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鱼我所欲也》的整体赏析优秀24篇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

译文 1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鱼我所欲也全文背景资料: 2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而又有发展。他生活在诸侯互相攻伐“无义战”的时代,目睹了人民遭受涂炭的社会现实,也看到了人民的力量。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民本思想,明确提出“民为贵”、“君为轻”。政治上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这些观点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有一定进步意义,但却脱离当时的社会实际,根本行不通。孟子还主张社会分工,这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但却得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结论,为阶级剥削和压迫制造了理论依据。孟子的哲学思想属于主观唯心主义,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他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小无有不下。”还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知也。仁义礼智,非曲外铄(给与)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的人性说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别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以及自我修养的作用,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要求人们反躬自求,“养浩然之气”,做到“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3

鱼我所欲也全文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文言文《鱼我所欲也》的知识点梳理 4

一、重点字词

1. 给下列加点字注音。

苟(gǒu)得 箪(dān)食 蹴(cù)

2. 解释下面加点的词。

(1) 故不为苟得也 苟:苟且。

(2) 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祸患,灾难。

(3) 非独贤者有是心 是:这样。

(4) 蹴尔而与之 与:给予。

(5) 妻妾之奉 奉:侍奉。

(6) 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天性,天良。

3. 找出下面句中的通假字并解释。

(1) 故患有所不辟也 辟通避,解释为躲避。

(2)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辩通辨,解释为辨别。

(3)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得通德,解释为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与通欤,解释为语气助词。

(4) 乡为身死而不受 乡通向,解释为从前。

二、重点句子背记知识清单

用原文填空。

(1)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3)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三、 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四、特殊句式

1.判断句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 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舍生而取义者也。 省略主语“我”

五、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鱼我所欲也全文解释: 5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拓展内容:鱼我所欲也阅读题目与答案 6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小题1】解释词语的意思。

①患:②蹴:

【小题2】把下边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①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②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小题3】填空:作者用“一箪食,一豆羹”来进行论证,这属于______________的论证方法,文段中着重论述了“_____________”比“____________”更重要,人应该保有本心的道理。

赏析 7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简要分析如下: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行文至“所恶有甚于死者”,作者对这个观点的论述就结束了。紧接着“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所以,它和“舍生取义”的说法没有什么关系。从课文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朱熹说:“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这段概括主旨的话,还是比较恰切的。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8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重点字词解释

1、二者不可得兼——得兼:同时得到

2、故患有所不辟也——患:祸患,灾难;辟:通避,躲避

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使:假如,假使

4、贤者能勿丧耳——勿丧:不丢掉

5、蹴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6、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辩:通辨,辨别

7、万钟于我何加焉 ——何加:有什么益处

8、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奉:侍奉

9、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感激;与:通欤,语气词

10、乡为身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

11、是亦不可以已乎——已:停止,放弃

12、此之谓失其本心——本心:本性,天性

13、故不为苟得也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4、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何不用: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5、乞人不屑也——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鱼我所欲也重点句子翻译

1、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3、呼尔而与之。

译: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

4、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译: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

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译:从前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6、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中心解读

本文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通过对比两种人生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不辨礼义而贪求富贵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鱼我所欲也》阅读答案 9

阅读下边两个文言文语段,完成2126题。(16分)

甲: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鱼我所欲也》 10

朝代:先秦

作者:孟子及其弟子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鱼我所欲也》中考题含答案 11

《鱼我所欲也》比较阅读

(一)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乙】子墨子日:"万事莫贵于义。今(如果)谓人日:予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子为(愿意)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又日:予子天下而杀子之身,子为之乎?必不为。何故?则天下不若身之贵也。争(争论)一言以相杀,是义贵于其身也。故日:万事莫贵于义也。

(《选自《墨子·贵义》》)

