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范本(精选31篇)
1、舞蹈教室由舞蹈教师负责统一管理;
2、教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下班后进行紫外线消毒,每周用八四消毒液(1:400)擦拭消毒;
3、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4、指导幼儿进入舞蹈教室进行活动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更鞋柜内,并摆放整齐。
5、教师应教育幼儿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6、幼儿在舞蹈教室活动必须有专人陪同,教师不得私自留幼儿练功;
7、任何人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8、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舞蹈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如认为损坏的财物视情节按规定赔偿;
9、舞蹈教师每日做好防火、防电、防尘等安全检查工作。
一、家长须持接送卡来园接孩子。接送卡丢失者,须及时报孩子班内老师,并办理补办手续。
二、家长须按时到园接送幼儿,以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家长如因事不能来园接孩子,必须把接送卡交家内其他人员来园接孩子,同时电话告知本班教师,严禁让外人接走孩子。
四、教师严把幼儿入园关。严防幼儿将不安全物品带进幼儿园,及时了解入园幼儿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
五、教师严把幼儿离园关。对陌生人来园接孩子,一看是否持接送卡,二是详细了解其身份,三是及时和家长电话联系,否则,不能让幼儿离园。
六、对于不能按时离园的孩子,教师须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并细心看护,直到家长接走为止,严禁将幼儿交给其他人员看护。
一、收集各方面信息
1.信息范围
信息包括多方面,如来自上级的、自理论界的、来自社会和市场的、来自幼教发展的。
2.信息收集要求
幼儿园应有专人负责收集信息,并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园长,以供其做计划时使用。
二、策划计划方案
发动全体员工的力量,群策群力,拿出几套不同的方案,分析、比较,然后将各方案中可取之处集中起来,形成最佳
三、展开讨论,分清职责
计划定出来后,还要回到员工中,让每个人了解自己在计划中承担的任务与职责。能否完成,有没有困难,需要哪些部门的配合。开展讨论的目的有三个:
明确计划中规定的任务,知道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修改完善计划,将不合理的地方进一步完善,使其成为全员基本认可的方案。
将计划与自己挂钩,认识到自己在计划中的角色及应承担的责任。
1、园长接受校长聘任,是校长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幼儿园管理制度大全。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一、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条件锻炼婴幼儿的体格。
二、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婴幼儿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1-2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三、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及体育运动,要重视二岁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每天给婴幼儿做1-2次保健操,幼儿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四、按婴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的时间应由少到多,动作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运动强度。
五、按婴幼儿年龄制定锻炼计划。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婴幼儿穿着等安全检查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婴幼儿的安全,做好保育护理,观察婴幼儿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婴幼儿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六、遵守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婴幼儿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婴幼儿有病时暂停锻炼。
1、保教人员要做好幼儿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
2、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聊天、拉家常、玩手机,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增减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或者蒙被睡觉。发现幼儿身体异常或有生病迹象,及时处理或报告。
3、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园长或值班老师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4、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私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下班前要仔细检查幼儿宿舍教室电器电源是否关闭妥当。
5、严禁在幼儿宿舍及周围,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等危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严禁在幼儿宿舍焚烧垃圾杂物。对宿舍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6、严禁在幼儿宿舍点蜡烛或使用其他明火,严禁在被窝内给手机充电或其他电源设备。
7、保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交接班制度。特别是幼儿入园人数,幼儿带药服药情况,幼儿的异常情况(生病、情绪、精神状况、饮食等)。接班人员(保育员)未到,老师不能随便离开幼儿。接班教师要按时到岗,了解本班幼儿当天在园情况。
8、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幼儿入宿舍后不能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在床上蹦跳。老师安排幼儿床铺时应考虑幼儿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的安排上铺幼儿。对睡上铺的幼儿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巡视教育幼儿必须坐在床上穿脱衣服;上下床时不做危险动作),严防摔下跌伤。
9、教育幼儿不要随意触摸、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幼儿或家长将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违禁品,带入幼儿宿舍。
一、病假制度:
1.因病休息,需交的病休证明,急诊者除外(发烧38℃以上、肝、肾病要有化验单)。
2.有病先交假条,除不便行动外,不能捎假条或电话请假,病假时间从开假条之日算起(星期六、日在内)。
3.不交假条的病休,按事假处理。
4.凡在寒暑假生病的,不补假。
5.工作时间看病以小时计算病假。
6.病假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执行劳保待遇。
二、事假制度:
如有急事经
三、产假、婚假、丧假、工伤事故假、探亲假:
1.产假按国家规定:晚婚晚育享受4个月产假;难产(剖腹产)享受4个半月;早育享受3个月,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产假期只发放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费,生产之前休息,如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及化验单(蛋白尿、髙血压、水肿等)按病假处理,否则算事假;未釆取长效节育措施(带环、结扎)者,怀孕做人流术者,休息时间按事假处理;采取了以上措施及早做人流术者,准予休息15天。休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的长期病假只享受档案基本工资(孕期因须保胎不能上班者,按病假处理)
2.婚假:晚婚者享受7天,早婚者享受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3.丧假:按国家规定,直系家属享受3天(不含路途),路途1-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直系亲属去世可领取补助金200元。
4.工作事故假:须有现场人员证实(遵守安全操作程序、要求)、医生诊断证明,如经工伤
5.探亲假:一律利用寒暑假,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时,需办请假手续,经
6.寒暑假:工作不满半年者,不享受寒暑假待遇。
四、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撞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以上者,均作为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超半小时、空班、晚接班超半小时按旷工处理。
3.旷工1天扣发园内当月一切福利待遇。
4.旷工3天以上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五、公假:
备注:
1.逐级请销假,无假条不准假。
2.病假(工伤)上班要提前两天报告,否则不安排岗位,按事假处理。
3.病、事假、工伤等连续超过半个月,不享受临近寒暑假。
4.一个月缺勤累计15天以上,除按规定扣除外,不享受管理目标奖;病假半年享受最低工资标准,事假超一个月按最低工资标准处理,特殊情况视情而定。
5.工伤及有病到合同医疗单位看病(如到合同外单位看病,费用自理)。
6.行政人员值班白天未按时下班不报加班、不补休,值夜班如属因工作需要翌日不能休者,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前提下,一周内休完。凡牵扯到全局性大的活动,需有关人员加班的经
7.值班人员在因故需要调班,必须报办公室批准,方可进行调整。
8.在政治业务学习、备课时间缺勤一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两次按一天处理,余类推(以会议室点名为准)。
9.公益劳动请假、假期请假均按双事假处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
二、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要求学校内卖店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应对卖店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要求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四)、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五)、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不吃隔餐。
三、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校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学校老师负责车辆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2、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根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7、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生命重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让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使幼儿园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是家园共同的责任。接送幼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每个幼儿和教师的人身安全,我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希望每位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以下要求:
1、家长要遵守以下接送幼儿时间:
周二至周五入园时间: 7:40—8:00
周一升旗入园时间: 7:35
中午临时接送时间:11:30 和15:00
晚 上 离 园 时 间:17:20—17:45
兴趣班离园时间:18:30
其余时间不接待来离园。
2、接送幼儿的家长必须是固定的幼儿父母和亲属。如果固定接送人临时有事需要请人代接的,家长一定要在早晨送幼儿时,及时向老师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及委托人身份;若临时不能来接幼儿必须给所在班级班长老师发短信说明,并注明家长姓名。没有短信告知和委托书的幼儿,教师有权不交予陌生人接走。
3、请家长严格遵守持卡接送幼儿制度,无卡时须经幼儿园门卫或班级教师确认身份和签字后方可接走幼儿。
4、外单位家长要严格遵守我所营区要求,持证入所,服从哨兵管理。
5、为确保幼儿人身安全,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项链等首饰和小刀、钉子、玻璃球等危险物品入园;不要给幼儿穿靴子、长裙和带有绳带的衣服。
6、家长应引导幼儿情绪稳定入园,入园时让幼儿自觉接受保健医生的晨检。若幼儿情绪不好、身体不适或身上有伤等问题,请主动与保健医或班级教师说明,以便教师随时观察、照顾。如需要喂药,请将当日药的药效、药名、用量、时间写在幼儿园委托服药单上,将药包好放在药盒中。
7、为了保障幼儿园接送时间段安全有序,早上入园时家长请让幼儿站在自己左侧排队有序送入园门;家长若有事请在园门外等候教师方便时与教师沟通。离园时,请与教师打招呼后再牵着幼儿出大门,接送时若有事与教师沟通时间不要过长,以免妨碍教师正常接送、照料其余幼儿。
8、为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和防止流行性疾病的传播与蔓延,请家长不要带幼儿在园内逗留、嬉闹玩耍,确保幼儿离园安全。
9、为了让幼儿获得持续的发展,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无故缺勤、迟到。幼儿生病应及时打电话向本班教师请假,如实说明病情。幼儿发烧体温超过37、5°时,请不要让幼儿来园,及时治疗退烧48小时后方可入园。
10、幼儿若患有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时,请家长务必在第一时间告知班级教师或保健医,方便我园及时采取消毒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幼儿的健康。如若因家长隐瞒病情拖延不报,造成我园传染病蔓延者,我园将追究当事人家长责任。
11、规定离园时间后为收费时间,不满半小时的按20元收取,1小时按40元收取。晚接幼儿的家长请及时告知班级教师晚接原因,以便我园安排值班教师,接走幼儿时请在传达室签字注明接走时间和家长姓名。
12、为了维护园内秩序,家长来园接送幼儿,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不得大声喧哗或为幼儿相互争吵,不在园内和门口吸烟,不带宠物入园,将车辆停在规定位置。
一、家长出入幼儿园要服装整齐,仪表整洁,不穿拖鞋,不穿睡衣。言行举止要讲文明礼貌,成为幼儿表率。
二、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每月25日-30日)交费。如幼儿因病、因事缺勤及时请假。
三、尊重幼儿,尊重幼儿园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家长会以及各项活动,及时了解、反映幼儿情况,提供意见和合理建议,主动配合幼儿园及教师完成教育任务,共负教育幼儿的责任。
四、孩子间有矛盾、纠纷,家长不得私自随意斥责、恐吓幼儿,应采取积极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孩子或向教师反映,由教师妥善解决,以保幼儿身心健康。
五、讲究卫生,进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吸烟,家长及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治疗。
