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建设承包的合同范本(精选5篇)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煤矿排矸道路建设合同
2、工程地点:龙口镇
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x煤矿排矸道路及道路俩侧排水沟建设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工期由工程主管人员现场督促不计竣工日期。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依据依据集团公司相关造价文件执行。
2、本合同材料计价依据为:材料价差按施工期间工程造价信息执行。
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算同原合同计价方法,实际完成工程项目的增减依据合同约定的造价内做相应调整。
4、本合同无预付款,甲方在乙方出具当地税务所建安发票后挂帐,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价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壹 年。
5、工程量确定:以施工图纸实际完成工程量和验收单为准。
6、本合同价格中包含图纸范围内文字说明的所有内容。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保修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优良工程。乙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及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
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全部施工项目,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按照现行国家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对甲方的设计有修改意见,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书面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非甲方原因造成返工或返修的,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4、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签证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
5、若分部分项工程乙方不向甲方报验,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责令乙方返工,返工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保修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遵守甲方的相关制度,否则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或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统一管理、协调、调度并有权进行监督和控制。
4、甲方在乙方收到图纸三天内组织会审和设计交底。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在期限内整改,致使甲方权益受到损害时,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解除合同,甲方由此产生的的费用及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且不予结算乙方完成工程未结算的工程款。
6、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法规、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行为。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按期竣工,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则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质量合格,且对材料配件等质量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采购或修复.拆除,并向甲方违约责任。
2、乙方对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不得雇佣聋哑、呆傻、残疾、无技术女工、不满18周岁和超过55周岁的工人。
3、乙方有义务将其作业人员登记注册,并将登记册作为合同附件,存项目部一份以备教育及检查。
4、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技术员及质安员,并必须保证按期、按项、按量完成合同范围内的任务,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动。
5、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同意,办理书面洽商变更后方可施工,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在施工中由于使用当及管理成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进行照价赔偿。
6、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明火作业、食品卫生及交通
安全、煤气中毒等方面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7、乙方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对乙方的上述行为进行惩罚。
8、乙方要公正合理的支付劳工工资,依法雇工。因乙方的工作人员与乙方发生劳动纠纷而牵涉甲方参与诉讼或仲裁及承担责任的,则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竣工验收及结算:
1、承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及合同为依据,自承包工程施工完毕后8日内由乙方、甲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2、乙方安排作业人员按时完成所承包的作业内容,经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签证手续后,乙方应于工程交工后15日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全部工程。若由于非甲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若由于非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遭受的全部损失,且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质量负责,并且确保质量合格、满足合同要求。若违反上述约定,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复、拆除、重新采购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4.甲乙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所列之其他义务,则向甲方承担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条 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乙方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按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照相应规程给予乙方处罚,处罚金额为工程总价款5%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或在履行本合同中引发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俩份。
发包人(签字盖章): 承包人(签字盖章):
日期: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以劳务方式包设备、油料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装、零至公里内路基路面工程,运输、大约 万方。
2、合同单价:固定单价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 元。
3、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签证为准。
4、结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万元产值工程量结80%,滚动支付,以此类推。工程竣工后,双方在30天内完善竣工结算。
三、甲、乙双方的开工、竣工时间
1、开工的时间为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书面“进场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周围的庄稼、树林和已征红线区以外的土地,不得伤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双方签订的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办法:
1、劳务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劳务保证金、劳务生产保证金、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共计该劳务安全保证金在第二次付款时返还。
