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4篇)
第一条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中心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进入本单位的经营者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二条本单位保证经营场所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三条本单位配备(兼)职食品质量监督保管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建立食品经营台帐,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进入本单位的经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建立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相应的自律制度。
第五条本单位建立食品检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
第六条本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在保证书(协议)中订立食品质量保证条款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
第八条本单位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或有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时,应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食堂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食品卫生工作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基础,食品卫生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一)、食品卫生法律: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⑵《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⑶《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⑸《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是在食品企业自身管理基础上实施的监督管理制度,包括7个方面:
1、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参加工程验收。
2、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卫生许可制度: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⑵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包括职工食堂)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⑶利用新资源、新材料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生产企业投入生产前应报请审批;⑷生产保健食品前按规定报请国家批准;⑸用于食品及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3、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实施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
4、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实行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卫生许可证制度。
5、对食品标识(标签)或说明书实行规范性和强制性管理。
6、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卫生监督和检验。
7、对违反食品生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法律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
二、食品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
1、《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⑴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⑵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⑶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⑷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⑸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⑹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⑺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⑻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⑼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⑽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2、《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第五条规定:⑴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洁净,便于清扫、冲洗,与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堆放场所等污染源保持国家规定的距离;⑵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和贮存有毒、有害或者其他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的物品;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⑶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用专用的库、室、橱、柜、架、容器分类标识存放;⑷熟食制品、凉菜、饮料和含乳类等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制售,应当有专人操作并有专用的室(柜)、工具、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冷藏设备;⑸食品和食品原料的贮藏仓库、贮藏室应当通风干燥,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食品的存放应当离地、离墙、并设架按分类标识,易腐食品应当冷藏;⑹食品经营人员上岗时,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应当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口罩、帽、鞋,不得佩戴有碍食品卫生的饰物及涂染指甲;离开生产经营场所时,应当将工作服、口罩、帽、鞋放置固定的位置,并定期清洁消毒。
(二)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1、《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⑴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⑶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⑷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⑸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⑹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⑺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⑼超过保质期限的;⑽防病等物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⑾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2、《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第六条规定:⑴使用非食用化学物品、油脂或者其他对人体有害的方法生产、加工的食品;⑵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或者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的食品;⑶使用变质、超过保质期、召回食品或者废弃食物加工生产的食品;⑷注水、掺水的肉类食品;⑸使用非食用酒精、工业冰醋酸、工业盐生产加工的酒、醋、酱油、腌制类等食品;⑹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⑺未经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⑻使用经过医学、生物学实验的动物加工的食品;⑼其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引起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三、食品卫生监督要点
(一)食品生产加工行业:⑴一般内外环境卫生状况;⑵必要的与加工工艺相适应的操作场所设置;⑶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合理设置;⑷更衣洗手、消毒设施和废弃物、污水排放设施;⑸产品配方、原辅料、生产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要求;⑹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情况;⑺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情况;⑻是否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⑼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情况。
