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市建委关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___________市文明施工要求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执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和督促乙方安全生产工作。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安全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作业,如违反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负责设备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标志明显,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组织活动应积极参加和贯彻落实。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应及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____万元)并采取强制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从结算中扣除。
7.甲方负责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分隔设施,并做到稳固、整洁、美观、整齐。施工区域的围护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
8.在施工的路段要保证有车辆通行的行车道,行人和居民出行必须有安全便道。
9.要落实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排水和防汛措施,禁止向下水道放泥浆水、水泥浆。
10.施工当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到公路上和居民区。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本市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声污染。
11.本工程在施工出现的事故若被新闻媒体爆光,产生不良影响,乙方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处于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12.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发生管线损坏,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环境,甲方除对乙方处于直接损失等价的罚款外另须赔偿直接损失等价的间接损失。
13.本工程必须创建文明工地,确保________文明工地,力争________文明工地,并创安全无伤亡事故。
1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积极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保证南水北调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各类生产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就_________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责任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条 工程开工前,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乙方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开工前上报甲方。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编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审查。
第四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导与管理,并将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员须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留安全教育记录(施工人员签字)每月底报甲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乙方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若发现不安全因素,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不报。
第六条 乙方作业人员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乙方特种车辆必须取得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告,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 乙方应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第八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如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第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第十一条 乙方应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在作业现场、场内交通道叉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与现场作业人员签定安全协议书,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每一位作业人员应知应会。
第十六条 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工地时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满足安全操作规程的条件后才能复工,同时对违章人员和违章次数进行记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本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并不免除双方的其他合同责任与义务。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九条 补充内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一、认真履行电工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上级对电工的要求及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工地的供电线路、机械设备承担起维修和管护工作,对安全工作提高认识,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对自己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的防范意识,确保工地用电及各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三、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第一,对塔吊要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有可能发生事故隐患的部位进行抢修,修复后要经塔吊司机验收,验收合格由塔吊司机签字接收。对塔吊搅拌机,每三天检查一次。
四、对施工场地内所有灰撮子、灰槽子、砖托盘全部仔细检修,需换钢丝绳的及时更换,不得迁就使用确保安全。
五、对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检修做到完好无损。
六、带电作业检修时,必须按规章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七、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品。电源线路电器开关周边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乱扯线路,电缆线要做好地下掩埋,吊车用电做好绝缘处理,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要配置沙箱。
八、做好各项施工工程的协调用电工作,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做到工地有事无事常在岗。发现事故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及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好相关人员及时抢修,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无人员伤亡。
以上各项必须认真遵守,如有违规严肃处理。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电工独自承担并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工地电工(签字):
安全科(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丙方):
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保护参建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含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1.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1.6、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含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7、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完备合法。
1.8、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依照合同和本协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1、派驻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的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要求。
2.4、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工序、关键环节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验收。
2.5、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和隐患整改。
2.6、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或危机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7、项目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同时,应详细留存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指令、纪要等文件,同时整理成册,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个人能力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要求。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4、与在同一场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友邻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
3.5、应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不安全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6、应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7、项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8、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9、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或专项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消防防火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方案、施工现场排水防洪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各类方案应有详细的计算核验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总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支撑、高大幕墙、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10、在工地危险部位设置明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具体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通道口、楼梯电梯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点、消防器材等。
3.1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对施工“三废”排放、扬尘、噪音、光污染等应有专项治理方案,避免对周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或污染。
3.12、必须对在建项目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围墙高度满足相关要求;工地大门必须配备冲洗降尘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工地大门连接市政道路处应设置交通警示标牌;对工地大门、进场道路或大门两侧各100m的市政道路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清洁完好、排水通畅。
3.13、若设置工人生活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安全警卫、环境卫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对生活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14、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不重视安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
3.15、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3.16、对进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全覆盖”,所有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严禁上岗作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条件具备的每天实行班前交底。
3.17、关心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心理健康状态筛查。严禁患有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肢体残疾、心理扭曲、思想极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从事高空、临边、操作施工机械等高危工作,对不适应工地工作环境的带病人员给予劝退。
3.18、施工项目部必须每天对临时用电漏保系统、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限位系统和制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周组织一次覆盖全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施工单位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19、施工项目部应组建安全维稳工作专班,编制安全维稳方案和具体防治措施。关心工人、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时刻保持维稳工作的敏感性,发现不稳定因素密切跟踪,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稳的因素扩大。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
