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管理规章制度(合集3篇)

舞蹈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舞蹈管理规章制度 篇1

毽子舞社团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成员在组织中要服从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成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成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社团形象的事情;

3、成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记过、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会议时成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6、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梯门中学毽子舞社团

20xx.03.01

舞蹈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加强舞蹈室管理,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优越舒适的舞蹈氛围,特制订如下规章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

1、学生进入舞蹈教室,必须换鞋入内,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学生及老师进入舞蹈室不得携带食物、饮料等和舞蹈学习无关的东西。

3、保持舞蹈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4、学生应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卫生,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不乱丢纸屑等杂物做到地面净,镜子清。

5、爱护公物,不得乱开音响设备,尤其不得坐在把杆上,违者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教师训练时需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7、舞蹈教室供老师和学生训练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离教室时教师需要关好门窗,关闭电器开关。

舞蹈管理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述

1.成立背景

舞韵舞蹈社团成立于20xx年5月。隶属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时间虽然比较短暂,但经过学院的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现已成为计算机学院舞蹈编排的支柱。因此为加强我社团组织的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团组织建设,保障我社团组织有一个健康的运行秩序,更好的发挥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特此制定了本社团的规章制度。

2.社团构建

社团宗旨:浓郁我院文艺氛围,本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增加大学生对文艺的热爱。开拓视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的课余活动。

社团目标:1.将本社团打造为呼伦贝尔学院的舞蹈璀璨之星。2.将每一位成员的舞蹈功底打扎实,跳出最炫丽的舞蹈,并弘扬舞蹈文化。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社团部推荐,由学生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群众性团体,是在院团总支、院社团部的监督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制度来开展活动的。

组织原则: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学院、社团的规章制度。

前景展望:未来坚持专注于以民族舞为主,现代舞为辅的舞蹈社团。在积极创新本社团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争取把我社团推广到社会中。

第二章社团管理

第一条入社退社

1、热衷于舞蹈的当代大学生,愿意遵守本社团的规章制度。经过个人申请,本社团内部考核批准,既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入社需填写档案表,本社将以此表作为该员的基本档案。

3、退社须自行撰写退社申请,无特殊情况不予受理。

第二条社员管理

1.社员务必遵守社团领导的安排及决定,须接受并完成社团分配的各项任务。

2.社员不得私自代表组织做出一些有损社团的事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的处分,严重者则自行退社。

3.社员可推荐或引荐他人入社,但必须先与组织上报,批准后方可入社。

4.社员有维持促进社团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及维护社团荣誉、尊严的义务。社员之间做到团结友爱,尊重他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本社团实行团长主负责制,社团团长为本社团的最高负责人,各负责人须辅佐团长的各项工作。社员均有可通过正当途径对本社团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6.记过与处分标准:实行3、6、9制度。要求准时参加社团例会、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三次会议旷勤,六次请假,九次迟到者一律予以辞退。

7.在例会时,不交头接耳、互敬互学,积极献策献计,增进彼此间的友谊。

8.在训练期间要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全身心地投入,放松情绪,认真训练。以提高排练的效率和节目质量。

9.每位成员都必须服从编排领队的安排,不得擅自离队或半途而废。如有特殊事情需向负责人请假。

10.在任务繁重时会增加训练时间,望大家尽量配合,克服训练与学习生活之间的冲突,顾全大局。

第三章各类舞蹈负责人、组织部门负责人及义务权限

第一条本社团负责人义务权限

本社团社团长一名;民族舞副团长两名;现代舞副团长两名;记录员一名;后勤部负责人一名;

1、社团团长:社团最高负责人,代表并负责社团的大型活动及拥有社团主要决策权。

2、副团长:分为民族舞负责人和现代舞负责人。共同协助团长完成活动任务。民族舞负责人:主要负责民族舞的基本动作的指导与民族舞舞蹈的编排,每个学期要分别上交一份民族舞教学计划和总结。在每个学期至少要编排一支民族舞(人数不限),至少要举办一场舞蹈活动并要有活动记录。现代舞负责人:主要负责现代舞的基本动作的指导与现代舞舞蹈的编排,每学期教学计划同上。

3、记录员:负责记录每次会议内容和活动记录。及社员的.考勤情况。

4、后勤部负责人:主要负责社团经费和活动过程中的幕后事宜。

第四章权利责权

第一条社员权利

1、社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推选权。

2、社员有与社内其他成员互相监督的权利和责任。

3、社员有提出合理建议、提出问题的权利。

第二条社员义务

1、自觉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及各项原则,社员有服从团长安排工作任务的义务,积极执行团长安排的各项任务的义务,并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

2、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

3、热爱本社团,将社团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将团内的内部消息外漏。

4、维护社团形象及荣誉,提高自身素质。

5、学生在非纳新时间加入社团,必须向社团团长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方可成为本社团的正式社员。

6、社员有向团长积极提交活动方案,促进本社团发展的义务。对于社员提出的方案,不得消极对待。

第三条各负责人权利

1、有执行社团规章制度的权利。

2、有对社员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并作出登记的权利。

3、有对本社团工作监督的权利。

第四条各负责人的义务

1、对社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详细回答。

2、虚心接受社员对负责人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批评,并积极采实行。

注意:

1、此章程解释权归于舞韵舞蹈社团。

2、本社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内的制度。

3、本规章自制定之日起正式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舞韵舞蹈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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