(二)食品批发零售行业:⑴一般内外环境卫生状况;⑵进购和批发时索取和提供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情况;⑶是否有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销售;⑷食品标签是否完整符合标准要求;⑸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情况;⑹销售散装食品卫生防护设施;⑺是否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⑻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情况。
(三)饮食行业及集体食堂:⑴一般内外环境卫生状况;⑵加工经营场所布局和设施设备情况;⑶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及登记台帐建立情况;⑷食品及原料的保管储存;⑸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⑹餐饮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和效果;⑺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情况及个人卫生素质;⑻是否持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⑼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组织实施情况。
四、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规范
(一)餐饮业概念: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二)管理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⑵《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⑶《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⑷《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⑸《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⑹《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三)管理规范要求:
1、环境卫生:选址在地势干燥、给排水供电方便、不易污染、距有害污染源25米以上的区域。
2、建筑结构:坚固耐用易于维修,地面应便于清扫冲洗和防滑(排水坡度不小于1.5%);墙壁有1.5米以上的瓷砖墙裙,灶台、案板、清洗池等应瓷砖化(或不锈钢化);门和窗应严密,并设置易于拆洗的纱门及纱窗;炉灶为隔墙烧火外扒灰式;天花板应便于清扫,防止灰尘积累和长霉或脱落。
3、加工经营场所布局及设备设施:加工经营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
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
⑴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一般不得小于8㎡,与餐厅比应大于1:2;
⑵均应设置在室内,并成独立隔间,不得露天操作;
⑶流程布局要合理,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挑捡、清洗)→半成品加工(切配)→烹调→成品供应(备餐)”程序设置布局,不得往返以免生熟交叉污染;
⑷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食品的清洗池应分别设置,每类至少2个,并分别有明显标识,不得相互交叉混用;
⑸加工销售冷荤凉菜应当符合“五专”要求,即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及专用冷芷设施;
⑹餐用具清洗消毒池(桶、盆)应单独设置,一般设置3个池,不得与食品清洗池(盆)混用;
4、原料采购:
⑴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和《云南省食品卫生条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⑵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批量采购米、面、油、肉、佐料、预包装食品等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同时按要求建立登记台帐,以便于溯源;
5、食品保管贮存:
⑴食品仓库应单独设置,保持通风干燥和整洁,门口设置防鼠板;
⑵库房内设置数量足够的食品存放架(台),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均在10㎝以上)并应定期检查,遵循先进先出,及时清除变质和过期食品;
⑶配置数量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生熟食品分开保存;
⑷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和个人生活用品,不得做卧室居住,禁用肥料袋、饲料袋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盛装食品及原料;
6、食品加工制作:
⑴食品及原料应新鲜,无腐烂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染官性状异常;
⑵蔬菜类、肉类、水产品类应分池清洗,切配案板、砧板分开使用;
⑶加工制作生食品、熟食品的台案、砧板、用品用具等应严格分开;
⑷熟食应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大于70),隔夜或隔餐的应充分加热;
⑸各种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后都应及时清洗、消毒和妥善保洁;
7、自身卫生管理:
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⑵设立卫生管理组织,指定食品卫生管理负责人,强化自身管理;
⑶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检查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按期申换卫生许可证;
8、从业人员卫生素质:
⑴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职业道德,
⑵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一年一次体检),如出现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疥子,咽喉疼痛,耳、眼、鼻益液,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及时治疗,暂停接触食品工作;
⑶自觉接受和学习食品卫生相关知识;
⑷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2、食物中毒隐患为零。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各工区主任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部署的各项食品卫生 安全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搞好日常、 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及各种 规范,形成人人懂食品卫生安全,人人会食品卫生安全,人人保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4、定期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把安全检查的重点放在 隐患的整改上,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科学制订本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位、定职、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
1、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卫生安全教育,通过读报、传达文件,组织竞赛等教育方式增强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按安全要求配齐各类设备、 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即使整改。
3、严格防止食物中毒事故,操作间上锁,防止人为投毒。杜绝购买、使用腐烂变质的菜品原料,保证蔬菜、海鲜、肉类等食品优质、新鲜。在加工过程中坚持清洗、浸泡、生熟分开。不使用腐烂变质的调料品,不提供过期、过夜的变味饭菜。
4、加强餐具、厨具的消毒、灭菌管理。针对不同季节抓好对蚊、蝇等虫害的防治工作。
5、提高食堂人员的卫生意识,注意个人卫生。
6、坚持开灶停火前的检查,做到“人离灶,断气源,断火源,断油源”。
四、组织处理
1、每季度对厨房人员进行一次体检。
2、菜品留样每样菜品至少在冰箱中放置24小时,以便随时接受抽样化验。(在有人用餐后出现中毒特征的时候)
3、采购渠道的标准必须选择有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采购的同时做好记录。
4、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为确保全园各处室、各班教室及室外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园师生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示我园风貌,结合目前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卫生区域
1、 各功能室、各班的活动室、寝室及淘气堡、大型玩家及室外卫生责任区。
2、幼儿园分配的临时或突击性清扫区。
二、清扫要求
1、每天各功能室、各班负责人要清扫二次,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
2、每周一为全校大扫除日,以确保各功能室、教室和卫生区及寝室洁净无死角。
3、临时突击性清扫任务的完成既要迅速更要高标准。
三、清扫标准
1、各功能室、活动室:地面、墙壁、黑板、门窗、用电设备、桌椅、玩具柜 等室内所有的物品,清扫工具,室内布局均要做到整齐、整洁、表面干净,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污迹,无积灰蜘蛛网,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糖迹,无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2、寝室:室内无蜘蛛网,墙壁、门窗、物品柜、桌、 椅等处无乱涂乱画痕迹,无积尘、室内无乱牵绳索,无乱挂衣物,乱沾乱贴,地面拖洗干净(含床下),无污水,无纸屑果皮;被褥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日常用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及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每一项扣1分.