合同各方违反相关规定给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麻烦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据本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4.1、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设单位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因建设单位原因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将依据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4.2、项目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造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担法律规定的监理责任以外,建设单位按20__元/次的标准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施工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导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项目建设处于高风险施工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施工单位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合同违约责任以外,建设单位将另外按以下标准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1、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审批(含专家论证),经建设(监理)方提出且拒绝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2、不按要求参加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3、采用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4、不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5、对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工序,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因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导致安全风险加剧或无法消除,按5000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6、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施工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以外,建设单位依据安全责任事故大小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6.1、发生较小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8万-1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2、发生边坡垮塌事故,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3、发生塔吊(或施工电梯)、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体系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4、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按1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5、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死亡1人,按5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2人,按10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3人及以上,按15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6、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同时发生,按上述处罚标准累加处罚。
4.3.7、施工单位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工地发生群体事件、工人维权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1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8、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怂恿、唆使工人群体集会、封堵道路大门等,以讨薪为由向建设单位施压,谋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条件申报工程款。一经核实,按10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9、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后,并不能减少或转移被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被处罚施工单位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整改、恢复责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参建三方就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达成的约定,是对各方之间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约定内容高于主合同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低于主合同条款,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3、本协议仅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约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未提及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内容,协议各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执行。
5.4、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终止。
5.5、本协议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二份。
5.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 章 栏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露天采矿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保护采矿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和采矿单位的财产免受损失,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山西集团勉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采矿承包单位作为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各项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观念和劳动保护意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作业危险,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危害,对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三、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学习,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法守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乙方在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新工人上岗必须由老工人进行带培,熟练岗位技术操作后方可安排独立操作。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例会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记录、安全生产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健全,并认真及时填写。建立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特种设备档案及危险源档案。
(五)、乙方的厂内机动车辆、运矿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有驾驶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单位的特种专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压风工、起重工、卷扬工、锅炉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爆破工等必须持操作证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无操作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为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八)、乙方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禁止从业人员疲劳作业,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九)、不准招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工作和危险作业。
(十)、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职后,乙方应到职业卫生部门对其进行健康体检。
(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配备和使用。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盗、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保证良好。守护员和保管员要设专人,并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制度。库区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十三)、乙方不准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禁用的特种设备和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使用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十四)、乙方要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十五)、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建设施工,落实“三同时”法律规定。
(十六)、乙方必须加强内部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管理,保护环境和防治环境污染。对废气、废水、废物、粉尘等应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十七)、乙方必须加强内部防火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八)、乙方必须结合内部实际,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九)、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有权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现场,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十)、乙方必须按照公司生产技术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未按技术要求和相关设计要求施工的,乙方负法律责任。
(二十一)、露天采区应建避炮室,避炮室必须坚固,安全可靠。
(二十二)、露天采区必须加强采矿边帮管理,采矿要形成阶梯状安全平台,边坡角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机械采挖边坡高度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人工凿岩采矿边坡高度不大于6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加强作业过程中的边帮安全检查,边帮上的浮石、伞檐要及时除净,未除净不准作业。当边帮发生裂痕或有塌落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到安全地带。
(二十三)、雷雨天禁止露天采矿作业和爆破作业。
(二十四)、处理边帮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护,操作人员必须系好牢固的安全绳,边帮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和车辆通行。对能进入危险区域的路段设明显警示标志。
(二十五)、加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由专职爆破员爆破,并严格执行《公司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声响警戒信号的必须使用声响信号。对于能进入爆破现场危险区的路段必须安排专人警戒和设明显警示标志。露天爆破警戒安全距离为300米。
(二十六)、采矿边坡顶部或采空区及废弃的采场以及易发生坠落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二十七)、采区高压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危险的部位必须设防止触电的警示标志,所有通电设备的电缆、电线要达到绝缘良好,各配电部位都要有防止触电的安全防护装置。电缆禁止在水中浸泡。
(二十八)、露天采区必须有防洪和排水措施,禁止采区内积水。
(二十九)、乙方采矿与地下采矿或与相邻采矿之间互相采矿作业发生危险影响时,互相必须签定安全协议,明确相互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必须落实好下列安全作业措施:
1、起重作业须有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不准多人指挥。起重物下和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须检查合格,挖掘设备作业半径内不准有人停留。
2、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采取防止人员坠落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有人把扶和监护,高空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禁止夜间或雨雪天、大风天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3、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遵守公司《设备安装和检修作业规程》的规定。
4、在设备仓内、矿仓内、漏斗内、地沟、槽内、水池内、硐内和井内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5、电器设备和设施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操作。一切配电线路和装置不准漏电或裸露,必须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6、在金属容器及井下和潮湿部位作业时,工作行灯照明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
7、使用运转、转动的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防护罩或安全防护装置。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接近火源,严禁将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内存放。
9、使用气瓶压力容器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排毛场、落地矿堆卸料边缘必须采取阻车措施,倒车时应有人指挥。
11、在易发生触电、坠落、摔伤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及部位必须设置危险警示标志。
四、责任与处罚
