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财务制度(通用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促进公司餐饮制作规范化管理,保障公司职工饮食卫生安全和饮食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餐饮日常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厨房机械设备等管理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餐饮管理。
第二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一节 从业职工的资质要求
第四条 从业职工必须到市疾病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
从业职工需经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理论、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培训。
从业职工需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继续从事餐饮工作。
第五条 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者,应暂停餐饮工作或调离餐饮工作岗位。
从业职工发现自己染病须及时报告,暂停工作。
第二节 从业职工个人卫生管理
第六条 从业职工必须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钮扣。
第七条 制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条 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等工作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严禁在洗碗(菜)池内洗涤衣物鞋袜及其它物品。
第三节 食品采购索证管理
第九条 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认真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
第十条 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严防采购腐烂、变质、掺杂、掺假的伪劣食品,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第十一条 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第四节 食材管理
第十二条 食品原材料要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后勤应不定期抽查食材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见附件《食材出入库管理流程图》
第十三条 仓库必须保持通风、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霉措施。食材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贴有原料采购时间、保质期等内容标签,并定期检查,领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按程序作报废处理。
第十四条 食材必须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条 仓库建立出入库台帐,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必须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第十六条 鼓励职工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所售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通过口头、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后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条 必须做到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不售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第五节 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条 食堂刀、砧板、锅、铲、盆、桶等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干净,按规定消毒处理;刀、砧板要生熟分开,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钟,砧板每周必须用沸水消毒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九条 蔬菜一般应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臵两天以上,发现变质立即丢弃处理,初加工要去掉老、黄叶;大米要多次淘洗直至白净,无砂粒才能进蒸柜;瓜果要去皮、洗净。
第二十条 食品原料严格实行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分开。食品与药物分开。
第二十一条 食堂工作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 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工作前后必须清扫,不得
堆放杂物、垃圾。废弃物、泔水应有密闭容品存放,当天清理完毕。
第六节 食品品尝留样
第二十三条 食堂每餐销售的主副食品必须留样,留样工作由轮值厨师和食堂主管具体负责。若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况时,可及时提供样品。
第二十四条 食品留样必须臵入独立干燥密闭的容器,注明日期和加工人员姓名与菜名,放入干净的保鲜柜或冷冻柜,并与其它物品分隔开。
第二十五条 食品留样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后由食堂主管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换或处理样品。
第二十六条 食品出售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质量检查和品尝,并签字确认,严禁问题食品售出。
第七节 餐具管理
第二十七条 餐饮具必须严格实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做到清洗、冲刷、消毒、保洁四过关。
第二十八条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九条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餐具等必须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三十条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第八节 冰箱冰柜管理
第三十一条 冰柜、冰箱确定专人管理,定期清洗冰箱雪柜,每周两次对冰箱雪柜大清洁,天天两次小清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清洁卫生。
第三十二条 食材贮存要做到生熟食品、半成品分层分开存放、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并设熟食专用冰箱。所有冰柜、冰箱必须贴有标签,标明储藏食品名称。
第三十三条 每天检查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先进先出,保证新鲜,无变味变质。
第九节 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 食堂内外要有防鼠防蝇措施,有计划地消灭苍蝇、蟑螂,要有消杀记录。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指定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 食堂剩饭菜和垃圾要及时清运。
