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推荐15篇】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精选15篇)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1

1、建立五级隐患排查体系,即:矿、专业、区队、班组、个人(岗位)。

2、个人(岗位)排查本岗位范围内的隐患,填写记录并汇报。

3、班组长排查分管区域内的隐患,填写记录并汇报。

4、区队管理人员排查走动式管理路线的隐患并填写隐患排查记录。

5、区队安排专人汇总统计每天员工、班组长和区队管理人员排查的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经过分析,区队能解决的,为d级隐患,自行掌握,制定整治措施,安排负责人落实整改,并安排专人验收,区队解决不了的,需要专业解决,上报专业部门。

6、专业部门负责排查矿井运输隐患,并汇总区队上报隐患,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经过分析,专业能解决的,为c级隐患,专业掌握控制,制定整治措施,落实负责人,限期完成,并负责验收,实行消号管理。专业不能解决的,上报矿安全科,为b级或a级隐患。

7、各单位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施工,避免人为运输安全隐患出现。

8、运输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必须坚持"全员负责"的原则,对于隐患排查处理不及时造成的事故,进行事故隐患责任追究。

9、运输月度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由运输副总负责组织,生产矿长直接参与运输安全隐患的治理平衡工作,机电科运输组必须建立矿运输安全隐患档案。

10、机电科运输组运输安全隐患档案内容必须包括有:隐患编号、隐患单位、排查时间、隐患内容、排查人、落实责任人、规划完成时间验收人、完成情况等内容,并由专人对档案进行落实记录。

11、机电科运输组专业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负责区域,对各单位上报的`隐患情况进行落实和排查,并汇报给隐患记录员建档。

12、由运输副总向生产矿长汇报安全隐患情况并制定整治措施,治理单位,完成时间、落实责任人,运输组将隐患编号建立完善的档案。

13、机电科运输组专业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负责区域,对建立完成编号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

14、各单位接机电科运输组下发的隐患通知后,应积极制定措施进行整治,并按时返卡,申请机电科运输管理人员的复查验收。

15、机电科运输组专业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情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罚款,对达到标准验收合格者,必须通知隐患记录员进行隐患销号。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2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按照国家、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制度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办法

三、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一)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二)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

六、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并将其纳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规定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情况。安监处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1次,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划分等级,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有关领导提交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意见。

七、安监处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筛选、归类,签发c级事故隐患整改单,参加b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

八、安监处要掌握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九、安监处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查处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下发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提交主管领导或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因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矛盾上交而贻误问题隐患的处理时机,酿成事故。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十、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定期将事故隐患上报安监局。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3)班组长每天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检查安全设施和使用设备工具是否牢固、完好,工作环境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员工是否遵章守纪情况、设备与电器是否已切断电源、各种物料的堆放是否合理、稳定等。

5.3.2定期检查

项目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应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施工队长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定期安全检查是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须详细地检查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防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内容。

5.3.3专业性排查检查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或项目部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性排查;专业性排查是针对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大型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等专业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5.3.4季节性检查

根据季节的特点,在每年的冬季、夏季、雨季、开展专门的安全检查;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火、防寒、防冻、防中毒、防滑;夏季、雨季安全检查,主要检查防汛、防暑、防台风、防触电、防坍塌、防雷击。

5.3.5节假日检查

应根据节假日前后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等特点,在每年的节假日开展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三违”现象,有无重大事故隐患等。

5.3.6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项目部开展的设备、装置试运行、生产过程的检查、设备开工前和停工前的检查、设备设施检修检查,临时用电等使用的检查等。

5.3.7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5.4隐患排查的重大部位和危险环节

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突出“两查”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5.4.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政策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6)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4.2危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1)高边坡工程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施工作业场所选择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施工阶段发生的触电、物体打击与深基坑的坍塌事故隐患。

6)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包括:使用非法生产、安装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缺少安全附件或者附件失灵;特种设备超期、超参数使用;特种设备超期不检验;特种设备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或责令整改而未整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未报告而继续使用。

7)四新技术和工艺在使用中的隐患防范情况。

5.5隐患排查工作要求

5.5.1各单位应该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并按照方案进行隐患排查工作。

5.5.2公司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及重大部位和危险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中,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5.5.3公司各部门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5.4当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有新的公布、公司操作条件或工艺改变,相关方进入、撤出或改变,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的,安全科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

