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合集31篇)

奖惩制度(精选31篇)

奖惩制度 篇1

一、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述评范围。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或学科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2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奖惩制度 篇2

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奖惩制度 篇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1. 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 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 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

4.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 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 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

1.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现该部门单位所辖工地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 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

2)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3)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

4) 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

5) 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6) 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者;

7) 在岗位上打闹者;

8) 在预制梁板、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

9) 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10) 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11) 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12) 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

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现场有工区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区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8.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机械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各工区、站、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现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奖惩制度 篇4

1、员工在每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凡属于满勤的均奖励100元全勤奖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员工额外福利

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 (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节假日福利待遇:

㈠ 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㈡ 五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㈢ 端午节、中秋节员工每人补助伙食费8元,春节从除夕到初三每人每餐标准不低于15元,除夕晚餐标准不低余100元

㈣ 初初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㈤ 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㈥ 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 店长/经理 100元/月

领 班 30元/月 网管/收银 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新员工培训规程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进厂培训和上岗考核,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需要,企业尽快发挥新进员工聪明才智,达成双方的相互认知和协调统一,特制订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

3.1.2安技处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综合部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保安部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各生产车间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具体规定和要求

4.1公司介绍(责任部门: 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来自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进公司员工的培训和聘用资格考核。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负责新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及组织公司相关制度的培

3.1.1质量部 负责产品质量知识的培训。

3.1.2安技处 负责企业安全知识的培训。

3.2 综合部 负责介绍公司相关情况,员工行为规范以及办事原则和程

序的培训。

3.3 保安部 负责新员工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的训练工作。

3.4 各生产车间 负责新员工熟悉本车间的工艺流程。

4 具体规定和要求

4.1 公司介绍 (责任部门:综合部 4课时或1天)

4.1.1 公司的地理位置:公司地处湖北省公安县。

4.1.2 公司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各种型号的汽车齿轮和前后桥。

4.1.3 公司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的介绍。

4.1.4 公司的采购网络和营销网络的介绍。

4.1.5 公司通过的质量认证的介绍。

4.1.6 公司的发展思路:

通过股权转让工作,公司引入新的股东,新股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运作机制,大大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新员工奖励制度及新员工培训规程安全管理常识。

1、主导业务: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经营。

2、路桥建设。

3、城市基础设施。

4、房地产开发。

5、高科技领域。

4.1.7 公司的创新机制:

通过资产重组,公司的主业将会更加突出,并将在新的业务领域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切实转换经营机制,以创新促发展,公司必将迎来一个崭新而辉煌的明天。

1、管理创新。

2、技术创新。

1.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 篇5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奖惩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奖惩制度 篇7

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者。(奖100元)

2、保安人员见义勇为维护公司利誉、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服从工作成绩显著者。(奖100元)

3、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员”者。(奖100元)

4、凡在值勤中,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 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者。(奖30——50)

班长责任心强,以身作则,怎真监督本班人员执勤,带领保安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奖30——60元)

5、保安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交接班(包括当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每一次不按要求交接班或迟到、早退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6、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许留长发,胡须、穿拖鞋、衣冠不整,没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7、当班期间不准睡岗、串岗、空岗、脱岗、看书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分别罚款10元。(班长20元)

8.外来客人办事一律在门卫登记,门卫与有关部门联系,经同意或相关人员到场后,方可指引客人去向,发现一次不登记、通报的罚款10元。(班长20元)

9.对出入车辆、人员和物资必须认真检查,凭出门证放行,并认真核对票物是否相符,不准私放公物出厂,否则,因不负责任造成物品流失,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直至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0.熟悉掌握防范区域内的各种情况,确保不出现被盗案件,发现一次被盗案件,当班保安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厂。(班长200元)

11.执勤人员必须应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准吵架甚至打架,不准监守自盗,发现一次监守自盗扣罚当月工资,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巡逻人员每两小时巡逻一次,节假日,夜间每1小时巡逻一次,发现每少一次扣罚10元

13、当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当班工作和巡视记录,每少一班扣罚10元

14、岗人上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懈担不准酗酒、醉酒状态上岗。

发现一次罚款10元。(班长20元)

15、加强对场内员工和对外来客人交通工具的停放管理,按照公司指定位置整齐停放,发现在非指定位置有一辆交通工具或摆放不规范整齐的全班罚款10元

奖惩制度 篇8

一、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公司给予奖励:

1、标准执行岗位责任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工作热情,遵守公司制度,当月未发生任何事故,公司给予表扬。

2、当公司的公共财产及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能灵活采取有效措施,起到了免受损失的效果,得到公司认可和书面表扬者,奖励伍拾元。

3、巡逻时能主动自觉维护厂内秩序,有效保护厂内环境,制止破坏厂内秩序的人和事,当场抓获破坏者,奖励贰拾元。

4、在巡逻中能及时发现偷盗嫌疑人踪迹,并采取有效措施当场抓获嫌疑人(有作案现场, 缴获赃物,作案工具)。奖励伍拾元。

5、能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报警,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论功绩大小奖励伍拾元至伍佰元不等。

6、在处理求助或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到位,现场处理得当,有突发表现者,奖励伍拾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予以处罚:

1、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不听从指挥者,予以除名。

2、当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视而不见,临阵逃脱者,予以除名。

3、在执勤中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者,予以除名。

4、执勤时精神不振,睡岗或脱岗者,第一次罚款壹拾元,第二次罚款贰拾元,第三次予以除名。

5、巡逻时对破坏工厂秩序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每次罚款贰拾元。

6、未按规定巡逻和巡查记录不全,每次罚款伍元。

7、值班人员未对进出厂区的车辆、摩托车、来访者和物品等,未进行盘查和车牌登记者,每次罚款壹拾元。

8、未着装上岗或衣整不齐,罚款伍元。

9、巡逻时围观打牌,打麻将或去打电游者,每次罚款贰拾元。

10、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且严禁会客,如有违者,每次罚款壹拾元。交班时,值班未 打扫卫生,每次罚款伍元。

11、值班物品,机械等发生丢失或损坏,当事人赔偿。

12、辱骂和殴打同事,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赔偿医药费,处罚一个月工资作为 受害人精神补偿费,并予以除名。

奖惩制度 篇9

一、全园职工

一学期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不安全事故的,园内授予出勤安全奖200元。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10到校,7:2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等学生全接完教师离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4、因事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病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旷工或未办理请假的人员扣发三日工资。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

三、教师上课

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每周五下午17点之前上交下周教案,认真制订周计划、日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未上交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间

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不安全事故者,相关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并在全园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在班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药费老师承担80%,开饭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如烫伤),老师承担80%

五、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幼儿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未消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

七、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八、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50元。

九、接送学生期间,幼儿不得在园内乱跑,发现乱跑者,发现一次扣看班老师5元,两次扣20元,三次扣基本工资40% 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厕所卫生一次不打扫扣10元(写好值日记录),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5元。

十、各班教师下课后,必须在离岗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不执行者每次扣5元,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员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员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员备注后更换。

班务制度【50元】

1、各班教室门前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不能出现乱摆乱放的现象。(出现教室地面脏、墙壁乱涂乱画、东西乱摆乱放、教室有异味)任何一项2次以上扣5元。

2、各班分管的全部卫生区域,严格按卫生制度执行,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摆乱放,不存放垃圾,不乱倒垃圾,清洁工作保质保量,要爱护墙壁、桌椅,清洁不彻底一处一次扣5元。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5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通知家长的或师不知让家长反映来的,一次扣10元【幼儿发烧等老师没有发现者】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20元。

4、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上课前,要教导幼儿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梳好头发,若家长投诉老师对幼儿照顾不周,一次扣5元。

5、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上课期间,不准关门,不准串岗,不准闲聊、不准接打与幼儿无关的电话、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照顾好幼儿,各班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6.离园前,离园的小朋友要做到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发现衣着不整洁者、满头大汗、小黑脸者按一人两元扣除工资。

职业道德;【50元】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扣5---10元

2、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50元。

3、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声誉。5—10元

4、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教师之间不能挑拨离间说三到四。扣50-100元

5衣表不整不当扣5元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工资。若因此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辞退。

考勤制度;【30元】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2、请事病假:1天扣考勤奖,扣工资25元;2天扣考勤奖,每天扣工资50元,请代教一天不扣,两天每天扣25元。

3、无故旷工:1天扣本月全勤奖扣工资50元,2天扣基本工资一半,旷工满5天应予辞退。

4、值周老师必须早到25分在大门口接园(值周老师交接班时必须有记录)无扣5元。

5、早操、开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集体活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处。(扣25—50元)

