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我的新同学作文范文(通用12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唉,倒霉!才认识完了一年的新同学,又分班了。还好,我很快又认识了一个新同学,他叫“陈林荣”。
他是我的同桌。开学第一天,我和陈林荣被老师分到了一起,我们成了同桌。刚和他坐在一起,我的话匣子就忍不住打开了,便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啊?”他小声地说:“陈林荣。”“啊?陈林荣,是不是啊?”我疑惑不解地问。“是!”他仍然那样小声。这时,我不禁想:他的声音那么小,是不是一个小女孩披上了男生的皮啊?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的笑了。与此同时,我便趁机打量了他一下;短短的头发,五官还端正,穿一套既休闲又朴素的衣裳,目光炯炯有神,就是眼睛小了一点。
第二天,我早早来到学校,准备参加清洁扫除,本以为自己挺早的,可刚到教学楼,便看见陈林荣正忙得欢呢!他正在一丝不苟地扫地,连一点灰尘也不放过,这时,他已从三楼扫到了一楼,汗水已打湿了他的头发。我看在眼里,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陈林荣这么早就来到学校做清洁,多么积极啊,真值得我好好学习,不由得我加快了脚步。
瞧,这就是我的新同学。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使我们暑假生活的结束篇,也是我们翻开崭新一页的第一章。在这一天,我们会结交新的朋友,认识新的同学,接受不同老师所传授的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渐渐的明白更多的道理。
我在的班上,今天又来了两位新同学,一男一女,男同学又高又壮,而那位女同学却又瘦又小,个子比我还低,我暗自庆幸,总算来了一个比我更小的,她站在那里显得很腼腆,她的自我介绍声音也很低,像个蚊子嗡嗡。老师安排她在我后一排的空位上坐下,很快,这腼腆只维持不到半日,她就融入了我们这个大家庭,并与我们前后几个同学熟识了。她就是郝晨露。郝晨露的脸很黑,上面还有些雀斑,看上去身体很健康。她的声音十分好听,令人陶醉。我开始试着与她成为好朋友,经常给她讲题,我惊奇地发现:她连基本的路程=速度X时间也不会,并且,我了解到,她以前不在太原上学,在她的老家上学。
一次,天黑了,我着急地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她走过来对我说:“你可以教我一道题吗,赵宇昕?”望望外面快要黑的天,再看看她那企盼的眼神,我咬咬牙,对自己说,不就是一道题吗,几分钟就可以给她讲完。我耐心地给她讲解,她也尽自己的能力努力听着,讲完之后,我问她:“你会了吗?”她点点头,然后从笔盒里掏出一支漂亮的笔送给我。哇!这正是我想要的那种,我又惊又喜,可转念一想,该不该拿呢?妈妈是不允许让我我随便拿别人东西的,她看到我有些迟疑马上说:“拿着吧,就当我们友情的开始”。她的眼睛亮亮的,下巴微微上翘,诚恳地说,我便装进了书包。我从学校往家走,星星已经出来了,眨着眼,为我照亮回家的路。秋风飕飕地吹着,凉凉的,我的心里很甜,不只是为这只笔,还因为又我了一个朋友,更因为自己的帮助使她会了一道题。在这之后,我渐渐地发现,她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也很愿意交朋友。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时,郝晨露最喜欢玩悠悠球。只见她一放,一提,一绕,一收,眉毛微微上扬,我在旁边被她这一连串的流畅动作惊呆了,她却镇定自若,仍不慌不忙地玩着,那悠悠球在她手里正过来,倒过去,像活生生地长在她手上一样,这样一来,我就愈目瞪口呆了。郝晨露平时不多说话,可要真说起来,那可谓是滔滔不绝,我们经常谈论学习上的事情,她为自己的学习而苦恼,她曾经对我说:“赵宇昕,你真是个天才。”说这话时,她眼里满是羡慕,“我真希望我也能像你这样。”我对她说:“没关系,勤能补拙,我可以帮助你”。“真的吗?”她说。“嗯!”她说:“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你就是我的目标。”她坚定地说。现在,我已经能感觉到她在一点一滴地进步,希望她在学习中有一个突破。我对郝晨露的印象从开始到现在有了很大转变,刚开始,她还是一个腼腆的小女孩,不愿与人多说话,后来越来越活泼开朗,也交下了不少朋友。
我和郝晨露在快乐的班集体里快乐地成长,我们也在快乐的学习,快乐而充实的学习生活中得到友情之水的浇灌,相信,我们的友谊会日久天长。
这就是我在学校认识的'新同学,也是我的新朋友,她让我学会了许多道理,我很珍惜与她的这段友谊!
