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美丽的编辑给家人们收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按《消防法》的要求,学校教职工、学生、保安、食堂工作人员人人都有宣传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除学生外,人人都有参与灭火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量足、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添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3、学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
4、师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科处指定负责人双人双锁保管,取用应审批和登记。在存放室内必须有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安全注意事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指导学生正确操作,防止火灾、爆炸等伤害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文印室、食堂库房和操作间等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关好电器、煤气开关和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违者要严肃处理,损坏应赔偿,故意破坏加重处罚。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后勤和安全主管人员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有隐患的不得使用。
9、校内居住的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灶具、蒸饭器、消毒柜等,每年定时检查、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发生事故。
11、学校每年都应举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12、学校要指定专人(安监员)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工作。校内公共聚集场所每周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详细检查。重点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放假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其它有关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总则
1.1为了加强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免受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1.2全公司范围内均适用本规则。
2组织领导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安环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2.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去,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1.2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2.1.3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1.4负责组织防火检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险隐患。
2.1.5领导义务消防队,平时工作中要加强管理教育,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2.1.6负责指导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7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并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2安环部专职安全员同时担任专职的防火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组建和训练好义务消防队,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2.3各部门、车间成立防火工作小组,确定一名兼职的防火员,实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各级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人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建筑审核
3.1本公司内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
3.2公司行政事务部的基建人员在接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之内和专职安全员进行口头交涉,并送交有关图纸、资料,同时填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3专职安全员在接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口头通知后,应同部长协商,迅速与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联系,办理好有关建筑审核手续,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落实。
4火源管理
4.1生产区、成品库区、仓库内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的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定点、定人管理,并写出详细的管理措施;坚强明火的管理,严格执行禁火区内禁带火种,禁止吸烟,不准使用电炉的规定。
4.2凡是在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好动火手续,凭动火作业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动火。
4.3加强对于入冬取暖火炉的管理,火炉的日常管理要责任到人,同时建立申请、审批手续。
4.4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4.5进入禁火区内的汽车、拖拉机以及其它机动车辆,必须戴阻火器。
5电源管理
5.1电器设备要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并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和维修,所有的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5.2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加强管理,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5.3凡是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挂警告牌或派人现场监护,检修后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检修人员许可,方可投入使用。
5.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非生产性使用电炉,严格执行用电制度、电器维修制度等。
5.5定期进行避雷装置检测,预防静电的产生。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如环氧乙烷)的生产过程应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防火灭火设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业部确定专人兼管,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经营必须凭证经营,销售部门应到商业和公安部门办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并对销售点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落实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凭证采购,物质供应部门应到商业和公安部门办理化学危险物品采购证,无采购证者,一律不准购买和交易。
6.4对于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应该按照其性质和灭火方法不同分类堆放、分类贮存,装卸时要注意安全,并经常对物品进行检查,同时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单位,必须出示公安机关颁发的运输证件,车辆押运员必须办理押运证、驾驶员必须严格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严格领料手续,剧毒和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经技术科同意;使用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过一个班的`使用量,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6.7对生产、贮存、运输、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过程中已经报废、变质,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必须报请技术科鉴定,由技术科监督销毁处理。