5.6隐患治理

5.6.1各部门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对重大事故隐患还应按规定报上级管理部门。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其等级,对升级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进行补报,对降级的事故隐患相应报告。

5.6.2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级后再按照不同隐患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措施,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5.6.3一般隐患治理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排查治理台账,进行动态治理。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治理,在治理的同时仍可进行正常的施工生产,对一般隐患可以不制定书面的治理方案,也不必向政府部门备案,项目部自行建立并保存好相关档案资料即可。

5.6.4重大隐患治理

重大隐患应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并根据书面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重大隐患档案包括隐患报告及隐患治理方案两个方面。

1)隐患报告

各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拟采取的隐患的治理方案。

d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e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2)隐患治理方案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涉及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

b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c 治理的方法和具体措施。

d治理经费和物资保障。

e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

f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g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h其他有关事项。

5.6.5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保证事故隐患整改所必需的资金,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问题。

5.6.6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6.7各部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措施和管理职责以及整改资金的投入等方面事项,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5.6.8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事故隐患的预防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并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5.6.9被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整改事故隐患的项目,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5.6.10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5.6.11安全管理部、各部门、项目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7 奖惩

5.7.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员工,应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5.7.2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5.7.3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查明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附录

6.1 隐患排查工作计划

6.2 隐患治理方案

6.3 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执单

6.4 安全自查自纠记录

6.5 隐患治理台帐

6.6 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简表

6.7 安全隐患调查原因分析及对策

6.8 重大隐患等级划分

6.9 重大安全隐患报备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各总站一道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分公司统一组织检查、总站检查、各车驾驶员自查三类。

三、公司检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营运生产部、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总站的配合下分组同时进行检查。其中区乡车每年的2、5、8、11月中旬另增加一次,即每隔一个半月检查一次。

四、总站的检查

总站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区乡车视车况、路况每月另增检一至二次,时间由总站自定。在分管站长(副站长)的带领下,组织技安人员、路队长、安全监督员、技术骨干参加检查。

五、驾驶员自查

驾驶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按驾驶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车况,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修理厂应配合。

六、公司及总站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2、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铆钉有无松脱、缺损,保险杠、发动机罩、加气、加油口盖固定是否完好,车身外有无大于400平方厘米(20cm?20cm)的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4)座椅、扶手杆、吊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3、修理质量抽查

(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2)从总站报修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及时派工,派工后15分钟以内是否派人修理。(驾驶员未及时回厂报修的由总站负责处理)

(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

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七、驾驶员自检内容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2、检查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3、检查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车门胶条是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7、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八、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九、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生产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4、公司参检部门(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奖励与处罚

1、对遵守本规定,检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及时修复的部门、总站、驾驶员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厂及总站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给予表彰奖励。

2、对日常保养、检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质量差,检查时发现有问题的,由公司视问题发生的部位及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每项扣总站或修理厂目标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车辆报修后,在质保里程以内又出现同类故障,检查中发现还继续在运行的,处罚时对总站及修理厂一并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故障限期修复而未修复的,复查发现后将追究责任并加倍处罚。

4、总站对驾驶员、修理厂对责任人的处罚,各总站、修理厂应按照此扣分标准处罚责任人。

5、一年内所驾车辆发生两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或一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的驾驶员,由安全服务监察部组织进行离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改为非技术工种。

修理厂相关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单项扣分达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厂从严处罚。

6、扣分标准见附表。公司对总站、修理厂突击抽查及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依照此标准扣分。

十一、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印制。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检查人员、带队检查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带队检查的部门(单位、总站)填报,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公司检查由牵头检查的部门(单位)收集、汇总、装订原始资料,填写检查汇总表,起草检查结果通报,送办公室打印并上报、下发。检查原始资料、汇总资料,由负责部门(单位)于检查次月中旬以前交营运生产部收存备查。

3、各总站的检查由各总站逐车填表、签字、装订并收存原始资料;汇总表由站长签字,并盖总站章后,在检查次月中旬以前送营运生产部。

4、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总站收集保存。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总站及修理厂应视本总站(厂)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5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保证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机构,明确分工;建立由保卫科、总务科、学生科等组成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抽调专人定期对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进行排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及开学后的前两周定为校园安全问题普查月,全面检查校园基础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校园建筑、电器设备,消防设施,实训设备等各种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每月第一周定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长带队,对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整改。每周必须为安全隐患排查日,对重点部位(电器、消防、楼道栏杆等)进行排查。