3、楼梯、走廊:楼梯、走廊地面要打扫干净;墙壁、室外护栏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等无蜘蛛网; 及时倒垃圾。否则每一项扣1分。
4、厕所:地面、便池要及时冲刷,无乱涂乱画。否则每一项扣1分。
5、洗手间:地面、洗手池、台面要及时清洗,用抹布擦干净、天花板、墙角、拖把池无蜘蛛网,保持干净。否则扣1分。
6、淘气堡、大型玩具、室外卫生责任区:整洁、美观。做到"六无"即:无痰迹、无积土、无果壳纸屑、无刻画、无废气物、无垃圾。
四、幼儿寝室:
1、幼儿寝室内:有蜘蛛网扣1分,墙壁、门窗、物品柜、桌椅(凳)等处有乱涂乱画痕迹,有积尘分别扣1分;乱牵绳索,乱挂衣物,乱沾乱贴等分别扣1分; 地面不干净(包括床下)有纸屑果皮等垃圾扣1分;被褥叠放整齐、用品、鞋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不及时清垃圾扣1分;在检察过程中发现问题,除按要求扣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外,还要及时整理好,不及时解决的将加倍扣分并通报批 评。
2、户外场地及公共区: 地面有纸屑,食品袋等垃圾扣1分;有污水,有乱涂乱画等污迹分别扣1分;扫的.垃圾未清除或乱倒垃圾分别扣1分。
五、通报表彰向全园通报各班卫生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的优秀班级评比。
希望并相信,通过全园师生的积极努力,辛勤劳动换来的洁净幼儿园,将成为我们玉潭实验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为幼儿园创建绿色幼儿园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六、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园卫生状况的大力改善
各卫生区域的整洁美观,提高我园的整体形象,给全园师生营造一个洁净优雅舒心的学习工作环境,展现我园的精神风貌,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要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买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三、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六、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七、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学校的食堂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学校食堂的硬件建设无论是炊事设施现代化,餐厅的布局,还是管理手段都要达到有关食堂标准化的要求。
1、依法办学校的食堂。食堂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食堂必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审核和竣工验收。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及时处理。
2、校方有关人员要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食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有关法规的,校方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食堂进行整改,并追究食堂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责任。
3、学校的早、午、晚餐供应的监管工作由校长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管由后勤主任负责,食堂卫生监管由学校食堂库管员负责。
4、重点做好食堂的卫生、环保和安全保卫工作。
5、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领导及各部门职责。
2、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3、学校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4、学校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堂各岗位负责人全面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5、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洗涤、消毒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的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清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餐饮具应分开存放。
4、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按餐饮具要求进行消。
5、餐饮具保械应当足量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严禁存放私人碗筷。
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食品及原辅料时应向供货商索取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2、进货渠道不明,标签和说明内容不规范、怀疑有卫生质量问题的食品及原料,除查验卫生许可证外,还必须索取产品的化验单。
3、采购鲜(冻)畜肉类,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检验证,查看肉体上是否加盖验讫印章。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1、新参加工作和临行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库房管理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凭单验收货时须验收货物的规格质量,生产日期,保存期是否符合规定,并索取食品合格的有关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列证食品拒不收货。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做到一货一卡,注明食品按进货日期及食品最终食用日期。
3、仓内货物要定期检查是否超过保存期,发霉变质锈盖食品,一旦发现,上报处理,及时清除。
4、应保持空气干爽,地面干燥,作好防鼠虫、蝇及蟑螂工作。
5、散装霉食品,储存于密封加盖的容器内,其他货物堆放做到定期清洁,定期化霜,生熟食品分类存放。
6、调味品存放的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如塑料桶其原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品种并经出厂化验合格所有容器都应加盖。
7、保持仓库内环境卫生。
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完善的卫生制度是学校食堂保证师生用餐安全的基本前提:定期寻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卫生检查是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制度的根本保证。
1、个人卫生天天查(如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劳换衣服;不得留长发、涂指甲油、戴戒子;严禁在操作时吸烟;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等。)
2、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天天查。
3、厨房、操作间卫生每餐加工烹饪、销售完毕,及时打扫并进行督促检查。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对含有天然毒素的植物(扁豆、豆浆等),要高温加热。
4、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品烧后供应。
5、炒菜、烧煮 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6、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必须消毒处理。
7、用于煎鸡蛋的生鸡蛋,必须经过清洗消毒。
8、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
9、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1、认真检查特加工的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进行消毒处理。
3、加工食品必须燃烧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C。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时应当经常补充新油和滤除油渣。用于油炸食品的不油,不得再用作炒菜。烘烤食品应当避免明火直截与食品接触。凡隔夜或隔餐的热食制品,必须在充分加热后食用。
4、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使用前应当严格消毒,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原料检查挑选使用、发霉、虫蛀、变质原料来变。
2、操作前用肥皂水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前将刀、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蓄。
5、鲜蛋经清洁消毒后方能使用。
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7、工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8、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柜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9、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盛器、食品容器、工具等洗刷干净。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学校有关部门应将食品卫生宣传培训列为经常性卫生管理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规,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长期从事学生食品工作的人员,经初训考核合格后,每三年还需复训一次。