六、爱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朵,教育幼儿爱护园内的各种玩具,体育器材及各种设备。
七、注意安全,有事委托他人接送幼儿时,进门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以防幼儿丢失。接孩子后请于晚间六点前离园。
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
一、言行举止:文明、健康、高雅、自然
1.上课、游戏、与人交谈时,要讲普通话;公共场合及人多的地方,不大声喧哗嬉笑。
2.时刻保持大方的走姿、坐姿和站姿。挺胸、收腹,行走时不耸肩驼背,不东张西望,坐、立时双膝并拢。在孩子面前不抱胳膊,不叉腰,不翘腿。
3.未经别人允许不翻动别人的东西;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离开桌椅前,把椅子送入桌下;幼儿园内随手捡拾地面上的垃圾,放入垃圾桶内。
4.爱护公物,轻拿轻放物品;节约水电,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开灯。用水时,能用小流水量的,决不开大水龙头,用完后关紧水龙头;下班前全面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都已切断,包括电脑、灯、录音机、饮水机等。
二、待人接物:真诚、热情、谦恭、有礼
1.充分尊重孩子,爱护孩子,对待孩子就象对待自己的朋友;和孩子交谈、或接受孩子的询问时,要先蹲下身或弯下腰,让孩子消除师生之间的距离感;孩子与你打招呼时,要热情对答,不能视而不见,漠然置之或敷衍了事。
2.在客人和家长面前不直呼同事姓名,不议论同事长短,不随意谈论幼儿园内部事务;家长有事询问要认真回答;与家长之间产生误会要主动耐心做出解释,尽可能的消除误会;坦率、正直、自信,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
3.与人沟通时,眼睛要注视着对方,双手接物,认真倾听别人的话,直到谈话结束。
4、学会赏识自己周围的同事,多看他们的长处,宽容其不足;向别人提意见时,真诚委婉当面提出,不议论他人;把幼儿园当作一个大家庭,同事之间要互相谦让,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营造一个团结、文明、向上的人际氛围。
三、穿戴仪表:整洁、美观、优雅、得体。
幼儿园内,不穿太露、太透、太紧身的服装,带班教师发型端庄、优美,符合教师身份;要化淡妆;佩带饰物要适当,不宜超过两件;衣着整洁,讲究好个人卫生。
四、岗位职责:认真、细致、勤于思考。
1.认真贯彻《纲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愉快地成长。带班时遵守考勤及责任制度,集中精力,按工作程序照顾、教育好幼儿,对幼儿全面负责。
2.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纲要》和本园的教育计划,制定好本班的教育、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积极自制玩教具,积累各科教学资源。
3.对幼儿保健和安全要全面负责。做好幼儿的晨、午检,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根据气温变化随时给幼儿增减衣服,时刻注意儿童安全。室内一切物品放置在安全地方,防止发生事故。
4.认真贯彻幼儿一日生活常规。了解幼儿,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幼儿。努力钻研业务,不断研究、探索幼儿教育规律,努力搞好科研。
5.热情接待家长,做好家长工作,掌握全班幼儿的家庭情况。经常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表现。
6.在园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聊QQ,接待私人来访。
一、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二、掌握小儿体格生长发育常用指标(体重、身长、坐高、头围、胸围、腹围、上臂围)测量的器具、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常用的测量工具婴儿磅秤、卧式量床、身高坐高计、视力表、软尺等的使用方法。
三、按照儿童规范检查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四、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五、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一、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1小时。
3、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配合卫生部门做预防接种工作。
6、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7、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8、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确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二、劳动纪律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
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
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
4、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职业条列处分。
5、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
6、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
7、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
三、安全检查制度
1、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家中的安全。
2、上班人员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学校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返。
3、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4、必须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
5、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事故。
6、注意房屋、场地、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7、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安全防火知识,学会消防栓、灭火器操作,学会保护孩子。
2、安全检查每周一次,电路、电器、防火设备情况,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3、班级所有电器用完后,马上拔出插头,并要放置在干燥地方,以保安全。
4、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所有电器。
5、通道要保持畅通,孩子在室内时,不准上锁,发生火灾事故时,教师、保育员要沉着镇静,迅速从安全通道疏散幼儿,不能丢下孩子不管。
6、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插头,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第六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七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九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享受财政补助(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和税收、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优惠划拨土地等)的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将保教费、住宿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有关情况,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登记证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经费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三)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四)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