7消防设施
7.1全公司区域内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室内和室外消防栓,保证水源充足;同时按照危化品生产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重点岗位要自备蒸汽灭火管线。
7.2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执行“三定一交”制:即定点存放、定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记录。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间要做好灭火器、水源、管线、室外消火栓的防冻保温工作,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7.3切实保证值班电话通讯畅通,报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车处于良好状态。
7.4消防设施应该为消防专用,禁止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安环部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加强维护保养和及时更换,严格执行“三记”制度。
8义务消防队
8.1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在保安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做好本部门、车间的消防保卫工作。
8.2义务消防队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任务,严格工作制度和作风纪律,充分发挥在扑救火灾中的骨干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训练和进行技术比武,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素质。保持队员的相对稳定,绝对保持组织的健全和战斗力。
8.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模范遵守、实事求是、照章办事、工作认真、深入细致、宣传教育、做好预防、消除隐患、保卫生产、发现火情、勇敢战斗、舍生忘死、绝不畏缩。
9季节防火
9.1每年的冬、春两季要搞好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大检查,有计划地解决一批重大火险隐患,充实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顿和健全义务消防组织。
9.2重大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要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安全大检查,积极整改隐患,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让员工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9.3特殊时间如高温季节、连续晴天、检修、国家及地方大型活动、运动会、会议等,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加强重点部位的消防保卫,加强值班巡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0规章制度
10.1各部门、车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化工行业进入“进入生产区十四不准”、“禁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工的六严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管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领导责任制、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等一系列的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10.3各部门、车间应该严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环保部制定的)●(各种消防安全规定。
11宣传教育训练
11.1凡是新入厂的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方能上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对全公司人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一次消防知识考试和竞赛,一次消防安全录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练,每月举办一期消防专刊,对全体员工普及消防知识。
11.3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使全公司员工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和原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或县、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12整改检查
12.1全公司必须严格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检查,生产调度中心每半月检查一次,班组岗位每周检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为公司防火安全宣传检查和例会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车间防火负责人对全公司进行防火大检查。
12.3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小组必须做到每月两次自荐、自查活动,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地在月报表中反映,查处的重大隐患必须用书面报告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12.4各班组必须认真抓好日常防火检查,做到每周一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并由事业部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12.5对于公司安全委员会、上级消防部门、系统行业消防部门组织查出的火险隐患,公司安环部要认真立案登记,向隐患单位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单位应按要求的时间,定人员、定标准进行整改,直到复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安环部应书面报告到公司,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资金三落实,在整改时间上不推、不拖、按时进行整改,属于重、特大火险隐患,公司因资金、时间的等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由公司书面上报上级消防管理部门,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13追查处理
13.1凡是违反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规定导致发生火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者,要上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3.2凡是违反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规定,造成后果或后果轻微的,由安环部和各单位共同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处罚。
13.3凡是违反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规定,隐瞒不报,不作处理的,要对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对于因思想麻痹,贯彻消防规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灾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任者也应该严肃处理。
13.4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年终所在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领导和当事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14消防安全职责及灭火器器材维护保养
14.1公司级消防安全职责
14.1.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4.1.2批准发布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程、决议和措施。
14.1.3负责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及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14.1.4领导安全消防及义务消防队组织,并指导他们开展活动。
