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初一的作文【优秀8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这就是我初一的作文【优秀8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 篇1

我叫孙--,今年13岁。我来自人杰地灵的安徽淮南,众所周知,安徽是一个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的大省,或许正因为如此造就了热爱历史与写作的我。随着隧道的开通,我的家乡淮南市市成为了重要的交通城市,起着承南接北的作用,作为一名怀念人,我也希望像家乡一样,成为一名传媒人士,加强南北文化交流与沟通,让更多的人了解陕西,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国。

我生活在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也许是受爸爸的影响,我性格热情、大方、爱交朋友,因此我也练就了较好的社交能力。我爱看小说,作为女生,可能很多人喜欢悬凝、推理,而我却喜欢青春言情类,我喜欢贴近生活,贴近我们的故事,关于成长、关于梦想、关于情感,在我看来,这些才够真实。科幻类我认为太过虚假,不过,这不会妨碍我天马行空的思想。当然,我更爱看历史战争片。尤其是电视剧《亮剑》。李云龙的霸气,赵政委的儒雅,这正是我极力学习的。再比如电影《风声》。最后顾晓梦的那段独白“只因民族已到存亡之际,我辈只能奋不顾身挽救于万一。”这给与我的不仅仅是心灵的震撼,我更在这种光影世界里找到了自己喜爱的专业。

我爱青春,也爱历史,我很坚强,也很脆弱,或许这样很矛盾,但哲学上不是说嘛,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我也渴望我这个矛盾体能找到自己的发展舞台。

这就是我作文600字初一作文 篇2

大家好,我叫白旭婷,就读于西街小学五年级。

我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眉毛是弯弯的,鼻子是翘翘的,嘴巴是红红的。我的发型每天不一样,今天梳着马尾辫,明天梳着好几个小辫,后天再把头发盘起来。大家一定想知道这些发型是谁弄得吧?答案是我自己。爱美是女孩的天性,如果再加上好学精神和探索精神,成为时尚达人好像并不太难!

我的特长是舞蹈,每一次跳舞,都跳得满头大汗,我会按照舞蹈老师指定的每一个动作,下腰,劈叉。我现在终于知道舞蹈演员在台上表演的那么精彩了,她们都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只要为了自己的梦想而付出努力,辛苦培养自己的梦想种子,梦想就一定会开花结果。我一定要向他们好好学习。

唉,讲到我最不想讲的事情了,算了吧,讲讲也无妨,谁没有缺点呢?我的缺点就是粗心大意,上次做的一份卷纸,如果不是粗心大意,我就能考满分了,因为这个,老妈可批评了我一顿呢。

我的爱好是看书,书都能堆满一柜子了。大家肯定会产生疑问,你从哪来的这么多书呢?是你家很有钱,还是别人送的呢?不不不,都不对,这些买书的钱都是我辛辛苦苦攒来的,我帮妈妈洗菜、扫地、做饭、拖地。应该能买下一本书了吧?可妈妈耍赖皮,不给我零花钱。我只好实话实说:"我是要去买书,书可是无价之宝,我大不了过年时候不买新衣服罢了。〃妈妈听了我一番话,马上把零花钱给了我,让我马上去买书。妈妈又重复了我的一句话:"书可是无价之宝。"

大家喜欢我吗?如果喜欢,就来找我,我随时欢迎你!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 篇3

我有着不高的个子、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和一双“灵巧”的手,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画画和看书。

我非常喜欢画画,学了五年的画画,从一开始的油画棒的人物、景物,到现在的油画、几米漫画、素描。我从最早的喜欢画画,到现在的爱好画画。现在我最喜欢的娱乐方法,就是拿起小本子,通过想象,画出各种事物或场景,或是找一本书,把里面我最喜欢的图片都画下来。

看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喜欢或在书店,或在家里,细细地品味我喜欢的段落。我最喜欢的看书方式就是每读一段,我就会放下书,自己在脑海里把每个故事编下去,或想象假如这件事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会怎么样呢。读完书,我会再找出自己觉得精彩的部分,再读一读。

为什么我说我的手“灵巧”呢?这么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是左piě(撇)子,所以干什么事的时候,别人总是觉得很奇怪。我写字用左手,用电脑用右手,普通画画的时候用左手,画素描的时候用右手……因此,我的同学也觉得我很奇怪,最为“奇怪”的是,我竟然左手也能写字。

还有一次竟为这弄出了笑话,有一次在夏令营,中午吃饭的时候,有一个人突然说了一句话:“你们知道我现在最xīn(欣)赏谁吗?说完就把手指指向了我,我被捣(搞)地一头雾水,他紧接着又说“因为他和我一样用左手吃饭!”大家哄堂大笑。

说说我的成绩,体育不是很好,因为我很胖(有点胖),语文阅读题老是没了解题意,数学计算经常出小错误,英语容易背不过单词。总之经常不仔细。

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600字 篇4

我想自己应该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吧,

我来自一个简单的家庭,母亲是一位简单的老师,父亲是一位的会计。我既没有天使般的脸庞,也没有魔鬼般的身材。我长得很简单,一鼻子一嘴俩眼睛,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玩笑话说是大街上随便拉来的路人甲一样。

简单令我快乐,不是吗?

