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乡土本色读后感【精选13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

乡土中国读后感 1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有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 2

由于处理得当而产生的痛苦应该被看作是幸福,而不是苦恼。

——堂吉诃德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 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乡土中国的读后感心得 3

合上这本书,两行热泪禁不住顺着我的面颊潸然而下,书中那一幕幕感人的情节,六个几乎互不相联的少年在突然降临的灾难面前所做的一切还在我脑海中久久回荡。

这是一篇关于灾难题材的小说,里面没有什么时尚的色彩,也没有流行的淘气包、假小子,但它却感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了隔壁班的留守少年黄春荣和优秀学生、英俊少年钟雷都对宋佳玲有好感,两人因互为情敌而结仇。送机另请另外一位叫元帅的男生去修理黄春荣,但是元帅却要求黄春荣和钟雷到郊外去决斗,而他自己却和俞前进当裁判。宋佳玲为了阻止二人决斗,和顾芳芳感到郊外去制止他们。

这时候,那场里氏8。0级的特大地震发生了,几个性格各异的少年被困郊外,种种困难挡住了他们回镇上的希望。偏僻的郊外没人注意,他们遗憾地错过了一次又一次可以逃生的机会。在缺水缺粮又有两人受重伤的情况下,从未有过的绝境把他们平时伪装气的外表彻底地撕裂了。在生死的巨大考验面前,他们摈弃矛盾,收起小“我”,组成一个整体,爆发出生命的潜能使他们共同谱写了一曲生命的赞歌,一曲爱的歌唱。

灾难没有把他们摧毁,却成了馈赠他们的礼物。那些在灾难中经过灵魂吸力的少年,当他们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他们已不是过去的他们,他们一个个展现出来的是陌生而崭新的“我”。

我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在灾难面前,个人恩怨原来是如此渺小,它使我懂得了如何更加深切地体会生命,珍惜生命,学会感动,最大限度地释放生命的绚丽。这本书还涉及到了更为宏大的社会场景,使人性善的光芒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下熠熠生辉,让我们学会如何去感谢爱,如何用更为深远的眼光去认识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

乡土中国读后感 4

某天,我得到一本书。

封面是庄严而古朴的红,历史将它装点得如此沉重,时代和乡土的气息萦绕着它,让它显得那样严肃,我有点望而却步。

扉页间却传来阵阵的邀请声,是沙哑的乡音,是热情的方言……封面上的费孝通先生微笑着,那似乎也是一种诚挚的呼唤。

《乡土中国》——它邀请我去重新了解一个我所谓熟悉的社会,而我,欣然前往。

我本是农村的孩子,但却生活在城市。记忆中的乡村,只剩下时间潦草勾勒的几笔,勉强留存下了一些浅淡的痕迹。

《血缘与地缘》——它将我尘封的记忆唤醒,那个热闹的熟人社会在我的脑海中生动起来。费孝通先生的语言十分专业,对于我来说不免有些障碍,但又恰恰给了我更多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像文中作者写到的他的女儿一样,我也在“籍贯”上填写那个其实并不怎么熟悉的地方,我从未细想过这个问题,更从未将其与“血缘”挂钩。作者逻辑分明的论证,公式化的语言,却弥漫出一股淡淡的人情味儿。

随着阅读的深入,一个喧闹的乡土社会在我的眼前逐渐放大、清晰,它带着亲切的邻里,带着繁华的集市向我走来——那是我的家乡。

我的心开始不能平静,也许这就是血缘,会在某个时刻勾起根植心底的对乡土的眷恋。无论我在哪儿,都永远属于那片土地,并随时会为之感动。

《礼治秩序》至《长老统治》系统地展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规则;《文字下乡》科学论证了文字下乡应注意的问题;《差序格局》清楚地展现了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还有很多很多,《男女有别》《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这样一本学术著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乡土社会的许多知识,也带给了我情感上的诸多触动。

掩卷,手里的书又“厚重”了许多。

《乡土中国》读后感 5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 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乡土中国读后感 6

在老师的带领下,与同学们一起攀越《乡土中国》这座高山的过程中,我们总能将现代社会带入阅读情景,并与乡土社会进行对比,剖析着社会的本质特点,这个过程是苦中夹甜,下面是我读了《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感悟。

《乡土中国》的第一章是《乡土本色》它统领了全书。乡土本质即家乡的本来面目:性质或品质。这里的家乡是中国基层社会,其本质是"乡土性"。"乡土性"包括三个要点:一是不流动的,具有稳定性;二是"熟悉的";三是礼俗性的。