(一)、乙方作业人员要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不准到公司各生产岗位和作业现场及其它施工作业现场乱走乱窜,因此发生本人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事故、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人员在配合乙方作业时,甲方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伤害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业现场作业将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运矿、装矿、卸矿、爆破、起重、采矿、剥岩或其它作业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变更协议时,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未提出变更申请仍执行此协议。
六、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文书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工作检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和批评指导。
八、甲方可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当场制止和处罚,罚款为10万元以下。对存有重大隐患的,有权停止其作业并限期整改。
九、乙方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乙方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不报。
十、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给予乙方处2万元以上罚款。因上岗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发生事故的可加倍处罚。
十一、安全罚款,乙方应现金交纳,不及时交纳罚款的,甲方则通过公司财务部强制从施工费或采矿费中扣除。
十二、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分包项目: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安装、改选、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甲方有权(而非义务或责任,下同)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 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 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 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必须安装警示红灯。
(二)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 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 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 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 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 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设备、设施损坏、通信阻断、人员伤亡等,一切责任、后果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特别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七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报告外,施工企业还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伤亡事故不得隐瞒、故意迟延报告或者谎报。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建设单位及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给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建设单位及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七)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建设单位或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运输车辆均由承包单位自备或租赁。承包方要确保驾驶员能够对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设备、材料的车辆应考虑好运输线路,作到在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现任何差错。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赁的车辆必须有合法、齐全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协议书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违约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参加通信工程建设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施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权代表: 法定/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立合同单位: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班 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搞好本项目安全文明的创建,特将目标分解,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遵守公司及项目部栋号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在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同时,分层次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教育,提高工人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二、乙方要组织开展好班组的安全和新工人的班组教育,操作前要认真地做好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搞好班组安全工作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工作。
三、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认真接受监督检查,努力完成班组的安全任务,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和事故。
四、甲方不得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应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劳动保护和使用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乙方要正确自觉使用这些防护用品,对于因非正确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解决,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不违章指挥,乙方不违章操作、不违犯劳动纪律。甲方如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章违纪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奖罚按公司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项目代表(签字)
班 组 长(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总承包方:
项目负责人: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增加经济效益。特签订本协议书。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市、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2、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落实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3、各项目部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以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它用。
4、从事工程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气焊、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责任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6、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工程机械要严格执行《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其它工程机械要做好备案、检测、维修和保养工作,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
7、各责任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新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各个工程要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员,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做好巡视督察工作,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立即制止。
9、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
10、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项目负责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招收的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并办理工资卡和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2、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防火知识,进行消防演练。健全消防保卫制度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13、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必须有防火措施。严禁用电热毯及电炉子取暖,一律取消明火取暖。
14、项目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防火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律由项目责任人负责。
15、公司安全部门,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的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处以经济罚款。项目部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立即组织落实,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整改完毕报整改回复单。
16、对于施工中出现的伤亡事故,承包人要及时上报。事故的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项目负责人负担。
17、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在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签订单位:
公司法人: 项目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压减到最低限度,本着对每个人负责的精神,凡属外地施工人员必须签订个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员未经上岗培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考试合格后才能上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酒后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严禁将头伸入投物料提升机吊盘运行范围内或电梯井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现场一切孔洞,上脚手架时应注意架子上的探头板、飞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9、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物料,防止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必须领取当日用火证。
11、高处作业人员在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环境下操作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员严禁在没有铺满脚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确认安全后才能上脚手架上作业。
13、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操作者自己严禁私拉乱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运输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种事故。
15、施工人员夏季严禁到水库、湖泊、干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员外出必须要向代班领导请假,回来后向代班领导消假。
17、施工人员过马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才能过马路。
以上各种条款必须执行,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
常住址:
责任人:
工地安全员:
日期 :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录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筑劳动,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杜绝各类事故,甲乙双方必须做到如下规定,否则出现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自负。
甲方应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护、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强调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时向各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不违章指挥。
乙方应做到:
一、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骂人,不喝酒不,不看黄色影视书刊,按时休息,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
三、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爱护公物,做到优质不劣用,节约原材料,节约用水用电,使用的设备、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四、施工现场禁止打闹,特别是在高空作业更不准跑跳,不准穿拖鞋或光脚。
五、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传标牌不得挪做它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施工现场的机械、电力设备。不准私自点火做饭,拉线接灯,使用电热器具。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马道,禁止乘坐吊车或从架子管上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七、施工现场来客要登记,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现场禁止随地大小便,要经常保持环境,宿舍和各人卫生,预防疾病,一旦发现传染病要立即报告,隔离治疗。
