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学科专业情况介绍(优秀6篇)

国防科技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之一,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国防科技大学学科专业情况介绍(优秀6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国防科技大学有哪些专业 篇1

1、材料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大气科学、大数据工程、导弹工程(装备仿真技术方向)、导航工程(电子对抗技术与指挥方向)、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2、俄语、仿真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海洋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军事海洋学、空间科学与技术、雷达工程、目标工程。

3、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外交学、网电指挥与工程、网络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无人系统工程、无人装备工程、物理学、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信息对抗技术、信息工程、应用气象学、应用统计学、运筹与任务规划、侦察情报、指挥信息系统工程。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的院系设置 篇2

根据2014年5月学校官网介绍,学校下设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指挥军官基础教育学院、军事高科技培训学院等10个学院。

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航天科学与工程学院下设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兵器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和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等6个一级学科共涵盖15个二级学科。有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二级学科省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本科培养方面设有飞行器系统与工程、空间工程、军用材料工程、导弹工程4个本科专业。

理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理学院下设5个单位:数学与系统科学系、物理系、化学与生物学系、工程物理研究所、学员大队。学科专业以理为主,涵盖数学、物理学、系统科学、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力学、核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等8个一级学科,设立3个博士后流动站。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学院拥有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三个主要一级学科,均可按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经过“十五”和“十一五”重点建设,学院形成了以1个一级学科和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以及4个湖南省重点学科为主体,7个重点学科专业方向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综合化学科体系。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学科专业涉及工学、军事学两大门类的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军队指挥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等4个一级学科,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设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岗位,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三。设有电子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3个本科专业,拥有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空间电子信息技术、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军事通信学等7个博士、硕士授权点,其中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均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信息系统与管理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军事运筹学为湖南省重点学科,指挥自动化工程、军队管理学为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领域。管理科学与工程国家在2006年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全国第四。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985”工程创新基地。

计算机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为国家首批认定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1996、2002和2006年全国一级学科综合评估中分别排名第二、第一和第二。下设“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3个国家重点学科、“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和“密码学”湖南省重点学科。学院先后建立了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学院以光学工程国家重点学科为主干,涉及光学、光电技术、物理电子学、水声工程等多个学科。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本科专业。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学院有科学技术哲学、国防经济、马克思主义理论、军队政治工作学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军事学7大学科门类。

指挥军官基础教育学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网显示:学院有硕士点6个,硕士生导师19人,有“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3个工学学科点和“兵种战术学”、“作战指挥学”、“军事教育训练学”3个军事学学科点,2006年“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被评为湖南省重点学科。

国防科技大学无军籍本科生招生章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防科技大学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是直属中央军委的军队综合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 “211工程”建设计划的院校,是军队唯一进入国家“985工程”建设行列的院校,也是军队唯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大学建设支持的院校。我校校本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

第三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统一国标代码91002编制计划和录取。被我校录取的无军籍本科新生全部在我校长沙校区就读。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无军籍本科学员,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无军籍本科学员毕业后就业方式与地方高校相同。

第五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实施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作整体部署,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处(室)与相关学院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招生相关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遴选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下同)招生组,招生组在招生办公室指导下在各省开展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条 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工业部门人才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学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无军籍本科学员分省分专业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无军籍本科学员在本科一批次实施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100%。

第十二条 在符合报考条件及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本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批次合并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学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符合投档成绩、分数相同且我校在本省计划余额不足时,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细则实施录退。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如符合条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学业水平考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B+;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实行“分数清”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录取时,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无军籍本科学员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按照国家、军队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审工作。复审包括身体复查和资格条件复核。复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者,我校保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规定,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军委机关、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73);

咨询电话: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招生组联系方式。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 篇4

由于国防科技大学各省各批次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现参考往年的分数线。

国防科技大学2020强基计划校考入围分数线现将国防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7个招生省份校考入围分数线公告如下:

湖南省644分

辽宁省627分

山东省646分

贵州省613分

河南省659分

四川省649分

江西省626分

扩展资料: 篇5

一、军校生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通过高考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另一类是现役军人通过考试选拔录取的学生。

二、通过高考录取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军队院校学习后就有军籍为中国现役军人。军校学员按纵向可分为干部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士官学员。