食堂有许多的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食堂工作间安排紧凑、温度高、湿度大、污染源多,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事故。
食堂的安全任务之一是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物分解、污染带菌或含有毒物质,从而使食用者引起肠道传染病和其它急性疾病的总称,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措施是: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2.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5.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7.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白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8.所有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9.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沤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1.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4.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5.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1.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3.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4.员工如已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食堂食品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前必须认真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烹调食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低于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不超过2小时。凡隔餐、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熟制品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三、调料符合卫生要求,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食品不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四、碗、盘、盆、抹布等用具、容器生熟分开,烹调后的熟制品使用消毒过的餐具、容器盛装。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过的布或餐巾、餐纸揩。
五、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脂废弃不用。
六、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台面洗刷清扫干净,做好烹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一、食品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饮食卫生训练,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与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学问、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训练,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选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准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干净、洁净。
9、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10、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干净,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1、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常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需使用售货工具。
12、所供应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养分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特别、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3、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需清洗、消毒。
1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实行消退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需平安、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饮用水
1、仔细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用水必需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师生饮水平安。
2、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亲密关注师生饮用水平安。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平安责任人。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常常观看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状况,准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洁净和卫生。
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干净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学校全部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负责饮用水平安的人员必需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不外流,造成铺张。
7、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节省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1、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工作台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后彻底清扫干净,墙壁、天花板、门窗、冷藏冷冻设施、排水沟、排烟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清扫。
2、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3、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5、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6、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7、食品加工场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
8、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9、食堂周围 25米 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10、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1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卫生“五、四”制。
二、食堂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检查自身的清洁卫生情况,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许任何人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三、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严禁吸烟,严禁随意谈笑,在配制冷餐菜肴时,必须戴口罩操作。
四、食堂工作人员在进行菜肴加工时,每道工序必须对下道工序负责,做到后道工序监督前道工序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在无法立即纠正的情况下,及时向事务长汇报,不得随意放过。
五、食堂工作人员在进入熟菜间时,必须在消毒池里洗手。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任何熟食品。
六、食堂工作人员在每道工序告一段落和结束当天工作时,必须做好卫生工作,做到桌上、地上、餐具上无油腻,无污迹。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使用盛熟食的餐具时,一定要注意灭菌消毒情况。严禁出现不消毒的餐具流入熟菜间。
八、每天饭菜24小时留样,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保证有据可查。