1、下列句加粗的词意义或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A、故不为得也富贵,无相忘

B、义贵于其身也 以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

C、死亦我所不以小而为之

D、子冠履而断子之手足观夫巴陵胜状

2、请指出甲文中的一个通假字,并指明其意义。

通 意义:

3、下列句中的"之"与例句中的"之"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例:断子之手足

A、人皆有之 B、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C、吾欲之南海,何如 D、醉翁之意不在酒

4、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2)万事莫贵于义也。

5、甲乙两文都运用了比喻论证阐明观点,乙文用"冠履不若手足之贵也"论证"万事莫贵于义",甲文则用 论证 的观点。

6、甲文"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与乙文中 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5、舍鱼而取熊掌舍生取义

6、万事莫贵于义"义"是正义,是有利于人民、民族、国家的大义。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坚持人民(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所以我们应该坚持。

【乙文译文】墨子说:"世上万事万物没有比义更要珍贵的了。假如现在对别人说:送给你帽子和鞋子,但是要砍断你的手、脚,你会同意干这件事情吗?那人一定不会同意干这件事的。那 又说:送给你天下,但是要把你杀死、你会同意干这件事情吗?那人也一定不会同意干这件事的。那么又为了什么呢?那是因为天下不如自己的性命珍贵。为了争辩一句话而互相残杀,那是因为把义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要珍贵。所以说:世上万事万物没有比义更要珍贵的。"

(二)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乙】孟子日:"......丈夫①之冠②也,父命③之;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④!,以顺为正者,妾妇⑤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⑥,立天下之正位⑦,行天下之大道⑧;得志,与民由⑨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

(节选自《孟子·滕文公下》)

[注释]①丈夫:成年男子。 ②冠:古时男子二十岁称作成年,要举行加冠礼。 ③命:教导。 ④夫子:丈夫。 ⑤妾妇:妇女,这里"妾。妇连用。 ⑥广居:宽大的房子,孟子用来比喻"仁"。 ⑦正位:正确的位置,孟子用未比喻"礼"。 ⑧大道:大路,孟子用来比喻"义"。 ⑨由:遵循大道走。

1、解释下列句中加粗字的意思:

(1)所识穷乏者我与 (2)是亦不可以

(3)往女家 (4)以为正者,妾妇之道也

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两个句子。

(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2)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3、甲、乙两文中,孟子各阐述了怎样的主张?

4、甲、乙两文中,孟子论述的观点一致的地方是什么?这其中又有何差异?

(二)1、(1)得:通"德",感激(或恩德、恩惠)

(2)已:停止

(3)之:到。去

(4)顺:顺从

2、(1)万钟的俸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万钟的俸禄对我们有什么益处呢!

(2)富贵不能惑乱我的心,贫贱不能改变我的志向,威武不能使我屈服

3、甲文: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或任何情况下人都不能"失其本心")。乙文:大丈夫应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骨气,要坚守仁、义、礼(或人要坚守仁、义、礼)

4、为人处世应该讲求"义"两文都表达了大丈夫要有追求"义"的骨气,但乙文中还体现了孟子"仁"、"礼"的主张。

【乙文译文】孟子说:"......男子长大成人行冠礼时,由父亲主持其事,并面加教导;女儿出嫁时,母亲主持其事,将她送到门口、告诫道:去到你们家里,一定要恭敬,一定要遇事小心谨慎,不要违背丈夫的意志!以婉顺为准则的,是妇人女子之道。、只有住在("仁"这个)天下最宽大的住宅里,站在("礼"这个)天下最正确的位置上,走在("义"这个)天下最正大的道路上,得志时跟老百姓一起循着这条道路前进;不得志时便独个儿照这个行事。厚禄高官不能乱我的心,家贫位牟不能变我的行,威力相逼不能挫我的志,这样的人才称得上是大丈夫。"

(三)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乙】飞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访,迎归。母有痼疾,药饵必亲。母卒,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日:"主上宵旰④,宁大不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少豪饮,帝戒之日:"卿异时到河朔乃可饮。"遂绝不饮。帝初为飞营第,飞辞日:"敌未灭,何以家为?"或问:"天下何时太平?"飞日:"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选自《续资治通鉴》)

[注释]①宵旰:宵,夜;旰,晚。宵旰,天亮就穿起衣服,天很晚才吃饭。比喻勤于政事。

1、请概括甲段文字的大意(用文中话答)。

2、乙文中写了岳飞的哪几件事?你读后受到哪些教益?