2、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乙方生产资金元在进场三天内转入甲方项目帐户,专款专用。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实际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购,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等),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因宏观管理不当,督促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管理部分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进场开工前五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行政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将现场行政与技术、质检、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以便双方在施工管理中联系解决问题。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将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接至距施工地点50米。现场内乙方负责水、电的所有费用。
2、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遇当地居民刁难阻挡施工,或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电、停水、阻路时,均由甲方及时出面解决。
3、乙方每月25日保证准时将施工进度报表给建设单位。
4、甲方保证自己的人员在乙方施工期间坚定在现场工作,以便随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责任导致乙方停工超时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负责按实际天数给乙方现场实有工人的综合点工工资和实际的机械设备停置台班费,按实际发生天数给乙方顺延工期。补偿标准为:挖机每台每天元,钻机每天元,人员每人每天 元。
6、如遇建设单位(业主方)有工程内容变更时,甲方应在15天内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调剂施工内容给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责任
1、准时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完善临时办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储水池、洗澡室、配电房、厨房、公厕及库房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配备完善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调整。
4、严格搞好施工现场的保证值班工作。积极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工作,严禁发生任何不良行为。
5、乙方做好施工记录并完善有关资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进度统计报表(超过25日归到下月再提交),当月不予结算。
6、严格按国家胶在的施工法规验收标准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7、不得隐瞒、谎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伤亡人数。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通知停工并按违章事实处罚5000元。
9、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任何一项转包和分包项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发包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手机号:身份证号: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处于 住宅建设,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所处位置:北京市昌平区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合同价款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标的物建设工期为XX年 月 日 至XX年 月 日;标的物建设费用为 元/平方米;承包方式为 方式。
第二条 甲方提出房屋建设基本布局、大致框架及尺寸,乙方须基于诚信及职业道德为甲方设计详细的房屋结构图纸并负责技术及安全审核。乙方的最终设计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开工建设。
第三条 标的物主体结构为 结构,乙方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施工材料需达到民用住房建设质量要求,所有材料的使用、材料架构符合行业通常惯例,同时,乙方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建设民用住房的安全性、耐用性及方便性的条件。
第四条 标的物所有铺设瓷砖之处,应达到平整等美观性要求。该类工程的质量保质期为二年,该期间内脱落率及断裂率不得超过面积的1%。超过约定面积时,乙方须无偿负责将损坏部分修缮完整;若甲方因该脱落或断裂遭受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若不及时返工,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 标的物楼道、墙面的平整度须达到行业标准和积极性行业惯例;标的物管线等隐蔽工程的铺设须符合安全、方便的要求,如电话、网线及电路线等应分开走管,电路线应与电视线等保持一定技术性距离。
第六条 需要使用混凝土的工程中,混凝土应机器搅拌;顶层铺设保温层、浇注现浇,同时须做好房屋的防水及雨水排放工程。
第七条 标的物施工建设费的支付:完成工程建设的地基工程(标的物地基垫层至一层地面),甲方支付 元;工程建设之一半,甲方支付 元;工程竣工后,甲方支付 元(乙方保证每个阶段付款前,已进行的工程建设均符合住宅房屋建设安全性要求及行业标准)。此外,甲方预扣工程总费用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二年后乙方施工达到本合同各项条款时,甲方将余款全部支付乙方。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对乙方施工可以随时检查及现场监督,对不当行为可以制止。
2.在不影响乙方工期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变更施工图纸。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4.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水电,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各建设行为及建设用料均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积极性行业惯例并保证诚信;若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协议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且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2.乙方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逾期须承担 元/日的违约金并应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乙方不得将工程的施工建设转包。
3.乙方自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施工工具及相关房屋建设工程所需器械,同时乙方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为具有施工资质的相应技术人员。
4.乙方自负己方人员及相应物品的安全责任,乙方人员出现的意外、伤亡等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自负其责,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5.乙方因施工不当或未尽相应注意义务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损害时,应负相应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甲方须在.........园区内改造一栋约500平方米厂房,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约。
一、承包方式:
甲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乙方提供改造厂房所需材料、劳务、建筑技术及工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价格按每平方米元计算,总面积约平方米,总造价元,此造价包含基础开挖、预埋、回填,另附用材规格明细表。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应,提供住宿方便,乙方必须选用国标材料且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施工,乙方设备工具及材料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建筑质量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确保厂房质量,特别注意房屋支柱、垂直度、横梁焊接的安全性、屋架焊点应满焊,房顶施工不能出现漏雨现象,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返工工资均由乙方承担。
五、责任安全
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或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损伤,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现场清洁卫生。