第十二条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十五条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具体退费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应酌情减免收取保教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价格和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写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第十八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规定进行收费许可证年审,并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要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
第十九条幼儿园接受价格、教育、财政部门的收费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财务报告、会计核算等资料。
第二十条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平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向幼儿园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教育收费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后30日施行。
一、用水安全
⒈幼儿园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⒊幼儿园自备水源(为解决幼儿园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⒋ 幼儿园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⒌幼儿园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
⒈幼儿园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⒉严格用电管理。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⒊定期对幼儿园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⒋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幼儿园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⒌幼儿园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⒍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用气安全
⒈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⒉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⒊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关闭。
一、由安全小组成员及各班班主任组成一个园舍维修队,负责对全园园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管理。
二、实行检修与报修相结合的维修制度。由后勤管理人员经常到各班及食堂等处检查各种设施有无损坏情况,并及时组织维修。平时有需维修的项目,及时书面报告总务处,以便及时维修。
三、各班内桌椅、玩具等由各班自己维护;韩克峰负责食堂一般性的维修工作;陈兵、李晓磊负责对大型玩具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其他安全小组成员和后勤人员统一协助做好检查工作;园内日常维修由总务处联系专人进行维修;
四、房屋设备及大型电器等较大维修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维修。园内解决不了的有总务处请示领导后另作安排。
五、各项维修工作有总务处全面负责把关,以确保各种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正大门人行通道闸,校内通勤车和校领导及教职工自驾车全部由国际交流中心大门进入,并一律停放在国际交流中心停车场(开门时间为早7:40具体根据通勤车到校时间,晚16:20离校),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校门口设置检测点,每日配置保安对出入人员进行逐一核查、体温检测、登记。
三、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对入校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登记报告,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腹泻等症状登记,且体温不超过37.3℃,方可进入校园。
四、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五、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六、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七、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八、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校内所有自动贩卖机、公用吹风机、公用洗衣机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学生进校报到后,原则上禁止离开校园。如需离开校园应向本学院负责人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测试体温。
十一、师生在校园内需随身携带纸巾,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外出途中须佩戴口罩,进校时要接受检测人员测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3℃的人员采取校内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学校服务单位将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由保卫处负责按人员信息每日放行入校,并进行晨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校内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1、春冬季时间从国庆节后开始执行。夏秋季时间从五一节后开始执行。
2、请按规定时间接送孩子,其余时间幼儿园关闭大门,没有特殊事情不再接待家长。
3、晨间入园:请务必将孩子交到班级老师手中,带走接送卡并妥善保管。
4、下午离园:每天由固定人员接孩子,不随意请外人代接孩子,如确有事不能前来,请事先告知班级教师代接人的姓名与电话。
5、需要中途接孩子时,请先联系班级老师,由老师将孩子送至大门口。家长接到孩子后,在游戏场地活动时,必须加强孩子的安全保护,不要任孩子自由玩耍,要时刻让孩子在您的视线之中。不让孩子在校车行驶轨道上玩耍。建议家长接到孩子后不要在园内逗留太久,5:00前自觉离园。离园出门时,牵好孩子手,以免发生意外。
6、教育幼儿注意楼道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跳跃、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不将楼梯当滑梯,避免摔伤。
7、所有园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不能停放在园大门口。
8、如有遗失接送卡,必须立即通知班级老师并写遗失报告交园长办公室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新世纪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检查制度