九、一切闲杂人等禁止进入食堂,防止蓄意破坏、投毒等。
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
东城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采购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5、学校食品餐具和存放食品的厨柜必须清洗,消毒。
6、食堂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以下是以某学校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从这份安全管理制度中有所帮助。
卫生管理制度汇总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
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f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h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i其他: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d实行每周一、三、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
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有许多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及其设备应符合消防和劳动防护规范,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灶、电器设备及电源控制机房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垢,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禁止吸烟。
(4)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
(5)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
(6)未经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经理批准,禁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健康晨检制度
(1)专人负责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晨检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配合晨检人员做好工作,主动报告有无发热、腹泻、手外伤、呕吐等情况。
(3)凡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呕吐等现象的工作人员应暂离岗位并及时治疗,待身体恢复后上岗。
(4)做好晨检记录,并妥善保存—学期。
7、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日检制度
(1)专人负责每日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内外环境整洁,个人卫生达标,操作过程正确。
(3)确保无一人带菌参加工作。’。
(4)监督从业人员遵守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8、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1)学校一切食品必须定点采购,每年初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对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供货质量要求。
(2)每次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此批食品的检查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3)索证时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4)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检验单位印章。
(5)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严禁“三无”产品进库。
(6)食品进库或制作加工前必须由验收员验收,并签字。
9、食品储存卫生制度
(1)存储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实,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至少一次。
(2)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等均应戴口罩。
(3)上班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进入厕所。
(4)在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
(5)操作区严禁吸烟,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每餐出售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双手消毒除菌)、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擦香水,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7)工作时不赤膊、不赤脚、不穿拖鞋和背心。
11、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a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
b成品(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c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d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e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内衣,勤换工作服。
(2)烹饪人员必须使用新鲜原料,对变质、霉变、虫蛀的原辅料,不予加工制作。
(3)加工食品要认真负责,避免外熟内生的假熟现象发生。
(4)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盛放熟食,不用生揩布擦洗餐饮炊具。
(5)生熟盛具标志明确,调料盛器内外干净,操作场地无积水、无污垢,冰箱内按规定存放食物,防止生熟、荤素交叉,杜*物中毒事件。
(6)工作结束,擦洗干净调料盛器,按规定加盖。灶上灶下必须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除。剩余原料及时入库保存。
(7)荤、素原料严禁着地放置。灶头有试味工具,食物有留样备验制度。
(8)门窗、玻璃明亮,照明完好。
12、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根据食品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冷冻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及随即可用食品应置于冷藏箱中,在4℃左右的温度中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该经常检查其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冰块、清洁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烂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各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与非食品类不得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在冰库中存放私人用品。
(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13、食具消毒卫生制度
(1)食堂食具清洗消毒工序合理,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制度操作。
(2)食堂有专人负责保管消毒剂,并定期查验消毒剂的有效期。
(3)食品加工器械用后及时清洗,并有保洁措施。
(4)容器、用具生熟分开放置和使用,并有明显识别标记。
(5)专用餐具清洗消毒,消毒后餐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或保洁柜内。
(6)食具消毒应达到规定的药物浓度、时间和温度。
(7)专用保洁柜须保持清洁、无杂物、无苍蝇和蟑螂。
(8)己消毒与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存放柜上有明显标记。
(9)餐具消毒后应无水渍、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
14、烹调卫生制度
(1)食品要现烧现吃,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隔顿隔夜要回锅。
(2)做到成品与半成品分开,生与熟食品分开。
(3)生熟盛器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记。
(4)成品及时进入各餐间,防止污染。
(5)严格每餐做好留样和登记工作。
15、调料间卫生管理制度
(1)窗无灰,玻璃光亮,照明完好。
(2)六面光洁。墙角、天花、灯架、无积灰、无蜘蛛网、无吊灰。
(3)无霉变腐酸异味,货架、台面干净,调料存放合理。盛器清洁卫生。
(4)调料间无私人物品,无不洁工具。
(5)灭害措施得力,保持灭害工具常备,并全天侯保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6、卤莱间卫生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穿戴“三白”。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专间内禁止吸烟,无私人杂物,无变质食品。
