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维修合同(精选4篇)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3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国务院各部、委、行、署颁布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检修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陆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运费承担:乙方。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本合同项下涉及的产品价格为人民币
2.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3.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预付款方式:无;
(2)货到付款方式: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转账支票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 验收方法
货到后由甲方负责检验,在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后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保修条款
1. 按国家保修期限执行;
2. 乙方负责的保修期限为 一 年。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5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购货单位(甲方): 检修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消防设备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修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名称:朗庭公馆消防维修工程。 第二条:维修的消防工程地址:滨江区滨文路。
第三条:维修的消防工程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 消火栓系统;
4、 自动喷淋系统;
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包括浓度报警系统);
6、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7、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第四条:工程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修工期为二十天,自 20xx 年 月 日 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维修单价按原签订的合同单价支付,费用为:整(大写: 整),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80% ,竣工验收三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剩余的20%。
第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根据北京市消防局消监字《20xx》140号通知规定,为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甲方委托乙方对 大厦内 具4Kg干粉ABC灭火器进行维修年检,每具维修费用为 元人民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前提,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特达成如下合作事项:
一、 维修明细及费用
具4Kg干粉ABC类灭火器(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每具维修价格 元人民币,维修费用合计: 。人民币大写: 。以上报价含税金及乙方灭火器材维修、运输等全部费用。
二、维修日期:
三、交货地址:将维修合格消防器材送至 。
四、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在 大厦现场验收维修合格消防器材,灭火器外观、喷射软管良好,压力充足。
五、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甲方要求的发票后10日内将 维修款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
六、质保期:乙方对所负责维修的甲方 具干粉ABC灭火器材免费质保1年,一年内灭火器出现压力不足、软管开裂等情况,乙方负责免费上门维修。
七、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消防器材不受人为破坏,消防器材应放在干燥防潮的地方。
2、甲方一旦发现消防器材压力不足、喷射软管断裂等异常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24小时内及时给予维修。
3、认真履行合同,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灭火器的维修,严格质量管理,保证维修的灭火器能够正常有效的使用。
2、质保期内乙方对需要进行维修的灭火器实行免费上门服务,维修后的灭火器按原位摆放。
3、甲方须保证消防器材不受人为破坏,消防器材应放在干燥防潮的地方。
4、本协议书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即:协议依据报价时的所有工程量固定,人、材、机及取费全部固定。负责提供本协议施工材料、零配件和工具,对人工费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5、协议价款已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考虑了技术措施费及保证工期、质量等因素所需的赶工费等全部费用。
6、本工程以乙方包材料设备、包工期、包施工、包质量、包材料检验、包安全的形式进行承包。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型号具体配置数量(台)单价(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消防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1-0公斤,二氧化碳2-3公斤检修ABC干粉灭火器1-8公斤,二氧化碳2-3公斤580X7400
总计: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壹万柒仟肆佰________元整
小写:______________17400________元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3_)项执行:______________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国务院各部、委、行、署颁布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检修单位: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______________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
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陆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5、运费承担:______________乙方。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本合同项下涉及的产品价格为人民币17400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壹万柒仟肆佰________元整)
2.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______________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3.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2)项执行:______________
(1)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无;
(2)货到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转账支票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验收方法
货到后由甲方负责检验,在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后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保修条款
1.按国家保修期限执行;
2.乙方负责的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个工作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________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5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________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________日期或合同规定的________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十条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检修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