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500字(精选28篇)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读《干法》的时候,我心里感触颇深,首先是被稻盛和夫本人对于工作的精神所感动,毫无疑问,他是一位“工作狂”,他对工作有一种真诚的坦直的执着,并且有着必胜的信念。
同时,我注意到,他是一位有神论者,并简单查阅他的生平,发现他在退休后,未出任日航统帅及日本内阁顾问前,曾到寺庙中修行,这让我释然他在书中对于基督教的扭曲论述。但他在《干法》一书中多次提到“神”,并用“仁慈的主”、“万能的神”来称呼,很多都显示出基督教的要义,他提到“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感谢!”的论述,也正是基督对于门徒的教导。无论他真正是何种信仰,他对于“当你竭尽全力时神将会现身”的理论,我完全同意,当人事全部尽到,剩下的只有神的旨意。
稻盛和夫对于《干法》一书的成文,有一定的背景,是在他的企业成功之后。他在书中多次提到他创业之初时,面对公司无法完成的订单,所做的让很多人“匪夷所思”的决定,他会对顾客说“我们能做!”,他会对员工说“我们能做”,他的这种强大的自信(能强烈影响别人的),来源于他大学毕业后进入松风工业研究新型材料并大获成功的经历,他说那个研究,他是全世界第二家,并且他成功了,也就是说他在创建自己的公司时,虽然年轻,但他已是专业领域的顶级权威专家。
稻盛和夫对于“自燃型”人,“必须得想(你目前能力达不到,但却要去做)”,“潜意识”、“能力要用将来进行时”、“创造性的工作”、“敢于走别人没走过的路”等等,给我的启发很大,也是《干法》一书我觉得对于我意义最大的地方!我的性格过于谨慎,因此限制了我创造力、能量发挥和胆量,面对事情时,我常想到的都是“保守打法”,要尽量不出错,但是正是这种不愿意出错的谨小慎微,反而使我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受到了严重的束缚!太过规矩,确时常忘记规矩是人所创造的,规矩不是约束的条框,而是双方达成共同目标的桥梁。现在我自己已逐渐认识到这个问题,并且有意识的去思考、打破固有的束缚,用全新的思维思考问题,而《干法》给了我启示与例子。
最后,我用《干法》中给我启示最大的一段话来结束“你说你也想让自己的经营有余裕,但是怎样做才能使经营有余裕,方法千差万别。 …… 你必须自己认真去想,认真去思考,这种思考是一切的开始”,当读到这段时,我特别想说“感谢上帝”!
读过法国多才多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昆虫记》,仔细地回想,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书中对池塘的描写和由此引申的意蕴。
你也许会觉得,其貌不扬的池塘并没有什么吸引力。但作者认为,就是这池塘,把他带进一个神秘辽阔且丰富多彩的世界,激发他的好奇心,产生对研究昆虫的兴趣,进而取得丰硕的成果。
我们都知道,兴趣对成功是多么重要,那么,我们是否应在日常生活中仔细思考,认真观察,努力去寻找我们身边的“池塘”呢?