1、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向家长、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定期检查幼儿园园内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
2、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杜绝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3、建立健全两班制的交接班制度及登记(目前只属于班级、门卫),幼儿接送制度(接送卡及接送车)。加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心,工作时间不离岗、不做私事。
4、要注意房舍、场地、玩具柜、玩具及运动器械使用的安全,定期检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5、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吃药时仔细核对(药品、药量、幼儿姓名)有毒药品必须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地方,药品保管和服用要有医务人员或班级保教人员专人负责(祥见药物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祥见食物中毒制度)
7、保教人员不准带幼儿进伙房、锅炉房等不安全的地方,开水瓶、尖刀、刀子应放在安全地方,幼儿饮用开水凉后再倒入保温桶,避免事故的发生。
8、消防器械定期更换,正确使用,安全通道随时检查、不要阻塞。
9、保教人员随时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户外活动时要注意观察每个幼儿的'动作,指导幼儿正确的活动,做到'放手不放眼,放眼不放心'避免事故的发生。
10、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给予不同的处分。因此,保教人员在上班时间不能随意聊天,而对幼儿放眼又放心。
1、幼儿园水电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查表,掌握好水、电总表上的表码,抄准校内水电数码。
2、水、电用户换表、改装线路时,必须由幼儿园同意,水电工到场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随意更换。
3、各部门需要修理水电设施应及时与水电工联系,水电工应想方设法及时予以维修,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4、维修损坏设施,应按维修单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反馈意见。
5、不准随便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线,若要另接电源,须得到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由电工负责安装。
6、各处、室(包括寝室、教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确保用电安全,违者严加处罚。
7、妥善保管使用水电工具,掌握正确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每周对幼儿园其它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和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以防事故发生。
一、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卫生原则
1、经常锻炼体育锻炼必须经常进行。学前幼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都应有1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锻炼。
2、全面锻炼必须选择对学前幼儿有益的多种项目进行科学的锻炼。
3、循序渐进学前幼儿的体育锻炼必须循序渐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加运动量和动作的复杂程度。
4、注意个体差异学前幼儿的体育活动应使每一个幼儿得到锻炼,但是,由于每个幼儿的体质条件、营养状况、家庭的教养方式、健康现状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幼儿的运动承受能力是不同的,因此,在组织活动时,要随时观察幼儿的反应,对体质较弱的幼儿要格外关心,降低要求,如发现异常,要分析原因,并作适当调整。心脏病及肾脏病患儿一般不宜进行锻炼。
5、注意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的组织锻炼前的准备活动和运动结束时的整理活动是进行一般性体育项目所必须的。锻炼前作适当的准备活动,使运动量逐渐增加,对于逐步提高心血管系统的.活动水平、消除肌肉及关节的僵硬状态、减少外伤的发生是有益的。而在大运动量的锻炼以后,为了使躯体和内脏比较一致地恢复安静状态,必须进行一些整理活动逐步减轻运动量,通常可为幼儿选择慢跑、散步、放松体操达到这一目的。
6、注意运动与休息的适当交替学前幼儿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系统都易产生疲劳,锻炼过程中必须安排适当的休息,避免因运动时间过长而导致身体机能不能及时恢复,防止因生理负荷过重而引起的运动创伤。
二、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基本途径及卫生要求学前幼儿体育锻炼的基本任务是增强幼儿体质,发展基本动作。体育锻炼的形式以游戏为主。
1、体育活动
(1)学前期的体育活动,应着重发展幼儿大肌肉群的协调运动能力,多进行增强背肌、颈部肌肉、肩胛带和腹肌的运动,以及提高幼儿的心肺机能、增强身体的平衡性和反应的灵活性方面的运动。由于幼儿骨骼、肌肉和韧带较为柔软,所以在组织体育活动时,应注意培养幼儿正确的姿势。
(2)体育活动的内容因年龄而异,体操、户外自由活动、体育游戏等对学前幼儿的身体锻炼都有好处。
(3)学前幼儿的体育活动应有合适的运动量,运动量过大或过小,对幼儿身体发展都不利,而在适宜的时间范围内,低强度、高密度、形式多样化的活动有利于达到锻炼目的。
(4)学前幼儿体育活动所用设备和器具在材料性质、内部构造及大小比例等方面都应符合幼儿的身心特点及其他卫生要求。
2、利用自然条件的锻炼
(1)利用空气的锻炼空气锻炼既可使幼儿呼吸到新鲜空气,又可增强机体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当幼儿身体暴露在空气中时,体内外温差对身体构成刺激,皮肤血管收缩调节散热,空气锻炼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幼儿身体对寒冷的反应性。
①空气锻炼必须掌握的原则
a、暴露皮肤。当幼儿裸身时,人体对气温变化更为敏感,而穿衣不易达到空气浴锻炼的目的。
b、在无风的正常气象条件下进行。对健康人来说,空气大致可分为温暖的(20~27℃)、凉爽的(14~20℃)和偏冷的(7~14℃),人体对空气的感觉不仅仅决定于空气的温度,还与气湿、气流有关。风吹时增加了身体的散热,与无风时炼的强度不同。幼儿的适应力、抵抗力都较低,空气锻炼宜在无风的正常气象条件下进行。
c、注意年龄特点及个体差异。年龄较小、体质较差、营养不良者开始锻炼时要特别谨慎。
d、从气温较高时开始锻炼。气温超低、时间越长,刺激越大,对于学前幼儿来说,必须遵守循序渐进的锻炼原则,故宜从气温较高时开始。
②空气锻炼的具体做法
a、户外呼吸新鲜空气。
b、空气浴。空气浴最好从夏季开始,这样机体能较好地逐步适应热、温、冷空气。空气浴宜选择在绿化好、日光直射、空气清新的场所进行。空气浴的气温,对于3岁以下的婴儿来说应不低于15℃,对于3~6岁的幼儿来说应不低于12~14℃。每次空气浴的持续时间依个体特点而定,从几分钟到长于1小时不等,冬季20~25分钟左右为宜。锻炼时,除体质较差的幼儿穿上背心外,其余幼儿均只穿短裤,以不起“鸡皮疙瘩”为宜。
(2)利用日光的锻炼
①气温在22℃以上无大风时均可进行日光浴,应避免日光照射过强,夏季可在上午8~9时进行。
②幼儿应头戴凉帽及暗色防护眼镜,让胸部、腹部、后背、四肢均匀地接受日光浴,每面1~2分钟,每次日光浴时间以25~30分钟为宜。
③由于日光锻炼对机体的作用较空气浴强,故进行时必须注意幼儿的反应,一般在开始直接日光浴前,先进行7~10天的空气浴。
④幼儿也可结合游戏、玩耍进行日光浴。
⑤日光锻炼时应注意饮水;空腹和饭后1小时内不宜进行;注意幼儿睡眠、食欲、情绪等是否良好,反应不良者可出现精神萎靡、头晕头痛甚至血压改变。
(3)利用水的锻炼
①在同样温度下,水对体温的调节影响比空气更大,因水导热性强,约为同温度空气的28~30倍,它能从体表带走大量的体热。健康幼儿在水温低于20℃时感觉到冷,水温20~32℃时感觉到凉,水温32~40℃时感觉到温,40℃以上时感觉到热。利用水进行锻炼,开始时宜从温水逐渐过渡到冷水。
