担费均由船方自行负责。
6、发生海损费事故的船舶(游艇),如需要公司派人前往处理的,公司除负责出差人员的旅差费外,其它一切费用均由船方负责。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机构、日常运作
(一)、管理层领导及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紧急联系电话:
(二)、日常运作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在公司办公室。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员上班,星期六、日或节假日轮流值班;
2、无论上下班均可直接拨打紧急联系电话进行联系。
3、一旦接到相关安全信息电话(包括上班安全指令、有关部门发布的雷雨大风信息、船舶事故报告等),接话人应详情记录并加核对后,迅速报告组长或副组长作出决策;情况紧急时,接话人可先行采取应对措施,然后再报告领导。
4、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服从领导统一指令,并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与领导保持通讯联系,汇报情况或建议,听取领导的指示;事后,写出工作总结。
四、总经理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发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制订并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审定年度、月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批属公司解决的安全投入经费。
(五)、检查督促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实施。
(六)、负责公司责任事故的诉讼。
(七)、经常听取副总经理、海务部、机务部及船长(经营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八)、每月上旬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总结汇报会,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着重抓好船舶的投保落实工作。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应亲临现场主持处理。
(九)、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各安全责任人的考核。
(十)、公司总经理每月、季末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
1、汇报所属下级对安全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海务部、机务部、船长(经营人)对安全工作实施中遇到的各种对安全管理工作不利因素,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提供给上级研究解决。
2、年终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总结汇报一年来公司对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产的批示精神、实施的具体情况,利用书面材料汇报。
3、汇报公司年度发生的海损事故次数、经济损失的具体数据。
五、副总经理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游艇安全管理规定、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实施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三)、拟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提出月度或阶段性生产计划实施方案。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及安全评优活动。
(五)、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管理相关的主要业务,组织开展船舶(游艇)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落实船舶员工安全责任制。
(六)、督促安全管理部门、指导船长、指导轮机长对船舶技术指导和监督。
(七)、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审查报送有报表和资料。
(八)、亲临现场协助经理组织指挥重、特大事故的.施救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六、业务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游艇安全管理规定、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增强安全责任感,服从安全大局,发展客源,确保安全。
(二)、利用调度配载、办理客源业务等时机,向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法令、法规和方针政策,传达本公司安全指令,协助做好安全文件资料的分发。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旅游服务”的方针,在始发港业务度工作上严格把好安全关,对无证照、无航期的船舶未经海事部门特许不准放行,以确保旅客安全。
(四)、认真做好月度生产情况总结汇报,提出安全状况分折意见,为领导加强安生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五)、主动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大检查活动;积极协助领导做好重特大事故抢险施救、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
七、船长
(一)、承担本船安全生管理的第一责任。组织本船员工学习并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管理规章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不断强化自身及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产增收,创新效益。
(二)、参加本公司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主持本船航前、航后安全生产例会,制定航次安全运作具体方案及防范事故措施。
(三)、熟悉本船结构、性能、驾驶人员操作技术、熟悉航区气象,航道特性并掌握航道情况和水位、气象变化规律。坚持做好载前、航前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纠正违章,消除隐患,亲自把好源头管理安全关,严格遵守“八个坚持”、“九不开”的船舶安全运作规则。经常检查本船各种证照、证件,确保安全有效。
(四)、经常检查督促本船员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各岗位职责,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编制岗勤值守,强化值班制度,组织督促并证持本船厂员工参加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及安全学习日常活动。组织本船进行消防、救生堵漏及防抗雷雨大风应变部署演练,并好记录。
(五)、组织员工加强船体、舵系、机械、信号、消防、救生、系泊等设备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确保本船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管好用好收视机、传呼机、电话手机等信息传输设备,确保信息随时畅通。
(六)、坚持第月一次向公司领导或安监部门汇报本船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有关报表资料,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议或要求;做好航次平安信息电话报告。
(七)、船舶(游艇)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其他船舶发生事故,除及时报告公司及当地有关部门外,必须保持清醒理智,沉着应对,组织指挥全船员工,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自救或助救,做好善后,并配合公司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时组织船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八)、遵守行业防范事故风险自律公约,切实做好船舶财产、员工人身,承运责任等投保工作,增强自身安全防范的保障能力,确保企业和船舶(游艇)正常经营运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家、餐馆、招待所等公共餐饮住宿场所;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旱冰场、射击场等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营业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政府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