(3)每餐营业前,必须按规定配制消毒水,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必须保持在250ppm(百万分之),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盆、夹、勺、铲、电子秤台面等一切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4)开窗出售时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5)熟食专用无霜冰箱内禁止存放生类食品和其它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盒子,并保持冰箱整洁。
(6)严禁销售无证熟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如违反规定,卤菜制作人员不予加工。
(7)严禁出售未经回锅的隔顿食品,严禁敞开作业。
(8)以“三专一严”(专人、专用、专门工具,严格消毒)制度为基础,严格生熟交叉。
(9)熟食间必须有良好的防害、防尘、隔离措施。必须装备杀菌消毒灯具,定时开灯杀菌。
(10)保持窗明台净,六面光洁无油垢。
17、操作区卫生管理制度
(1)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理。
(2)及时做好落手清,禁止刀、砧等交叉使用,防止污染。
(3)坚持每天两次小扫除,每周一次大扫除。
(4)严禁在操作区(含出售间、厨房间、仓库、蒸汽锅房)内吸烟、吐痰。违皮者将严肃处理。
(5)严禁放置个人物品,严禁赤膊、穿拖鞋或穿着非工作服、帽上班操作。
(6)严禁佩戴戒子、手镯、手链、耳环等外露饰品进行上岗操作。
(7)严禁瓜果蔬菜着地存放。
(8)保持操作区场地洁净卫生、墙面光洁,无蜘蛛网、吊灰,吊扇、照明设施完好,无灰尘。
18、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天天搞好落手清,每周一次大扫除。
(2)食堂四周的环境清洁、明沟畅通。大小花池内无杂草、杂物。
(3)门口沿墙无张贴、无自行车停放。
(4)泔脚桶(池)、洗碗池内干燥、无残汤渗出、无酸味、无污垢。
(5)洗碗池下水道畅通,无堵塞,龙头完好无漏水,沿墙明沟无杂物,并保持干燥,下水道保持畅通无阻。
(6)垃圾箱四周保持无外溢、无污水,并设有防蝇设备。
19、饭厅卫生管理制度
(1)饭厅内六面光洁,门窗玻璃洁净明亮。
(2)灯架、电视、吊扇无积灰,照明完好。
(3)餐桌、凳椅见本色无油垢。
(4)实行餐中清理残渣剩烫,保证后来就餐同学的餐桌洁净。
(5)地面干燥、无污垢、油腻,墙面无污迹、油渍。
(6)饭厅外墙四周沿墙无杂草、杂物,明沟洁净干燥畅通。
(7)泔脚车、桶内外洁净,无汤水渗漏现象。
(8)洗碗池附近必须配备相应有效防害措施,保证厅内“四害”得到有效控制。
20、餐饮机械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荤、素加工时,必须全面清洁冲洗(刷)、保洁后再使用。严禁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交叉连续使用,防止混昧、污染。
(3)机械加工后,应及时擦洗和清理,防止机内残留原料因变质而污染新的原料。
(4)使用完毕保洁后,必须加盖防尘、防害,对设备加以保护。
(5)必须保持机械使用场地的清洁、干燥。
(6)严禁在机械设备(含消毒箱、蒸饭箱)附近烘烤衣物。
2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负责人卫生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防疫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网络,责任到人。
(3)定期进行食品卫生、防疫等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实施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4)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评比,大力表彰食品卫生、防疫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从重从严处理违规操作和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人和事。
(5)定期召开卫生、防疫专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通报校内外食品卫生、防疫重点的情况,确保本单位的食品卫生与卫生防疫工作与社会接轨,不出差错。
(6)做好“五薄一卡”的记录备案工作。
22、长假后清扫、消毒、验收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全体人员长假后提前l天上班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学习。
(2)对食堂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清扫。
(3)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4)对仓库、保洁橱、冰箱作清洁、整理、食品分类、分架、隔离、隔地存放,容器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5)对灶头、液化气、锅炉进行检修,确保安全。
(6)暑假期间对食堂墙面进行粉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
2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
(3)学校定期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4)应积极组织食堂人员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及烹饪水平。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晨检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化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关食品卫生、食堂加工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科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责任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学校食堂高危食品定点采购制度
1.为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据《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面粉、食用油、酒、酱油、饮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鲜、凉菜等对人的身体健康关系重大,易发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学校食堂采购高危食品,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以保证其质量。
4.蔬菜容易残留有机磷农药,加工前应用清水漂浸两小时以上。花菜的残留农药难以清除,四季豆未烧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蛏子、泥螺等海产品大肠菌容易超标,学校食堂应谨慎采购和加工。
5.冷荤凉菜容易感染细菌,引发肠道传染病,食堂不得采购和加工冷荤凉菜。
6.学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点采购责任制,加强对食品采购的管理。如发现食堂未按要求定点采购,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因未定点采购而发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定点采购点原因引起不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3.学校食堂每月检查两次,及时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
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到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1、食堂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查、审定合格后发给《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食堂必须制定有关卫生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3、生、熟食物必须分开存放,严禁购买腐烂变味食品、携带农药、杀虫剂进入食堂,防止中毒。
4、米、菜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变质的食物不得食用。
5、饭、菜煮熟后要加罩盖好,要定期消除蟑螂、苍蝇和灭鼠工作,防止疫病发生。
6、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任何疾病的人员担任,工作时须穿工作服和带口罩,讲究卫生,并定期检查身体。
7、食堂必须做到“三清”:桌板清、地面清、餐具清;“三洁”:个人卫生整洁、灶台整洁、各种餐具清洁。每天用完的橱具要洗干净,要专人负责,橱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8、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灶间和食品加工间。
9、保证煤气使用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灶头,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用完煤气后要关闭相应煤气管道阀门,下班时一定要关掉气源总阀门。
10、保证用电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开关、插座,发现损坏和隐患,及时更换和排除;各种电器在使用完毕后都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
11、保管好食堂各有关部位的灭火器,不得随意更换位置、撤掉、损坏,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予以妥善处理。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会熟练使用灭火器。
12、食堂下班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切断电源;保安要巡查食堂各个部位,检查安全和消防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理。
13、每天进行卫生清洁,每周大搞卫生一次,饭堂内不许到处乱堆杂物,饭堂的潲水和垃圾要当天清理。
