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勤制度(通用9篇)
总则:
1、为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将特定本制度;
2、遵循“出满勤、出好勤”的原则。
3、无特殊情况,不请假,更不旷工。
4、严格请消假程序、完善请消假手续。
5、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
6、严格管理,奖优罚劣,考勤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考勤办法:
7、考勤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管理。
8、行管人员由校长室负责考勤,教学人员由教导处负责考勤,后勤人员由总务处负责考勤。
9、专项工作、专题活动、政治学习和业务会议单独设立考勤办法。
10、各处室按周统计考勤结果并实行公示,按月(四周为一个月)上报校长办公室。
请假程序:
11、需请假的人员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病、事假来不及请假可电话请示,书面申请的手续后补。
12、教职工在岗期间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主管主任批准;中层领导干部临时外出(一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并说明去向和所需时间;
13、教职工请假2-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并写出书面申请;3-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由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校级领导请假,由教育局批准,并由办公室备案;中层以上干部请假2-6天由校长批准,6天以上报局批准。
14、外出开会和因公外出办事须有校长批准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公示备案。
15、婚、丧、嫁、娶、病、事、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6、婚假、产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待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休假时间按政策规定执行;休假期间的法定假日计算在休假期内。婚、产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提前上岗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付给相应的报酬。
17、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履行手续。
18、确因意外情况,致使迟到,要有充分证据或证明,经主管主任调查认定后,方可更正。
说明:
1、本制度自讨论通过之日起试行,与本校其它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执行。
2、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由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3、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1、全体教职员工和行政人员必须自觉在规定时间内坚持集体办公,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当天上、下午有课的教学人员上课以外实行弹性办公,但必须是在教研组、年级组、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等场所,不得外出。语文、外语两科教师早读下班辅导,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检查;教师晚上坐班(或下班辅导)由年级组安排,教导处检查。
3、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财务室、膳食组、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部门职员和当天没课的教师实行坐班制,时间为上午第一节课至第四节课,下午第五节至第七节课。医务室、男女生辅导按学校有关规定值班。
4、出勤考核实行值日校长检查与刷卡相结合的办法。当天上午和下午没课的教师和职员上、下班一律刷卡。考核结果与津贴挂钩。
5、食堂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由总务处规定。
6、办公时间内必须集中精力,坚守岗位,讲求实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准在办公室高声喧闹,不准带小孩进入办公室,不准在办公时间扯谈或做私事。
7、加强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办公人员要求衣冠整洁,言谈举止文明。要经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室的书报及各种设施、教学用具摆放整齐。注意安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电,做到人离关窗、落锁、熄灯。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工作管理条例
1、每班级设班主任一人,班主任人选由教导处推荐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并报学校。
2、在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五至八名学生组成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3、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各一人。
4、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全面负责班级工作。班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班级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并利用周末的班会向学生报告班级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对班级工作的意见。
5、班长负责全班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委员的工作。
6、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班级的日常工作,班长不在,副班长代理班长的工作。
7、学习委员负责班级的学习工作,定期召开各科课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及时向教务科、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对学习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学按时交送作业,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8、劳动委员负责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宿舍及环境区的卫生,并组织好每周三的卫生大扫除。
10、宣传委员负责班级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学生每月出一期班级黑板报。
11、体育委员负责班级学生的体育工作,组织好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组织好学生集体活动,班级的整队集合工作。
12、文娱委员负责班级的文娱工作,根据班级学生的.不同业余爱好组建多种兴趣小组,并定期开展活动,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二、课堂管理规定
课堂(包括教室、实验室)是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
2、教师上下课时要认真听讲,不得喧哗、谈笑。不得看无关的书报或做小动作。
3、教师提问时学生应起立作答。学生提问时,应先举手,经教师允许后再起立发言。
4、上课前值日生应擦净黑板,清理讲台,帮助教师安排演示仪器、张挂图表。
5、在课堂内服装应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实验室另有规定)。
6、要爱护公共财物,课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损坏,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7、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必须随手关灯。
8、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涂、乱写,违者要追究和赔偿。不得随意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自觉维护课堂及教学楼公共场所卫生。
三、学生考勤制度
一、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上课、早操、劳动、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应持病假证明,到本班班主任处请假。
三、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要从严掌握。
四、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持有关证明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并持有关证明,申请续假。
五、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记为旷课一学时。上课迟到超过十分钟者,不准进入课堂,按旷课论。