八、离开工地时要事先汇报,携带的行李物品要经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检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财务。
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甘溪乡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甘溪乡人民政府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8、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甘溪乡人民政府乙方:
责任人(签章):责任人(签章):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食堂)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护各位工友及家属的安全健康,保证工地的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
1、乙方应该与甲方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义务。
2、乙方必须乙方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
3、乙方应该对乙方人员进行文明礼仪教育。
4、乙方应该及反馈乙方人员对食堂的建议、意见。
5、乙方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食堂。乙方人员进入食堂之前,须经食堂的负责人同意,并且不影响甲方安全工作的前提下。
6、甲方应该全力做好食堂的工作,保障各位工友的饮食健康。
7、甲方应该接受乙方的合理的建议、意见。改进食堂工作。
9、甲方应该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
10、对于乙方工友的合理的,必要的要求,甲方能够做到的,就应该做到。
11、如果发生争议,纠纷,甲乙双方领导得知后,马上赶到现场,或者指派其他领导马上到现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积极地把争议,纠纷平息。如果事态恶化,后到场的一方应该对恶化情况负主要责任。
12、甲方应该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文明礼仪教育。
13、甲乙双方应该经常互通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在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施工生产、承包、承租经营和劳务承包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北京市消防条例》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及时传达相关管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安全制度及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甲方负责将管理区域内的重点防范部位、安全设施告知乙方;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要求乙方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5.乙方的经营活动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到与其无关的甲方工作现场。
6.甲方负责对出租区域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它要求;
2.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消防管线等。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4.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5.出租房屋做为居住使用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做为住宿使用。
6.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7.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内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设置,并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9.负责将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0.负责开展本单位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本单位施工、生产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生产施工工具、器械的使用安全;
2.必须组织全体生产、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和技能教育,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技能;
3.雇用的员工或住宿人员必须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5.租赁期间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或甲方受到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不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7.乙方接收租赁标的及租赁期间,租赁标的及设施的所有使用、保管、安全等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人员、电、水、暖气、燃气、消防、防火、通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使用不当或未尽安全职责导致责任事故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字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乙方在承接甲方土建施工、检修、工程安全及其他劳务时的安全行为,促使乙方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适用对象和范围
甲方与一切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单位签订相应土建施工(检修、工程安装及其它劳务)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在甲方生产经营区域内从事相关土建施工;炉窑电气、机械设备检修;工程安装及其它有关劳务活动。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当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各自权利、承担各自义务。
二、 双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 双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 双方应相互配合,支持安检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乙方不得拒绝、阻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 乙方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指导,制订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4、 双方必须严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检修、劳务)现场之前,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本单位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本协议甲方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乙方施工、检修、劳务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甲方针对乙方行为所作出的安全检查,必须有书面记录。并且,甲方必须立即将检查情况向乙方通报。
4、 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阅有关安全措施资料,指导或提出安检意见和建议。
5、 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则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的履行。
6、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规范的施工、检修、劳务作业现场,承诺不因其过错或消极不作为而给乙方造成安全隐患。
7、 确定也乙方进行具体安检工作的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完备、规范的安检记录档案,对从事高危行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审核其是否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关资质。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严禁将承包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2、 乙方人员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监督,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给予考核。
3、 乙方应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对特种作业的项目乙方必须出具有效的资质证书),在甲方施工、检修、劳务等现场作业期间,乙方应指派专(兼)职安全人员 ,联系电话 ,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现场、消防工作。
4、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检修、劳务)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保卫科办好一切入厂手续,接受安全教育,严禁“三无”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乙方人员必须按在甲方登记备案的名册人员进入作业区域,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5、 乙方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所使用的特种作业设备必须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设备强制安全检验合格证,方准现场使用。
6、 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经查证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纠正,否则甲方有权现场勒令停工。
7、 乙方人员在甲方作业期间,必须按工种需要正确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同时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 乙方管理人员在员工作业前应先熟悉现场,并对所处区域的作业环境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给员工进行交底,同事对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负有认真检查和确认的义务,严禁设施、设备等带病作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 乙方人员在作业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甲方的设备和机具,否则按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约,承担违约金,因此酿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凡高空作业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不得一人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系好安全绳、安全带(高挂低用),扎好裤脚,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底、硬鞋底。当需要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工作或因作业场所环境限制无法系安全带时,乙方必须采取安全行走的技术措施,如铺设木板、跳板并加安全防护生等和在作业面下部增加安全防护网,严禁在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冒险踩踏和作业。
11、乙方在作业期间自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租赁)甲方设备、工器具,应由双方协商办理租借手续,借用方应保证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租借方必须经行验收确认并作好书面记录,租借方一经接受使用,表示该设备(工器具)完好无安全隐患,若造成安全事故,后果全有租借方负责。
12、乙方作业期间的用电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将电源接入器作业场所的总配电箱,必须有防止影响上一级电源的过流断路保护,乙方不得私自拉接电源,否则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金 元。
13、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区域进行施工作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办理相关的开工或动火手续,乙方必须提前将安全预防措施报送甲方在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单位和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审核,甲方在收到其报送资料后,应当于48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14、乙方人员在施工(检修、劳务)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5、乙方所承建的项目: 。
五、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一方违约行为发生安全事故,违约方按其与对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标的金额(指合同结算金额) %承担违约金。并向守约方赔偿因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因乙方管理或操作不当产生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每发现一起,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
3、 除本合同第五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没发生一项承担违约金 元。
4、 因乙方违约而发生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相关款中予以扣减。
六、 附则:
1、本协议与双方所签订的相关业务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八、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程序裁决。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生产单位、乙方各一份,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存档一份,甲乙 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本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农机安全的“三加强,五整顿”工作,对全市农机驾驶培训学校、拖拉机考试员、教练员的资质、资格依法进行大检查,凡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的,限期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二是依法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重点查处“_____非驾”、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农机尾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三夏”“三秋”期间,重点加强了农机作业现场管理,坚决杜绝农机作业现场无人管理、没有警界标志、驾驶人员违规操作等现象的发生,确保了作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20_________年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机伤亡事故。
甲方:
乙方:
随着气温的逐渐回暖,湟西项目的各项工作也将形成大干态势。为确保我项目的各项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经双方协商,甲方和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乙方上路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各项施工作业面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二、各施工机械车辆要有专人负责和监管。一切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必须听从和服从甲方的命令和指挥。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三、乙方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驶证,并悬挂“XX项目”字样的牌子方能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本项目的道路施工任务。否则,因违反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全部有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对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看护工作,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睡觉,如在此期间发生机械零部件丢失和损坏情况,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各施工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对不按交通法规驾驶车辆人员,除执法部门处理外,项目部也将给予警告和严厉的经济处罚。
六、甲乙双方要认真执行上述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商议。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20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单列的____%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____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____%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甲方 与乙方
就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用工制度
1.1 乙方须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府关于外地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管处注册人员花名册、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至施工管理部,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做到“八证统一”,即身份证、岗位证、劳动合同书、人员花名册、工作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现场工作卡、宿舍床头卡等人员姓名统一,保证合法用工。
1.3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非北京市户籍人员】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北京市政府指定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证等。凡因为乙方工人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务市场管理规定及甲方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2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由甲方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3乙方应保证现场隐患整改率为100%。
2.4乙方应保证因工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5乙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6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2.7乙方必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7.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7.1.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乙方负责编制安全防范方案,并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7.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7.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2.7.2.1 乙方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7.2.2乙方工人入场前一律接受乙方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和甲方组织的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报告甲方,甲乙双方按上述规定对新增进场人员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准许其上岗。
2.7.2.3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7.2.4乙方必须执行每周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本项目定于每周 进行安全活动。
2.7.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7.3.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7.3.2乙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2.7.3.3乙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2.7.3.4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7.3.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2.7.4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2.7.4.1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且灵敏可靠。使用前须通知甲方,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机械设备,由甲方组织乙方共同验收,乙方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7.4.2甲乙双方按甲方规定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和防护设施进行自检和巡检。
2.7.5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管理制度。
2.7.6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2.7.7 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2.7.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2.7.8.1乙方员工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为工伤事故。
2.7.8.2乙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2.7.8.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2.7.8.4乙方须承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7.8.5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乙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乙方应当承担因为乙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甲方工作的事件给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7.8.6凡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属乙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处理。
2.7.9 乙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现场指令。
三、安全防范
3.1乙方要对其所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格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妨碍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应的照明。
3.2 乙方必须在其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和作业场所,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做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任何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3.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甲方负责统一采购安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负责向施工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施工人员正确使用。
3.6乙方应在签约后30天内或安全防范措施实施前30天内,呈报安全防范方案,阐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甲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3.7乙方应按规定每50人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检查、贯彻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的落实。
四、消防保卫
4.1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2乙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或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4.3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负责日常管理。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5.1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配置统一制作的出入证。
5.2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保证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于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5.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制定的规章制度,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安全生产;
b消防保卫;
c环境保护;
d文明施工:
e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f 门卫制度;
g 环境卫生;
h 临建保护。
5.4乙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卫生管理人员和基本卫生设备等,并且采取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发生,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六、 其它约定事项:
6.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的资质要求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现场生产负责人因事外出时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其他管理人员需外出时由项目部对口管理人员审核,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如未经项目经理批准私自外出的对现场生产负责人处罚500元,其他管理人员处罚200元。
6.2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落实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缴纳 万(大写:万)元安全风险金。为保证施工期间安全处在可控状态,督促乙方落实安全责任,在每月进度款中按照 ‰扣安全保证金。如在工程施工过程未发生安全事故、未被政府部门、甲方处罚的在工程结束1个月内,由甲方返还乙方安全抵押金和安全保证金。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经济及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进行经济赔偿。如在施工过程中被甲方处罚超过安全抵押金的,甲方将在乙方的工程款中进行扣除相应的费用。
七、 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各有关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本协议书如与双方此前就本项目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等合同性文件在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则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书的内容为准。
八、 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协议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参考):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林彬杨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推进“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实”活动的紧急通知》(九安办发〔〕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林彬杨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实”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对照七项法定职责自查自改。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七项职责、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逐条深入剖析自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迅速进行整改。