14、做好各项防火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二、严格把好仪器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自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食堂要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要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常剪指甲,不在食品加工和销饭时间内吸烟。
五、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六、为了加强管理,特成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一、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食堂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及其滋生条件。
2.保证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配置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保证餐饮具使用前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以备用,贮存柜标有明显标记。
4.保证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保证用餐场所有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
二、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食品采购制度,以招标形式来确定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送配公司,并与其签定供货合同,在合同上规定供货商必须履行的责任,并定期按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索证,保证食品来源卫生安全。
2.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对送配公司送来的食品进行检查过秤验收,发现不符合食品标签或验收不合格的肉类、蔬菜坚决退货并追究送配公司的责任。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对食品进行分类,分架隔离,离地存放,并有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及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无黄叶、无其他杂物,并存放在干净菜蓝里,肉类食品请清洗后加工,加工要用温水清洗干净后储存在干净的器具里。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篮及其它工具容器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整洁。
6.保证加工食品煮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禁止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一般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情况下,必须经过彻底高温消毒后,方可出售给师生。
8.每餐的`各种菜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标上标志后储存在6摄氏度的冰柜中,保持48小时以备查验。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组织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经常学习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及相关法规,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组织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持有健康证和取得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3.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先洗手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洗手消毒并带上一次性干净手套和口罩。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和首饰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吐口水、打喷嚏,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进行食品加工处理。
5.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检查煤气、水电及有关加工食品的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以后勤主任、校医、班主任为成员的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二、学校环境卫生,每学期开始学校搞一次大检查,每周一大扫,每日二小扫,由卫生岗值日学生组织检查,并将每天的检查结果记入周文明班评比得分,并进行评比公布。确保校园整洁明亮。
三、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确保持证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和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学校每天安排一名校务值日督促检查食堂卫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作详细记录,确保早餐质量。
四、厕所卫生
所有厕所,分配到班负责每天打扫二次,早晚各一次。保证厕所地面无纸屑、无尿迹。学校每周对厕所进行一次全消毒。
五、饮水卫生
学校每天向学生提供开水,确保开水供应。
六、学生个人卫生
1.提倡学生人人讲卫生,个个爱卫生,做到饭前、便后勤洗手。
2.男生每月必须理发一次。不留长发、怪发。
3.所有学生冬天每周必须洗一次澡,勤换洗衣服。
4.不到无证经营店铺购买零食,不吃“三无”产品零食,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5.学生有病及时报告老师,及时到镇卫生院检查治疗,如发现传染病及时通报中心学校,并隔离治疗,病愈后方可返校。
6、坚持上好两课、两操,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坚持天天洗手、洗脸,常剪指甲。
七、防疫方面
1.积极配合疾控中心搞好防疫工作,接种工作。
2.定期出版卫生防疫知识专栏。
3.不失时机邀请疾控中心保健医生开展小学生常见疾病预防与矫治。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库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应按不同种类、分架、隔墙、离地分别存放,每天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要求离地面375px,离墙250px摆放整齐。
二、食品库房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变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调料等物质入库要逐件进行质量验收,对过期或变质不符合质量的食品不得入库。
四、对入库后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存放的时间,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前必须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以防继续使用。
五、注意各库房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冰箱内无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肉类于水产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冰箱、冰柜内的'各种食品要与冰箱、冰柜周边保持一定间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蝇、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子生条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机个人生活物品。
凉拌菜加工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
(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
(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
(5)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岗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进入凉拌菜间蔬菜,必须在凉拌菜间摘洗干净,在进入凉拌菜间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凉拌。据食用时间越短越好。注意盛放凉拌菜的盘子不能重叠堆放,以防盘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凉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天。
五、凉拌菜间内的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每日进行清洗消毒。
六、严禁在凉拌菜间内加工肉、禽、水产品、蛋等动物性食品。
为防止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二、严格把好仪器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的食品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自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食堂要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要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常剪指甲,不在食品加工和销饭时间内吸烟。