三、设立举报箱,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安全常识,鼓励群防群治。

四、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校园安全专题校务会,按照一岗双责的具体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向校务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

五、建立校园安全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严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职责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状况。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务必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状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务必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3、实行信息报送职责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职责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职责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状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状况下,也能够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透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老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老师报告出勤状况。

三、上课时服装务必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老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持续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务必每一天下午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持续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持续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状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状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持续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三、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3.2 安环部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车间隐患的整改治理。

四、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五、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2 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车间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 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1 工段(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车间领导。

5.2 各部门、车间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厂领导、安环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5.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安环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4 安环部每季、每年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

5.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隐患整改及验收

1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车间、工段(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 各专业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 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部,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公司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8 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 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部,安环部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七、奖惩

1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2 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风险金奖励考核细则中规定。

3 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 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7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6、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1、设立“两本台帐”即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明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局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把“隐患排查整改”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矿井隐患排查整改与监控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隐患五级排查制度

一是岗位隐患排查。

要求施工人员交接班前后30分钟为岗位隐患排查整改时间,在该段时间未处理完隐患不得从事与处理隐患无关的工作,必须按本岗位危险源辨识要求对各自施工范围责任区域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填写《岗位隐患排查流程本》;施工过程中随时排查岗位隐患并及时处理。安全员对岗位隐患排查及处理情况进行闭合、验收、考核。

二是班组隐患排查。

班组长交接班前后30分钟为班组隐患排查整改时间,在该段时间未处理完隐患不得安排施工人员从事与处理隐患无关的工作,隐患不整改合格不能从事其他施工。

三是区队隐患排查。

工区每周五由区长、安全监理主持召开区队隐患排查会,对上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下周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详细排查。

四是专业隐患排查。

由专业副总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各生产系统进行安全评价,对评价出的问题由各专业负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五是矿井隐患排查。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主的重大隐患排查“专家组”,按照专家排隐患、分管领导抓整改、安监处负责监督的原则,每月下旬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副矿长、各专业副总、生产部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对全矿井的重特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确定隐患等级和整改时间,明确整改、验收负责人,对属于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由专业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各专业对隐患闭合情况进行验收,安监处对隐患闭合情况负责监督考核。

第二节隐患排查制度

一、日检制度

1、为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改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严格执行矿领导跟班制度,队长、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矿领导检查落实,对井下各系统环节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4、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5、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实行隐患整改复查闭合管理,由当班安全员进行复查,信息站信息员填写隐患整改复查闭合台账。

6、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

7、矿领导按照相关要求带班下井作业,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有记录。认真填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信息反馈卡。

8、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下安全生产环节检查应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严格隐患整改,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9、技术人员每天下井对各项工程建设的技术参数、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安排落实,施工质量及规格不符合《规程》或相关规定的,责令重新处理,并根据相关处罚标准落实进行处罚到位。

二、周检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规定,由安监科组织,积极开展每周的自检自查工作。

3、参与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查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各系统严查严治。

4、查出隐患必须有隐患检查记录登记台帐,按照“三定五落实”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5、检查结果及上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在周二的安全办公、安全例会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对照标准,从重处罚。

6、隐患整改结束,相关检查人员必须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查验收,填写隐患整改闭合台账。

7、加强周检档案管理工作,所有原始检查记录台帐,整改验收台帐,必须收集整理,由安监科建立档案进行保管。

三、月检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矿每月对井上下各系统、相关软件资料建设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和排查。

3、矿月检参与人员: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技术员、队长、班长、安全员等相关工作人员。

检查范围及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各工种软件,员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容是否具体,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员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整改防范措施。

(6)对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测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7)对矿井职业健康体系、风险预控体系、各项培训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隐患整改压力层层传递原则,各负其责,根据隐患类别,落实专项资金逐条整改,限期整改隐患实行专人负责,随时跟踪督促,保证整改效果及进度。

5、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6、矿每月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7、每月底召开隐患整改分析会议,及时总结隐患整改的过程中难点问题,整改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对当月隐患整改先进工作人员进行表扬,整改成绩差者给予处罚或批评。