6、每个星期都要必须完成自己教案计划,完成后交给校方及检查。如有错字;不整洁;不详;。(扣5---10元)

安全制度:【50元】

1、工作中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抓伤、咬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扣5---10元,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本月工资。

2、幼儿在外玩玩具时老师必须到场。(下课教室里不能留幼儿)一次扣2元。

3、做好幼儿安全工作,不让陌生人接孩子,防止走失幼儿。扣5元

4、教师因安全问题遭到家长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10元。

5、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及时处理、上报并负责到人,不得推诿,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予以辞退。

奖惩制度 篇10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XX学院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奖惩制度 篇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奖惩制度 篇12

△考核奖惩原则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使教职工进一步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思想,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力求如实全面地反映教职工工作实绩的大小,工作任务的多少,工作态度的好坏,业务水平的高低。

三、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依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教工素质及保教质量的提高。

△考核奖惩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工作成果;工作负荷;业务进修等其它工作。

⑪奖

1、乐意奉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乐意做份外事,有利于幼儿园工作,为幼儿园争得荣誉;

2、提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园内管理;

3、一学期无事故,工作时人到、心到,出全勤;

4、爱岗敬业、潜心钻研,积极参加教科研,发表论文专著或得奖;

5、本班幼儿、本园教职工在市、区、园级取得评比名次,出成果;

6、不用工作时间看病;

7、有过硬的职业道德,收家长表扬信;

8、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如幼儿生急病得到急救等)。 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幼儿园内改方案酌情奖励。

⑫罚

1、有体罚(使幼儿身心受到伤害)、变相体罚(长时间罚站、罚睡、罚晚吃饭、吃点心、不让幼儿参加游戏等)、训斥、责骂、戏弄幼儿的现象,根据《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视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及事态的严重程度酌情处理。

2、发生事故,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违反园内规章制度,根据“内改方案”和“罚则”等条款扣除考核分,并与内改、奖金挂钩:

①迟到;

②早退;

③上班吃早饭(包括一般情况下的在教室内吃饭)、在幼儿面前吃零食;

④上班做私事,带班时间接、打电话(手机);

⑤上班听、看与工作无关的广播、书刊等;

⑥窜岗窜班影响他人工作、抄袭他人资料;

⑦留长指甲、穿戴不利于工作的服饰、长时间闲谈、会客; ⑧侵占幼儿食品、侵犯幼儿利益等;

⑨不讲文明、不利于园内工作开展,不利于教工团结,影响恶劣; ⑩未经园长同意,随意调班,不按幼儿一日作息时间及内容组织活动。

幼儿园的“内改方案”、“十不规范”、“教职工行为准则”等同时有效,不作废除。

△考核方法

1、以日常随机检查与月、学期、学年考核相结合。

2、考核评定实行个人、组长、园长相结合的三级考评。

3、学期、学年考评由园考评小组负责进行。

奖惩制度 篇13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奖惩制度 篇14

一、奖励细则

1、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2、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报公司奖励

3、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报公司奖励

4、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月底绩效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5、 拾金不昧者,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6、 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 ”,被评为盛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 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7、工作中受到业主和公司领导认同者,示情况进行奖励

二、 惩罚细则

1、 值班时收听收音机、玩手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者书面警告一次

2、 擅离职守,迟到、早退者按旷工处理

3、 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者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4、 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 责任者罚款100元,当月绩效不参与评比中。

5、 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换班和顶班者罚款100元

6、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口头警告一次

7、 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 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予以开除处理。

8、 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予以 严重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9、 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严重警告一次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者口头警告一次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严重警告一次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予以劝退处理

13、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予以劝退处理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严重警告一次

奖惩制度 篇15

每得到三颗星能换一个小礼物、每犯一次错误罚一颗小星星、每得到三十颗星可换一本书。

日常行为方面

(每完成一项奖励一颗星,违反则扣掉一颗星)

1、听见有人叫,马上回应,并及时做出反应,连续三天可得到一颗星。

2、早上起床能够迅速洗漱穿衣。(保证刷牙三分钟,共计十分钟内完成)