第五条各级政府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本辖区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建设、市政、环保、工商、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公共经营场所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二章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前款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的职工和在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经营许可,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检查)合格。
第十条本细则所列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物内。已经设置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承租者或经营者的有关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要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由一家经营者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该经营者负责;有多家拥有产权或者有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经营使用者对各自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三)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对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应确保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公共经营场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在变配电室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其他杂物。
第二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在从事营业、经营活动时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二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第二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库房设置、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八条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方可对社会提供服务。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有固定座位的区域,不得增设临时座位。
第三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与商场等单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保证通往建筑物外的疏散通道畅通,并在商场等单位营业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指引人群疏散。
第三十二条旅游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维修、改建等施工作业活动,产权单位或承租人应当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共经营单位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三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当接近最大额定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公共经营场所的最大额定人数,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在经营场地举办展览、促销、演艺等大型活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活动举办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负责人应当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其他人员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第四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加强对辖区内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十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第四十四条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职责,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据职责及时查处或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处置技能。
第四十六条市级各部门要明确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管权限的职责划分,对已明确下放和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充实整合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到位。
第四十七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第四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审验工作,严厉查处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取得其他从业资质的,要及时报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公共经营场所消防设施验收,依法对经营场所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监管。
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第五十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对违法使用钢瓶液化气和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第五十一条质监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第五十二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8月6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鄂尔多斯市兽药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兽药经营单位购进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购兽药品种必须是由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
二、取得自治区农牧业厅审核发放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非强制兽用免疫生物制品。
三、购进的兽药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合格证核对无误。
四、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的人员数量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人并至少有1名通过执业兽医考试人员。
五、兽药经营人员要定期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等教育或培训。
六、在营业时间,应有专业人员在岗,并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七、《兽药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技术人员执业证明要挂在店内显着位置。
八、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
九、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十、建立兽药销售登记,购货登记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销售登记应保存至有效期后1年,无有效期至少保留3年。
十一、不购进、不经营假劣兽药、违禁兽药和人用药品。
十二、应向兽药购买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十三、对已出售的兽药出现质量问题和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兽药行政部门报告。
十四、兽药要有专人管理,分类保管,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帐一次,帐物要相符。
十五、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合同是指由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类经营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四条第一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产业,并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等。