开学的第一天,我在“班级表”上找到了我所在的班级,于是我走向我的班级。我边走边想:我的新同学是什么样呢?我的同桌又会是谁呢?
到了七年级(六班)(我的班级),我看到了许多人——有在小学就认识的;有陌生的;还有来自一小、三小的同学。班里的位置已经快坐满了,于是我就到后面找个空位坐下了,过了一会儿,班里又多了一些同学,其中有一个同学扎着马尾辫,背着一个大书包,脸上带着微笑坐在了我旁边。我想:这会是我的新同学吗?如果我们成了好朋友,在一起玩,她会注意到我吗?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头脑中浮现出来,终于我决定问她的名字:“你……?”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就说:“你好,我!叫白淑君,你呢?”我发呆了半天才反映过来,“啊!…我叫张天琦。”
经过一番自我介绍,我和她也互相熟悉的差不多了。我认为她很善良,而且让人感到她很乐观、开朗,给人新的感受。于是,我加了她的QQ号。星期天,我写完作业,闲着没事,就去聊QQ,发现她也在线上,而且也不知怎么的,我还没上线多大会儿,她就给我发了一条信息:“星期天的周记用什么本?数学题有一题我不会请你给我说一下?”等等。我真服了她,大部分人上线都是为了玩,但她上线居然是为了学习。可见她多么热爱学习啊!
我回答了她的问题,于是我想出了一个主意:“让她和我一起玩QQ游戏,反正她那么爱学习,游戏一定打不过我。”谁知道,我才和她打了一局,她就比我多了好多分。没想到她学习那么好,打游戏还那么“牛”。
这就是我的新同学,她学习时好好学,而玩游戏也非常“牛”,我为我有这样一个同学感到骄傲,感到自豪。
刚刚脱离小学,升入初中的我们,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有趣。和蔼可亲的`老师,可爱的同学、一切一切的新变化都让我手无足。但就是在这时,我发现了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新同学——小晨。
认识她的第一天是在军训时。当时我正在为一堆的行李发愁时,只见她匆匆地提着三个大大的行李,用她那瘦小的身体连拖带拽地跑到了我的面前,放好行李等待分宿舍。我心里偷偷地笑了一下,便细细地开始打量她:只见她顶着一头不齐的蘑菇头,有一个圆圆的脸,上面有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一个樱桃小嘴。最主要的还是她鼻梁上的粉红眼镜。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就在我认真观察时,宿舍已经分好了,我提着东西大包小包随着人流挤进了宿舍。正当我安排行李时,没想到,我和她分在了一个宿舍。于是我打了一个招呼,她也友好的回答,在彼此简单的认识后,我们就相处得很好了。在之后的军训中,我们一起玩,一起吃饭,我发现了她明显的特点。
她几乎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看书,就连吃饭的时间也不放过。有一次,去吃饭时,我早早收拾好,准备去排队。我跑过去,对她说;“走,一起去排队吧!”当时她正在看书,好像没听见。我又叫了她好几回,“走啦!”她才说:“恩,等一下,马上。”看着周围的人渐渐都走啦,我急得要命而她却觉得什么事都不关她是似的。足足等了几分钟,她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我没等她放下,就整一个把她拉到了食堂。果然,我们排到了最后面。我一边安慰咕咕叫的肚子,一边暗自惊羡她的爱读书。
“哎呀,我的东西呢?”放眼望去,只见她爬上爬下,像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把东西翻得乱糟糟的,也没有找到,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垂头丧气。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好几次了。
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我越来越喜欢跟她在一起了。我相信,在今后的班集体中,我会遇到更多跟她一样好的新同学、新朋友。