属于我的神秘的“池塘”,还在年幼的时候,就开始召唤我。虽然,我的“池塘”并不像法布尔所留恋的池塘那样有碧绿的池水,水上浮着黄色的小鸭,水中的水甲虫、水蝎等小昆虫深深地吸引着他,但在我的“池塘”上漂浮着的像小蝌蚪一般的文字,别具魅力。它们一直吸引着我,打动着我,陪伴着我。我喜爱自己那神秘的“池塘”,我在它那儿欣赏到的并不只是“小生物”那样简单,它给我的知识、感情与思考,让我总是有一种冲动,要去写为喜欢这种漂浮着的文字、洋溢着墨香的“池塘”的人们,去创造、去保护属于我们的“池塘”,属于我们的精神食粮。
我很幸运,能找到自己的“池塘”,我也希望,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池塘”,在“池塘”中寻找到自己感兴趣的生机勃勃的礼物,甚至使“池塘”变成大江、大河、大海……
“池塘”神秘,需要我们自己去发现,而只有细心观察、认真思考的人才能感受到“池塘”的存在,才会听到“池塘”的呼唤。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最近我读完了英国作家安娜·西韦尔写的《黑骏马》一书。
这本书是以一匹黑色骏马的口吻讲叙了“他”一生的遭遇。黑骏马是一匹漂亮的优种黑马,童年时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训练,性格温顺、善良,主人很喜爱他。但是,正因主人家庭变故,黑骏马不得不被卖掉。他一连被卖了好几次,接触了各种人,有喝多了酒就拿马撒气的醉汉,有动辄抽鞭子的马车夫,有不把动物当回事的野蛮人,也有把动物当成朋友的好人家。他尝尽的人间的甜酸苦辣。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我们怎样对待动物,动物就会怎样对待我们,他们发脾气,踢人,高声嘶叫都是有原因的。他们看得出来谁对他们好,他就会像一个知恩图报的绅士一样报答你。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动物当人类的朋友!我们期望别人怎样对待我们,我们就就应怎样对待别人。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读过了《狼图腾》,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草原狼把我从平静的生活一下子带到了西部草原的深广与另类的生活感受,让我觉得我的血液在扩张、在膨胀、在向往……
在环环相扣的“狼故事”的紧张氛围中,蒙古狼卓越的智慧、机警的作战、坚强的意志、忘我的忠义、浓厚的亲情历历在目,还有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蒙古草原的游牧文化也是文明悠长。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活灵活现,把狼性的热爱生命与顽强的忍耐力更刻画的栩栩如生:在对待食物上,小狼对喜爱的食物居然可以先观察再偷袭;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用挖洞的方法隐藏身体;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次宁死不屈的和牛马车抗争也不妥协。对着野性十足的小狼,我却油然而生敬意与怜爱之情。
难忘《狼图腾》中狼的自由强悍的进取精神,也更难忘狼为了胜利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牺牲精神,在狼性中,我感悟到了人性生存的精神意义。
草原上,草原狼是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地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灭亡。蒙古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
“在雷电和黑暗的掩护下,狼群以飞箭的速度直插马群中央,随即中心开花,然后急转掉头,又冲向四周的马群,把马群冲的七零八落,冲成了最有利于狼群各个击破的一盘散沙。”
“暂时后撤的狼群行动有条不紊,它门不急于去吞食已经倒毙的猎物而是趁马倌和儿马子重新整队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的散兵游勇。”
从书中的描写中可以看出,狼的集体作战攻势锐不可挡,对战果也是力求最大,也决不盲目贪多恋战,不乱阵脚。狼群在头狼的统一指挥下,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牺牲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把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用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的殊死的拚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