②身体受冷水的刺激后产生的反应分为两个阶段。冷水作用于体表,立即引起皮肤血管的急剧收缩,血流入内脏,引起血压上升和心脏激烈的活动,皮肤苍白,感觉寒冷,这是第一阶段。经过0、5~1分钟,由于体内激烈地产热,皮肤血管重新舒张,血液又流向皮肤,皮肤由苍白转为发红,并发热,这为第二阶段,一般称为“主动充血期”。但当冷水作用时间过长,皮肤颜色又变得苍白,出现“鸡皮疙瘩”,或因血管张力低下,血流迟缓而口唇发青,全身发冷,出现“第二次寒战”,这表明寒冷作用过强。锻炼过程中不能使幼儿出现第二次寒战。患心脏病、肾脏病、贫血及风湿病的幼儿禁止冷水锻炼。
③利用水的锻炼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a、冷水洗脸、洗手脚。
适用于2岁以上幼儿,开始水温34~35℃,两周内逐渐降到25~26℃,夏天可降到16℃。长期坚持冷水洗脸、洗手脚,能加强体内血液循环,特别是能提高鼻腔粘膜对冷刺激的抵抗力,预防感冒。
b、擦浴。
这是最温和的水锻炼,适合于体弱者及年龄较小的幼儿。开始前最好先有两周时间的干擦准备,即用柔软的厚毛巾分区轻轻摩擦全身,到发红为止,但要防止擦伤皮肤。擦时应将上肢、胸、腹、背、下肢等部位轮流擦到,每擦一次均以另一条干毛巾吸干,然后干擦至皮肤发红,总时间约为6分钟。
c、淋浴。
淋浴是较强烈的冷水锻炼,因其既利用了水的温度,又利用了水的冲力,刺激性强。水温在开始时为33℃左右,以后逐渐降至28~20℃。淋浴时可先用湿毛巾擦遍全身,再依次冲淋上肢、背部、下肢、胸、腹等部位(但不宜用冲击量较大的水流冲淋头部),边淋边擦,时间约为20~40秒钟;淋后用干毛巾擦干,使皮肤发红。幼儿如有寒战、躲闪、面色苍白等情况,应立即停止锻炼或适度调高水温。
d、游泳。
游泳是全面的锻炼。游泳可在气温25℃、水温不低于23℃、晴朗无风的天气进行,空腹及饭后1、5小时内不宜游泳。初次下水的时间不要超过5分钟,以后可逐渐延长至15分钟;幼儿离开水后要立即擦干全身,穿好衣服,并做些跑步、跳跃动作。游泳要特别注意安全,幼儿必须有教师带领,一般在水质较好、水温较高的浅水区进行,禁止在受污染的水域游泳
园长岗位职责
一、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二、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三、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四、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做出正确评估。
五、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工会及教代会的作用,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六、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七、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八、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班主任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三、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五、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本班教师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六、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七、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八、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九、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十、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教师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与班主任共同订好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学期、月、周、日计划)。
三、认真执行作息制度,坚持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及自由活动、做到动静交替。贯彻保教结合的原-则,悉心照顾好幼儿的进餐、睡眠、日常生活。注意幼儿身体冷暖,及时增减衣服,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使幼儿身心愉快,情绪稳定。
四、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细心观察幼儿,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教育内容,运用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幼儿在不同水平上获得发展。
五、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及业务学习,认真开展各类游戏活动,制作教玩具并创设教育环境。认真学好每周教育小结。一学期写出一至两篇质量较高的经验总结。
六、做好家长工作,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发现幼儿问题要及时与班主任、保育员配合,及时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
七、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
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
八、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被褥,午睡时多加巡视,注意纠正幼儿的不良睡姿,及时解尿、抹汗和盖被。
一、日常管理
(一)人员管理(负责人:郭联顺)
1、疫区以外地区的人员,自到厦之日起,自行居家隔离14天,无症状并得到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准,方可正常上班。
2、办公室、实验室人员上班必须配戴口罩,不随意走动串岗,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接触。学院办公室每天排班进行巡查监督。
3、上班期间尽量不接待访客。确因工作需要的,学院接待人员必须到校门口迎接来访人员。来访者必须按学校规定接受体温测量并登记出发地、交通工具等信息后方可带入校内。交流工作时,双方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工作交流结束后,学院接待人员必须亲自把来访人员送出校门。
(二)会议管理(负责人:郭联顺)
1、现场会议实行审批制度,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办公室加强全院会议室统一调配管理。
2、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优先采用视频、电话会议形式。确需集中开会的,尽量减少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戴口罩,缩短会议时间,座位之间至少间隔1米。
3、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室及设施等实施消毒。
(三)实验室管理(负责人:林煌斌)
1、教学实验室使用管理(责任人:巫晶晶、徐丽、王美婉)
正式开学前,所有教学实验室一律不对师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2、科研实验室使用管理(责任人:各室负责人)
①学科团队负责人和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加强对实验室管理,对拟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近期行踪、隔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要详细了解,凡有接触疫情高发区人员等疑点的人员,均不得进入。
②保持实验室内良好通风,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控制实验室人员密度,使用后进行清洁消杀。
③所有实验操作,特别是公共仪器设备的操作,应按需要佩戴不同的专用手套。
(四)消毒及环境卫生管理(负责人:郭联顺)
1、办公室在工作时间开启门窗,保持良好通风。
2、每天定时对办公区出入口、走廊、楼道、门厅、卫生间、办公室、实验室等区域和门窗把手等接触频次多的部位进行消毒。卫生间配备消毒洗手液。
二、学生宿舍楼(区)
楼长:邱志云
(一)学生住宿区分块管理,责任到人