3、解释下面旬中加粗的词语。

(1)故患有所不也 (2)非独贤者是心也

(3)吴玠素服(4)饰名姝

4、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敌未灭,何以家为?

5、文段甲中阐述了作者的什么观点?对文中的'观点,一向有不同的意见,你是怎样看待的?请谈谈自己的看法。

(三)1、生,亦我所欲电;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1)孝母;

(2)拒受名姝;

(3)戒洒;

(4)辞帝为之营第。第二问,从孝母、爱国、不贪财色的角度中选取其一来答均可。

3、(1)躲避

(2)信念

(3)卜一向

(4)赠送

4、(1)不仅贤人有这种信念,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2)敌人还没有灭,怎么能安家呢?

5、舍生取义:提示:当面对人生的重要抉择时、要分清主次,明辨是非,作出正确的判断。我们应当从小就树立重义轻利、舍生取义的价值观:念。(必耍从人生的选择、取舍、意义等方面言之成理即可)

【乙文译文】岳飞非常孝顺,母亲留在黄河以北,他派人去拜访母亲,并且接了回来,母亲有重病,岳飞总是亲自给母亲喂药、岳飞母亲去世、岳飞三天不吃不喝。家中没有婢女伺侯。吴铞一向佩服岳飞,愿意同他结为好友,就把有名的荧女打扮好送给他。岳飞说:"皇上(勤于政事)天不亮就穿衣起身,天黑了才吃饭,难道是大将享乐的时候吗?"推辞不接受。吴邻更加敬重佩服他。岳飞年轻时好放量饮酒,皇帝告诫他说:"你以后到了黄河以北地区才可以饮酒。"于是戒酒不喝。塞帝当初要为岳飞营造宅第,岳飞推辞说:"敌人还没有消灭,怎么能安家呢?"有人问:"天下什么时候才能太平?"岳飞答道:"文臣不贪爱钱、财,武将不怕死,天下就太平了。"

(四)阅读甲、乙两则文言文,按要求回答文后问题。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一亦然所欲廿、二义一亦然所欲廿、、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老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者生,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乙】与善人居,如入芝兰①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②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③之肆④,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丹⑤之所藏者赤,漆之所藏者黑,是以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

[注释]①芝兰:一种香草。 ②化:同化。 ③鲍鱼:咸鱼。 ④肆:店铺。 ⑤丹:丹砂,矿物名,红色。

1、解释下列句中加粗的词语。

(1)故不为得也 (2)是君子必慎其所处者焉

2、下列各组加粗词语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项是 ( )

A 所欲有甚生者 B 即与化矣

忧患 春冬

C 久不闻其臭 D我所欲也

妇拍呜方与之化矣

3、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

4、人生经常面临各种选择,关键看你怎样取舍。请仿照文中画线的句式,用现代汉语另写一个句子,表明你的取舍观。

5、请分别说出两文的主要观点,并指出其共同的论证方法。

甲文的观点

乙文的观点

共同的论证方法

(四)1、(1)苟且偷生 (2)因此

2、D

3、就像进入了放满香草的屋子,时间久了,也就闻不到香味了,就疆被香草的气味同化了。

4、如:金钱是我所需要的,人格也是我所需要的,当两者不能同时得到时,我将放弃金钱,保全人格。

5、舍生取义君子慎其所处 比喻论证

【乙文译文】跟好人相处,如同走进栽种芝兰的屋子,时间久了,就闻不到香气,便被它同化了。跟坏人相处,如同走进了卖成鱼的铺子,时间久了,闻不到它的臭气,也被它同化了。藏丹的地方就有红色,藏漆的地方就有黑色,因此君子必须慎重地选择和他相处的人