第五条第二类:由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场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租场协议》。
第六条第三类: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作经营性合同。如《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
第七条第四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花园业主,委托xx地产出租、出售,由xx地产收取中介费,协助签订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公司所有经营合同均由立项部门经理按照公司制定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负责核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否则,扣罚立项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条在洽谈、签订合同过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济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处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标的物招标价格明显不实,给予直接责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因把关不严,造成合同内容不全,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的,每处扣罚责任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十一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书写错误、字迹不清的,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公司领导发现的,每处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一般以面积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参照周边相邻单位的平均价格,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评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对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0元,部门经理500元,主管领导300元。
第十三条在签订《千卉街市租赁协议》时,须统一将千卉街市所有档口公开招投标,按最高投标价格签订协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四条公共场地的出租价格为50-60元/ m2/天,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五条各类租售业务的中介服务费用须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否则,扣罚当值中介人员100元,部门主管50元,部门经理30元。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六条在签订合同时,洽谈、签订责任人须核实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七条在洽谈装修、经营免租期限条款时,须按照花园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规定的装修期限给予场地装修施工或进场经营免租期限。否则,在公司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超期给予施工装修或经营免租期限10天以内(含第10天)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给予降工资一级,超期30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xx地产当值中介人员未明确知会交易双方责任与义务,造成投诉或直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扣罚直接责任人50-300元;降工资一级至开除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
第十九条各类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由部门经理送交集团财务一分部备查。否则,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条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在合同签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经理签发《内部通启》,送达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一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协助、配合、监督责任。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条各类合同在到期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一方有违约或变更条款,由部门经理负责续租、合同终止及解除、变更部分条款等事宜的洽谈处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扣罚部门经理100-300元,后果严重的,给予降职降级。
第二十三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公司职能部门督导室、集团财务一分部负责监督与审查。因督导室督导不严,公司领导发现的,每次扣罚督导室相关督导员200元,督导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二十四条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类合同签订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类合同签订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二十五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扣款项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共资源类景区简称公共景区,指的是以自然景观和文物景观等公共旅游资源为依托的自然景观类旅游景区和文物景观类旅游景区,不包含主题公园、人造景点等主题景区。具体而言,我国的公共景区包括市政公园、博物馆、森林公园、世界遗产地和各级风景名胜区等社会公益性很强的公共场所。这些景区是我国旅游景区发展的重点。
一、研究缘起
制度经济学的原理告诉我们:结果是由制度产生出来的,要处理好景区的旅游开发与保护问题,先决条件是要有一个好的经营管理体制。现阶段我国公共景区管理制度的供求矛盾不断激化,严重制约了我国公共景区事业的健康发展。许多公共景区为了获得开发和保护资金,纷纷转让景区经营权,实行企业化运作。但现实中,这些运作可谓好坏参半,其中不乏成功案例,但也有沉痛的教训,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旅游资源的破坏和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为过渡时期公共景区的市场化运作确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所谓制度安排是指对某些具体行动或关系实施管制所采取的规则,它包括基础制度安排和次级制度安排。
黄进曾分析了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公共景区事业是我国重要的公共事业,关乎公共利益。其本身的技术经济特征决定了纯粹利用市场或政府机制配置资源将会产生严重的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为了让市场和政府更好地各司其职——政府负旅游资源保护和监管之责,而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之功能,特许经营是一条门路,这样一种混合目标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可以较好地实现政府和企业目标。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不同于一般的商业特许经营,是政府特许经营的一种形式,其核心是政府将公共景区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授予非国有企业经营,企业在政府的监控下开展经营活动。那么,这种制度到底具备什么样的特征和功能,它的结构又是怎样的,本文将作一个简单探讨。
二、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的特征
本文借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定义,将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定义为: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公共景区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公共景区内某个项目或者整个景区的制度。