六、学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长负责,每月向德育处报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期末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九、学校每月统计一次各班考勤统计。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学生文明行为公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文明素质,推动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一流的校园文化,特制定本公约。我校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学生形象。
一、爱国爱校追求真理宏志笃行
二、精勤不倦钻研创新学用结合
三、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助人
四、仁慈爱伤恭谨审慎服务病人
五、强健体魄自信自强乐观向上
五、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根据上级精神,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第一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一名校领导分管,德育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职责。
第四条学校德育处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
第五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第六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德育报告,并保护现场。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第七条课间严禁学生相互追逐打闹。
六、学生课间安全制度
一、管理目标:
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办法: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值班领导和教师要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4、学校政教处要加强对课间管理督查与指导,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
七、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体育与健康课、体育活动课中的安全意识,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和体育组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加强防范意识,每学期开学协同总务部门,对学校体育教学场地、器材设施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每位体育教师在体育课、活动课中,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由于教学过程中的失误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3、体育教师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各种体育器材的性能和功能,正确掌握其使用文治,做练习时知道怎样帮助他人和自我保护。对已损坏、有危险的体育器材,及时向总务部门反映并及时维修。
4、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在做有一定危险性的练习时,如:投掷、跳山羊、跳箱等,老师必须认真做好现场指导,亲自把握训练过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5、学校要定期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的安全性能,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八、上下学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到学校。
二、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得知情况后,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
三、学生在校期间,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四、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对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不准让陌生人带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九、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暂行规定》确保每个师生在参加各种活动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以下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活动的安全手规定:
一、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参加活动,学校领导必须亲自带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凡在校内组织的大型活动(如文艺晚会、演讲会、运动会等)其安全措施,由活动组织者和学校领导共同负责。
三、未经学校批准而组织师生员工参加集体活动,或虽经批准但未落实安全措施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活动的组织者负责。
四、在组织活动(校内、校外)前,学校领导,必须对参加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声明活动纪律和有关安全防范规定,落实安全责任人。
十、自习课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自习的质量,从而根本上端正我校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条例。
1、遵守自习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自习课期间,着装得体,不穿露肩装,不穿拖鞋,女生不披头散发。
3、学生如需要在自习课请假,假条需写明原因,并经班主任或监自习老师同意方可生效。如在自习时间临时有事,应及时向监自习老师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4、自习课时,不允许交头接耳,不随便走动,每个人对号入座,不随便调换位子,不允许外出买东西。
7、班长应监督值日生放学后完成关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教师上下班(教师上下班必须签到)。
2、行政管理人员、职员上下班。
3、各种会议。
4、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办法
1、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总务处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课间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周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全体教职工(不包括后勤临时劳务人员)上下班实行电子信息化考勤制度,有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地点(传达室)输入考勤信息,特殊情况下不能输入信息的进行书面签到,并及时向值周教师报告。
4、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5、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6、各处室有关人员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总务处汇总。
四、请假
1、教师、职员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到有关处室(教师到教导处、班主任到政教处、行政管理人员到校长室,外出教研活动全部到教科室)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本职工作,有关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备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行假。
2、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各类会议或带队等,由教科室负责安排功课(鼓励对调功课);外出培训、进修、教研活动等,功课一律自行对调后报教科室备案,并提前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外出活动经费除规定的人员按要求由学校报销外,其它参加人员的活动经费一律自负。
3、病假须持定点医院证明,假毕或续假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需在返岗当日办理补假手续。
5、探亲假:对长期远居两地的直系亲属实行探亲假。探亲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个别因特殊情况须在学期中途探亲的,须本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做事假处理。