(五)阅读下面两个语段,完成文后问题。

【甲】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节选自《鱼我所欲也》)

【乙】孔子见齐景公,景公致廪丘①以为养②。孔子辞不受,入谓弟子日:"吾闻君子当功以受禄。今说(shui)景公,景公未乡赐之廪丘,其不如丘④也亦甚矣。"令弟子驱驾,辞而行。

(节选自《吕氏春秋》)

[注释]①廪丘:地名。②养:供养之地。③未之行:没有采纳我的主张。④丘:孔子,名丘。

1、解释下面句子中加粗词语的意思。

(1)万钟于我何加(2)所识穷者得我与

2、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在文中的意思。

(1)是亦不可以已乎?

(2)此之谓失其本心。

3、文段甲中画线的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4、孔子为什么不肯接受景公赐给他的供养之地呢?请用文段甲中的语句回答。

(五)1、(1)有甜么益处(带来什么好处)

(2)感激

2、(1)这种做法不也可以停止了吗?

(2)这就叫做丧失了自己的本性。

3、滁去补偿强调了人不能失去"本心"(论证了舍生取义的观点)。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此一之谓失其本心)

【乙文译文】孔子谒见齐景公,景公赠廪丘邑,以此作为孔子供养之地。孔子拒绝不接受赠地,回到住处,对弟子说:"我只听说、君子应当有功劳而受禄。时下我游说景公,景公并没有按我的劝导行事,却赐给我廪丘邑,他太不了解我了。"令弟子驱车,辞别景公离去。

(六)阅读下面甲乙两段文字,完成7~9题。(12分)

(甲)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贤者能勿丧耳。

(选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乙)永①之氓(méng)②咸善游。一日,水暴甚,有五六氓,乘小船绝③湘水。中济④,船破,皆游。其一氓尽力而不能寻常⑤。其侣曰:"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曰:"吾腰千钱,重,是以后。"曰:"何不去之?"不应,摇其首。有顷益怠。已济者立岸上呼且号曰:"汝愚之甚,蔽之甚!身且死,何以货⑥为?"又摇其首,遂溺死。

(选自柳宗元《哀溺文》)

[注释]①永:永州,唐辖境,相当于今湖南省零陵、东安和广西全州一带。②氓:老百姓。③绝:横渡。④中济:渡到河水中间。⑤不能寻常:"游不了多远"的意思。⑥货:财货,这里指钱。

7、解释下面句中加粗的词。(4分)

①故有所不避也_________ ②故不为得也_________

③吾千钱_________  ④汝愚之甚,之甚_________

8、翻译下面的句子。(4分)

①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译文:

-----------------------------

②汝善游最也,今何后为?

译文:

-----------------------------

9、读了(甲)(乙)两文后,你得到了什么启示?(4分)

答:--------------------------------

1、(1)祸患

(2)做

(3)作动词用,腰中缠着

(4)蒙蔽

2、(1)我需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

(2)你(平日)最擅长游泳,今天为什么落在后面了呢? 3示例:人要学会取舍,否则就可能什么也得不到。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译文赏析 12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节选自《孟子·告子(上)》。

(2)鱼,我所欲也:鱼是我喜欢的东西。欲,想要,喜欢。

(3)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食品。

(4)二者不可得兼:两种东西如果不能同时得到。可得,同义词复用,能。兼,同时得到。

(5)者也:语气词复用,与“也”相同。

(6)生,亦我所欲也:生命是我需要的。亦,这里同“固”,本来。

(7)义: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

(8)舍生而取义者也:(我宁愿)舍弃生命而去求得义。而,连词,并列关系。

(9)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者,“所欲”是主语,“有”是谓语,“甚于生者”是宾语。于,介词,比。