每天的我一直用简单的眼光看待世界,看待班级,看待同学。虽然进入了中学,可我依然保留一颗玻璃般的儿心,我一直未改变简单。现在的班级如同一个小型的社会。同学们之间似有若无的竞争,互相的猜忌,勾心斗角,都令十二三岁的花季郎们伤透脑筋。或许就因为一次落选,一次失利都要落下伤心的泪。可我却不,我偏不,我一直以一颗简单的平常心面对,如果我一直为这些琐杂的事情所忧虑,那岂不是庸人自扰,徒增心烦吗?那我为何不抛开这些,简单地面对成功与失败岂不更好?因为简单,所以我少了压在肩头的压力,我可以自由舒畅的呼吸;因为简单,所以我很快乐。

简单不等于平凡,不是吗?

每个人都来自简单,但有些人也能活得简单,做得非凡。我简单地看待生活,看待友谊,可不代表我会在学习上简单对待。在学习上我可以很较真,但我也不失简单的小情愫,可此简单非彼简单,而是一种睿智的复杂。我不会自命不凡,把目标定得很远,好高骛远会令人身心疲惫,而我则可以将它分成我能一步步攀爬的简单的目标,在一层层地住上推,这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吗?由此我将简单定位成一种心态,而不是平凡。因为简单,我收获了一种不简单的心态;因为简单,所以我很不平凡。

简单就是我的代言词,我一直沉浸在简单带来的快乐之中。因为简单,我可以活得轻松,学得充实。简单很美好。不是吗?哈哈。

这就是我,一个简单而又不简单的我。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900字 篇5

大家好,我是程园园,一位可爱的女生,中等个子,一双浓眉大眼,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我的外貌就是这样了。

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这不,这次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他又不会,可我作为英语课代表,怎么能坐视不管呢?可他可是我们班的第一差生啊!我犹豫不决,到底帮不帮呢?终于我下定决心,要帮助她,我走到它的座位上,开始耐心的给她讲解,可她却一无所获,我有些生气,可我又想当初是我自己下定决心要帮她的,可现在自己又出尔反尔,这实在不是正确的做法,我又继续跟她耐心的讲,一直等到放学好久,她才听懂,我才高高兴兴的回家。

我还很骄傲,有一次,同桌拿着作业本问我:“程园,我问你啊,‘凿壁偷光’是成语吗?”“是啊,不是学过的嘛!”我有点不耐烦了。但心里又立即提醒自己,耐心点。“那这个成语指的是什么啊?你可以给我讲讲吗?”同桌睁着他那双无辜的眼睛看着我。难得他如此虚心好学呀!我看了看窗外,想知道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喂,你也不知道吗?”同桌追问道。“啊,是这样的。”我忙对他说,“汉朝时,一个少年叫匡衡,他非常好学。因为家里穷,点不起蜡烛,他就悄悄的在墙上凿了个小洞,借用邻居家的烛光看书……”“等等,他为什么不开灯呢?”我觉得他十分白痴,就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因为没有电!”“是因为电力紧张停电了吗?”天哪,我想要暴走啊!但是,我还是耐心的告诉他:“那是汉朝,还没发明电。”“

哦……”同桌似乎明白了,我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可是,他接着又问我:“那他是什么时候凿的洞?”我感到后背在冒冷汗,结巴着说:“晚……晚上吧。”“晚上?”同桌说话的声音提高了一百分贝,“晚上他不是看不见吗?怎么凿的?”天哪,我真想……好了好了,算了,我还是敷衍他一次吧。“那……就算是白天吧。”我心不在焉的说。“白天还有功夫凿洞?干吗不用这宝贵的时间看书呢?”同桌理直气壮的质问。“你烦不烦啊?”我终于按捺不住,开始冲着他‘狮吼’一顿。同桌受不了我的大嗓门,用手捂住耳朵,嘀咕的说,这算是什么好学生啊,怎么这么骄傲,帮助同学这么没有耐心!我虽说听见了,却默不作声,唉……

这就是我,有时乖巧,有时蛮横的一个小女孩,如果你想认识我的话,可以随时来找我啊!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800字 篇6

从小学起就开始写自我介绍,写到现在都不好意思在写了。

我叫刘佳,性别:女,今年17岁,现在是一名高三的学生。我不像品学兼优的同学一样常得到表扬,学校发奖状时,也只能看着别人从老师手中领过奖状,自己在心里只能羡慕,我在老师心目中的形象只是上课认真听讲,按时交作业的乖学生,可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和个性,我不怕别人的目光,我就是我。我,嗓门大,不愿随波逐流,积极进取,集于一身。但丁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只认为做自己最自在,做别人太别扭了。有一句广告词说得好:“我就是我自己,我不模仿别人,也不复制自己”别人比自己好?“好”字从古到今的含义有多少,谁能给出最好的定义呢?不用想了,自己就是最好的。