六、工期要求:
工期为晴天7天,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完工日期,特殊情况除外。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进行改造工作,改造部分彩钢瓦拆除完毕后甲方应付乙方总造价10%,钢材及物料进场后甲方应付乙方总造价40%,待工程完工由甲方验收合格付足总造价的95%,余款5%作保质金半年后付清(不得超过7个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
发包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在承包方全面了解施工现场条件并完全清楚承包工程情况的前提下,甲方决定将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能保质保量完成施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以 实际面积结算。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钢构架工程项目(注:无图纸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二条:工期要求
1、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不含刮大风、下雨、节假日)。
2、工程工期起算日: 钢构安装是在具备吊装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工期。
3、本工程承包人必须保证充足的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的投入。
4、甲方原材料未按时进场,或质量、外观不符合施工要求,资金未按进度支付,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因发包人原因、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顺延相应工期(附甲方认可的延期书面报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得顺延。
5、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期按时完成。
第三条:承包方式、工程费用和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施工、包易耗材料(如焊条、切割片、氧气等)、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以乙方施工面积为准计算(不含非标准厂房)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不含税),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万元),该综合包干总价只包含钢构架安装以内的一切安装费用,在合同生效后不因任何情势变化而变动。如实际施工与原图不符,由甲方与钢构架生产厂家进行协调优化方案,确保结构的承载力和行车的安全系统,若由此加大了工作量,最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等任何因素造成的事故及经济责任,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全部承担。
2、承包人与在本工地施工的其他施工队共同承担本工地的安全责任,每个施工队对其所属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在各自做好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管好自己的人的基础上,共同做好工地的安全协调工作,严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入内(在乙方备案的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除外);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行施工,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承包方要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自行承担因违规操作引起的行政处罚。承包方必须委托担保人或用其自有的财产 作为安全责任担保,同时自行购买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和财产保险,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护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如有毁损,应承担无偿修复或赔偿或恢复原样的责任。乙方不得私自处理废品、边角废料等(销售或带出厂区);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乙方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隐蔽工程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验收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6、因专业性较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双方按照提前观摩的“ ”的钢构架厂房外观标准施工。
第五条:质量要求
1、安全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2、质量合格、外观优良且符合观摩的厂房外观标准。
3、双方对工程施工中涉及的质量问题有异议时,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若鉴定结果支持提出异议方的观点,由出问题方承担鉴定费用及相应损失;若鉴定结果不支持提出异议方观点,提出异议方承担鉴定费用;若双方均有责任,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六条:材料供应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承包人派人清点验收后,承包人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修复。
2、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的保管,丢失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乙方提供的材料表不符,导致厂房外观达不到提前观摩的样版,乙方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质量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工程交付后由发包人造成的维修责任,由发包人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4、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如屋面漏、大门不能正常使用等等)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免费维修,维修完毕后由业主签字确认。
第八条: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
1、工程竣工验收,以施工图纸、设计更改通知、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外观以提前观摩的厂房为标准。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甲方应在接到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组织验收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3、工程通过验收后,双方应即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盖章之日为本合同工程的正式移交之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付的,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第九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进度付款,剩余 %将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履行了保修责任且无其他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施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而导致的工程质量损失,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或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逾期完工超过10日或无故停工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需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完成退场,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承担违约责任,两日内承包人停止施工。
6、乙方必须保证工完料清,随时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洁,按期移交临时占用场地,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挤站道路、通道,并在规定期限清理现场,办理移交。如乙方不能按期清理、移交,自甲方和监理下达通知起,每日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两日,业主可自行安排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过程中,周边关系由乙方自行协调,费用由乙方解决。若因甲方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停工等经济损失,由甲方解决。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