中学生活是生命馈赠给我们的一段奇妙旅程,而这些新同学便是生命赠予我们结伴而行的同游者。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我们班的王哲宇了。
他,一对晶莹剔透的眼睛,一根根精神抖擞的直竖着的头发,嘴唇上隐约可见的一个小白印,成了他的显著标志。
他落落大方。刚入校不久,一次课间休息,我和杨名在一起玩得热火朝天。他看我们这么开心,便走过来对我们说:“我是王哲宇,我们一起玩叠汉堡好吗?”我们没有听到他说的话,继续玩着。他并没有放弃,拍了一下我的肩,对我说:“我们一起玩叠汉堡,好吗?”我点了点头答应了。
他豁达乐观。上次地理课的时候,我便认定了要向他学习。老师抽查背诵情况,大发雷霆。向我们斥责道:“都有没有认真学习,几个知识点都没有背出来。”这时不知道谁打了一个嗝,老师误以为是王哲宇,便叫他站到教室后面。这时许多同学都说不是他,那个打嗝者也自己站了起来。老师知道自己误会了他便要他回坐位了。下课以后,我看见他依然与同学玩在一起好像没有发生的一样。
在中学这段旅程中,我们要完成人生的蜕变,其中一定有快乐有痛苦,但因为有王哲宇这样的同行者一定不会孤单。
在中学的新教室、新同学、新老师等等。在这些人里面让我认识了一位幽默的新同学。
他有着大约一米九的大个子,在他那跑起步来肉一晃一晃的肉脸上架着一副黑色边框的眼睛。
还记得刚刚开学的第一天,当我看见他那魁梧的身材的时候,那时候我的双腿就在不停的颤抖着,内心十分的害怕他,一边看着他一边心里想着:完了,完了,这下没有好日子过了,他太……太可怕了。这是我一开始对他的认识,但在慢慢的接触的过程中,我慢慢的发现其实他并不可怕,他反而还十分的幽默……
刚刚开学没有多久,在一节语文上,正在我们上到课程的高潮的时候,突然有一位老爷爷走进了我们的班级,他先跟语文老师说了一段话,以后语文老师爽快地说道:“好的,没事的您用吧。”然后那位老爷爷在黑板上画好和写好了尺寸,就让我们一个个的按照序号去了尺寸,当到他量尺寸的时候,老爷爷比较小声的说道:“一米九。”他听到了这一句话以后,他回到了座位之后,他就一直不停地大声兴奋的说道:“我一米九,我一米九~~”这时候正好有一位同学起哄起来的生的喊道:“九哥九哥~~”很快没有过多久全班的同学们都喊他为“九哥”,也真是从那以后我们大家都叫他为“九哥”。
这是我认识的新同学“九哥”。
今天我们班来了一名新同学,他姓石名叫巍,看来他要和作家魏巍齐名呢。他的头圆圆的,眼睛也不怎么大,个子也不怎高,大概和我差不多,当然也和我一样瘦,不过人挺有意思的。
他最喜欢挠脚心了。有时,正在上课,石巍就跑到桌子底下,偷偷地挠谢天睿的脚,他挠了一下,谢天睿假装不知道,石巍还不罢休,他又挠了一下,谢天睿发火了,他用力地踢了一下石巍,把石巍踢得四脚朝天。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敢挠脚心了。
他还喜欢耍人。有一次,他骗王铄说:“那里有只蝴蝶”。王铄就朝窗外去看,此时的石巍连忙用纸团砸王砾,砸完之后还装作若无其事,可聪明的王铄一眼就看明白,然后就送石巍一个礼物——重重的一拳。真是自作自受啊!他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个爱作弄人的坏毛病啊!
难以置信的是:别看他这样淘气,但他和我一样,也是个书呆子呢。只要作业做完或者老师讲完课后,他就拿起课外书看,连下课铃声也叫不醒他。除非有五人以上的同学来叫他玩,他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座位,跟同学到外面去玩。
瞧!这就是我的新同学,一个淘气又有个性的新同学。
开学了,我又来到了一个新的班级,认识了许多新同学,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女同学。
这位女同学高高的个子,不胖不瘦。长长的头发、淡淡的眉毛,还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虽然她不太爱说话,但是她白晳的脸上总挂着微笑,给人一种亲切感。
她是个爱学习的孩子。你看,她每天都安安静静的坐在座位上,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课后她还一丝不苟地完成作业。而且她还写着一手漂亮的字,是我们班的小书记家呢?