3、晚上8点20分洗漱,8点30分上床。

4、吃饭的时候尽量不说话,坐姿端正,桌面跟碗里没有饭粒并且把碗放到洗菜池里。

5、在学校能喝上一瓶水并且放学及时把水瓶带回来。

6、帮助妈妈做力所能及的.家务。

7、捡到别人的物品要及时归还,如果不知道失主是谁,可以交给老师或者妈妈

学习方面:

1、放学按规定的时间做完各科作业,并认真检查奖励一颗星。(发现错题扣掉一颗星)

2、写完作业整理好书包并把把第二天需要的物品准备好,并把书桌整理干净奖励一颗星。

3、每阅读完一本书可奖励一颗星,如果可以把故事讲下来可得到3颗星。

4、每周英语练习册能够独立完成奖励一颗星,每周单词跟句子能够背下来奖励一颗星,课文能够完整熟练的背诵下来奖励两颗星。

5、连续弹琴半个小时可得到一颗星,连续弹一个小时奖励三颗星。 态度方面:

犯错要及时道歉承认错误,并不再犯,如有问题可以发表意见,不可以跟家长不礼貌,耍赖。情节严重的扣五颗星。

奖惩制度 篇16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院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 (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处罚2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2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2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2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20元)

8、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2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20元/次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员工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年终考核加5分。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医院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500元奖励,年终考核加10分,加以表彰。

奖惩制度 篇17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奖惩制度 篇18

员工的管理工作一直令国内企业十分头疼,管松了,员工的纪律就容易涣散,管紧了,公司员工的离职率又回居高不下,酒店员工的管理更是如此。酒店是一个公众场所,所以酒店的每一位员工都代表着酒店的形象,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酒店的生意。那么酒店对于这些员工制定出了哪些员工奖罚制度呢?

世界经理人办公伙伴为您提供一份酒店员工奖罚制度资料,请参考。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应服从上司安排,认真、努力做好上司所安排的工作。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尽量自己将问题圆满解决,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11、上班期间,没有客人,员工不的随意在沙发、座椅上坐躺。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在工作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牌。

2、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盘头,保证良好的精神面貌。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色高跟鞋,肉色袜。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公司卫生:

1、保洁人员应当在营业之前打扫一次,在工作期间应保证营业区的卫生良好,但不得影响到其他员工工作,不可妨碍到客人。

五、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六、酒店财产:

1、员工应清楚自己工作时所需器具的摆放位置。

2、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七、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员工作息时间表》及管理人员安排的班次表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领导允许。

2、员工在上班时间之前必须签到。

3、严禁替他人签到,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4、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经理认可,事毕后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工作牌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补发新卡,办理所需费用由遗失工作牌的员工本人承担。

6、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职。

八、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九、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十、消防安全:

1、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2、发现火灾时,情节较小时,尽快用灭火器处理,情节严重时,拨打119。

十一、火灾预防:

1、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2、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3、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4、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5、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6、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7、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8、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9、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十二、奖罚条例

为了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高度统一,所有员工应遵守《员工日常行为准则》,在此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会取用一定的资金作为员工的奖金,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月末、季末、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失职的种类,纪律处分: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扣工资、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凡第三次发生甲类失职予以50元的经济处罚,以后发现一次甲类失职扣除50元,超过五次将不能进行优秀员工评比,六次公司可将该员工辞退;

3、凡第一次发生乙类失职时予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500—1000元的处分,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奖惩制度 篇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 奖励管理

第七条 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 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 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 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 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 辞退。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 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二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三条 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四条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奖惩制度 篇20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基本奖:

1、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2、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3、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职责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每两次违章降基本奖一等。

4、凡是请病事假,一律累计时间超过一天(包括一天不参加一等评比,三天以上不参加二等评比,五天以上不参加评比。

5、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3)设考勤奖:

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并不参加一等奖的评比。请假(病、事)考勤奖全部扣除。

(2)质量奖: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药物巾毒、幼儿骨折、缝合、幼儿走失,本班消毒及卫生工作失误较大,质量奖全部扣除。

(5)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状况设早项奖,如:公开课、承担实验项目、论文交流发表、省、市区先进工作者、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状况另定。

6)效益奖:

工作量大,如:验收评估、六一大型活动、人少任务重、请假人员多等,及儿童出勤率决定当月效益奖的设立。

(二)惩罚

(1)打架斗殴、骂人,破坏团结者。

(2)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3)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4)当班时发生职责,非职责事故者。