人类社会,我们也是生活在集体的大家庭中,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是不是也要学习狼的团队精神呢?我们也要以集体利益为重,放弃自己的小利益。在工作中对自己的职责尽心尽力,不逞英雄主义,不好大喜功,不脱离集体。在行动上,要中心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发挥团队作战的最大优势。只有这样,才能在困难面前无坚不破。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文中起伏不停的情节,以及唐僧师徒的传奇经历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开始我并不想读,但后来看了电视剧版本的之后,才发现《西游记》这么好看。书本的作者吴承恩透过故事,将四个主角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争议大胆,神通广大,向往自由;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他们各有特点,性格不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正是由作者的高超技艺而形成的。 这本书在描写人物特点,性格之余,又生动形象地描写了作者当时社会封建制度的黑暗。《西游记》这整本书中,根本找不出一个称职的皇帝。玉帝手下十万天兵天将,竟抵不过孙猴子的一根金箍棒,而让贤才去做马夫,更体现了当时的昏暗,虚弱的统治。佛祖手下的人却还收取贿赂。这些都反映了封建社会黑暗的统治背景。而下届的妖怪许多都与天上的神仙有关,神仙们缺只是收上天一了百了,更体现了当时管管相护的社会风气。
《西游记》是本再好不过的书,它是古代历史的记载,有许多深奥的东西,值得去细细品味,领悟精髓。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作文大全
众所周知,佛教中有如来佛祖、四大菩萨、十八罗汉等,道教中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太上老君、巨灵神等。
道教佛教文化的交融
虽说宗教的信仰应该只有一种,不论信了哪门宗教,都有排他性,不会相信别的宗教所塑造的神,但是中国文化博大精深。
早在唐朝唐太宗时,中国便与许多国家有了经济文化的往来,因此,佛教才会传入中国,才会有唐僧西天取经一事。作者吴承恩本就生于中国,自然受到道教的影响,加上佛教的传入,再加上中国人不对任何神报有不敬,一视同仁的态度,在《西游记》中佛教道教神仙同时出现就很正常了。
既然如上所说,吴承恩受到了道教、佛教思想的同时洗礼,九九八十一难几乎都是道教安排的,而且孙悟空多次向道教神仙
求助和与道教神仙的交集,如:遇到鹿角大仙等时招风唤雨,让风师、雨师和雷公帮忙等,也许是他刻意安排,营造一种让读者产生疑惑,又想继续往下看的氛围。
对神仙们的交集问题,也如最初所讲,宗教的信仰应该是一种,不论信了哪门宗教,都有排他性,不会相信别的宗教所塑造的神,而且文化也不同,再加上道教神仙住在凌霄宝殿或三十六天,而佛教神仙则住在西天,既然如此,各方神仙自然不会有所交集。
《西游记》中神仙各有神通,佛教道教思想也在中国大为传播,由此一想,一切便迎刃而解了。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赵丽红笔下的一篇文章——《桃花心木》,桃花心目这一篇课文运用了借物喻人的手法,写出了一个道理:不经历风雨,哪来的彩虹。
在我的身边也有许多东西给了我们道理:比如小草的坚强不屈;粉笔的无私奉献;杨树的精神等。
不过让我领悟得最深刻的还是蜡烛,他默默,无私的奉献出自己的生命,帮助没有灯的人,得到明亮。
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群人。每天,他们在边疆线上保护者我们祖国的领土,给予了我们和平的家园;每当我谬年回家,见到自己的亲人的时候,他们还在坚守着边疆防线,见不到自己的父母,妻儿,亲人,朋友当我们在舒适的环境里安静休息的时候,谁,又曾经想过,他们大部分人都在冰天雪地里彻夜不眠。
他们一心一意为了人民服务,却未曾为自己想过一点点,他们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
让我们为解放军的叔叔阿姨们敬礼吧!
《战国策》是现在保存下来的不多的记载战国时代的历史文献之一。它是一部国别体史书。是依次分国家编写的。比较客观地记录了当时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是战国历史的生动写照。西汉末年刘向将其编订为三十三篇,正式定名为《战国策》。我近日闲来无事,便将其潜心“攻读”了一番,觉得有所斩获。
全书读下来最大的感觉就是一个字“诡”,真的很“诡”。由于《战国策》的基本内容是战国时代各国谋臣和策士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辞令,故而保存了不少纵横家的著作和言论。所谓纵横家,也是战国时代独有的一派。当时的政客分合纵与连横。连横及与秦交好,而合纵则是各国合力抗秦。于是乎,抱有不同政见而又渴望权力以一展宏图的策士们,比如苏秦、张仪等等便开始了一番波澜壮阔的对决。
举个例子吧,《战国策·秦策三·齐助楚攻秦》中,张仪就完美演绎了一个说客足以扭转乾坤的能力。话说齐国援助楚国打秦国,占领了曲沃。秦王想要讨伐齐国,可是齐楚邦交友善,无从下手。于是张仪自告奋勇前去楚国游说。他对楚王说:我们秦王最敬爱的是您,我们的臣子都想做您的手下,我们最恨的的君王就是齐王,我们的臣子最不想侍奉的就是齐王。可是您怎么能和他这样的人为伍呢?因为齐国太丑恶了,所以我们秦国想要讨伐他,可是贵国却和齐国相交甚欢。所以秦王无法好好听从于您,我们也不能好好侍奉您。如果您能和齐国断交,我会恳请秦王把方圆六百里的土地献给您。这样您不但削弱了齐国,交好了秦国,还增强了自身实力,岂不是一举三得?
