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推荐三篇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篇1

日常规范

一、爱岗敬业

1、自尊自重自爱,师德高尚,教书育人。

2、加强工作责任感,一丝不苟地做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培优辅差、教学总结以及午休、晚修管理等常规工作。不得私自安排和调整教学活动。

3、原则上不兼职,如有必要告知学校。绝不允许参与有偿家教。不能个人开各种类型的培训班。不准自作主张征订资料。

4、守时守信,工作不拖拉。要严守学校作息时间,上课、开会、集会、外出集体活动、约见同事、家长等不迟到,下课不拖堂。

5、认真对待所有工作。特别如上课、演说、谈话等务须提前作充足准备并有文字资料。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讲课。严守岗位,如有要事或生病需离校外出,需向主管领导请假。(请假方式参照学校考勤制度。)

二、爱校如家

1、热爱学校,发扬主人翁意识,提倡奉献精神,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分工。

2、各办公室要建立值日制度,每天保持办公地点和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优雅,办公室无人时要关窗关门关电源,贵重物品自行管理好。

3、发扬勤俭节约作风,不浪费水电资源,夏季办公室内两人以上才开空调,各任课老师要经常检查自己管辖的场室是否及时关电源,妥善保管公物,避免损坏。

4、公私分明,公物勿私用。不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事,(包括学历进修);不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不将个人情绪带入课堂(有特殊原因者可申请回避);上班时间尽量不带子女进入办公室。公物不带出学校。

三、个人修养

1、心平气和,勿大声喧哗,忌高谈阔论。营造安宁的教学氛围,不过于争强好胜。反对浮夸,提倡儒雅之风。

2、注重仪表形象,衣着整洁大方,言行优雅,忌举止粗俗。维护学校利益与声誉,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说有损于学校利益的话。休闲时间娱乐有度,不参与不良活动。

一、下级服从上级,忌阳奉阴违。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下级对上级负责,不可越级指挥。同事之间平等友善相处,遇事先协商,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申请调解;对上级有异议可当面或书面商议,商议无果可再向上一级汇报。禁止阳奉阴违,反对打小报告。

二、无论职级,人格平等,诚相见,礼相待。

学校从校长到清洁工,人格一律平等,以礼相待。教师之间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在同事因突发事件不能到校上课学校又未来得及安排代课的情况下主动代课或代班主任,事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严禁以大欺小、严禁以权谋私。

三、襟怀坦荡,勿拉帮派,包容异议。

同事之间,坦荡交往,不在校内搞各种形式的同学、同乡等聚会。对持不同意见者宽怀以待,协调相处。遇事多理解、礼让,如有意见与级科组长沟通,保持为人师表的理性,争取做到问题不出组。不允许当众争吵,更不得有粗暴言行。(在校内当众争吵、有粗暴言行者扣当月绩效工资)

四、真诚直率,勿阿谀,勿奉承,勿鄙视。

善待自己、善待他人,人前人后不抱怨,做到:做好事、存好心、说好话、保持好心态。言谈真诚直率,有问题当时当面解决,不背后损人。不挖苦嘲弄,不发牢骚不讲怪话,不阿谀奉承。上级对下级要任人唯贤、用人为公,不得接受下级宴请和馈赠。不随意承诺,严守承诺。

与学生相处

一、平等友爱,勿强压,勿呵斥。

建立平等友爱的朋友式的师生关系,教职员工要尊重学生,对学生以礼相待,不得因师长关系以大压小,不准呵斥学生。

二、爱护学生,服务细心周到。

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念。爱护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细心周到为学生服务。

三、尊重学生,勿体罚,勿精神伤害。

管理学生讲求民主法制,不以传统师道尊严的观念要求学生。无论何时何地,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对学生进行精神伤害。

(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处分:一次家长投诉,经调查核实,扣当月绩效工资,全校公开批评;同一学期两次家长投诉,经调查核实,情节严重者,自动解聘。)

四、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先做到。

五、严守承诺,勿欺瞒哄骗。

对学生讲事实,讲道理,宽严相济。答应学生的事情,切实做到。

与家长相处

一、尊重家长,礼貌周到,无论其职级高低。

与学生家长沟通,语言得体、行为严谨,符合教师身份。无论家长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视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视,不因职低而轻慢。

二、友善相处,主动联络,协商教育问题。

与家长建立平等友善的朋友关系,经常主动家访及电访,用好校讯通,热情接待家长来访。及时地艺术地反映学生问题,与家长协商教育策略。

(关于家访问题:每学年至少家访十人次,电访全体学生。)

三、倘有异议,协商解决,忌直面冲突。

与家长有异议时,策略地与家长相处,可与其他老师配合及时化解矛盾。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直面冲突,无论谁是谁非。

(关于与家长发生严重冲突的处理问题:主错方在家长,但教师态度冲动,扣当月绩效工资;主错方在教师,扣当月绩效工资,向家长当面道歉,全校公开批评。)

四、勿利用家长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

不得将家长作为个人社会关系,不得利用家长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无论主动和被动)

五、勿收受家长馈赠,勿与家长私订协议。

任何时候,不得收受家长馈赠;尽量不接受家长宴请;不与家长私立任何协议,如有偿家教、学生生活照顾等。

(收受和变相收受家长馈赠的问题:如属家长主动,学校一经发现,校会批评;如属教师暗示或索要,学校一经发现,自动解聘。)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篇2

1、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加倍赔偿。

2、教室、寝室公共财物的故意损坏或因嘻闹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3、经调查核实确实无意损坏,按原价的20%一30%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赔偿。

4、因嘻闹、肇事或故意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以及引起的'后果由其直接责任者按原价负责赔偿,或由直接责任者和间接责任者的共同赔偿,并报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5、对损坏学校花木或单摘花木的按其原价的40%一100%由直接责任者赔偿或处罚款,因私拿学校花木除责其交出花本外还处其花木原价罚款。

6、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道德加分于奖励以资鼓励。

7、赔偿金额由总务科、学生料、班主任共同商量决定,由总务处填制损坏公物赔偿单,由德育处或班主人责成赔偿人负责赔偿,并办妥有关财务手续。

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篇3

1、体育馆是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及比赛专用场所,由学校政教处集中管理。外单位借用体育馆,需报主管校长审批方可使用。

2、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在政教处的领导下负责对管内的设备、器材、卫生、防火等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馆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管理。

3、所有进馆人员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禁乱刻乱画,大声喧哗、追逐嬉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及吐口香糖,违者罚款20元-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样。

4、在体育馆上课及训练的班级和运动队,由任课教师及教练制定安全及物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确保其他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5、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体育馆内及各办公室的设施、器材和其他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馆内器材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6、所有进馆人员应爱护室内的地板,严禁穿皮鞋、带有铁钉或铁掌的鞋进入体育馆,违者罚款50元,造成的磨损、破坏需按原样修复,并责令其立即退出。

7、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明火入馆,违者罚款100元。

8、雨雪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内,不得带入场馆内。

9、体育馆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每天早晚打扫馆内卫生,做到地面、楼梯整洁,地面无烟蒂、痰迹、瓜皮果壳及口香糖渣等,定期喷洒消毒药水,投放灭鼠药。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无污渍、无异味。

10、体育馆钥匙要严格管理,政教处掌握钥匙的数量,私配钥匙者大会批评并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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