(5)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7)家长有意见经调查状况属实者。

注:凡是违反园内规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是违章现象。

奖惩制度 篇21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1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0.5分。

1.1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岗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穿长大褂必须穿长裤。

1.2 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超长、超额乘人、电瓶车客货混载、升降机人货混载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1.3 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升降机无专人操作开关。

1.4 电源线无故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1.5 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1.6 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1.7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1.8 进出要害部位不登记或不服从管理者。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考核分1分。

2.1 操作旋转机床,钻床戴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

2.2 操作冲床时,手入模口作业,小件冲制不使用手工工具。

2.3 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2.4 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2.5 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2.6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7 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2.8 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2.9 其他违章行为。

3.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一般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50~1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2分。

4.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轻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100~3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5.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扣罚300~500元,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安全经济责任分3分。

6.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7.凡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认真负责、表现积极的部门、车间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8.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和场所。

奖惩制度 篇22

一、学习考核制度细则:

第一,家庭作业考核:

1、由语文老师自己每天考核或同学之间互相批改考核。

2、书写非常认真的“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A”加3分;有错误的不加分;不够认真的B。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语文作业明星”单项奖。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二,书法作业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入帖的奖励一个“笑脸”,在成绩栏涂三颗星;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在成绩栏涂两颗星;不够认真的打B等,在成绩栏涂一颗星。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小书法家”单项奖。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三,基础训练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认真的奖励一个“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语文学习明星”单项奖。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四,周记本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内容翔实,书写认真奖励一个“笑脸”,可以入选《小白果》,加5分;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小作家”单项奖。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五,读书笔记考核:

1、由语文老师单独考核。

2、书写认真的奖励一个“笑脸”,加5分;比较认真的奖励一个“A”,加3分;不够认真的打"B"等。

3、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读书明星”单项奖。单项奖总评分10分。

第六,小测验考核:

1、由八个小队长单独考核。

2、每得一个100分,奖励5分。

二、纪律考核

(一)课堂学习考核制度:

1、由八个常务班长分八个小队进行管理,管理包括早午读、课堂学习、课间操和保健操等。

2、每一项出现问题扣一分。

3、一天中没扣分的,奖励10分。

4、每周统计一次分数。周一登记在总评表上。 (二)路队表现考核:

1、由路队长计分。

2、每天两次,优秀者奖励2分,有一次违反纪律扣1分。 3、周一总结一次,计入队长加减分。 (三)课堂表现奖惩考核:

1、有课堂表现突出者,奖励1-3分。 2、有屡教不改者,扣1-3分。

3、其他任课老师加减分。

4、由八个队长负责加减分。

三、卫生考核:

(一)值日生考核

1、由五个卫生委员考核,分别包括卫生区、教室地面、走廊、黑板、窗台等。

2、清扫及时、优秀的奖励3分。迟到扣1分,清扫时不认真扣1-2分,无故不清扫的扣3分。

3、一个月总结一次,评选”卫生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二)卫生考核

1、由四个卫生检查委员考核。

2、每天两次检查。发现地面有纸、桌子不整齐等扣1-3分。 3、卫生优秀者,每天奖励2分。

4、每月总结一次,评选“卫生标兵”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四、佩戴红领巾考核:

1、由两个礼仪班长考核。

2、一次不戴,扣1分,每天检查两次。

3、每天都戴的,每天奖励2分。

4、每月总结一次,评选“礼仪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分。

五、好习惯卡考核:

1、由两个常务班长考核。

2、填写具体、不漏项,家长奖励分值高的,加10分;家长奖励分值中等的,加5分。其他不得分。

3、每月总结一次,评选“好习惯明星”单项奖,计入总评分10-5分。

六、总评:

1、由两个常务班长整理。

2、每月总结一次,评选“月冠军”,发喜报。计入学期末,奖励一颗星,作为评选十星级的累计星。

奖惩制度 篇23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经常性迟到、早退的罚款;

2、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4、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

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7、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8、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进行处罚;

10、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

11、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奖惩制度 篇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 奖励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长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 有第六条中的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八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领导提名;

2、人力行政部门审核;

3、董事长批准。

第四章 惩罚

第九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罚款或降级;

4、辞退。

第十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当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提供伪证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罚款(罚款数额另行规定)或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的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损毁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四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 员工有第十三条中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第十三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并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门报董事长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五章 惩罚程序