张仪看似出了个高招,将楚王说得是心花怒放。可是当楚国与齐国绝交后,张仪却“耍赖”再也没有出现。楚国没得到土地,齐楚两国最终被秦国各各击破了。
其实,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管中窥豹”一般地看出《战国策》中的那些策士的说辞,大多都是引用生动的寓言故事,或者是暗喻、譬喻等等,他们大多步步为营,层层推进,通过一个又一个看似常理而又十分诡异的小观点,让你不断对其进行认同,小观点聚沙成塔,使得你最终不知不觉的对他的观点表示赞成。
这就是我读完全本书最大的感觉。“诡”!各色人士诡异的性格不说,最令人称道的就是说客们的诡辩了。一则又一则充满逻辑思想而又争锋相对的说辞,一篇又一篇向君王们阐述自我见地的高谈阔论,处处彰显着策士们的睿智以及语势磅礴。
不得不承认,古人的智慧完全不亚于现代人。他们的思想、智慧使我彻底折服,这是《战国策》给我带来的巨大震撼。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采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其说的是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开阔视野。使我们能够从中学到很多前人留下的宝贵知识和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减少我们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使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但是读书又不能费时太多,费时过多易惰,文采藻饰不易太盛,太盛则矫。因此我们要善于挑选,只因全凭条文断事乃学究故态。“读书还可以补先天的不足,而经验又能补读书的不足,盖天下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这句话说得非常有道理,人不是生来就知道任何事的,都是经过慢慢积累,以补先天的不足之处。而积累的经验多了又能补读书时所不能学到的东西。
“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须咀嚼消化。”换句话说,有只读其部分者,有只须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须全读,读时须全神贯注,孜孜不倦。而且不可尽信书中所言,也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该仔细推敲思考。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同时对各个领域都要有所涉猎,盖因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皆因以上所叙之诸多好处,我强力推荐大家看看这篇文章。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简爱说“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折磨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最大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他足智多谋,是“汉初三杰”之一。他是血性中人,却从未显现出一丝鲁莽,他位极人臣,却视功名利禄为粪土,他用自己的锦囊妙计助刘邦取宛城,破峣关,脱险于鸿门,烧栈道,平三秦,迁都关中。立下赫赫功劳,却处事低调,进退有度,明哲保身。他就是汉留侯张良。
读完此书,我萌生了一种想法——那种人才配称为大勇之士?说到大勇之士,人们都会想到项羽。首先,他力能举鼎。力气大就算英雄吗?不能。其次,每次战斗他都冲在最前头,杀敌无数。但是,士兵这样,自然是勇敢,主帅如此,匹夫之勇。再次,项羽在被逼乌江口,四面楚歌时,自刎而死,并说了一句话——“无颜见江东父老”。这算什么理由,只为一点颜面、名誉,便把自己性命和东山再起的希望牺牲掉,更不是大勇。所以,我认为,张良才是真正的大勇者,首先,它有血性,作为韩国公子,他敢于担负起为韩国报仇的责任,但是,就是因为初期的鲁莽让他吃够了苦头。他“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却使自己无立锥之地,只好隐姓埋名,但是,可贺的是张良从失败之中汲取了经验,而这,勇于从失败之中汲取经验也不失为勇敢。终于,有一天,张良遇到一位老人,那位老人让张良拾履,并为他穿上,张良以极大的耐心完成了考验,得到了《太公兵法》,得书之后,张良便刻苦钻研,直到三韬五略,样样精通后,他便出山,在兵士只有数千人的刘邦军中当了谋士,这更是一种勇敢,不过勇敢背后是申时度势的深思熟虑。张良看人果然不错,他借刘邦之力,诛灭了暴秦,又逼项羽自刎于乌江口,功成名就之后,他对功名拿得起,放得下,急流勇退,这更是一种大勇的表现,也是深沉的城府的表现。