6、婚丧假: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亡故,由学校校长室批准给予婚丧假三天。远途的,可另给路程假,但路费由本人自理。
7、产假、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哺乳假时间及相应待遇,按上级人事管理文件执行情况分别确定。
五、旷工: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以旷工论处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缺工(含监考、值周、值日、值夜、学校组织的活动、会议、教研活动等,下同)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用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上班签到弄虚作假或不作考勤登记,叫他人代登记及代他人登记。
5、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代课。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科室安排的课务,而影响上课的。
7、伪造病情,小病大养,无故超假等。出现旷工现象,除按规定扣发工资、奖金等,情节严重的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六、迟到、早退:上课5分钟进入教室或上班5分钟才到岗位者,为迟到;提前5分钟离开教室或岗位的,为早退。每周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两次不扣出勤奖,超过的第一次扣5元,第二次扣10元,第三次及以后的每次扣15元。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七、凡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出席的会议,政治学习等均要考勤,无故缺勤一次扣出勤奖20元,因公因事因病请假经批准而缺席的,不享受会议补贴。
八、因公出差或函授面授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等,凭有关通知事先报相关处室批准,方算出勤。时间较长的学习或培训,按有关文件执行。
九、监考、集体评卷、学校大型集体活动等特殊工作一律不能请事假,否则要扣出勤奖40元/次。
十、教职工在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每周可机动请假半天或迟到早退合二次,不扣出勤奖,但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每月累计无请假全勤者,发全勤奖20元。
十一、请假审批权限:连续请假一周以内由相关处室登记备案,校长审批。超过一周的报区局备案审批。
十二、教职工一学期累计病假10天以内,事假5天以内,不扣发有关奖金,超过的按80%以内酌情发放,病假超过一个月,事假超过15天的按上级政策处理,并扣发有关奖金。
十三、本制度的政策依据,若遇上级政策变动而使本规定与之矛盾的,由校长室对本规定作相应的修改。
附考勤补充规定
一、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员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
1、行政管理人员、教师、职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签退。
2、各种会议。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长、级段统一安排的其他工作,如学生竞赛活动、监考、评卷、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动、课外辅导等。
三、考勤时间
1、值周值日时间为上午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下午清校前离校。(7:30——16:30)
2、班主任上下班时间为上午晨间活动起至下午课后20分钟止。(7:50——16:10)
3、其余教职工上下班时间在无工作安排的情况下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3:30。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超过1。5小时作半天缺勤计。
4、各类会议与活动参加人员应在开始时间前5分钟到场签到(禁止代签),会议或活动开始与结束10分钟内到场为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缺勤计。
四、考勤办法
1、行政会议、全校性的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级段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晨间活动、两操、课外活动、课外辅导等由值日教师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由教导处负责考勤。
3、每位教职员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况的权利。
4、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5、各考勤负责人应在每月二日将上一月的考勤情况送交校长室审阅后公示。
6、此考勤补充规定于20xx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文化管理的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1.凡在岗人员都按本人岗位分工的职责要求进行考勤。
2.实行坐班制。依时上下班,由学校值日行政和级长负责考勤。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由办公室研究处理。
二、考勤项目
(1)迟到 (2)早退 (3)事假 (4)公假 (5)病假
(6)旷工 (7)婚假 (8)丧假 (9)产假
三、考核要求
1.记录迟到、早退、缺会(含升旗礼、科组会、级会、备课组会、家长会、政治学习等)的次数,缺课节数及请假天数。
2.每天以抽查等形式进行考勤。有课教师按学校作息时间表准时上课,没课教师上午8:00、下午2:30前到岗;教辅、后勤工作人员上午7:30、下午2:30前到岗,学校放学时间下班。有晚修的教师准时晚修。
3.请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计算,请假不足半天者两次累计为半天。
4.教师请事假应提前书面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半天以内报年级组长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请假必须落实好工作经批准后方能离岗。请假一天以内,当事人经级长先调好课;请假一天以上由级长经教学处安排调课。
5.外出开会,参加教研活动等公务(公假)活动1天以上,应提前书面填写《请假条》,经级主任、校长审批,交办公室备案。
6.病假须填写《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半天报年级组长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因病没有及时请假,可先电话请假,病愈后由本人到办公室补假。
7.职员、工人请事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及一天以上报校长审批。
8.中层干部请事假半天以内向校长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一天及一天以上,应提前书面请假。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10.请假审批存根统一于审批当天送办公室汇总。
11.请假期满返回岗位要向办公室销假。
四、岗位月考勤、津贴奖惩办法
1.设每月全勤奖,为100元,每月获得全勤奖的条件是:
(1)自觉遵守学校教职工考勤的有关规定,及时出席应到位的活动与工作。
(2)上课不迟到,无旷工现象,月病假1天以内,事假半天以内。
2.课时津贴经考核发放:
全额发放
全额的50%发放
不发放
每月旷工
无
无
1次以上
每月事假
1天以内
2-3天
4天以上
每月病假
3天以内
4-5天
6天以上
每月上课迟到
1次
3次以内
4次以上
不能及时出席到位的活动与工作
1次
3次
4次以上
一、基本要求: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三、有关规定: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统计程序: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我县教育民生工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为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成长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实践育人功能,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活动宗旨
加强对我校留守儿童和潜能生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助,让留守儿童和潜能生感到学校就象家一样温暖,让留守学生和潜能生与其它孩子一样幸福健康地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3、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4、关爱留守儿童,在学校班级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四、成立组织 明确职责
组 长:韩峰
副组长:张兆生邱国新傅茂荃韩应成陈静涛 马力
组员:张兆席王文平刘泽元姬蕾赵建孙九洋王辉张敬伟万桂峰刘群田庆峰桑伟张召军
职责:
1、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
2、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