二、推进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要以作业岗位或工艺环节为切入点,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对员工进行风险辨识、管控、应急处置等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要以风险点为基本元素,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设备设施、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班组每天至少排查一次、车间每周至少排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排查一次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企业全员开展“八问”假设。从企业管理层、车间、班组三个层面在工作中进行“八问”假设。集体做到“五问”:假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是在哪里?为什么会发生事故?怎样不发生事故?谁来落实?落实好了没有?个人做到“三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导致什么结果?我应该怎么办?我办到了没有?通过开展“八问”假设,对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算好“五笔账”。算出安全生产“五笔账”,即性命账、经济账、自由账、信誉账、员工幸福账,分别算出由于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治不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多少伤亡,会给企业及个人造成多少经济损失,按照“两高”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少会判处几年有期徒刑,按照联合惩戒规定企业及个人信誉会存在哪些影响,会给多少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让多少员工丧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严格实行八大特殊作业管理。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动火、临时用电、高处安全作业、动土安全作业、断路安全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吊装安全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八大特殊作业,所有作业票必须经“三人签字”,即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生产技术分管负责人和企业法人或总经理签字确认。
告知单位(盖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在跨线立交桥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定安全生产合同:
一. 此合同所称施工安全范围包括:施工机械.汽运车辆.机械操作人员. 机械操作协助\人员等安全。
二. 施工机械. 汽运车辆
1. 项基本原则乙方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施工车辆及现场安全标志符合有关技术指标.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机械设备各项手续齐全.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机械上路作业。
2.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得违章行驶。
3.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在作业时应注意观察并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不充许随意停靠,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4.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应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和指挥,不得私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起土场地遇到外地人员妨碍施工,甲方负责协调.但不负责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的误工损失。
5. 乙方机械在作业时和汽运车辆在运土过程中,或因操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 乙方机械和汽运车辆在本工程内必须做好防盗.防自燃等工作,如发生遗失.火灾等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三. 机械操作人员及协助人员
1. 乙方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机械和汽运车辆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证照必须齐全。
2. 乙方应注意安全文明操作,遵守安全规程,不得与地方及其他人员.过往车辆发生矛盾,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与项目部联系,不得将事态扩大。
3. 乙方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得疲劳操作.带病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 在施工期间该机械和汽运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 项目单价.及付款方式
1. 土方装车及运输,每方为参元整,乙方负责运到自定废土场。
2. 土方工程完工之前,甲方必须付给乙方工程款50﹪,完工验收后,二个月时间内付清乘余50﹪。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岳阳市通衢兴路公司G107与 乙方(签字):
S308跨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外墙干挂理石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本协议为合同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及本市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企业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第三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 必须先落实好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五条、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清查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 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违章施工及防护用品佩戴不全进行罚款。
第六条、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工程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2、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3、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更不得使用童工、老年工,违规使用一切后果自负。
4、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特点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班组积极开展安全讲宣、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活动;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也可拒绝施工: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
9、确保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要求,尤其是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10、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卫艺、设备。
11、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12、禁止拆除脚手架拉结杆及安全设施。
13、乙方使用电焊机必须使用直流焊机。
14、在使用临时用电必须有专业电工操作使用。
15、乙方负责在工作区范围内将易燃品清除后使用电焊作业,电焊施工必须有专业看守。
16、禁止在外脚手架集中堆放材料及理石。
17、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及防火有关规定。
18、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专人管理。
19、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
20、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1、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22、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从事生产工作。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或来历不明的人员。
23、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的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24、乙方在施工中产生的火灾及人员伤亡、坠物伤人、触电、物打打击等一系列伤亡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24、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建施工队负责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亳州市各基站市政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不发生伤亡事故及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人员进行班组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乙方负责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有权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停工整顿。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搭设的脚手架等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
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伤工亡事件发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事情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承包责任人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
10、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11、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2、乙方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电动吊篮、小型电动工具等)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
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3、必须执行班前讲话制度并做好记录,针对每天的不同工作环境、对象、工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讲话。
1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7、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8、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自己合理、正确的意见和充足的理由。
19、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20、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1、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损害意外险等,因乙方疏忽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
三、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特别说明: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上至国务院、市、区,下至本公司都极为重视,相关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的相对出台已将安全生产推向政治和法律的高度,因此必须严格贯彻实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以人为本。
五、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方强制要求,为防范和化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人员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尽量减少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乙方应为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由甲方代为办理,乙方提供投保人员的相关证件,相关费用由甲方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若因乙方未提供相关证件而未能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或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
补充条款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工程完成后本协议自行解除。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安全法规、规范及规定。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各级施管人员、生产工人(职工)的安全职责和责任,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商议特订立安全责任承包责任书条款如下:
一、甲方应严格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建筑管理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管理,有责任提供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用品。同时有制止和处理违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的权利。
二、施工现场全体职工或生产工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和并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即:(安全制度第十一项条款)实行安全责任承包(该条款须经职工阅视)。
三、以上安全责任承包条款,经工程项目部经理和安全责任承包方达成共识后,必须严格履行各自应尽的权处和责任,如因失职、失责造成的安全事故。一经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后,由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书双方在明确双方承担的责权及各项安全制定条款后,签字生效,在工程完工后,劳务关系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工)乙方(签字):
工程项目部
二O_________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达成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的范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适用本协议,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应当贯穿工程施工全部区域范围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劳动者和设备安全。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可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对属下各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负责。
2.乙方应当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标和措施,改善作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3.乙方应当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当按规定为施工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确的使用方法。
5.乙方应当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防护要求,采取相应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昼夜均能确保行人及过往车辆安全;施工现场应当设有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设施及抢救措施。