(10)故不为苟得也:所以我不干苟且偷生(的事)。苟得,苟且偷生的意思。

(11)死亦我所恶:死本来是我厌恶的。恶,讨厌,不喜欢。

(12)故患有所不避也:所以,祸害中有我不该躲避的。患,祸害。有所不避,有不该躲避的祸害。所,代“不避”的祸害。辟,通“避”,躲避。

(13)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果人们所喜欢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如使,假如,假使。之,结构助词,的。

(14)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那么一切能够求生的手段有哪一种不能采用呢?者,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动词短语后面,构成名词性短语,表示……(人、事、物),这里是……的手段。

(15)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假使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莫,否定副词,没有。

(16)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那么一切可以用来逃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则,连词,表承接,就,那么。

(17)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运用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介词,用。是,近指代词,这。

(1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以(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是故,由此。

(19)所恶有甚于死者: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

(20)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不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信念。非独,不仅。

(21)与贤者能勿丧耳:只是有道德的人丧失这种信念罢了。耳,而已。

(22)一箪(dān)食:一筐饭。箪,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

(23)一豆羹(gēng):一碗汤菜。豆,古代盛羹汤的器皿,形似高脚盘。羹,用肉或菜做成的带汤的食物。

(24)弗(fú):不。

(25)呼尔而与之:如果吆喝着施舍给人家。呼尔,吆喝的样子。尔,为副词词尾。之,泛指“与”的对象,译作“人家”。

(26)蹴(cù)尔而与之:如果用脚踢着让人家来取。蹴尔,用脚踢的样子。踢。

(27)乞人不屑也:即使是乞丐也不屑接受。不屑,瞧不起。

(28)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对于优厚的俸禄如果不问它合不合礼义就去接受它。万钟,指优厚的俸禄。钟,古量器,六石四斗为一钟,这里极言其多。不辨礼义,即“不辨以礼义”,不按礼义来分别。

(29)万钟于我何加焉:那么优厚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加,增益,这里指所获得的益处。焉,语气词。

(30)为宫室之美:为了自己住宅的华美。宫室,住宅,上古宫与室同义。

(31)妻妾(qiè)之奉:妻妾的侍奉。妻妾,正妻和小老婆。

(32)所识穷乏者得我欤(yú):(为了我)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所,起指示作用。穷乏,贫困,贫苦。乏,缺少钱财。得,通“德”,名词作动词,感激。德我,认为我有恩惠。欤,助词,表示疑问。

(33)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情愿牺牲生命也不接受。乡,通“向”,从前。为,肯,情愿。

(34)为:动词,接受。

(35)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作法难道不应该停止吗?是,这些。亦,加强语气,无义。已,停止,结束。

(36)本心:指舍生取义。

相关试题及答案

一:

1、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还学过他的文章有《得到多助 失道寡助》、《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 (附“四书”:《孟子》《论语》《大学》《中庸》)

2、本文先以“鱼”和“熊掌”设喻,引出中心论点舍生取义。从正面论述了舍生取义是人的本心;从反面论述了舍义取利是丧失本心。“舍生取义”毕竟是在特殊情况下的行为,孟子认为“舍生取义”的前提是“二者不可得兼”;如果生和义可以同时兼得的时候,孟子认为则应该“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文中体现了孟子“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3、本文所用的论证方法有哪些,试举例说说。

[答]①比喻论证例。如:以鱼和熊掌比喻生与义的作用是论证中心论点:舍生取义。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的事例比喻守义不辱。②对比论证。如:鱼和熊掌对比,生与死对比,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对比,向合今对比。③举例论证。如:一箪食,一豆羹;行道之人弗受,乞人不屑论证以嗟来之食为羞。不辩礼义而受万钟从反面论证丧失其心。

4、怎样评价孟子的把道义看成人心所固有的的观点?