三、按横向可分为普通兵种学员和特殊兵种学员(如飞行学员、潜艇学员、舰艇学员等等)。通常情况下军校学员指生长干部学员和少部分士官学员。

四、军校的在读学员分两类:一类是现役军人,一类是地方生(即委培生)。

五、前一种属于现役军人,发放的证件照片是穿军装,戴领花、肩章。持该证件可以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后一种发放的证件不穿军装或无领花、肩章,该证件相当于学生证,不享受现役军人待遇。

1、军校学员按纵向可分为:干部学员、生长干部学员、士官学员。

2、军校学员按横向可分为:普通兵种学员和特殊兵种学员(如飞行学员、潜艇学员、舰艇学员等等)。

3、军校学员按有无军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现役军人,一类是地方生(即委培生)。

国防科技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篇6

强基计划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和贵州等7个省份),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我校招收的强基计划考生为无军籍学员,申请报考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此类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奖项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1、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作用,2022年强基计划安排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专业和物理学(070201)专业招生。实施“3+3”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实施“3+1+2”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首选科目须为物理,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须为理科生;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2、我校综合考虑各省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等因素,确定无军籍本科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且计划单列。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国防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0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报名确认

6月10日至20日,考生须在报名平台进行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或签订诚信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04、入围校考办法

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在所有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考生中,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关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

05、学校考核

6月底7月初(不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布)期间举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经典物理基础(每门科目150分,总分300分)。

2、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和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综合素质档案是面试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考生参考的各项体测成绩平均分须达到60分。体测为合格性测试,体测成绩不纳入综合成绩。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测者,须提交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由体测现场医疗组根据证明和考生身体状况确定豁免单个或多个体测项目。无故不参加体测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录取资格。

4、根据教育部对强基计划实施高校关于“严格校考管理”的统一要求,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包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的考生,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5、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等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06、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各省份强基计划招生名额和考生填报志愿,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成绩优先)确定相应省份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及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加权总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确定)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01、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1、本科阶段。强基班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退出,回到普通班学习。有下列情形之一,调整出强基班:连续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班后5%(含)者;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的降/留条件者。第三学年初学生可选择研究方向,鼓励选修该方向研究生课程,开展毕业设计预研究工作;第三学年末取得研究生资格的学生,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攻关。

2、硕博阶段。第一学年末启动开题工作,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半年。完成硕士阶段课程修读任务并开题通过者,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未通过者转为硕士生培养。第三学年末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对品德修养、课程学习、创新研究、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中期考核通过者,继续完成博士学业;未通过者,如满足硕士学位要求则授予硕士学位准予毕业,如不满足硕士学位则按硕士肄业处理。

02、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课程衔接:从第三学年开始,由导师指导学生设计其本硕博一体化课程修读方案,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承认其学分。

课题衔接: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科研创新能力。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开展科研工作。取得研究生资格即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并初步确定研究生课题。

本硕博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学籍转段”攻读硕士研究生;成绩突出者,可攻读博士研究生。

03、激励机制

1、实施学分制,个性化培养。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实施学分制,兴趣引领,由学术导师针对学生特点及兴趣爱好设计个性化培养方案,激励学生提前完成课程。学分构成满足毕业条件,允许提前毕业,提前攻读硕博。

2、单独开班,小班教学。构建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以及特色课程组成的课程新体系。汇聚国家级教学团队,创新构建“教、学、管、创”四位一体教育教学模式。由国家/军队名师引领的高水平教师团队授课,由热爱学生、知识面广、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担任班主任。

3、学业导师全程指导。每名学生配备由博导、青年骨干和管理专家构成的导师组,对其课程学习、科研工作、生活以及其他方面的困难予以及时沟通和解决。

4、开放办学,联合育人。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和名师来校授课、研讨,参与学生教学与指导工作。以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性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到国内外一流大学进行学习和交流。

5、科教合作,协同创新。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机制,允许学生深入参与导师课题。本科期间不定期发布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案例课题,鼓励学生自由申请。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主导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提前接受科研实践,实现前沿课题、一流导师和优秀学生的有机结合。

6、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在相关专业学习成绩和实践能力优异的学生。

五、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学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2、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学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国防科技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德雅路109号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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