7.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8.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交通卫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严禁参与黄、赌、毒、邪,服从安全指导,确保劳动者安全。
9.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应当在交底书面材料上签字。
10.乙方应负责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财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赔偿,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处理善后。
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
12.乙方进入机房施工,未经现场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触碰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备,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罚金___元/次。如由此发生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之内容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施工区域和施工过程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措施而导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变更与补充
1.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壹式_____份,协议双方各执_____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甲方(工程总包方):
乙方(工程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项目工作秩序,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约束不安全状态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杜绝重伤,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检查,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清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认真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标准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并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于甲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应在限期内改正。
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现象。
5、在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水灾、烫伤、雷击、触电、高空坠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区域内作业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由于未执行协议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损坏的,须负责赔偿。
6、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乙方机械、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缺陷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标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员、社会行人及周边居民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10、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专项有限空间施工程序
1、作业申请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均必须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本班组根据施工安排向项目部安全副经理申请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核实后向业主提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检验有限空间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安全员根据施工情况确认安全措施→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检验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作业方案
施工班组办理好《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作业前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及安全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环境交底→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
第六章有限空间作业准备工作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包括空间作业场所的名称、作业单位、作业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发的日期及作业时限、作业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和有限时限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应急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作业环境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4、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对作业空间进行通风。但禁止用纯氧气对有限空间通风。
第七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部应急救援抢救医院为:大兴医院
项 目 部、施工队主要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技 术: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7、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1、检测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协议有效期
1、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2、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补充条款
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
2、施工人员严禁严禁喝酒闹事,严禁与村民发生纠纷,否则出现事件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总承包方:(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建设单位外委): (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1. 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2.1. 乙方须严格遵守长春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 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长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 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6. 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 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 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 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 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 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 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 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 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 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 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 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 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 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 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 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 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 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 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 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公司认真执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
2.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守则,树立安全生产的高度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二条 主管部门
1.公司各级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部门主管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等方面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第三条 安全教育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新员工进公司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工作;特殊工种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条 安全防护
公司全体员工应爱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劳防用品,不准私拆和损坏防护装置。
第五条 规范操作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得擅自动用本岗位以外的机器设备、装置等。
第六条 事故处理
严格执行事故分析制度,发生事故时,有关员工应在____小时内以____形式向____汇报,不得隐瞒;事后应当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加强预防措施。
第七条 安全宣传活动
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宣传活动,开展无事故、无违章、无隐患竞赛,接受安全生产检查,并督促有关同事遵守安全生产守则。
第八条 责任承担
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防用品等造成事故的,均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解释
1.本守则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____部另行制订。
2.本守则的解释权属公司____部。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守则自公司____批准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珠 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发包人 有限公司 与承包人 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督促、指导施工承包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承包人对施工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
第二条 承包人职责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对建设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占用临时消防车道。
(四)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提供处置火灾突发事件所需的消防用电。
(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六)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七)严把易燃建筑材料进场前的复试检测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前的检测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等级的,绝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火灾隐患,严防火灾的发生。
(八)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且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生活办公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区域。
(十一)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办公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业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现场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在危险场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气瓶、火工品在储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仓库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可燃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建造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按公司有关质量信用评价和“六位一体”检查考核。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时止。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脚手工 在为 公司制广告牌中,为了确保个人人生安全,特订如下协议:
一、 等脚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摩托车,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脚手工在搭、拆脚手时,不得喝洒、戏笑、开小差,工作时应该集中全部精力。脚手工在脚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时,要小心谨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发事故,后果自负,公司不负责任。
三、脚手工在拆脚手时一定要看清地面情况,不得乱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责任由脚手工自负。
四、脚手工在搭脚手时,一定要认真负责,扎紧、扎牢,负责到底。
本协议一式两份。
