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外读物推荐的管理制度(通用2篇)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大力倡导实施扬州市教育局的“五个一百工程”,特制定江都区武坚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一、精心选择课内外阅读内容。校长室、教导处、大队部要科学论证,根据学生的阅读爱好和阅读水平,精选和推荐健康向上、质量较高、适合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二、要重视意识形态教育,拓宽意识形态教育渠道,构建全方位意识形态教育格局。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四、加强课内外阅读的研究和教学,将“五个一百工程”内容有机融入到课堂教学中来,强化整本书阅读教学研究,对学生进行阅读习惯、阅读策略与技巧、读物选择等方面的指导。语文教师在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教学。
五、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不定期开展班级专项督查,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班主任、课任老师考核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以及大埔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特制定银江镇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请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1、严格读物管理,净化阅读环境。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十二种情形”对不适宜的读物进行定时清查,杜绝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流入校园。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合适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2、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学校可建议家长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店,以学校推荐书目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如:“快乐读书吧”的推荐书目。培养学生从小爱读书、勤读书的好习惯。
3、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4、营造良好读书氛围。建议家长每天要抽出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家庭读书氛围。
5、建议给学生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
6、鼓励学生参加读书活动。教育孩子爱护图书,不随意损坏图书;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读书活动。
7、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我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利用好班级图书角,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多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