其实,苏东坡先生的一篇《留侯论》已将张良刻画得淋漓尽致,而开头,更是对勇敢的精辟见解——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血性在内,城府在外,才铸大勇。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未读《雷锋故事》之前,我一直认为学雷锋叔叔就是做几件好人好事。在假期当中,我读了《雷锋故事》后知道雷锋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甘愿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强烈的爱国精神,与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迹,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雷锋叔叔小时候家里很穷,很小就没有了父亲,和妈妈相依为命。在他七岁时母亲自尽了,成了一个孤儿。但他人穷志不穷,从小就爱助人为乐。
参军后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生活非常简朴,从不随便花一分钱,衣服、裤子和袜子都是补了又补还在穿。每次过了吃饭时间,他都会把桌子上的米饭拿去给猪吃。他还用费木头定了一个“聚宝箱”,把多出来的或捡到的螺丝、螺帽、牙膏皮、铁丝条都放在里面,当需要的时候就从里面拿出来,用不到的东西卖给破烂的,得到的钱全交给公家。
他不但乐于助人还勤学苦练,他在练习手***掷远时,由于个子小,体质弱,他费尽力气,总是及不了格。雷锋心里十分不安,他想:我一个人不及格,会影响全班的训练成绩,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解放军战士,连个手***都投不远,怎么保卫祖国?他撂下饭碗,抓起教练弹,又跑到操场去了。他暗暗激励自己:达不到目标,我决不罢休!胳膊投得又肿又疼,于他用愚公移山的精神激励自己,十几天过去了,雷锋没有白练,终于超过了及格标准。
由于年龄在班级里偏小,力气小,个子也不大,我的体育成绩总是倒数,看了《雷锋故事》后,我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学习雷锋叔叔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抓紧休息时间锻炼身体,像雷锋叔叔掷手***一样倔强,执着地把体育成绩提高上去;在学习上,要勇于克服困难、战胜困难,不在困难面前低头,像雷锋叔叔那样做生活的强者,使自己成长为一名活泼可爱、勇敢自信的神龙小学的学生。
在这几个星期的努力下,我看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深有感悟。
尼尔斯是一个欺负小动物,无恶不作的小孩,因为得罪小狐仙令自己变成了小狐仙,后来因为鹅莫顿要走,开始了旅行。最令我感人的故事,是勇救阿满。有一只又狡猾又贪吃的狐狸,叫斯密,在夜晚的时候,突然有几声大雁的叫声,尼尔斯连忙跑过去看,可是莫顿并没有带他飞起来,又发现大雁阿满被抓住了,于是便去追斯密,它越跑越慢,尼尔斯见离斯密不远了,便扑上去,斯密一看是个小不点,便瞧不起尼尔斯。尼尔斯紧紧地抓住狐狸屁股的长毛,用脚尖钩住后面的树根,这时斯密想吃掉大雁,,尼尔斯使用全身力气往后一拉,斯密防不胜防,被拉后几步,尼尔斯让阿满先走......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变成了舍己为人的小孩,为了救大雁,既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令大家重新认识了新的尼尔斯,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我们应该学习尼尔斯。他十分勇敢,敢勇于跟比他大十倍的斯密竞争,为了朋友他能付出一切,他的善良可以让自己继续变小,但不会让他的朋友受伤。尼尔斯是一个知错能改的小孩,因为以前经常欺负小动物,所以小动物都不喜欢他,但是自从他爱惜小动物和把小动物当成朋友后,变成了受小动物欢迎的人,我们以后也要知错能改。
知错能改,舍己为人,乐于助人,爱小动物的尼尔斯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三国演义》,但有一本却让我百看不厌——《苦儿流浪记》。
主人公是一个弃儿——鲁米。他六个月时被巴伯兰妈妈领养,八岁时被“爸爸”卖给了杂耍班班主老公公——皮大斯。从此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但是,有一天厄运降临了,杂耍班的动物一个接一个死去,最后老公公也饿死了。鲁米在困境中遇到看一只豪华的船——“天鹅号”。船主叫米根夫人,是出来旅行的,对鲁米十分慈爱。告别“天鹅号”后跟一位可怜的朋友到处表演,赚钱,给养母报恩。最后,原先先前遇见的米根夫人就是鲁米的亲生父母。
尽管这本书从开头到中间都让人感到凄凉,但结局却是完美的!让我为鲁米——一个命运不公的弃儿深感欣慰!
主人公是一个心地善良。知恩图报。看重友谊的好孩子!他做事都会先为他人着想,后为自我思考。那时的旧社会多么黑暗啊,我们必须要好好珍惜这天的幸福生活。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每当遇到困难时,不能放下,勇于应对,勇于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