目前,我院学生总人数1056人,除离校待考、休学、服兵役等学生外,在校住宿学生1017人,学生居住横跨两个校区,分散在9栋楼内,管理难度大。根据学生住宿就近分块管理的原则,我院实行住宿区包干到人的举措
(二)组建学生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小组,细化服务内容
根据住宿片区不同及学生数量分布,各班级招募6-8名学生志愿者,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优先福建区域已进行过居家隔离14天以上的同学。志愿者分批次返校,其中第一批次2-4人/班(均衡男女生配比),选拔无须参加补考的学生,生源地厦漳泉区域优先。
志愿者负责内容:
1、协助开展学生宿舍隔离督管;
2、协助学生每日三餐的配给;
3、协助返校学生生活用品及快递的购买及领用;
4、协助学院及社区开展环境消杀工作;
5、及时反馈返校学生思想动态;
6、学生有特殊情况确需进出宿舍的.“一对一”陪护;
7、协助做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发现疫情或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给辅导员,辅导员按照《集美大学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学生防控组工作方案》流程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做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及学生心理疏导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必然造成返校学生诸多不适,密切关注学生动向,及时发现舆情,并及时上报,妥善应对。学院依托网络平台,以学院主页、“筑福港环”微信公众号、学生微信群及QQ群等方式合理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我院将开展“战‘疫’在行动,祖国,我想对你说......”主题征文,围绕把战“疫”期间体现出来的制度优越性、“最美逆行者”、众志成城共同战“疫”的动人故事等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素材,教育引导青年学子在疫情防控中感知国家和人民的伟大力量,涵养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忠诚情怀和社会责任担当。
同时,辅导员动态了解与监测学生受疫情影响情况及心理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疫情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做好心理自我调适,开展学生动态状况汇报制。
(四)保障学生网络学习不中断
学生返校途中、返校后的线上教学要保障,通过资源信息推送、课程回看、自主学习、电话沟通等方式,保障学生返校后网络学习不中断。返校后关注学生补考复习情况、课程出勤情况及课程进度情况,尽可能提高网络学习的效果,拓宽知识获取的渠道,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五)有效发挥学院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作用
学院已第一时间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时成立了学生防控组,充分调到小组力量及时高效处理学生突发疫情状况。在发现突发状况时,首先报备学院疫情工作指挥部,杜绝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应对突发事件并导致疫情扩散及蔓延。
(六)物资后勤保障工作力求做到预见性
学生返校后涉及大量物资的消耗,口罩、体温计等物资不足的应对方案需要提前考虑,鼓励学生在生源地购置腋下体温计备用。学院根据志愿者配餐工作的开展购置辅助工具,做好社区环境的宣传物资准备,配备环境消杀物资以供学生宿舍需求等。
根据“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及时发现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现建立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从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及人员范围强制报告事项内容、报告方式及时间、落实报告责任措施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
一、落实强制报告人单位及人员范围
(一)学校全部教师及其工勤工作人员;
(二)全校学生、监护人等。
二、落实强制报告事项内容
(一)发现学生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向学校、监护人、教育局、派出所报告。学校和派出所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学校或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发现学生正在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坚持边报告边制止,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三、落实报告方式及时间
发现人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第一时间向学校、监护人报告,学校以书面形式30分钟内向教育局或派出所报告。
四、落实报告责任措施
(一)由学校校长负责原则,分别督促有关人员承诺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二)学校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纳入单位工作考核、个人量化考核。对于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学校年度不得评先树优不评先送优,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取或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晨检目的
1、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并随时观察、跟进。
2、加强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理解与配合。
3、加强班级保教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4、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幼儿保育保健质量。
二、程序及要求
(一)天天接送幼儿的晨检程序
1、在园门口晨检后,到班级教师再检查。
2、教师进行基本的身体检查,教师务必及时把晨检时有问题的孩子的状况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并向园长汇报。
3、发现身体不适,尤其是发烧、手足和空腔部位有疱疹的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不得瞒报。
4、教师务必及时把晨检时有问题的孩子的状况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并向园长汇报。
(二)跟进措施及要求
1、每位保教人员上班第一件事,对幼儿进行晨检并做好详实记录。
2、分管园长每一天检查一次,《晨检记录》的记录状况。
三、隔离和检疫:
1、一旦园内发生传染病时要立即隔离病人并送往医院隔离治疗。护送人员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同时通知家长并上报给园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2、在患儿尚未离开园所之前,应随时对其所在班级和污染物进行消毒,即随时消毒,以迅速杀灭从机体排出的病原体。自己在园内采用流动紫外线消毒或0、2%的`过氧乙酸溶液喷雾消毒一小时,消毒后进行通风换气。
3、对密切接触者(即患儿所在班级的幼儿)进行防疫,并与其它班级隔离。检疫期间对患儿所在班级应加强晨、午、晚检,早期发现病儿及时隔离。观察期间不能接收和转出儿童。
4、为防止传染病蔓延,应暂时停止接收和转出儿童。直至最后一批患儿传染期满,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并贴合解除隔离的标准,待进行终末消毒后才能解除隔离。
5、待患儿离园后,对被污染的处所以及一切物品进行最后一次彻底的消毒。
6、隔离患儿直至各种传染病的症状完全消失,待痊愈后持所在地段保健科证明方可返园。
7、保护易感人群,传染病流行季节儿童活动室、卧室勤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对易感可用板蓝根冲剂连服3—5天。