五、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六、为了加强管理,特成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一、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人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房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幼儿用餐的卫生和安全。
三、幼儿园行政人员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并由食品卫生管理员每日检查具体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制止、纠正,以防后患。
四、加强幼儿及家长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教育其不买街头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技术培训工作,包括三大食品卫生规范操作,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六、食堂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及幼儿园食堂相关工作制度,严禁食品中毒等事故发生。
七、食品管理员每月工作中的功过情况进行相应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考核工资挂钩。
食堂人员个人卫生守则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自来水洗手。
二、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洗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
三、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以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用具直接尝味。
五、服务员穿整洁统一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理解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光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
4、建立食品采购、加工登记制度。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贴合小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种餐具、容器、机械、灶台、案板等务必坚持做到随用随清洗,一日一消毒,经常持续清洁卫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务必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贴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搞好各种物质管理,做到按种类、生熟、冷热等分类分开存放,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勤查勤防,防变质、防污染。
10、加强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检查,定期检查更换相应设施,不断改善相应的排污、洗涤、清扫设施。建立清洁值日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持续室内外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1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中学(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上级有关学校食品管理规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经营场所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
2、学校食品经营场所每次进货必须主动接受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3、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蟑螂等。
5、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6、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合格证,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7、学校提供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按规定进行检测。
8、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一、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二、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五、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七、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九、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十、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三、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消毒工作须请专业人员指导。
五、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六、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七、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任何个人都不得自行经营饮用水。
八、学生用开水由厨房工人负责。每天早、中、晚各1——2桶。要保证住校生饮用水,并按一桶三锁的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九、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定时开放,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十、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塔储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费。
以上各条敬请遵照执行。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理解卫生监督。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厅务必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每年体捡一次。上班时光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证,并持续衣帽整洁。
四、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五、采购食品应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买,熟食务必定点采购,食品保证无毒、无害,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务必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要求彻底贴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务必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七、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加工卫生“五四制”: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厨师不烹饪腐烂变质食品。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3、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光、定质量。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生产加工用的工具、设备务必经常擦洗,持续清洁;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务必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持续清洁。
九、物资进仓库要持续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食品要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洁、保鲜。
十、食堂餐厅和摊点,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做好“除四害”工作。
十一、加工烹饪食品的要注意营养搭配合理、平衡,要贴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十二、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餐桌摆放整齐且清洁,随时打扫,少油腻,定期消毒,不留卫生死角。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各组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碳火盖好,以防漏火、漏电、漏水。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十五、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造成食堂火灾或食物中毒及其它各种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