14.1.5组织火灾,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1.6副总经理对分管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14.2.部门级(事业部)
14.2.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及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决定,对违反安规制度的职工进行教育,督促他们遵守有关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及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协助公司调查处理有关事故,组织并参加本部门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2.4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发现擅自动用或损坏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
14.2.5部门副职要积极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车间级
14.3.1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事业部部长的领导下,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负责。
14.3.2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事业部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决定,并经常对本车间进行检查。
14.3.3掌握本车间的设备运行与工艺、生产、操作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止设备带病运行与违章操作。
14.3.4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与火险,并及时整改,车间不能整改的,必须按级汇报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5严格遵守动火制度,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车间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
14.4.职工消防安全职责
14.4.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4.4.2努力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方法,会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火警。
14.4.3维护保养好本部门、岗位的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
14.4.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以提高自己的素质。
14.4.5严格执行上级及厂部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岗位及本人身边有无火险隐患,做到极早发现,尽快消除,以确保全厂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14.5.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试车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完好,每次使用或练习后应做好消洁工作,并检查各连结部位是否紧固,并随时修整,使保持完好状态。
14.5.3消防水带用后,必须及时洗净,晾晒干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灭火机按规定配换药剂,并每月检查一次喷咀是否堵塞。CO2等灭火机每月检查一次喷咀及重量,若减轻10%时应充气。干粉火机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受潮结块,C02气体每半年称重一次。
14.5.5公司内各处设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动或移用,否则按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例予以处理。
14.6灭火器管理制度
14.6.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b)安全环保部对全公司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做好记录,并对每一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
14.6.2灭火器的储存
a)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
b)公司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消防室中,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压力表,若指针在红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报废处理。
14.6.3灭火器的使用
a)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b)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安全环保部作灌装或报废处理。
14.6.4灭火器的报废
a)安全环保部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
b)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
15奖励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绩显著,全年度无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5.2对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并在扑救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5.3对于在扑救火灾中致伤、致残以及牺牲的个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给予最高优抚和照顾。
16附则
16.1各部门、车间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报送安环部备案。
16.2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6.3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为贯彻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搞好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我局消防安全工作由主管局长统一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局法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各住户户主分别为防火责任人。
2、我局职工、家属人人有责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及消防部门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3、我局院内严禁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鞭炮(春节应在指定地点燃放),违者予以罚款,一次两百,以此累计。
4、严禁在办公室和要害、重点防火部位及宿舍阳台上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5、严禁在我局院内仓库、档案室吸烟、用火。其周边安全距离内和院内住宅阳台上禁止燃烧垃圾点火。
6、烟头不准乱丢,室内废纸、木屑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
7、各住户生活用火,应做到人离气关、封火、封灶;严禁液化气灶和煤灶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
8、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壶和乱接电源,凡院内电器设备、线路维修,必须报局办公室,安排持证电工作业。
9、爱护消防器材。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器材供灭火专用,严禁擅自挪动;消防通道严禁停车、堆放物品。
10、违反上述规定的,局办公室可分别给予没收物资、通报批评和罚款处理;造成损失或损失严重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一、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不受伤和物不受损,及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企业的日常运作,深化消防安全在全体员工的意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三、职责权限:
由各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质量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四、程序内容
4.1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