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就是政府对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事务实施管制所采取的一系列规则的总称,它是一项能有效平衡公共景区开发和保护的制度安排,是支配公共景区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
1、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政府特许经营的一种形式,属于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其核心是政府将公共景区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授予非国有企业。
2、公共景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为政府,被特许人为私有企业,特许双方是一种行政许可与被许可的关系。
3、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要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选择景区投资者,被许可方是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
4、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双方要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是一种行政合同。合同标的是景区一定期限的经营权。特许经营反映在政府规制行为上,是一种“以合同方式进行管制”的方式。
5、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有一定区域、范围、期限和限制的。北京大学谢凝高教授认为,特许就是特别允许,要有许多限制条件,对经营的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有明确规定,要严格按照景区的规划来办事。景区不是经济开发区,目前景区的乱建项目太多,应在整治的前提下特许。
6、特许企业作为被许可方要交给许可方(政府)一定的费用。
7、公共景区特许经营是以政府的行政许可为前提的,它要遵从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如果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不利于公共利益,则行政机关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行政机关对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具有监督权,必要时可对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强制或制裁。
三、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的功能
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要确保企业在资源和环境有效保护及再生产的承载能力限度内对景区进行建设和经营。景区资源经营管理必须坚持“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和景区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以实现公共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其功能如下:
1、特许经营能够实现公共景区管理中的政企、事企分开。景区资源的保护、管理、监督由政府承担,相应的经营项目(根据待特许的公共景区的特征及双方协议确定是单个项目还是整体特许)则由获得特许经营的企业来负责。
2、特许经营制度在选择被特许方时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用招投标方式,使有资质的企业获得经营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当地政府的寻租行为,并把没有实力的企业挡在了外面,防止因无力开发保护而给公共景区带来破坏。
3、特许经营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可以在公共景区保护的前提下规范管理者(特许者)和开发、经营者(被特许者)的行为,利用法律文件规定双方的资源保护责任和经济收益分配方式,把权利和义务规定的非常详细,以便于操作。
4、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能够较好的兼顾公共景区各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对于资源管理部门,这种制度有利于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管,从而保障人类对于这些珍贵遗产的永续拥有和享用。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他们可以选择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员以合同的方式完成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经营等业务,同时得到部分使用费和税收,同样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于景区而言,专业公司的经营,能够扩大其影响和知名度,摆脱其经营困境。同时,特许经营也能使游客获益,通过竞争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能够兼顾游客利益,提高游客服务质量,这是无论政府垄断资源或者单个企业垄断所不能带来的。
四、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的结构
制度安排是一系列子制度系统的集合,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制度包括制度环境建设、特许经营主制度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三部分。
产权改革、组织架构、立法建设共同构成景区特许经营的制度前置(或制度环境),景区特许经营要想成功推行,必须先疏通制度环境,进行这些方面的改革或建设,它是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主制度得以推行的前提。
公共景区特许经营主制度包括特许边界限制制度、特许费用制度、特许合同制度及特许经营程序制度。公共景区特许边界限制制度主要包括特许客体的选择(景区特许经营的供给边界)和特许企业的选择两部分内容;公共景区特许赞用制度主要解决特许费用的评估指标体系的确立和特许费用的确定问题;公共景区特许经营合同制度约定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问题;特许经营程序制度是对公共景区特许前、特许中和特许后的一系列工作的规定。
一、总则
1、为适应市场的需要,全面推广企业经营理念,正确坚持企业经营方向,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管理制度,实现经营目标,取得预期的经营成果,特制定我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2、通过本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实施,达到建立内部科学、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培育公司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全局观念和企业价值观念,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以达到经营目标。通过绩效管理的实施,促使各个成员单位、各位员工从不同角度将自身业绩与公司短期利益、中期利益、长期利益相关联,分享公司发展的收益。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
为了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指标,经研究建议,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确定如下:
(一)、设立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马海荣。
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协调内外关系。协助总经理负责新项目开发的考察、调研、论证和洽谈等工作。
(二)、设立房地产项目部
经理:马海荣(兼)。
成员:王玉海、田桂胜、马龙海。
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工作。
(三)、设立公司综合办公室
主任:董振友;
成员:蔡云霞、王悦。
职责:1、负责公司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保管,上传下达和接待工作。
3、负责人力资源工作。
4、协助有关科室办理各种手续。
(四)、设立生产部
副经理:屈凤江(牵头)。
成员:一选(老选厂)厂长谷仕勇。二选(新选厂)厂长。
矿山:金厂峪(含桑家峪)采区区长由屈凤江兼任,庙岭头东沟(含河北庄)采区区长由陈廷祥担任。
李文:任全矿山专职安全员。
职责:负责协调、指挥、调度选厂、矿山生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设立经营部
副经理:赵海明(牵头)。
成员:谷显发、吴广计、王立中。
职责:1、负责目标监控考核工作。
2、负责物资供应采购工作。
3、负责统计、核算、风险评估工作。
4、负责项目手续的跑办工作。
5、负责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各项工程合同(协议)的起草和土地、树木的征(租)用和补偿工作。