8、加强晨检工作,时刻注意儿童的各种身体异常变化,一旦发现病儿立即隔离,以减少传染机会。
9、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教师的自己保健意识。
10、幼儿和职工定期进行体检。
一、认真招待幼儿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思想。
二、严格招待岗位责任制,不在班上干私事。
三、为人师表,言谈有度,为孩子作表率,老师之间互相尊敬。以老师相称,以礼相待,态度和蔼,不打闹,不议论别人等。
四、全园职工衣着整洁,发型大方,不配带发饰物,不化艳状。
五、不吃不拿不私分园内一切财物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不借用园内幼儿物品,不用幼儿用具,不躺不坐幼儿床。
六、不准接受家长礼物及馈赠,不利用幼儿及家长拉关系办私事。
七、工作人员衣物及杂物一律不准进幼儿活动室,睡觉室,工作人员不在岗位时间吃食物,吃饭,上班时间不准吃早点。
八、全园教职工都需要说普通话,教养员无论课上课下都必须说普通话,并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拿放东西轻)。
九、职工家属和孩子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活动室、睡觉等。
十、幼儿教学活动时,工作人员一律不准随意进出活动室,以免分散幼儿注意力,不得在幼儿活动室喧哗。
十一、不得骑车出入园所,自行车需放在指定地方,保持园貌整洁。
十二、幼儿内不乱堆、乱放,做到五化(美化、净化、安全化、儿童化、绿化)。
十三、园内各班发现传染病及其它事故需及时报领导和家长,不准隐瞒弄虚作假。
十四、园所工作人员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统一安排,服从调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树立全局观念,共同做好工作。
十五、在一切为了孩子的共同目标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搞好园内、班内团结。求大同存小异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十六、模范遵守幼儿的一切规章制度。
一、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幼儿园的后勤管理工作。
二、根据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育教学的需要,制定后勤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学年总结。
三、抓好后勤队伍建设,负责后勤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他们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学年考核评估。
四、指导保育员开展保育工作,组织保育员的业务学习,检查落实保育工作质量。并做好其它临时工的录用、合同签定、考核评估等管理工作。
五、协助园长安排落实基建修缮计划,并做好验收工作。督促有关人员管理好园舍、设备。
六、负责指导教玩具、资料、档案等管理人员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反馈。每学年组织有关人员整理、装订幼儿园档案,并做好年终各类报表的填写工作。
1、按时认真听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3、讲究卫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爱护教室内外设施、财物。
4、文明用餐,坐姿端正,不随处走动,不随便说话,有事举手向老师汇报。
5、生活俭朴,节约粮食,不挑食,不浪费,不乱掉饭菜在地上。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骂人,不打架,不在教室、走廊跑跳、追逐。
7、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对按时完成作业、字迹工整的学生,将给予表扬、奖励)。
8、谦虚诚实,有错就改。
9、托管班的同学每周五将根据在托管班一周表现情况颁发小红花,四朵小红花可以换取一朵大红花。每月举行一次并颁奖。
(一)学校要设立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根据《大方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方教字〔20xx〕146号)建立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每一个月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欺凌案例警示教育。
(三)完善校园内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在课间对校园、宿舍、厕所、学生课间活动开展巡逻查防,及时处置学生暴力(欺凌)行为。
(四)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观察员,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学生中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开展化解疏导。
(五)建立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定期向家长(监护人)沟通,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家长。
(六)建立特殊***,对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开展心理帮教。涉及校外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七)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学校应在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一、园长职责
1、园长负责幼儿大班的全面管理,主持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大班工作计划,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
4、负责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6、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管理质量。
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本班其他教师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向家长公布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9、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
三、教师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幼儿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保管大型玩具和用具。每周检查一次。
4、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学期要有专业教研成果。
四、保育员职责
1、热爱幼儿,关心、耐心、细心、热心对待幼儿,配合班主任教师,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每日生活。做好保健、教育工作。
2、熟悉本班教育计划,做好活动前的准备和收拾工作。协助教师组织各项活动和游戏。教师因公外出时负责本班的带班工作。根据教育要求自制玩具并协助教师搞好环境布置。
3、严格执行安全等制度,做好幼儿的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天气变化,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
4、经常观察幼儿情绪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病情及时报。班上发现有传染病要及时对玩具、用具进行消毒,对体弱幼儿要作特殊照顾。
5、保持班内环境和设备的清洁,保育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熄电源。
6、认真做好卫生包干区的卫生工作和保洁工作,每天下班前必须清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