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独家经销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省市(县)的总经销,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市(县)的地区指定经销商,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乙方为上述商品的授权经销商。乙方有权使用“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合同规定经销商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4、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加盟申请表,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5、代理及加盟的基本条件: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应当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个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乙方必须有该经销产品的专业销售人员(人员名单及变动及时通知甲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在中央电视台或全国性报刊、杂志上作“明康堂”系列产品的宣传、广告、策划及大型促销活动。
2、提供系列产品宣传资料,提供甲方工商、税务、卫生检疫等有关证件文件的复印件,并及时提供销售指导,咨询解答和服务。
3、甲方以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运输货物到乙方合同约定地,甲方负担长途运费,乙方负担当地市内运费。
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即成为甲方在地区唯一总经销商。合同期内,乙方能顺利完成约定销售任务,合同期满时,甲方保证乙方优先续签。
5、为确保乙方销售正常进行,乙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或传真甲方要货计划明细,甲方据此安排生产并在收到货款后发货。
三、销量任务:
1、乙方在月内合同销量______________元。按月分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每半年考核乙方完成合同销量情况,完成半年销量的,按销量的__________%
给予货物奖励,次月发货。如超额完成任务___________%以上,再奖_________%(货物),如全年任务未完成,奖励扣回;如果全年任务超额___________%以上,奖励提高到__________%(货物),奖励计入销量。
3、自合同生效日起,如乙方连续四个月未完成合同销量,又无理由,甲方有权予以调整,或终于本合同,退还保证金。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_________
1、为保护甲方产品信誉,规范市场行为,乙方签约后壹周内交纳合同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或解除合同后,甲方悉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合同期内,保证金不冲抵货款,提货时现款现货。
2、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原则上不许串货到其他地域。如果甲方在其他地域尚无经销商,乙方可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备案后可以在该地域招商及销售,否则,甲方停止供货并处乙方以上的处罚。
3、乙方在当地销售时如遇到产品质量情况,应于壹天内通知甲方,甲方会迅速派人现场取证处理。
4、乙方在加盟叁个月内可自由退盟,剩余货物甲方按供货价全额收回(包装完好无损)。
5、乙方应维护甲方全国销售价格统一性,不得随意提价。违者甲方有权予以处罚或终止合约。
6、乙方应积极去宾馆、医院、药店、诊所、性保健店、桑拿中心、足浴、医疗器械店、保健品门店等铺货、促销,迅速占领市场。
7、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域内应充分利用自己的各种资源,在当地报纸、电视或街道挂横幅开展广告造势宣传,甲方年底可报销部分费用。
8、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在甲方空白地域招商后的销量或直接销量,甲方可视作乙方合同销量,享受奖励等待遇。
五、汇款、发货
1、乙方提货时须现款现货。甲方保证款到五天内把货发运出。生产紧张时,七天内保证发出(不出现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灾等)。
2、乙方货款须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严禁交给甲方的业务员或其他任何个人,如由此造成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六、其他:
1、合同期满,原则上,甲方优先乙方续签。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单方面更改合同内容,都属无效更改。
3、本合同履约地湖南株洲市。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5、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货到站: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Email: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Email:
第一条、双方关系: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
公司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
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产品。
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所制造的产品。
第三条、经销权甲方给予公司在的范围内以独家进口并销售其产品的权利。
第四条、专营权除公司外,甲方不得再范围内的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和代理商。
第五条、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
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第六条、交易方式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第七条、卖方责任
1.自费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每个样品为1-2个。
2.同意乙方在进行业务推广时向客户介绍甲方的网站,并表明其独家经销的身份。
3.在协议的有效期限内:甲方如获得专利产品的注册、或商标、或其他商业标志,均须立即向乙方提供。
4.甲方必须将希望与其建立商业关系的境内新客户转给乙方。
5.不断提供有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和资料。
第八条、经销商责任
1.自费维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切实地为甲方推销产品。
2.自费参加一些交易会或制作为了推销甲方产品的网站、目录等广告物。
3.在本协议的有效时限内,第一年的每个月的交易额必须达到万元,以后每年递增20%4.向甲方提供一个由甲方认可的银行为结算银行。
5.不得购买和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6.不断地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商业情况第九条、有效时限本协议自生效,有效期为年。
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如未能在续签本协议上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在期满时自动失效,双方再不受其约束。
