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交通安全策划书范文(精选3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xx〕194号)文件精神,推进交通管理行动计划,强化晒口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邵武市道安办《关于印发〈邵武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邵道安办[20xx]26号)文,结合晒口道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中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村(居)、派出所、学校,街道相关部门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加强交通管理行动计划”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晒口派出所要在办事大厅、服务执勤点、派出所门口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并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同时联合开展驾驶人员、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中小学生等重要群体的宣传教育。
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最少2个课时的交通安全课,并利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节假日等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并通过学生影响家庭和社会。
司法所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要督促并协助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橱窗,依托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相关咨询和援助。
街道安办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读本、课件和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闻媒体通报会。
充分发挥新闻传播优势,及时关注和报道交通安全活动和事件。
各街道道安办要对此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要及时收集当地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活动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及时上传专栏,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参考使用。
派出所、农机、安办、项目办、中小学等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制定宣传教育(报道)计划,与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单位建立宣传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有关行业动态、典型事故案例、工作经验和交通安全知识等,形成声势浩大的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各派出所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证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驾、无牌无证、超速超载以及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媒体给予重点曝光。
各街道道安办要积极组织公安派出所、农机站、安办、综治办、司法所、文明办等部门人员利用节假日、民俗活动等时间节点上路开展联合执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
公安派出所要全面履行承担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五进”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配合交警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街道、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街道派出所、宣传、交通运输、安办、农业(农机)、学校、司法、文明办等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责任细化落实到人,要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并加强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市道安办已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及实绩纳入全市道安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加强有关活动的信息收集,做好重大活动的协调和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每月至少向市道安办报送1条以上相关动态信息。
为开展好第xx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出黑龙江省20xx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活动时间:
11月10至11月22日为活动预热阶段,宣传造势。11月23日至12月2日为集中宣传期,达到宣传高潮。12月3日至8日深化宣传阶段,提升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
活动措施: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各地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成立交通安全宣讲团,开展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八进”(进部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人员密集场所、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施工队伍)活动,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
(二)开展重点群体宣传。
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重点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法人、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全覆盖针对性的宣讲活动;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
(三)开展部门联合整治。
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
(四)开展媒体策划行动。
12月2日前后一段时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组织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企业和个人。组织新闻记者开展暗访报道或随警执法报道,曝光校车、旅客运输车严重超员、超速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运行等危险驾驶行为;在报纸报刊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犯罪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活动。
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龙江好交警”、“龙江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一、活动发起:
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
据相关媒体报道,20xx年,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16%。
至20xx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达2.6亿人。汽车保有量1.2亿辆,年增长1510万辆,增长量超过1999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18个大中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汽车驾驶人首次突破2亿人,年增长2647万人,增长量超过1997年底汽车驾驶人总量。
随着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的持续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日益成为一个社会性话题,与每一位社会成员息息相关。
据官方统计,20xx年,因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导致的事故起数上升17.9%。全国私家车导致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上升5.5%和6.5%,分别占机动车肇事总数的68.7%和58.8%,比20xx年上升6.4个和6.2个百分点。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由于在路口违反交通信号导致的事故上升比例最高,这其中虽热驾驶人超速等原因占很大比例,但是长久以来的“中国式过马路”,行人不看红绿灯,不走人行横道,擅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频频出现,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成为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
对于酒驾、醉驾等一系列的违法违规现象导致车毁人亡,不仅仅是对自己的生命的亵渎,更是对他人、乃至家庭的毁灭性打击,遵守交通法规,铭记在心才是你我要做的。
20xx年4月30日,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让我们走上街头,一同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尊重斑马线,更要让我们尊重生命!
二、活动目标:
1、呼吁全校师生提高交通安全的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2、尊重斑马线就是尊重生命。
3、尊重生命,从你我做起!
三、活动主题:
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尊重生命!
四、活动流程:
本活动分为两大板块:①行人交通安全 ②行车交通安全 围绕着两个板块进行宣讲活动,方式如下:
1、以宣传板形式,宣传公安部20xx年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并对此次法规与之前法规就修改处详细说明。
2、宣讲交通安全: A主动安全 B被动安全
A主动安全:a、讲述身边发生的故事(含交通事故图片)
b、遵守交通法规、诚信签名
c、宣传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的危害
d、遇到紧急情况的处理
B被动安全:a、正确认识车辆被动安全装置的作用
b、行车、行人所穿着方面与安全关系
b、对于复杂路况、气候条件要怎样准备
c、关于安全儿童座椅、汽车维护的好处(赞助商)
3、 对于宣传活动编辑顺口溜,更好的铭记在心
4、 社团内部制作关于此次活动有关的卡片、图画,作为宣传资料
5、 制作发放宣传单(赞助商可冠名)
6、 急救小知识的宣传板
五、活动地点:
何克广场
六、活动时间:
待定( 4月20日前)
七、活动人员:
参与人员:面相全校师生
组织承办:汽车协会
八、活动道具:
宣传板4张、宣传单200张、横幅、签字笔、音响设备(赞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