第三节隐患记录制度

一、对于存在的各种隐患,不管是上级行业部门检查隐患,还是自查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三定”、“五落实”原则,进行及时整改。

二、一日三班隐患整改必须有记录,记录台帐应清晰隐患的内容,类别、级别以及整改负责人、资金、时限和措施。

三、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建立隐患整改记录登记台帐,登记台帐应记录隐患整改结束时间、使用资金、验收时间以及整改效果等内容。

四、隐患整改调度登记表应由煤矿安全督察人员填写,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认可,方可组织进行整改,不允许无措施盲目组织整改。

五、隐患整改登记台帐以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检查隐患,由安全副矿长即安全督察小组副组长负责填写,相关检查验收人员提供检查结果情况。

六、隐患排查整改使用台帐及相关表格,由安监科负责统一制作,交给使用人员进行填写。

七、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各种台帐,应按照年度、月度集中定制成册,集中档案管理。

八、登记台帐在每个月末,应有隐患整改详细统计记录,台帐内容应包括隐患整改的条数、一般隐患条数、较大隐患以及重大隐患条数,使用整改资金情况总额等相关内容。

第四节隐患汇报制度

一、矿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检自查,掌握矿井安全生产动态。

二、对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矿井成立重大隐患管理小组,由主要负责人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将应急计划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掌握事故隐患后,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应重在落实,要做到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

三、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应按下列程序及时、准确报告:

1、查出重大隐患后,隐患现场当班带班矿领导应立即组织撤出井下受威胁地点的工作人员,并向矿调度室或矿长报告。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矿长和其他副矿长报告。

2、矿长接到汇报后,亲自或责令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的地点、隐患类别、原因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附现场示意图。

四、各安全督察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职,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严管勤查重惩”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督察检查力度。

五、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查出汇报后,根据制定的处理措施,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并责任到人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抵触,保证隐患按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六、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指挥人员必须及时准确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指挥失误造成事故。

七、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将隐患整改结果形成书面形式上报。对隐患整改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者实行奖励,隐患整改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者实行惩罚。

第五节隐患整改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隐患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指在短期内能够处理,需要费用相对较少,对安全生产威胁相对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短期内无法整改结束,需要大量资金,对安全生产威胁较大隐患。

二、隐患整改之前,隐患检查或落实整改人员,应根据隐患类别及隐患级别明确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三、一般顶板隐患整改,如巷道进行维修时,必须按照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规定进行操作,所有维修工作地点严禁一人操作。

四、特殊地点顶板隐患进行整改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盯靠,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加强超前支护,确保操作人员工作安全。

五、整改运输隐患时,提升斜井应在停止运输时进行,避免工作人员造成意外事故。

六、通风隐患整改,必须在正常通风状态下进行,确需停止供风整改的,必须撤出停风地点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处理后进行。

七、瓦斯超限隐患处理时,应撤出其他工作人员,有专人进行指导进行,排出积聚瓦斯应避免“一风吹”,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制度。

八、其它隐患整改应遵守各自相关规定,根据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合理安排资金和人员。尽量做到小隐患不过班,大隐患不过夜的处理原则。

九、带班领导在井下工作时间内,应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出现的违章现象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十、所有隐患整改实行跟踪问责,谁签字整改谁负责,整改不及时,措施未落实到位,追究主要整改负责人。

第六节隐患验收考核制度

一、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各科室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班长、安全员、瓦检员,以及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二、顶板管理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差,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三、采空区处理应牢固,密闭严实,对密闭不严实、不牢固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四、冒顶处处理验收时,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五、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并给予相应处罚。

六、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有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进行消号,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七、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班组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八、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九、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造册规档管理。

第七节隐患统计分析制度

一、每月末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月度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由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技术员、队长、班长、安全员等相关工作人员。

二、隐患统计分析应进行分门别类,逐项进行分类,顶板隐患有多少条,主要出现和发生的地点在那些范围,其它隐患的件数以及常发生的地点。

三、全体人员根据隐患治理的效果,总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隐患治理中应采取那些方法进行改进,保证隐患治理快速、经济、符合标准。

四、组织形式以方案领导小组为核心,其它人员参与进行监督。

五、统计分析记录人员以安监科为主,记录应全面,首先设计符合实际的表格,应分门别类、条款清楚。

六、季度统计分析会议应参照各月相关统计进行分析、评比,通过量化考核,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班组给予处罚。