她还有一个优点:是大爱有目共堵的。每次她都早早的来到学校,拿着笤帚去打扫我们班的卫生区。每天,同学们都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其实,很多的时候都不该她值日,但是她任劳任怨,从不说累。她的行为也带到了其他同学,就这样,她成了大家的榜样,老师也就顺理成章地让她当了班长,专负责我们的卫生。
她就是我的新同学——蓉蓉。
新学期开学了,我结交了很多新同学,其中我最要好的有三个同学:刘京高、孙兴华、张洪羽,下面我就给你们一一介绍一下吧。
我的第一位新同学,那便是刘京高。我总是和他玩,记得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广场,在路上,我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的头发很乱,坐在路边,他的腿上还有一个洞,已经发青了,刘京高看见了就掏出了他仅有的两元钱给了他,然后我们才去的广场。
我的第二位朋友,他总爱穿这一条黑色的裤子,他总爱穿校服,这就是我的第二位同学——孙兴华。
孙兴华的数学很好,我们一直有问题爱请教他,他也会细心的给我们解答。记得有一次,我们去打扫卫生,由于刚刚分配的卫生区,而且男生宿舍刚刚完工,还没有把建筑材料弄走,他就借来了铁锨,把沙子都给堆在一起,他累的满头大汗。有一次快上课了,我的墨水用完了,是孙兴华帮我去借他的好朋友的墨水,给我把笔抽上了墨水给他的好朋友送去,他才刚刚坐下,上课的铃声就响起来了。
虽然才开学四五个星期,但是我们都成立好朋友,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这个学期,我读四年级了,于是就分了班,我十分想念原来跟我相处了三年的同学,调皮捣蛋的“四大活宝”;跟我相称好姐妹的邵于敏;整天和我追逐打闹的、和我是一对欢喜冤家的同桌:金斯轩;跟我行侠仗义的小跟班:周义博……这些组成起来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大家庭呀,我舍不得分开。
来到了新班级,认识了一个新的好伙伴,她叫:徐静怡。
她有一根短短的马尾辫,弯弯的、像月牙一样的眉毛,水汪汪的眼睛炯炯有神,下面长了一只小小的鼻子,还有一张红红的嘴。
徐静怡和我都是语文课代表,我们两个在学习、任务上都互帮互助,两个人经常一起做事情,如:你发本子,我也发本子;你写作业,我也写作业;一起捧本子到办公室、俩个人经常一起有说有笑的,有滋有味。
这就是我的新同学,有她在身边,相信我会慢慢地进步,学习她的优点,来拟补自己的缺点,慢慢地改变自己。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我们九年级新来的六位同学,已经在北京第三聋人学校生活了近一个月了。我们已经彼此熟悉,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谦让,互相理解,互相团结,互相友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我们班里的六位同学,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小宝同学。
小宝坐在我的后面,他比我大三岁。他宽肩膀,粗胳膊,身材很魁梧。他的脸呈梨型,上面嵌着一双浓黑的眼睛,眉毛也是黑黑的。粉润的脸上嵌着一个大大的鼻子,鼻子左面有一颗灰痣。
我看得出他的相貌特别“帅”,可是他的体形太胖了,实在不好看。他很懒惰,不爱动脑筋,不爱劳动,经常抄别人的作业,还有他的脑袋里有一些坏想法。
一次上语文课,吕老师让我们默写《老山界》中的一段,吕老师在讲台上发现小宝假装会默写的样子,边抄边默。后来,吕老师提醒同学们做事要诚实,他很不好意思。
唉!小宝真的不会默写,就像我的母校班里的男同学不会背课文一样。我真的不喜欢他这个样子,他是大哥哥,还不如我会背课文呢!
有一次晚自习的时候,他特别热,想要开电扇,于是他大步流星地走过去打开了电扇。他不知道我感冒了,我只好对他说:“小宝,你不知道我今天感冒了,不能吹风扇。请你关了好吗?”他对着我尴尬地笑了笑说:“哈哈……你感冒了,活该!”他真是太不像话了,平时他就经常这样和我开玩笑,我只好不理他,自己抓紧时间学习。他见我不理他,讪讪地去把电扇关了,真令我感动,我高兴得都合不拢嘴了!
小宝也有了不起的地方,他历史好,历史老师非常喜欢他。我对历史可谓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方面他比我思维敏捷,我对他是甘拜下风!我觉得他并不笨,挺聪明的,就是太懒了。
我们班这学期来了位新同学,可这位同学很快加入了暴烈女行列。这就是人见人怕,花间花黑,车见车跑开的陆香颖同学。
陆香颖可是一流的“捏人狂”,捏一下,顿时大叫一声;捏两下,让人鼻青脸肿;捏三下,让人口吐白沫;捏四下,让人口吐鲜血;捏五下,进入十八层地狱,永远不能回来。
陆香颖的同桌袁竹风就深有体会,她只要看袁竹风不顺眼,没事就想捏他,这让老袁可受尽了折磨,像进十八层地狱地狱那样。也正是因为袁竹风的懦弱,所以才造就了陆香颖的捏人习惯。幸亏我的同桌是杨振航,要是和她坐一起,定要遭受肌肤之苦。
陆香颖长着长的惊人的头发,头发一甩,很容易打到别人的鼻子,顿时鼻孔流血。大大的眼睛,看起来能把人吃了。小小的鼻子,大大的嘴巴。她的皮肤非常白皙,我们都叫她小白脸莱格拉斯。
别看她是新来的同学,很快和我们班同学打成一片,你只要惹她一下,她会百分之百秒杀对方,百分之百捏死对方,百分之百…太多的百分之百,说也说不完。
这就是个性十足的陆香颖——我的新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