7、与生产部共同对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设立督察室(含监察)
主任:董振友(兼)。
成员:吴晓汉、郭振好。
职责:1、督导、检查矿山、选厂安全生产和各项制度的落实。
2、督导、检查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3、对各种合同(协议)、工程项目的审查、核实、监督验收。
4、负责公司企事业周边环境的协调、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监察员工纪律和违纪情况的调查以及对员工过错、失误的登记分类。
(七)、设立财务部
经理:吴玉新。
成员:宫艳娜、孙文娟、梁玲玲。
职责:1、负责公司的财务收支、报表、(各种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报表)、核算。
2、负责选厂、矿山和公司人员工资的发放。
3、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
4、负责把好公司的财务关,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处于良性循环状态
三、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
1、矿山—生产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矿山;
2、选厂—生产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生产部—选厂;
3、逸景项目—房地产项目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房地产项目部—逸景项目;
4、气象局项目—房地产项目部—经营部—总经理—财务部—经营部—房地产项目部—气象局项目;
5、水岸新城物业—房地产项目部—督查室—总经理—水岸新城物业;
6、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7、督查室—总经理—督查室
四、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制定的各部门分工、各项工作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业务流程。
2、公司办公会、例会等经营管理会议的会议纪要提出的要求和决定。
(二)、考核内容:
1、基本职能考核
根据公司机关和经济实体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重点考核部室对项目、经济实体的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能落实情况。采取平时记录,季度考核方式,执行单位督查及监察部门担任。
2、基础工作考核
根据公司《千分制考核办法》及其有关经营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项目实体的经营管理过程,进行基础管理工作检查考核。采取月考核方式。执行单位由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担任。
(三)、考核程序:
1、基础工作考核程序:
①机关各部室和经济实体各职能部门,以《千分制考核标准》为依据,每月对各经济实体上月基础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编制考核表,并将考核结果于10日前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②每月14日前,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汇总后起草考核情况通报,由办公室于当月16日前发文公布。
③财务部于每月20日前,按考核情况《通报》的奖励和扣款明细,向各被奖励和扣款单位下发通知单,各单位、部门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后,及时将有关奖惩款项落实到责任人,通知本单位财务人员在次月发放工资时予以增发或扣发。
2、基本职能考核程序
①每季度第一个月,在公司领导的主持下,审计监察部根据考核依据对机关部室上季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②审计监察部由公司经理层的办公会进行考核。
③考核情况经公司行政例会讨论确定后,由办公室通过会议纪要形式予以公布。
④综合办公室依据会议纪要公布的考核结果,在进行年薪、责任工资兑现(预兑现)时,与相关人员的收入挂钩核算。
五、公司日常管理细则
(一)作息时间
夏季(五一后到国庆前)上午8:05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国庆后到五一前)上午8:30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严格请、休假制度,员工因任何事情请假都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执行监督、检查。
(二)电脑操作管理规定
1、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2、严禁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
3、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避免不当的操作、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
4、严禁泄露公司资料,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公司内部文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电话使用管理
1、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打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四)清洁卫生打扫制度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由办公室人员负责。
2、对不进行清扫的,视其态度及清洁,给予批评或警告。
六、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范围:公司及其下属综合办公室、房地产项目部、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督查室以及所属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七、附件
附件一:工作流程运行记录台帐
附件二:督查室结论呈报表
一、总则
第一条 计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提供依据,制定业的长远规划,并通过近期计划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场需要和企业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年度、季度计划,使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三)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务,不断改善企业的各项技术经指标,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 企业各级部门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各种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
第三条 企业的计划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全公司总部、车间、组三级进行管理。公司计经营发展部是全公司计划工作的管理部门,各个职能科室,都分别是各种专业计划的归口部门。
第四条 为保证全公司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应加强综合计划机构,提高它在企业中应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有计划部门和归口部门也必须根据计划工作的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员。
第五条 企业计划必须认真进行综合平?,坚持'积极平?,留有余地'的原则,不缺口,不'打理伏'。
第六条 企业的各项计划是市场经济计划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发动职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计划的实现。
第七条 统计工作是企业的一项基础工作,是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工具,应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
二、长远规划
第一条 长远规划是确定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一)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
(二)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
(三)企业技术发展水平,技术改造方向;
(四)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将要达到的水平;
(五)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环保等生产条件的改造;
(六)职工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
(七)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的改造和提高;
(八)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