具体分析如下:①乡土社会是以耕种为主,所以形成了"土气"不流动稳定的状况。②乡土社会中的"熟悉"是从时间里,生活中的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发生的一种亲密的感觉。人们由于这种"熟悉"总会抱有"生于斯,死于斯"的观念。这种"熟悉"可以使人们眉目传情,指石为证,用声气辨人。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更是谈到“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这种社会中,语言足以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人们并不是愚到连字都不认识,而是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因为他们太过熟悉彼此。③乡土社会也是"礼俗社会"。乡土社会中有许多地方是无法服从法律的,人们以"长老权力"为主,这是人们在熟悉的基础上得到信任,这个信任便可以代表规矩,这是乡土社会中治理的通用手法。

《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从道德层面、家庭层面、家庭成员关系的层面来具体展开。①多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将中西方进行比较,以同心圆,水波纹为喻,广泛地介绍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关系,亲属关系及地缘关系的特点,还提出"团体格局""差序格局""个人主义""自我主义"等一系列的概念,结合儒家中的相关论述和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孝、悌、忠、信,层层深入地展开论述,阐释了差序格局中差等的次序,以己为核心,群己界限模糊等特点,得出乡土社会处理群己关系重在"克己"的论断。②乡土社会传统的道德是找不出一个固定的评判是非的标准,所以道德和法律都得看所施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有伸缩性)。③乡土社会中的基本社群是"家",乡土社会中的家应该称为"大家庭"或"小家族"。二者的区别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大家庭"比"小家族"的伦理关系更复杂,结构与原则也不同。(总结:“家”的特征是具有长期延续性,具备生育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宗教功能等,遵循父系亲属差序扩大原则,排斥普通情感。)

《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主要从社会变迁展开。①乡土社会变动速率很慢,可以称这个社会是安定的。注释是维持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变动的内容,注释的变动方式可以引起名实之间发生极大的分离,名实之间的分离跟着社会变迁速率而增加,但这种社会正在慢慢地改变着。②从欲望到需要的过程是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过程。人类的行为是有动机和目的的,但个人的欲望总能与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社会的发展相和,就像冥冥中有一只手安排好了一切。

历史延续到今天,乡土社会是从乡土一点点走向现代。如今,现代社会覆盖了中国大多数地方,传统的乡土社会虽然已基本解体,但这些让中国人之所 读了《乡土中国》,让我深刻认识到,如果将现代社会的一些政策只是单纯地推行到乡土社会的话,很有可能起到反作用力,应该先根据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思想观念进行改革,然后再推行下去,这样才会起到真正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 7

以《乡土本色》开篇。乍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句话,费孝通仿佛就给中国给定了含义,此处不谈。

“ ”——《乡土本色》

乡土中国的流动性是较差的,我比较喜欢书中的一种表述:将乡土中国的社会比作一颗老树,人们共同依存着这株老树生存,一起享受树上结出的果实,也一起为它的根茎供给营养。当承载这颗老树生存的土壤无法结出完全供给所有人的所需的果实时,人们就会作为“蒲公英的种子”向远方漂流,重新播种成为新的大树。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其实,乡土中国并非是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存在,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因为哪怕是哪些飘散出去的种子,也有共同的文化来作为“根”来彼此连接。

这一点与美国起于拓殖时代产生的乡下以一家一户为一个单位是颇不一样的。中国乡村的“孤立”与“隔阂”相对体现在聚居地上,而并非个体。这或许也是中国并没有产生像美国那样突出的“独立精神”的原因吧。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彼此的连接是不可隔断的,时间与空间对他们束缚力相对较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乡土本色》

文中有一个词汇让我记忆尤为深刻,那就是:“熟悉”。这个词汇不禁让我联想到《小王子》里面的“驯服”一词,因为它同“乡土性”一样是文中的中心和暗线。

乡土社会的信誉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如果说西方的履约是由于外在束缚的契约精神的一种捆绑,那么中国的履约更多的发生于一种植根于基因与血脉里面的本能。在乡土中国并不需要大范围的法律的限制,相对于法律,他们反倒觉得彼此之间的“熟悉”更加可靠。

在协调个人与社会的矛盾问题的时候,中国人的抉择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人:顺从约定俗成是社会性的,而跟从内心是个人性的,这就与费孝通在书中写道的“从俗即是从心”不谋而合了。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文字下乡》

社会生活的变化导致着乡土中国的文化变化速度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变更,于是乡村出现文化脱节的现象,由此产生的“乡下人”这种类似的词汇附带上了贬义的意味。

但是这与中国的乡土文化又并非完全贴合,比如它们的生活由于更多的用语言来传递信息,不通字词的现象被冠以“文盲”的概念就是一种失误了。农村人的知识来自于生活,农民看到蚂蚁搬迁巢穴就知道要去开垦沟渠,而农民本身是不知道或者不熟知这背后蕴含的气候知识的。

