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再怎么不舍,终究还是会分手离开的。再见了,彼此要记住每一个感动的瞬间,我相信,彼此的友谊,会地久天长!本文是可爱的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难忘的同学六年级作文600字(优秀4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校园中的孩子都渐渐长大了。然而,小学5年的生活,也即将结束了,但是,在我们身边的友谊永远不会断裂。无论你走到天涯海角,友谊的线段永不会断。
他个子不矮不高的,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圆圆的脑袋,戴着一副眼镜,真是屎壳郎戴眼镜冒充大学生,这个人就是:郭桐昆。
那是小学2年级的一次数学期中考试,考试前一天,老师嘱咐我们:“同学们,这次考试有画图题,大家一定要带好铅笔尺子。”当天晚上,我复习到很晚,没有收拾考试要带的东西。第二天早上,我睁眼一看,啊?都7点30了!糟了,考试要迟到了!我匆忙穿好衣服,把摊在桌上的铅笔,橡皮等等一股脑地往书包里一塞,就飞奔向了学校。 到了教室,我把东西一件一件地掏出来。铅笔,橡皮,钢笔,尺……咦?啊!尺子!我忘带尺子了!完了,离考试就剩5分钟了,怎么办? 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又在座位周围找来找去,希望能找到一把直尺。可是奇迹到底没有发生,书包里空空的,地上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唉,这下惨了,没带尺子,画图题怎么做啊。 老师已经进来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忽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怎么了?丢东西了吗?”回头一看,忽然见他把他那把新尺子递给我自己留着旧的尺子,说:“给,拿去用吧。” 我接过尺子,一股感激之情从心底升起,可我还没来的及说什么。已经开始考试了。
好朋友之间是不需要甜言蜜语的,只有一些心怀鬼胎、极有心计的人,才会说一些花言巧语。对于真正的好朋友,朴实无华的语言就足够,比如,只是几个字的问候。
如果说家是世界上最温馨的地方,那学校就是第二个家了!
记得上学期期末的时候,第二天就要期末考试了,我却病倒了。老师在讲台上讲课,我在课桌前捂着头,有气无力地爬在桌子上,这时,老师关切地问我:“王家兴,你怎么了?”我无力地说:“老师,我难受的不行,头痛!”老师又问:“你能受得了吗?要不回宿舍去吧!”“老师明天就要考试了,我能挺的住。”到了下课,老师还是让徐福元同学送我回宿舍。
那天正是冬季,天气很冷,就连不怕冷的老师们也都披上了羽绒服。
在回宿舍的路上,徐福元硬是要把他的衣服给我穿上,我怎么也推辞不掉,最好还是给我披上了他的外套,他挠了挠头,用手揉了一下鼻子笑了。瞬间心头涌上了一股感激与辛酸……别看徐福元平日学习一般,但对别人非常友善,所以人缘一直不错。
回到宿舍,我躺在床上非常难受,正在这时,又是徐福元,他拿着一版药片送到了我的受里,这时又一股感激涌上心头……他帮我倒了一杯水,放在床头,等我喝完了药,他就匆匆忙忙的回班里上自习了。我也随之睡着了。
等我晕晕沉沉的醒来,发现床头旁有一个饭盒,饭盒上有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饭,我帮你打回来了,小心点,别下床——徐福元。”顿时感激的泪水夺眶而出。看着这个饭盒,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徐福元,他的学习不怎么好,我曾经还看不起他,但是今天,他的举动,使我从新认识了他,他让我很感动,因为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是我学习的榜样,也是我终身难忘的好朋友。
第一次听见毅同学大大咧咧地喊叫时,我着实有些吃惊。当我下意识环顾四周时,发现老师还没来,也难怪他敢站在讲台上,像老师一样侦察着教室里的情况。那郑重其事的样子,让我当时忽然联想到“老顽童”三个字,不禁窃笑。从那一刻,我才明白了他的“胆大包天”,这位同学着实“可爱”。
毅同学人过了十二岁,变得稍微有些发福。我说他衣服像藏了个西瓜,他基本同意了我的观点。他的小腹冲破了束缚,骄傲地挺着,让人看着就想笑。有一次,我拿着圆规在画圆,他走过来,接着左手撑着身体,右手下意识地抚摸着肚子,说这是一个椭圆,结果笑趴了我。
别看他身材不怎么样,可数学却非同一般。论数学,他也算是学校里的元老级人物了。他有一头“西瓜”式头发,脑袋转得很快。他对解题这“头等大事”似乎漫不经心,但凡经他之手的题无一不被迎刃而解。对于他的才能,我只能甘拜下风。值得一提的是,他也会有一丝不苟的时候。
尽管我对他的天赋叹为观止,可天才也有犯糊涂的时候。有一次上课,他自顾自地玩,全然不知老师盯了他很久。后来,同桌摇了摇他,轻声说:“老师叫你回答问题。”他胸中无数,就畏畏缩缩地站起来,机智地回答:“答案是A。”老师立刻阴下脸色,吼道:“这是判断题啊!”
毅同学有着太多有趣的故事,个个堪称经典。他总是灵感迭起,花样百出,是个极富色彩的人物。只要和他在一起,日日无太平。
他很与众不同。他的幽默风趣,令人沉醉。他不为外物所束缚,活得轻松。我很庆幸,有这一个“天才”朋友。
我最难忘的人,多的好比如天上的星星,我就指出一颗最亮的的星星给你们看看吧!那个人曾和我从幼儿园一起开始读书直到现在的,他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
他仪表堂堂,戴着一副眼镜。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发现他的右耳旁有一个“小东西”,现在我们都叫它“小耳朵”——他就是我们班的程文豪。程文豪有一个特点,就是他的争强好胜。尤其是和我,我们经常比赛。比如有一次,在一次考试前,程文豪走到我面前,对我笑着说:“月健,我这次考试的分数一定会比你高!”虽然他是笑着的,但是他笑的里面还包含着坚定的语气。可是,那次我的分数比他高,他没泄气,走过来跟我说:“月健,虽然这次你的分数比我高,但是下次我一定会加油的,一定会比你高的。”
程文豪他还有一个优点,就是他不好财,还拾金不昧。有一次,我和程文豪还有一个朋友走在一起,突然,程文豪捡起一个钱包,打开钱包,里面还有许许多多钱,都是一百一百的,里面还有身份证等东西。那个朋友说:“我们要发财了。”但程文豪的表情十分严肃地对他说:“你怎么这么会想着钱呀!你没忘记老师说过的我们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了吗?”说着,他把见交给了警察叔叔那儿,警察叔叔还夸他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同学。
他就是我最熟悉的人,我真要向他学习他的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