第三十六条 食堂隔油池垃圾要联系有资质的专业餐厨垃圾回收清运公司或专人定期回收,要签订协议,注明回收用途,有必要可跟踪查明其用途。
处理隔油池垃圾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等。
第三十七条 发现有把隔油池垃圾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等违
法行为,立即汇报或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第三章 工作餐管
第三十八条各理部门职工工作餐由所在部门申报,经综合管理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坚持我院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生会工作发展需要和资
金供给关系。
第二条 财务管理主要任务:积极筹集分配各部活动资金并合理编制活动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学生会内部经济秩序;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对学生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 财务管理主要方式: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共青团####委员会领导,主席团负责,秘书部管理的分工制度。重大财务事项由主席团集体研究商议决定。
第四条 为加强####学生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学生会工作发展,结合####学生会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根据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学生会必须加强预算管理。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
第六条 各部门若要申请经费举办活动需交申请表,上交秘书部,经主席团审批。
第七条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如遇部门活动计划有较大调整且对收支影响较大的情况时,应根据相应文件,以书面形式呈报秘书部,由主席团商议决策,并积极协调。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八条 收入管理是####学生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因此各项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费用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费用必须由秘书部统一收缴列入学生会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学生会行政事业收费权在秘书部除主席团批准且秘书部授权以外,其他部门无权收费。
第九条经费来源
1、经费主要由学院内拨给。
2、部分由学生会自筹,学生会通过自己开展的活动,锻炼能力,自筹经费。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条 支出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学生会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学院及学生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及标准。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各部门核定的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的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费用应严格按学院及学生会的有关规定,在月度预算指定的用途、范围、标准内列支,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超出预算的开支,秘书部有权拒付。
第十二条 各部门活动所用经费在活动结束时可至秘书部办理财务报销一次,时间为活动后的第一周,逾期不候。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将所报销发票整理核实正确后,到秘书部报销。
可报销的发票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学生会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主管老师批准,不经批准使用的经费不予报销。
2、凭实物和发票向主管老师汇报。经主管老师签字后的发票可报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主管老师不予签字。
(1)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支
(2)虚报的发票
(3)非正规的票据
(4)虚报的票据
第十四条 任何形式的收据无效,不得报销。
第十五条 各部门原则上不能报销出租车票;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资产是指####学生会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秘书部应配合部门,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定期与各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目。学期结束前秘书部对办公室材料进行盘点,做出盘点表与材料帐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第十七条 一般常用办公物品由学生会秘书部统一购买、保管、分配,各部所需物品应在活动前由本部部长经秘书部批准,领取物品。
第十八条 学生会秘书部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须立即上报主席团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各部组织活动所需另购的物品,应到学生会秘书部领取并认真填写活动预算表,上交秘书部,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购买,并需将用后物品妥善保存。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条 秘书部应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不经请示批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秘书部有权拒绝报销。秘书部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按《####学生会规章制度》被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账目由秘书部统一保管。
第二十二条 广大同学对于学生会财务状况持有异议可随时提出质询。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部长以上级干部,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晰财务操作程序,实现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的健康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本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节约使用的原则,合理高效地使用学生会资金等财产。财务部要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章 财务管理部门及职权分工
第三条 学生会日常财务工作由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校学生会财务部协助主席团做好财务工作。学生委员会负责监督学生会财务工作。