4.1.1对新老职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4.1.2每一位新进的员工都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即总部消防安全培训,分店、仓库消防安全培训和柜组或分部消防安全培训。
4.1.3每月由安全督察到各分部、仓库、讲授消防安全实例,预防事故的发生,根除消防苗头的出现。
4.1.4总部由安全督察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防损员、仓管员、司机、电工等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5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培训。
4.1.6在有利的情况下,由安全督察组织动员全员学习消防设施的保养和使用方法。
4.2消防安全的宣传
4.2.1在商场仓库办公区域显要处张贴安全宣传警示标语,如:“灭火器不是扑灭你的温情,是锁住他的狂热;侥幸是危害人体生命的细菌等。”
4.2.2在各显要处或拐角处设立警示标志,如在显要处悬挂“119/120”派出所电话号码等,在拐角处如墙柱上、太平门上、楼梯转台上等悬挂逃生标志,指示牌或此路不通标志。
4.2.3分店电工负责本区域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牌的维护。
4.2.4每周各部门消防负责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训活动。
4.3办公区域,商场和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4.3.1办公区域由安全督察负责,各部门经理为成员;商场由各分店经理负责,防损部为成员,仓库由仓库主管负责,仓管员理货员为成员。
4.3.2防止电器火灾事故的措施
4.3.2.1不得超负荷用电,尽可能的采用自动空气开关。
4.3.2.2空调设备回路应用单独回路,插座宜用阻然插。
4.3.2.3要经常检查安全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
4.3.2.4不得用其它导线代替保险丝。
4.3.2.5不得乱拉电线,乱加电力设备。
4.4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准则:
4.4.1仓库内储存的商品,应分类管理,不能过高限3.5米,分组摆放,组与组间距不小于2米,组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组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5米,物品距消防灭火器材1~1.5米,各类商品型号摆放整齐有序,必须按照商品的'摆放标准分类摆放。
4.4.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呆在仓库内或周围3~5米的地方吸烟,显眼处张贴“禁止吸烟”“110报警”“120火警”及“本辖区派出所电话”等警示标志。
4.4.3仓库(或商场)内的安全疏散标志,要放在的地方或拐角处,距地面高1.5-3m为宜,疏散指示标志灯应装设在太平门上部或疏散通道及其拐角处距地1m以下的墙壁上,仓库内每隔20米都要安装标志照明灯。
4.4.4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仓库外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指施方可进行作业。
4.5商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4.5.1消防安全器材放置区域禁止随意挪动或改作商品促销区域,在规定的区域内不能放做促销商品的摆放区域,更不能在消防器材上随意放置物品,保持器材区域内的畅通,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盖、装饰、侵占或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4.5.2消防器材应放于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禁止堆放商品和杂物。
4.5.3消防器材由商场或仓库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更换或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或挪用。
4.5.4营业结束时,防损员在商场内进行巡查和清场时,关闭场内所有带电电源,检查门窗是否锁好,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或上报处理。
4.5.5商场电工每月对场内电路,消防设施临时用电等进行两次以上的安检及维护并有详细记录备查。
4.5.6总部安全督察和商场负责人不定时抽查专柜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每个员工都会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4.5.7义务消防队管理:
4.5.7.1义务消防员应在各分店/仓库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能的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4.5.7.2要结合商场仓库的实际情况,消防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有实际操作的技能。
4.5.7.3按照灭火器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5.7.4各商场仓库义务消防员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消防业务能力和防火、灭火的自救能力。
4.6消防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
4.6.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材
4.6.1.1
(1)规格为8公斤;
(2)药剂为瓶装小苏打或钾盐干粉并充二氧化碳气体;
(3)用途:适用于扑救石油、石油产品和油漆有机容剂和电器设备等火灾;
(4)效能:为8公斤干粉喷射14S-16S,射程为4.5m;
(5)使用方法:打开保险锁,把中喷管口对准火源,拉动拉环,即可喷出,保管和检查方法,应保存在干燥通风处,防止潮晒,每年应抽查一次,干粉是否结块(干粉保质期为2年),二氧化碳气体在确保压力足够的情况下每一年半全部更换一次。
4.6.1.2灭火器设置规定:灭火器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能影响安全疏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定,标志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应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挂架上。灭火器的最大防护距离为其顶部距地面高度应不超过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米以上的位置,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灭火器的位置在室外时,应当使用专用的灭火器箱,放置在距地面1.5米以下,0.5米以上处,每周检查一次压力,以防止干粉受潮、失效或因暴晒而脱漆;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50度)的范围地点(如夏日阳光直射的地方)。
4.6.1.3灭火器的配置规定: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具数量不宜多于5具(视本部门情况而定,5到8个平方放置1到2个);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为:一个计算单元内(40到45个平方)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4.6.1.4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4到4.5米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右手拔掉保险卡,左手握住皮管中部,滞时l-4秒,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
4.6.2消防栓
4.6.2.1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着火时立刻打开消防栓,取出水枪、水带,将水带一端接在水枪上,另一端接在消防栓上;将消防栓手轮开启,即刻便喷出水来;若水枪水带已连接好,应迅速开启消防栓手轮喷水救火。
4.6.2.2消防栓的保养和保护:禁止任何物体阻塞、阻挡消防栓。不定期对消防栓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栓内是否有水、消防压力是否足够、消防栓箱是否方便拉开,发现故障及时维修。
4.6.2.3消防喉的使用方法:以硬物敲击火警玻璃,发出警报,消防加压水泵,会自动激活为消防水喉提供高压水源,开动消防水喉旁的开关闸,以硬物击碎消防喉射嘴箱的玻璃,拉出消防水带,将消防喉射嘴的开关柄拨动至与喉管辖成一直线向火焰底部射水。
4.6.2.4使用消防喉的注意事项:须先确定有安全的撤退途径时才可使用消防喉,若火势失去控制应立即逃走。如经楼梯逃生时,发现有浓烟,应尽快离开楼梯间使用其它没有烟的楼梯离开。
4.6.3各部门防损员每月对所管辖的区域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如实登记《消防器材日常保养记录表》,不正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7安全疏散各商场仓库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严禁在工作和营业期间将安全疏散标志关闭、遮档和覆盖。
4.8火警逃生须知
4.8.1保持镇定立即撤离。
4.8.2立即打119通知消防处,并打电话通知总部或部门消防安全负责人。
4.8.3离开办公场地时,应尽量把门窗关上,以防止火势及浓雾漫延。
4.8.4高声呼叫,敲碎火警玻璃,发出警报通知其他人迅速火警逃生。.