第十六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人力行政部门报告;员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七条 人力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董事长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人力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董事长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十八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

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九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述理由进行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终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一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集团办公室制定,经呈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奖惩制度 篇25

为使我院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请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本院员工应自觉拒绝烟草,积极控烟。对自愿戒烟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戒烟服务和戒烟药品。对成功戒烟的员工,由支部提出申请,经控烟办公室审核后,医院给予全院表彰和一定金额的奖励,同时发放证书,并在院内网站上进行宣传。

二、本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

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以后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所在科室当月控烟奖励款,取消科室、科主任及其本人年度评优资格。

三、凡本院员工发现本科室或其它科室的员工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巡视督导组报告,督导组经现场察看属实,即对吸烟者进行处罚。对报告人予以一定金额的奖励,奖励款由罚款中支出。

四、进行无烟科室评比。

1.控烟办公室每周一次对医院各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2.支部控烟工作小组每周不定期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3.控烟巡视员每天不定期对所属包干区域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4.所有的检查情况每月1次汇总到控烟办公室,控烟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对控烟工作做得出色的科室给予全院公开表扬,授予“无烟科室”流动红旗,该评比与年终考核和中层干部绩效挂钩。获得年度“无烟科室”流动红旗的科室年终评先时优先。

五、科室管辖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或发现烟蒂,或本科室员工违反控烟规定,由该科主任负监管失察之责,对该科室公开批评,扣除该科当月的控烟奖,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

奖惩制度 篇26

(一)奖励:

1、每月安全奖50,全勤奖50元。

2、班级幼儿按园内规定的人数,(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每期多一人发给班上30元。厨房人员每期按每超30名幼儿人每人奖励30元。没有在班上的老师没有超生费。

3、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给80元。

4、优秀日常活动(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80元。

5、优秀保育员每学期奖给80元。

6、采购人员购买新鲜蔬菜,厨房人员一学期下来幼儿没有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喷调的食品香味俱全,受到领导和老师们的好评的,学期末发给每人奖金80元。

7、财会人员坚持做到日清月结,当好内当家,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每学期奖给每人80元。

8、档案管理人员每学期做到规范合理,奖励80元。

9、财产管理人员不浪费材料,为幼儿园节约当家,财产不流失,不浪费,每学期奖给80元。

10、医务人员没有出现医务事故,认真指导班级教师进行急救学习,每学期奖给80元。

11、代课费,园内有教师请病事假需要代课的,每代一次给代课费30元。

12、承担教研组长职务,切实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教学研讨和组内工作的每学期奖给200元。厨房组长工作做得出的每学期奖给200元。

13、我园各环节获县级奖每人发给奖金100元,获市级奖每人发给奖金200元,获省级奖,每人奖给奖金400元。

(二)惩罚:

1、教师出现体罚、变相体罚幼儿者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50元。

2、教师上课时必须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10元。

3、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20元

4、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漫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30元——-100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的一次扣50元。

5、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20元。

6、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员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7、教师培训经考核不合格者一次扣50元。

8、教师必须根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20元。

9、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20元。

10、业务园长、后勤园长要按幼儿园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否者,停发当月职务津贴。

11、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的,一次扣每人100元;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财会人员出现帐目不清,资金流失、挪用公款等现象的,一次扣每人100元。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医务人员出现医务事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扣罚,并承担所有责任事故。造成违法现象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档案没有按时完成的,每学期扣100元。

15、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10元。(谁当班谁负责)

16、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50元。

17、事假一天扣40元。

18、病假每天扣30元,有医院和医保中心报帐材料的,每天扣10元;请假长的按请假制度来进行扣除。

19、旷工一次扣300元;旷会一次扣80元;上班迟到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100元。会事假扣30元,会病假扣20元。会迟到只扣分不扣钱,没有质量和本月全勤奖奖。

奖惩制度 篇27

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嘉奖;

2.记功;

3.晋级;

4.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条 本公司惩处分为下述五种:

1.罚款;

2.警告;

3.记过;

4.降级;

5.除名。

第四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人力资源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五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监察室推荐,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六条 事迹突出的员工除按第二条给予奖励外,公司还将在住房、进修、休假、出国考察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或警告处分:

1.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2.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3.各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初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5.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7.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无故旷工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 5次及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罚款或警告者。

第八条 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应给予一次记过处分。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代人打卡以及托人打卡者。