第十条、违约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发生了违约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纠正。
如若违约一方在三个月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一般条款
1.不可抗力: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遭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致全部或部份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其责任。
如:火灾、水灾、海啸、地震、雷击、台风、旋风、疫病、爆炸、机械事故、战争、暴乱、制裁、劳工纠纷或政府的政策性行为,或其它的确实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但一方必须将得到政府或有关机构证明的不可抗力原因的书面通知,以最快的速度送达另一方并直到另一方确认收到该通知时为止。
2.转让:本协议在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3.商业机密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有效期内及期满的一年内向第三者泄漏双方之间的商业秘密,若由此而造成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另一方有追索泄漏商业秘密一方的经济责任的权利。
4.仲裁凡因本协议或其相关的事情而导致争执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应提请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双方由于进行仲裁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5.协议文本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书就,如若两种文字在字义上产生抵触时,必须按照两种文字的意义做出折中判断。
本协议一式份,
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将于所约定的时间生效。
签订地点:甲方:
乙方:
经销协议样本
甲方:广州爱捷电子导航设备有*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020-85566886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为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积极拓展汽车导航仪市场,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就合作推广汽车导航仪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为其经销商,乙方在此地区开展经销业务,即销售爱捷导航仪。
2、甲方负责提供本合作项目相关的产品及技术支持服务,乙方负责上述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工作;
3、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及产品的品牌形象并分工合作进行产品的宣传、销售与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4、甲乙双方应对本经销协议、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以及各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5、甲、乙双方合作期限 12个月, 即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6、双方合作期满,如乙方希望继续合作,乙方拥有该合作区域经销合作的优先权。
二、价格约定
1、 本条款约定的价格是指爱捷汽车导航仪的价格,适用范围为经销区域。
2、 供货价格
基本配置
单省地图版本:基本配置 元/台(人民币:元整)。
全国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含256M MMC卡)元/台(人民币:元整)
4、市场零售建议价格:
基本配置
单省地图版本:基本配置 元/台(人民币:元整)。
全国地图版本:基本配置(含256M MMC卡)元/台(人民币: 元整)
三、 双方合作责权:
1、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产品的品牌、商标、外观设计、系统软件、数字地图及相关产品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并且如果就相关知识产权原因引起的法律问题或纠纷与乙方无关。
2)甲方对于乙方自主的市场推广活动有监督、知情、备案的权利;
3)甲方有权考核乙方的公司业绩、市场推广能力、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形象等;
4)甲方享有产品的广告宣传、实现功能、使用方法、质量保证、安装维护等有最终解释权;
2、甲方义务:
1)甲方对产品的技术、质量、安全、公开的技术资料和商标的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2)甲方有责任支持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对乙方在市场推广中反映的技术、质量问题以及合理建议,甲方必须及时响应和解决。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技术人员、销售人员、市场推广人员等进行技术培训,并采取书面、电话、网络等手段进行技术支持;
4)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同时甲方对该产品的质量将做出有效承诺,并不断完善更新产品;
5)甲方负责地图数据的更新,按照约定适时推出最新版本的地图数据,地图更新时间周期为3-6个月更新一次。
3、乙方经销资格审核:
1)独立的法人实体,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
2)须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接受甲方的审核;
3)有兴趣致力于IT行业,了解熟悉汽车及其相关配套产品行业市场,对汽车相关电子产品有较深了解;
4)了解客户的需求,具备提供电子产品销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并有一定数量的用户群或者潜在用户群;
6) 有经销合作意向的企、事业单位。
4、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服务、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2)乙方在维护甲方品牌及权利的条件下须自行负责该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
3)在经销业务的过程中乙方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用户及甲方的利益与声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行使任何有损甲方信誉及品牌的行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
5)乙方每月汇总终端消费者资料、售后服务情况、业务拓展情况、销售业绩情况等,通过传真或复印件的形式交给甲方;
6)乙方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甲方传真函件通知(经销商家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有效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甲方收到通知予以更新;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新联系资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将应邀参的定期加甲方组织或者不定期的经销商探讨会、培训等,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