4、教育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主要措施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留守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通过
图书阅览等形式,丰富留守儿童的文化生活,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4、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6.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7.开展“八个一”活动。
(1).建好一个“留守儿童之家”
学校建一个“留守儿童之家”,室内布置做到温馨、人性化、有文化品位,配置有档案资料柜并分班级存放,实行一人一档,有一部电话机、一台计算机,有一定数量的体艺器材,有可供阅读的图书。
(2).开通一部亲情电话
学校开通一部亲情电话,设立专线,将电话号码公开,为留守儿童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一帮一”活动
各班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成绩测试和身心调查,让品学兼优的留守儿童当“小老师”,给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安排一名小伙伴--学习上是好帮手、生活上是知心朋友,上课时提醒、督促其遵守纪律,专心听课;课余时帮他完成作业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快乐时和他聊天,为他排忧解难。
(4).落实一名爱心妈妈
给每位留守儿童落实一名爱心妈妈,爱心妈妈每周与留守儿童谈一次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或家长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通过爱心的关心消除自卑感,从而增强学习自信心。
(5).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积极实施“生态德育”工程,开展多姿多彩的人文关爱活动。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学生身心都健康。
(6).提供一个活动平台
学校搭建阳光平台,定期举行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等各种活动,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体会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7).写一封亲情书信
爱心妈妈监督、指导留守儿童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寒假等特殊日子给远方的家长写一封亲情书信,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又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尊敬师长的传统美德。
(8)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教师、爱心妈妈引导学生每学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家庭、为学校、为班集体争光添彩,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和上进心。
六、活动要求
1.各位教师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必须全身心投入这项活动,扎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2.各老师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活动收到实效,并按照爱心妈妈职责条款,认真履行,让学校所有留守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根据县教育局颁发的《东源县教职工管理制度》及结合我校实际,对全体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规定如下:
1.周一至周五教师实行弹性坐班签到制:①坐班时间:早上8:00--11:00,下午3:00--5:00;②年级部负责教师坐班考勤;③班主任、值日教师、有课的教师(包括早读课)按实际规定的时间到位;④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上班时间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各教辅岗位、后勤岗位上班时间及规定由各主管处室负责);⑤女教工在怀孕期间不用参加升旗仪式,怀孕六个月后可申请不参加坐班,哺乳期可申请不参加升旗及坐班。
2.教职工必须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学校、处室、年级组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晨跑、课间操、早晚读,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到岗,未经请假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迟到三次,计旷课一节;早退按旷课处理。(由相关处室、年级组负责考勤登记)。
3.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一式三份(病假应附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或请人代转达,事后(返校当天)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不补办,按缺勤处理。
4.请假回校当天要及时向主管部门销假。因未销假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者本人负责。
5.请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请假审批权限:
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集体活动请假,由校务办批准并存档。
教师因事需请半天假,由年级主任批准(该半天没课程,且每人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教师请假1天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教辅人员请假1天由相关处室主任批准。
教职工请假2--3天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请假两周内由校长批准。凡请假3天内的,需提前2天提交请假申请,请假3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交请假申请。
请假两个星期以上,由校长批示后向教育局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同意后,由请假人交回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中层以上干部请假必须由校长批准,报办公室存档。
(2)请假程序:校务办领取请假条→年级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相关处室(教辅人员在校务办领取请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回校务办)。
6.请假期满后,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需要续假时,在学校所在地的`应提前半天至一天到校办理续假手续。在外地的应提前通过电函进行续假。否则均按旷工处理。
7.没有极特殊情况上课前突然请假者,不予批准。如私自调课,自行离校,视为旷工。
8.其他形式如婚假、产假、丧假等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⑴婚假: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以上)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两周(含3天法定婚假)。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⑤凡请婚假的需出示结婚证。
⑵产假: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90天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增加部分产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待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工资照发;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凡请产假的教职员工需出示结婚证及准生证。
⑶丧假: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以及岳父岳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假料理丧事。丧假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领导批准酌情给予3-5天的丧假;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9.如上班时间教师因急事需处理离校半天(当时没课),告知年级部后可不计缺勤或请假(每周不能超过一次)。
10.教职工考勤综合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由年级部考勤,每周汇总老师出勤请假情况,办公室核对后将每个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给予公布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