七、季度分析在月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不断修8

改相关管理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八、年终进行年度统计分析,总结工作成果,分析利弊得失,以便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提供科学有力的数计保障。

九、年度统计分析除上述相关人员参与外,应有部分员工代表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权。

十、年终分析总结结束后,全年的所有记录和台帐,全部集中交归档案室进行集中管理。

第八节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种:重大隐患:危害严重或整改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较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一般隐患:对矿井安全有一定影响,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二、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隐患登记和处理过程中,应根据隐患级别,实行分级管理。

三、一般隐患在检查过程中直接交代班长或当班值班人员安排处理,下一班带班领导进行跟踪复查整改效果。

四、较大隐患必须由带班领导签字认可后,直接安排进行处理,并有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五、重大隐患应由矿长亲自进行安排部置,落实人员、物资和资金,整改结束后由矿长组织进行验收。

六、排查出事故隐患应根据隐患性质,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单位伍。

七、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八、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九、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综管理。

十、矿井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十一、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节隐患公示制度

一、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地点应选择在员工集中、开班前会议醒目地点,便于员工知道隐患存在的地点,明确类别及级别。

二、填写隐患公布地点应使用黑板,要求按照隐患类别、级别、存在地点、处理措施等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填写,字迹清楚、工整。

三、隐患公示拦目应明确隐患检查人员、隐患整改责任人、隐患公布人员、隐患检查时间、整改时限。

四、隐患公示拦填写必须如实,一日三班,不允许有隐患整改记录而无隐患公布。

五、隐患整改公示栏必须保持清洁,其他人员不得无故进行抹察和涂改。

六、隐患公布时间应在下一个班班前会议之前填写完毕,便于员工了解当班存在问题,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节隐患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动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按照《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款用于安全生产设施投入。

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安全费用的提取,有关企业分类标准,严格按国家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标准执行。

2、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年度节余资金转下年使用。

(2)安全费用的具体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

3)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3)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4)有关安全费用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5)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按照规定用途全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方面支出。

三、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1、维简费的提取

维简费从煤炭生产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维简费不包含安全费,但包含井巷费用。根据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煤矿维简费按吨煤15元进行提取。

2、维简费的使用与管理

(1)坚持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节余资金可移交下年度继续使用。

(2)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替的开拓延伸,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1)矿井开拓延伸工程;

2)矿井技术改造;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4)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5)综合利用和“三费”整改支出;

6)矿井新技术推广。

(3)有关煤矿维简费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储存、使用和管理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矿井核定生产能力,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交纳,按时足额存储,不得因变更法定代表人、停产整顿等情况推迟、不存或少存安全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2、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1)处理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列支;

(2)处理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列支。

第十一节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矿井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有隐患不进行整改,重生产轻安全的行为,员工及其它人员有向矿领导或上级行业管理进行举报的权利。

二、举报人员对进行举报的情况应真实,可靠,不允许慌报、无故捏造事实或扩大事实真相。

三、举报人员的举报方式可采取投信或电话举报,举报时应说明隐患存在地点,隐患的类别,以及隐患的危害程度。

四、受举报矿领导或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查明,确认事实情况与举报情况一致,应对隐患整改不及时班组或煤矿采取重处重罚,绝不姑息手软。

五、对举报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煤矿或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应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为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六、隐患举报联系电话:矿调度室:娄烦县煤管局: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安全员或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报告。

3.3公司安生部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站所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计划部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和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3、职责与权限

3.1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组织及实施

3.2各项目部配合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

3.3各施工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目标

4.1.1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4.1.2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到达最佳安全状态。

4.2安全检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个月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检查,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各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并书面向公司安全部报告整改结果,必要时公司安全部将派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4.2.2由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小组组织其成员对施工现场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2.3专职安全员每一天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4.2.4班组每一天由班长组织一次班前安全生产自检。

4.2.5设备管理人员每日对机械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4.3安全检查资料

4.3.1对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情景进行检查;

4.3.2对劳动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4.3.3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景进行检查;

4.4安全检查的要求

4.4.1安全检查时,要广泛地发动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边检查、边改善,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当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限期解决,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从而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足够的资源。

4.4.3每种安全检查都有明确的检查目的、检查项目、资料及标准。

4.4.4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要做到认真详细、可靠,异常是存在隐患的施工部位的检查记录要具体。