6.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7.对公司董事会议、总裁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拒不执行者。

8.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9.1年内累计旷工达 3日者。

10.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记过者。

第九条 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各主管领导提供材料,由人力资源监察室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事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条 凡按本规定第九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十一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一次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三次警告相当于一次记过;

4.三次嘉奖相当于一次记功;

5.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6.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7.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十二条 授予荣誉称号的工作在每年年末进行,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不得参与评选,每月考核平均等级未达到一般者也不能参与评选。

第十三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签发后,公布实施。

奖惩制度 篇28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含罚金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

过):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未经同意处理私人事务者;

3、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例如:因个人过失导致

餐厅、会议室、厕所、走道地面、墙面、桌椅等污浊者);

4、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工作不称职或效率低下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时犯有可能危及其他员工或客户的错误行为者;

10、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者;

11、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仓储区域内食用食物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2、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主管级以上(含)及执法人员除外】;

13、违反公司设备保养规定者(如空调等);

14、饮酒后来公司工作者;

15、未作好上下班次交接工作者;

16、检查/值班人员(例如:保安、总台等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7、犯有属罚款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含罚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工作期间不按sop操作且情节轻微者;

3、工作期间工作态度不严肃认真,懒散怠工者;

4、未通知主管或未经主管允许,擅自离岗或串岗;

5、未经许可,擅自盗打电话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7、三个月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自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之日起计算),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工作期间未采取任何防静电措施,直接触摸pcb板者;

9、工作期间观看网络娱乐性动漫、图片、网页、ppt或进行游戏等;

10、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11、旷工一天者;

12、不及时向主管报告个人受伤或意外事件及情况者;

13、在制造区域内食用食物、饮料者(含零食、饼干等点心);

14、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意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5、发现公司其他同仁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及时制止或有意隐瞒、包庇者;

16、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未造成后果者;

17、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

18、私用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19、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20、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含罚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2、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3、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故意撕毁公文者;

5、虚报工作业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7、遗失重要公文者(含物品、物料等)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8、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严禁登入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并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造成严重后果者;

10、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轻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2、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3、擅自丢弃公司财物(包括废弃物品)者;

14、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15、因疏忽大意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或导致公司财产损失;

1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仁工伤的;

17、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导致其他同仁受到人身伤害的;

18、因过失导致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

19、员工介绍亲友入我司工作,被介绍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犯降级处罚以上(含)行为者;

20、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2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级处罚(若该员职级已属最低级别,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

档案):

1、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2、员工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

3、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适用辞退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3、员工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4、散播其他员工的流言蜚语或故意搬弄是非造成同仁之间不团结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非吸烟场所抽烟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者;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

5、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者;

6、蓄意违反安全规定,或不遵守规定操作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安全;

7、填写公司文件时,虚报资料或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单据、报表者;

8、应征人员隐瞒真实身份,或虚报个人信息者;

9、违反薪资保密原则或打听他人薪资者;

10、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或其他相关人员擅自泄露公司员工薪资者;

11、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12、罢工或破坏正常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13、工作期间,与客户发生争吵或与同事之间发生斗殴者;

奖惩制度 篇29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卫生院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卫生院全体员工应带头禁烟,自觉遵守卫生院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卫生院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卫生院标准的科室,卫生院年度奖励500元。

三、处罚

1.卫生院全体员工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科室的当月奖金。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30元,每月累计。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卫生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卫生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科室反馈,并在卫生院公布。

奖惩制度 篇30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 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 元。

4.4.1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 说脏话、粗话者。

4.4.5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 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元。

4.5.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 培训旷课者。

4.6.4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 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 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奖惩制度 篇31

为了有计划地改善建设工地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工程进度和质量全面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订立以下制度。

一、各项目部劳动保护干部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订的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有计划、有布置,按作业特点,改进完善安全生产的防护措施。

二、公司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有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支付,合理使用。

三、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安全帽,上高及悬空作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电工发放绝缘鞋和手套,电焊工发放工作服和面罩,特殊作业人员按特殊劳防用品发放。

四、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立医务室或急救箱,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每天有茶水供应,茶具有消毒措施,高温季节发放防暑药物。

五、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生活区有灭“四害”药物。

六、健全检查制度,经常检查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问题及时更换和解决。

七、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安全防护意识性强的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无视安全法规、违反规章制度的给予批评和罚款。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