4.8.5切勿返回办公区收拾任何物品。
4.8.6应朝出口指示牌方向及朝火源相反方向利用走火通道(即楼梯)逃生。
4.9自救互救
4.9.1灭火的基本方法,根据火灾环境和受灾的不同程度而定。
4.9.2抑制法:利用灭火器参与火焰燃烧当中,使燃烧终止。
4.9.3窒息法:稀释燃烧区的氧气使燃烧缺少氧气而停止。
4.9.4隔离法:将未燃物与可燃物隔离开,使燃烧因为缺少可燃物而终止。
4.9.5冷却法是通过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其低于燃点而结束燃烧。
4.9.6灵活使用灭火方法,达到最佳扑救效果。
4.9.7电线短路法:将总开关立即关闭,通知电工抢修;在试机时电器着火,立即将电源拨出,以防火苗慢延至其它位置。
4.9.8煤气泄漏法:立即将煤气关闭,如果再漏,将煤气搬至空旷地方或放至下水道,直到煤气排完为止,严禁打开电、打手机或按门铃等。
4.10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4.10.1对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公司会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4.10.2对造成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处理,除非达到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公司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4.10.2.1有下情况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程度,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扣分。
4.10.2.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扣5分。
4.10.2.3未及时清理区域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的现场负责人扣3分。
4.10.2.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来使用安全保护装置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扣当事人3分,扣直接负责人2分。
4.10.2.5谎报火警扣5分。
4.10.2.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器材、设施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扣4分。
4.10.2.7阻塞消防通道,遮档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
4.10.2.8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部门绩效3分。
4.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和认识程度,限责令赔偿全部损失外处以扣分:
4.10.3.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扣5分。
4.10.3.2擅自挪用消防器材位置设为它用的扣3分。
4.10.3.3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扣5分。
4.10.3.4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程序处理扣3分。
4.10.3.5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扣3分。
4.10.3.6对安全督察员的检查未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扣5分。
4.10.3.7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严重者送
一、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l、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校园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学生要进行有季节特点的消防知识教育,教育学生野外不要***。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人员每日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报检查情况,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要给予处罚。
四、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对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⒈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⒊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⒋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⒌教室、宿舍使用应急灯,严禁学生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l、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6、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把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6、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7、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8、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晶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目的:
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
(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备足灭火器。如手提灭火器。要求没50m2建筑面积设2m2一个。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果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则防火工作,必须指定防火安全负责人,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3.各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两百元人民币。
1.用电安全
2.各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合格的电工证。焊工证。方可进行操作。
3.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规程。
4.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市用电林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物业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有关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炮瓦数一般限制在100瓦以下,因施工人员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业的同意,并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的决缘电线。临时接线须保正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后及时拆除。
一、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火灾一旦发生,在专职消防队员未赶到前,全体员工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听从指挥,按此预案,各就各位,根据职责和要求,分头迅速开展火灾抢救、报警、紧急广播、开启应急通道、疏散人流、切断电源等工作。
1、火灾的扑救工作:
闻警后,义务消防队员和公司员工应利用就近、便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栓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扑救工作由防火负责人即总经理领导和现场组织指挥。总经理不在时,由下列人员依次类推进行指挥:分管经理、各部室部长、主任。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的集中统一布暑。
2、火灾的报警工作:
火灾发生后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火灾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应用现有的通讯器材迅速报警,如现场目击者为多人时,应分头报警,报告防火领导小组和有关人员。报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路名、门牌号码、交叉路口、单位名称及发生火灾部位、燃烧对象、电话号码,并在报警结束后,指定一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简要向消防人员讲述现场火灾情况,协助消防人员开展工作。
3、人员疏散工作:
火灾一旦发生,就近事发地的人员及保安队员,应迅速按下紧急报警按钮,在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把守主要通道并打开所有出入口。此时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其他人员马上到公司各楼层协助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发生火灾后,二楼以上楼层的人员可以从两边楼梯进行疏散。安全通道由各楼就近人员打开,疏散工作由各楼负责人负责实施,保安队和各部门协助配合。
二、发生突然停电时的预备方案:
当发生突然停电事故时,应马上联系制技部有关人员,了解停电原因,如是短时间停电,则安定人心,坚守岗位,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如是长时间停电,则请示经理室,决定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发生突然停电时,财务人员不易随意离开,现金保管员应坚守柜台,保护好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命令,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制造技术部设备动力室人员应立即到低压配电间了解停电发生的原因,如是本身设备事故,能立即解决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解决;如不是短时间解决的,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在查明原因后,再报告分管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所需时间,以便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决定;如是供电局方面的原因,应立即和供电局联系,联系电话是:51XXXXX(济宁高新区供电所)。 同时,维修电工应立即检查备用电源是否正常工作,万一事态有其他变化时,可有一定的照明灯光和紧急电源。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保安人员应马上到大门出口,原则上各种人员只能出不能进,疏散围观人群,防止有人趁机破坏捣乱,在接到经理室有关指示后,再采取下一步行动。
三、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预备方案:
当大楼里发生各种危害性较大的意外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协助值班经理了解事态经过及现场情况,或保护好现场,由值班经理妥善处理事故,如遇重大刑事案件不能独立处理时,立即向经理室汇报,或向110报警台报警,取得公安系统的及时帮助。
经理室在了解全面情况后,布置紧急处理办法。
保安人员应把守门口,阻止各种人员的进出,疏散围观人群,防止事态进一步的扩大或抢救受伤人员。
财务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应坚守岗位,保护公司财产,等待值班长的有关命令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总机室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正常或通过广播发布经理室的有关决定。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