[答]这是唯心主义先验论,这是不可取的,但

5、课文中写“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时,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

[答]意在说明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选择的事,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人们会选取价值更高的东西,用此事情来比喻“舍生取义”的道理。

6、本文观�

[答]①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②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7、孟子用“ 舍生而取义 ”来表现他的人生追求(选择),文天祥《过零丁洋》中体现这种追求的诗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8、本文所强调的“义”与市场经济下的“利”有无矛盾,由此会引发一点什么样的启示,请简要谈谈。

[答]不矛盾,在市场经济下也要讲诚信、讲道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9、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曲“舍生取义”的正气歌,请概述一个这样的例子。

[答]抗洪英雄李向群为保一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誓斗洪魔,以身殉国。朱自清病危之际拒绝吃美国救济粮等。

10、本文主要阐述了“舍生取义”的道理。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你怎样理解这个“义”字?

[答]能见义勇为、为正义事业而献身、做与国与民与人有益的事等。社会上的哥们义气是与小团体个人私利相关的江湖义气与本文的“义”不同。

11、 孟子提倡的“舍生取义”曾经造就了一大批仁人志士,而现在的学校教育则强调我们中小学生要“珍爱生命”,最近教育部新修改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删掉了“见义勇为,敢于斗争”的字样,对于这些,你是怎样看待这一问题的?

[答]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当要珍爱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但并不表示我们不见义勇为,不伸张正义,只是我们在见义勇为时,要量力而行,尽量避免对自己的损害,对生命的威胁。

二:

12.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词语的意思。(2分)

(1)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得:

(2)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

13.把下列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4分)

(1)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14.本文开头从“鱼”和“熊掌”说起,有什么好处?(2分)

15.文中作者肯定的是哪种人?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2分)

参考答案

12.(2分)(1)通“德”,感激。(2)天性,天良。

13.(4分)(1)不只是贤德的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2)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这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14.(2分)作者用“鱼”比喻“生”,用“熊掌”比喻“义”,通过类比,形象生动地引出了本文的中心论点——舍生取义。

15.(2分)答题示例:作者肯定的是舍生取义的人。现实生活中,舍生取义、见义勇为的人会得到人们的肯定和赞扬,而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人会遭到人们的唾弃。(言之有理即可)

三:

1. 解释下列加点的字在文中的意思

(1)避 (2)丧(3)皆(4)患

2.本段提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中心论点,接着运用________________的`论证方法论证这个论点。

3.你能说说文中“舍生取义”的“义”与社会上哥们义气的“义”有什么不同吗?(限定50字以内)

4.翻译下列句子

(1)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所欲有甚于生,故不为苟得也

(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5.下列句子中加点词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由是则生而不用也/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

B.蹴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C.所恶有甚于死者/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

D.今为妻妾之奉为之/项燕为楚将,数有功

6.请说说文中画线句子中的“是心”具体指的是什么?

7.下列加点词的意义完全相同的一项是()

A.屋舍俨然/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B.故患有所不避也/且人患志之不立

C.非独患者有是心也/是进亦忧,退亦忧

D.同舍生皆被绮绣/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8.根据文段内容填空.

(1)选段中,作者将______比作鱼,将______比作熊掌,提出了他的主张:当二者不能两全时,应___________。

(2)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此处的“大丈夫”与文段中的“_________”这个词意义相同。

9.孟子认为“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请举出你所了解的一位“贤者”,并写出他的一句表明其气节的名句。

贤者:_________

名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出自该文的成语是_________,现在的意思是:

11.对加点的词解释不准确的一项是()

A.故患有所不避(躲避)也

B.所欲有甚(超过)于生者

C.乞人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也

D.此之谓失其本心(自已的修养)

12.选出对本文理解有误的一项( )

A.作者在文中表达的主要观点是“二者不可得兼”。

B.首段用“舍鱼而取熊掌”的常情来比喻“舍而取义”的道理。

C.第二段主要用对比的方法阐明不应为物欲所获而丧失本心

D.文中用了不少两两相对的句子,形式优美,情感强烈,说理透辟。

13.能概括全文中心意思的句子是:

参考答案:

1.(1)躲避。(2)丧失。(3)都。(4)祸患,灾难

2.生,亦……取义者也 正反对比论证

3.孟子的“义”指的是大义它事关人民,民族国家的利益(或是与进步的,正义的事业有关的仁义),而哥们义气是与小团体、个人私利有关的江湖义气(或只着眼于个人和小团体的无原则的私利)。

4.(1)(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就会舍弃生命,选取正义。

(2)(我)所喜欢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敢做苟且偷生的事。

(3)由此可见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方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

5.A

6.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

7.C

8.(1)生,义,舍生取义

(2)贤者

9.鲁迅:“我以我血荐轩辕。”

文天祥:“人生自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陈毅:“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

夏明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10.舍生取义 为了正义而牺牲生命

11.D

12.A

13.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宁愿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又有什么手段不可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所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恶廉耻之心)。

赏析: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它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什么是“义”呢?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是怎样提出和论证他的主张呢?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为什么要舍生取义呢?孟子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以上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不过,上面的论证只是讲道理。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可见,孟子写这段话是有根据的。“所恶有甚于死者”,当面忍受别人的侮辱比死亡更令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这种现象该如何解释呢?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钟”是古代的计量单位,六斛四斗为一钟,“万钟”指丰厚的俸禄。为什么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现在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 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不是可以罢休了吗?

通假字 13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中心思想 14

1、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关键词“甚、苟得”)

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

2、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关键词“恶、患、甚、避”) 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

3、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关键词“是心、贤者、丧”) 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4、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关键词“万钟、则、辩、礼义、加”)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

5、此之谓失其本心。(关键词“本心”)

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文言文 15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1.孟子是______时期思想家,他是继孔子之后______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世人把孔子和他并称为“孔孟”。

2.解释下列加粗的词语。

①故患有所不( )

如使人之所欲( )

万钟则不辨礼义( )

为身死而不受( )

3.从本文提炼出的一个成语是什么?它的含义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句话隐含作者什么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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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取义成仁,舍生取义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中的精华,这种观点影响深远,一脉相承,请你举例说明并简要评价具有这种伟大精神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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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战国 儒

2.①通“避”,躲避。

②如果,假使

③指优厚的俸禄

④通“向”,原先,从前。

3.舍生取义 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4.反面论证。人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恐惧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5.如“闻一多”“谭嗣同”“文天祥”等,评价扣住人物行为来谈,切忌空泛。

鉴赏 16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 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 (《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注释 17

1、选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勿丧:不丢掉。

鱼我所欲也原文、翻译 18

鱼我所欲也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释

1、选自《孟子·告子上》。

2、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患:祸患,灾难。

4、辟:通“避”,躲避。

5、如使:假如,假使。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勿丧:不丢掉。

孟子《鱼,我所欲也》 19

乙:公孙仪1相鲁而嗜鱼,一国尽争买鱼而献之。公孙仪不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而不受者,何也?对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2受鱼,必有下人3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虽嗜鱼,彼必不能常给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嗜鱼,我能长自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

《鱼我所欲也》赏析 20

【赏析】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说:“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又说:“义,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万章下》)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 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 (《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孟子在本篇中对舍生取义精神的颂扬,对“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批判,对后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历史上许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义”奉为行为的准则,把“富贵不能淫”奉为道德的规范,对国家和民族作出了贡献。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过零丁洋》诗中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现代无产阶级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义诗》中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这都是与“舍生取义”的精神一脉相承的。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出处 21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5、“辟”通“避”。躲避

鱼我所欲也翻译: 22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答案 23

【小题1】(2分)①患:灾祸②蹴:用脚踢

【小题2】(4分)①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②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小题3】(3分)举例义生

鱼我所欲也 24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jiān),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欤(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fá)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wèi)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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