4.4.5对安全检查记录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认真进行系统分析和安全评价。

4.4.6安全隐患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结果的归宿。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组织

5.1.1为认真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深化和规范公司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5.1.2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作为企业和各项目工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人,应分别组织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检查。

5.1.4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设管理部有关安全、技术人员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检查整改记录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负责复查。

5.1.5施工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施工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5.1.6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一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5.2职责

5.2.1企业负责人职责:

a.企业负责人应保证各项目安全专项费用的投入,对公司安全情景进行统筹性地指导。

b.协调解决各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5.2.2公司安全部职责:

a.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促实施。

b.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5.2.3公司建设管理部职责

a.及时对施工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施工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指导施工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2.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责:

a.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职责,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b.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c.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职责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资料。

d.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5.2.5专职安全员职责:

5.2.5.1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2.5.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情景督促落实、整改,并记录。

5.2.5.3详细记录每一天的安全生产情景,按规定填写施工安全日志。

5.3工作流程

5.3.1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景,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资料和重点。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过必须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景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5.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施工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或施工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一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安全部和项目存档备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景表,及时上报。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5.3.4安全部应及时向安全副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度末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景。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实现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建设成安全高效型和质量标准化矿井,使部门和生产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部门经理是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职责人,各队队长是本队施工区域内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职责人,部门主管要监督其各队隐患排查的解决落实状况。

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矿井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按隐患处理难易程度,一般隐患的处理由各队自行解决,对于较难处理隐患,需由其它部门、队协调配合的,由部门经理协调其它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队负责解决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部门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部门负责落实、安排解决。

二、隐患的'排查

1、每一职工都有排查隐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处理,对当班不能处理的,要向队里汇报清楚,由队里安排人员处理。

2、对于安全大检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实的问题,各队务必按要求定时解决。

3、部门经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标准化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指定相关队职责人进行处理。

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各队现场隐患的处理,由其队长负责落实,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到生产部。

2、机电方面隐患的处理,由机电负责人负责现场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生产部。

四、处罚规定

1、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的,给予现场职责者2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基层队未能按隐患排查要求落实或未按规定填写实施状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责者100-300无罚款,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3、各级队干、带班长、质量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积极配合落实解决隐患,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责者100-200罚款。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水害预防管理,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所称水害隐患类型有老塘水、煤层露头冲击层水、钻孔水、顶底板砂岩水。

二、 矿井地测防治水主要负责人对矿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三、 职工发现水害隐患,均有权向调度室及相关负责人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四、煤矿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五、 矿井地测防治水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召开分析会议。对排查出的水害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六、矿每月进行对水害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并与下月5日前向相关部门报送水患排查记录表。

七、矿组织水害隐患排查分析会议后由地测科编制水情水害预报,并每月向相关部门报送。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13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项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其它与防治安全事故和隐患有关的重要事项。用于购置监管装备的补助,以及安全科技、安全专家活动、安全生产宣传经费等项目。用于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四、具体用途和专项资金的使用额度,按年度预算执行,其申请、审查和监督等事项另行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

一、安全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二、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每月向县安监局送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每周向煤监站报送一次,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信息档案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我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公司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工程师负责矿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组织完善各种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备齐全探放水设备;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水害隐患治理措施。

二、每周进行两次隐患排查,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矿井下所有受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进行全面排查,详细登记,检查后要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相关科室,限期整改。排查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回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三、对于查出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地测科在每年雨季来临期间必须每周对地表进行一次巡查,对矿井各个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防洪材料的设置要作系统的检查,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五、地测科必须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观测矿井涌水量,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六、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七、加强职工对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地测科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本矿的监督检查力度。

九、矿井水害预防、治理的执行措施。

1、机电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2、地测科、机电科每年在雨季节来临前,对井下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水泵联合排水的稳定。

3、每年雨季前对井下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4、地测科加强对周边相邻矿井的防治水监测,每月定期对各相邻矿井井下的采掘情况进行交换,时刻掌握第一手资料。

5、加强对本井田包内整合关闭矿井及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超前钻探,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6、地测科、培训中心负责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7、雨季来临期间地面只要下暴雨,调度室必须通知井下立即停止作业,将所有人员撤出地面。

十、因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篇15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zzz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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