第四条 校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收支。校学生会各部门各项工作的财务支出必须交由主席团并委托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主席团负责各项活动经费和日常工作开支的审核和批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负责每月向学生委员会做财务汇报。
1、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对预算进行审核后,交给主席批准。
2、校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工作项目负责人时,应将活动策划和经费预算交给主席审核和批准。
3、如出现预算金额较大或者主席认为应当提交主席团会议讨论的活动项目预算,应由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批准。
第六条 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及要求:
1、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记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目准确、账目清晰、及时报账,保持资金周转流畅。
2、按照“购买工作用品与付账分开”的原则,负责各部门购买财务的付账工作。
3、做好学生会资金的收支记载和汇总工作。
4、管理学生会固定财产,做好固定财产的借用和收回工作,做好活动结束后的可循环使用财产的清算回收工作。
5、每月做好财务资金收支状况统计工作,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第三章 财务使用及报账程序
第七条 预算资金审批过程:
1、根据活动策划,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预算情况表;
2、将活动策划和《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一并交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
3、将审批后的《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交财务部备案。
4、活动项目成员和财务部对口负责同学一起购买活动所需相关物品。活动项目成员负责采购所需物品,财务部同学负责付账,索要发票,并做好登记工作,由所有相关同学签字确认。活动项目负责物品购买的同学不需要进行任何现金支付。
第八条 决算资金报账过程:
1、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活动负责人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中的决算情况表。
2、财务部和活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交由主席审核、批准签字;
3、持经主席批复决算明细表到财务部进行资金支出备案,在审核处签字;
4、财务部到校团委老师处审核签字,并在校财务处报账。
第九条 财务部根据经主席团批准后的预算,如校学生会有储备的固定使用物品或者前期活动中尚有结余的物品可以满足部门活动需要,原则上不购买该项物品或者购买缺额部分。如相关活动负责人与财务部出现分歧,交由分管主席或者主席酌情处理。
第十条 原则上活动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预算,如出现突发事项等特殊情况需向主席请示。
第十一条 活动项目负责人应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填写好《学生会活动经费预决算明细表》。财务部应在3天内到校团委和财务部做好财务报账。
第四章 票据
第十二条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规定,有效票据为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的“湖北省增值税发票”(有SW水印)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内部结算凭证”(红色),其他票据不予认可;票据内容应与所报项目有关。
第十三条 发票和收据的付款单位应统一为“华中师范大学”。票据背面应有活动负责人、活动物品购买人、财务部付账人签字。票据背面需要注明款项用途。
第十四条 票据应当完整,文字清晰,关键数字不得有涂改。
第五章 赞助资金、物品保管
第十五条 学生会活动赞助经费除按照规定提成外,其他的经费应纳入到校学生会财务帐户,严禁学生会下设各部门截留收入,私设金库。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取得的赞助经费需及时提交财务部备案,由财务部向付款方开具加盖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并保留存根联备查。
第十七条 开具加盖学生会印章的收据必须得到校团委分管学生会工作的老师或者主席的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活动赞助所获得的物品应由相关部门交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并做好备案登记工作。物品的使用应由相关部门报主席团批准。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藏匿、私分赞助物资。
第六章 学生会日常打印制度
第十九条校学生会与校外商店(老团委打印店、天华广告公司)签订定点打印合同。各部门日常工作材料(包括横幅、幕布等)打印统一在定点商定完成,不需要支付资金。各部门到非定点商定从事打印项目应事先获得主席的批准。
第二十条 一次性黑白打印页数在50页或者彩色打印在5页以内,可在部长处领取打印单直接打印。黑白打印50页以上,彩色、奖状打印5张以上需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定做横幅、喷绘等到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处领取打印单。主席或者分管主席应对所批准打印项目的内容进行审核。
第七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负责保管学生会固定资产。所有借用学生会固定资产的部门应在财务部处做好登记。原则上应该活动结束当天交还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财务部负责在活动结束后对可循环利用的物品进行回收和登记。所有属于学生会公共财产的物品均应上交学生会。
第八章 财务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 如发现有关学生干部在财务管理和使用方面确实存在严重违规、失职、渎职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失职论处,按照一次重大失误处理:部门活动开支项目严重超过已获审批的预算,部门负责人以失职论处;分管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等重大违规行为,相关副主席以失职论处;财务部成员怠于财务管理工作,导致财务管理混乱的,以失职论处。
第二十五条 在学生会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如下情况的,以渎职论处,根据程序直接辞退,并追回款项:部门出现隐瞒收入、私设金库、藏匿私分物资等重大违规行为,部门负责人以渎职论处;通过虚开、涂改、分摊发票或收据等形式,虚报、瞒报工作支出,骗取学生会经费,行为已经完成的,相关当事人以渎职论处;财务部成员与部门同学串通做假账的,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全部以渎职论处。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日常收支情况进行记录以便核对和汇报。大型活动组委会主任需在《华中师范大学大型活动报告书》中进行详细的财务使用状况说明。
第二十七条 通讯费等费用采取学期末一次性补助方式,不需要在活动预算中出现。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前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华中师范大学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