我,嗓门大。曾经上初三的时候,因为我嗓门大,有的女同学不喜欢我,朋友叫我改,叫我做个淑女。她还教我怎样做淑女:第一,举止。第二,着装。第三,吃饭,不能发出声音。第四,说话声音小。这前两条我还能做到,可这后几条我可做不到,那岂不要了我的命。我才不要做个淑女,说话声音小,你的离她特别近,而且旁边说话声不能太大,才能听见她说话,想想看听淑女说话多累啊。我不认为嗓门大这是我的缺点,我认为这是我的优点,大嗓门的好处:第一,声音大,别人在你旁边,不至于听不清。第二,打电话方便,你不在电话机旁,别人也可以听见你说话。第三,喊人方便,只要不是离的很远,你喊他,他应该能听见。大嗓门的好处可别当淑女的好处实惠多。直到现在还有人劝我当淑女,我认为我就是我,我不要改变自己。

我,不愿随波逐流。在美国诗人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写道:“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只融于大众的我便成为了实实在在的平凡人。我不愿去走别人庸俗的老路,去过跟别人同样庸俗的生活。在偷窥他人的同时,也否定了自己。

我,积极进取。小小的我是一粒沙,但不甘于落后。中国古代楚国诗人屈原说过“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渴望朝向艺术之塔,文化之巅,不负这繁花似锦的时代,留一行扎实稳健的足迹。

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800字 篇7

“唉!0比2,这次比赛我们班输惨啦!”看球的同学们都像一个个泄了气的皮球。

“没事,看我们的绝招!”我一边想着一边带球飞奔,突然发现对方防守开始放松。我瞄准机会,卯足力气,一脚推射,足球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乖乖地落进了网窝!经过一番激战,看着比分逆转为3比2,大家都喜笑颜开了。

没错,这就是我,一个全身运动细胞都极为发达的男孩。每当上体育课,我都像一只刚从笼中释放出来的小鸟,尽情飞翔着。

别看我个子不高,又瘦小,打起篮球来可灵活了,经常让高个子的对手防不胜防。我的手和脚一旦配合默契,运球足以让人眼花缭乱。有一次体育课,老师让我们组队比赛,双方打得难舍难分、不相上下。这时,我灵机一动,身体故意往右倾,紧接着换手运球,用假动作“过”人,再快速运球到罚球点附近,双手往上一举,在头顶上做个掰手腕的动作,将球投出。篮球像小鸟一样准确无误地朝篮筐飞去,“唰”的一声,球进了!

不要说足球、篮球,我还会打乒乓球呢!在一次带病坚持的比赛中,刚开始我还没进入状态,先输掉了几个球。当我努力把比分追到9比9时,在这关键时刻,由我发球。我轻轻地吁了口气,左手把球抛起来,右手握拍用力一砍,小小的乒乓球像喝醉了酒似的,盘旋着往右拐。这个高质量的弧圈球让对手猝不及防,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拿下赛点。后来我换成发奔球,球弹到桌上,直冲向对手。他也不甘示弱,反手轻轻一挡,球马上又飞回来了。说时迟那时快,我果断来个快攻拉球,球在对方的桌上蹦了一下,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弹出去。这时,对手已经无能为力,我赢了!

我爱运动,喜欢尝试各种运动。我也很喜欢和爸爸一起散步,边走边聊,享受阳光的拥抱,享受清新的空气。我还喜欢和小伙伴们到处跑啊跳啊,自由自在,大汗淋漓。当我动起来的那一刻,所有烦恼马上抛到九霄云外,一切乌云瞬间消散。

我不仅身体爱运动,大脑也爱“运动”。上课时,我的大脑会跟着老师飞速运转;阅读时,我的心会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毛主席说这叫“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身体和大脑总有一个在运动,这就是我!

这就是我初一作文 篇8

我从小就受到妈妈的严格管理,所以我很听话,长辈们都夸我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越来越感觉到我像是被一种模式固定住了,使我无法挣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一天天长大。渐渐地,我开始有些管不住自己。放学后在街上骑车兜风的队伍里出现了我的身影。我不知不觉就成了两个角色:在学校里,我很活跃,嬉笑怒骂无所顾忌;在家里,我大部分很听话,做事小心翼翼,但有时会偷懒一会儿。

十三岁很快就过去了,我的脸上悄悄地出现了一些“青春豆”,声音也突然粗了许多,我的两个角色也依然没有变,依然是两个面孔,一个沉稳,一个活跃,好动,我都喜欢。

有一天,我跟随妈妈外出吃饭,刚出门,碰上了隔壁的雷阿姨,雷阿姨夸耀我妈有这样一个稳重的儿子。妈妈很高兴,我觉连气都不喘,以标准的姿势站在妈妈的背后,我灵机一动,说:“妈,我该回校复习了。”路上,我碰到几位同学,我们一起走着,时而高谈活论,时而谈笑风生。我身上仿佛放下了千斤重的担子,露大一双双带着一些不安和叹息的眼光:“现在的学生呀,真是……”我们毫不顾忌,向学习大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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