第二条 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
(一)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市场需要;
(三)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
(四)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
(五)技术改进、引进和改善管理、提高职工技术水平以后所能提供的潜力。
第三条 长远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分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主持。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综合平衡,提出总体方案和上报。各归口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提出专业规划(草案)。长远规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及总经理批准后分年组织实施。
三、年度综合计划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企业各个生产环节和各个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二条 年度综合计划的制定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进行编制,由主管计划工作的总经理负责领导,各业务归口科室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根据规定的计划表式,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见附表1.2.1),经营发展部负责拟定编制计的总进度,组织综合平?于年前一个月上报下达工作。
第三条 年度综合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一)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
(二)总经理提出的年度方针目标;
(三)产品订货合同和市场预测资料;
(四)长远发展规划;
(五)前期预计完成数字及本企业历史统计资料;
(六)经审定过的`各种技术经济定额。
第四条 编制计划所需资料由各科室车间相互提供,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
第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计划草案应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和有关车间科室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经营发展部。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
四、指标管理
第一条 年度综合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企业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计划指标应按平均先进水平来确定,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
第三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一级指标(总指标)由公司总部经营发展部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科室负责归口管理。车间级指标(分指标)以车间主任为首,组织有关职能人员负责管理。班组级指标以班组长为首组织工作人员管理。
第四条 为使计划任务层层落实,计划指标必须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平衡和衔接,分解指标执行情况按规定路线进行反馈。
第五条 一级指标的设置,由经营发展部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内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指标归口部门商定。
第六条 必须在当年11月底正式下达次年的公司年度经营综合计划。
五、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一条 为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企业计划一级上级主管机关及公司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归口部门和执行单位均不得随意修改。如确因客观原因影响,经主观努力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在有利于调动广大职工完成计划积极性的前提下,调整计划指标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一)一级计划指标的调整,由执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送归口科室签署意见后,经计划管理科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属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还要报上级主管机关审批,在未批准前仍按原计划执行。
(二)调整年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季度申请,调整季度计划指标应提前一个月申请,整月度计划指标应提前十天申请。
(三)调整某一项计划指标,如需同时相应调整其他有关计划指标时,应一并上报,呈请审批,以保证计划的平?、协调。
(四)调整计划指标一律以书面批复为准,在未接书面批复以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
六、计划的检查和考核
第一条 各级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检查
计划执行情况,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检查计划的实际完成数,一律以统计报表数为依据。
第三条 计划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考核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一级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
附表: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分工及完成时间表
序号计划名称编制部门完成时间备注
1生产计划
2新产品计划
3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4销售计划
5物资供应计划
6劳动工资计划
7成本计划
8财务计划
9产品质量计划
10设备大修理计划
11房屋建筑大修理计划
12基建技改计划
13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14辅助生产计划
15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1、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制度、规程的'科室或个人发现一次扣罚50-500元,公开提出批评。
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对于迟到早退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依次类推。出现空岗现象一次200元,当班人员出现醉酒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出现漏登漏记一次罚款50元。
4、保卫人员值班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现严重缺水现象一次罚款500元。
6、库房内商品堆放码垛违反规定高度距离,对管理员一次罚款100元,并立即重新调整间距高度,出现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7、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车辆进入库区一律配带防火帽,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并处当班保卫人员50元罚款。
8、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在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安全工作作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年终给予相应奖励100元一500元,对安全先进科室奖励300元。
一、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
二、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符合规定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看管。
三、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四、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堰或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应当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