有限公司 脚手工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生产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总结会议,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及考核相关安全生产的知识。
4.组织对钢结构加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5.对在安全检查过程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包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发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二、承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的三项制度,从承包方负责人到生产主管到员工,做到责任到人。
3.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如若出现由承包方负责。
4.操作人员上岗前,承包方必须按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6.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发包方监督检查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各项安全措施交底,必须认真整改、实施、落实到位。
7.承包方应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讲话,并跟踪落实,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劳务用工制度,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先将承包负责人、作业人数、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复印件报予发包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始正常生产。
三、承包方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未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坏生产车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机械防护的防护设施。
3.文明生产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场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码放,严禁超高。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四、事故处理:
由于承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发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五、奖惩制度:
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六、违约责任:
如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盖章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承包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三条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五条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十条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为加强我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责任观念,有效控制各类伤亡和其它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各级层人员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考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经双方自愿协商 ,甲方委托乙方对杭州卓达染整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和考核。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协议书。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
1. 向乙方下达安全分解目标并对乙方实行目标管理考核。
2. 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认真部署和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 组织做好制度规定和各项安全检查,并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事故苗头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组织调查处理结案并进行持续改进。
4. 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5.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竞赛和安全培训工作。
6. 做好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7. 提供安全劳保用品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1. 根据甲方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加强自主管理,确保发生的工伤事故在指标范围之内;无直接经济损失20__元以上的设备(车辆)责任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2. 严格执行国家及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并结合工厂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现场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国家和公司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本部门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注重工作作风;组织制定本部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 认真落实公司2020__年度安全管控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特点,制订并落实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和重点,同时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4. 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车间、班组、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生产成品的质量,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 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本部门要随时检查,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
6. 应当组织教育和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7. 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8. 公司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组织抢救,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9. 带头严格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指挥、不盲目指挥,教育职工遵守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作业,不盲目蛮干。
10. 加强生产环境治理和员工劳动保护工作、按甲方现场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车间堆放产品应整齐有序必须保持通道畅通。
11. 督促本部门安全劳保用品的佩戴,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乙方安全控制目标:
1.群伤、重伤、死亡、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无重大火灾、爆炸及多人中毒事故。
3. 无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4. 一般工伤事故(1000元-4999元) 次。
5.轻微工伤事故(100元-1000元) 次。
三、安全奖惩措施
1. 考核对象为部门、车间负责人。
2. 甲方设立安全考核奖,奖金设置为:( 5000元)
3. 奖惩原则:①发生轻微工伤(1000元以下)的扣安全考核奖500元/次;②发生一般工伤(1000元-4999元)的扣安全考核奖1000元/次;③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扣安全考核奖20__元/次;④发生轻微工伤事故3次以上、一般工伤事故2次以上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五千以上1次的直接取消安全考核奖金;⑤超过安全控制目标:轻微工伤罚款300元/次,一般工伤罚款500元/次,直接经济损失五千元以上罚款1000元/次。
4. 未发生“安全控制目标”第1、2条损失严重的安全事故,以部门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低率和日常消防器材设施完好率及安全隐患整改率的高低,作为部门评先进的综合依据,被评为安全先进部门的,公司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
5. 执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于隐患整改多次不及时、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车间(包括班组),年终取消评先进资格,对其直接主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按照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责任人(签名): 乙方责任人(签名):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确保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签订本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管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发现乙方成员有未成年童工或与《建筑法》相违背的人员即进行清除,并做出罚款处理,罚款额为500-5000元,乙方不能接受的,视为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按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等,并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检查乙方交底落实情况。
4、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报安全监督机关。
5、工人进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场前到项目部进行登记并接受职工入场教育,经教育考核合格后发工作卡,工人必须正确佩戴工作卡、安全帽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6、工人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对于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管理规定,安全帽实行分色管理,不得混戴。
7、加强对本工程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8、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9、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选出专职安全协管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4、乙方进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否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5、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活完场清。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因操作或违反规定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加强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与施工班组、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酒后作业。
10、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认真做好班组和个人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12、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13、加强安全施工,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内容。
15、要认真对待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彻底屡教不改者,应受到必要的经济惩罚。
16、施工期间,乙方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如管理不严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
17、在生产期间,因乙方管理混乱而造成的工程质量差、材料浪费、机械损坏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本工程双方定为无重大伤亡事故工程,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所造成一切伤亡事故的损失及由此引发一切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2、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差、不服从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3、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违反国家规定、标准、规范引起用户上访投诉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及刑事责任,并接受公司的处罚决定。
六、奖罚标准:
1、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及能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无事故,视其工作情况,奖100-500元。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不带安全帽罚50元/人次,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元/人次。
3、在工地内打架斗殴罚款1000-5000元/人次。并清除出本项目施工队伍触及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偷盗公共财务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人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保管维修,由于责任心不强或失职所造成设备损坏罚款100元/人次,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照价赔偿。
6、保持生活区卫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人次,限期整改,未达到生活区规章制度要求的,视情节罚款200-5000元/人次。
7、对一切违反工地管理规章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通报并对乙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对安全协管员罚款50-300元,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罚款1000-20__元。
8、各班组工人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被罚款的,相应的对安全协管员处工人罚款额的20%罚款,对班组负责人处50%罚款。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