如果说“愚”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不识字就不能作为愚与不愚的评判标准。知识的底蕴往往与时间的积累是分不开的,中国五彩斑斓的文化灿烂如星海,这就与中国有不断绝的五千年文化紧密相连。而语言相对文字而言无疑有更加悠久的历史,那么乡土中国的农民代表选择以语言而并非文字�

随手而记,随心所欲,随笔墨的流动写下一些不成熟的文字,但这也是一种生活的情趣。

乡土中国读后感 8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此书收集的是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此书是关于社会结构本身及性质的分析,偏于通论性质,并以此作为一个方向来发展中国的社会学。

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关键词“乡土”了,它是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至少在那个年代。乡下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本质是产生乡土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一乡土性质发生变化,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运用的分析方法看来是较普遍的,即从现象看本质。人们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体现在我们的差序格局:中国与西方社会生活中人和人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融在集体中独立平等的个体。还有秩序的差异,有礼治、法治、人治之分,就中国的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较明显,而西方则为法治秩序;另外在政治制度、权力结构等方面要上升一个层面再论,这也是我需要更进一步学习的内容。

读完《乡土中国》,再看乡村与城市、中国与西方,这两对差异亦或矛盾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人和人的相互关系、社会和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剪影。

作为一本社会学入门型的书,《乡土中国》以典例论证解说,易于读者接受。我读过之后的确感受颇深,相信大家读了也会有所体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 9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 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己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 10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最大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专制的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 “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最强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乡土社会即熟人社会,有自己独有的特点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最高权威,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权威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舆论的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舆论的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贪污和腐败也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中国人给外国人的映现要么就是冷漠要么就是热情过头了。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中国认识冷漠的,或许是因为保守的天性,或许是心怀戒备,总是保持着远离和事不关己的态度。但对于熟人,中国人很热情慷慨。爱饭桌上可以为你夹无数次菜,饭后争着埋单,可以无偿的做很多事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最好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在农村进城务工是一种潮流。农民工可谓是地道的乡土人。农村人不常使用自己的名字,刚进城时他们每次使用自己的名字时总是别别扭扭的。在农村名字只有上学等才会使用,而且都是别人在使用,平时使用的都是外号或者小名等,在刚进入城市这个陌生人社会时,他们是很不习惯的。农民工打几年工挣够钱后,通常都是回家去修房子,然后娶妻生子,做点小买卖,平平凡凡的过完一生。除了现在在城市立足很难外,他们的那种安土重迁的性格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大法官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舆论则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后感 11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乡土中国》读后感 12

读完费老的《乡土中国》,我体会到中国传统社会里有一种特别的体系,支配着乡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男女有别》这一章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男女有别》主要阐述了中国传统里感情定向的基本问题。书中提出下文的两种文化模式,费孝通对于这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做了详细解释,分别用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作为例子进行对比,阐明了这两种文化模式。

“阿波罗式”产生了“男女有别”这一概念,也就是其在乡土社会中取得稳定的原因。乡土社会中男女分工明确,男耕女织,男女在生活上处于隔离状态,就能避免发生感情,这就是男女有别原则。“男女授受不亲”固化在乡土社会的思想里,乡土社会里男女只需完成生育事业,按一定的规则分工合作,无须有感情;即便有,也只是维系家庭的亲情,维持着家族事业的稳定。

“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偏于同性方面去发展”,这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里男女关系的理解。乡土社会里男女形态延续为事业社群,即为家庭。中国的“家庭”一词,有“安居”和“乐业”的意思,是以血缘为纽带和男女婚姻结构组成的家族形态。

而“浮士德式”文化模式恰恰相反,浮士德式作为现代社会的感情定向,与乡土社会不同的是:它强调两性关系在创造中统一。浮士德同时也是感情的象征,它讲究心理上的契洽,追求灵魂上的。伴侣。乡土社会通常都讲究门第、父母之命;现代社会则相反,现代社会充满竞争冲突,需要人不断认识、接触外界,打破隔离,因此也不存在男女有别。男女之间不存在差异性,女子也一样能读书,在外工作。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与之相反的浮士德主导式的现代社会男女关系较为自由。

诚然,浮士德式讲究推陈出新,但其打破了乡土社会的稳定,而乡土社会中家族事业绵延得以维持,却是浮士德式没有的。

我们要在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中寻求统一,不但做到维持绵延家族事业,稳定两性情感,还要走出一条真正符合新时代发展特征的新道路。

《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 13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系,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可以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所以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应该怎么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能力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可以选择是积极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形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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