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选31篇)
第一条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学校(甲方)对服务方(乙方)各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为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代表学校与分离后的后勤保障部门落实保障合同与契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考核、评估。
二、全面负责学校对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校拨后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修立项,编制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实施质量跟踪监督。
四、负责制定、下达、审核学校授权的后勤自身及对各单位的消耗定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
五、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质量,对后勤服务部门的奖惩提出建议。
六、建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及乙方职工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后勤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七、代表学校协调后勤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后勤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负责对引入校内社会上的后勤服务项目的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用房和学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十、负责学校信件收发、报刊杂志征订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校领导拟定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工作。
十二、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工作。领导处属各科、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学校各项后勤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三、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领导的批示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科、室工作。
五、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适时提出改革方案与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七、组织领导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人事工作。
十、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处的工作质量考核和奖罚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负责落实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三、负责分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不断深化后勤改革,协助处长积极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五、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考核与奖罚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每星期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布置的学习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不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和全处性的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成效,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四、每天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登记,外出办事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办事结果。工作中要肯动脑筋,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目标、服务有规范、奖惩有章程。
五、各科室必须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进行分工负责,并定期进行工作小结,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各科室月末通报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力争做到当月工作当月清,不拖泥带水,不留尾巴,使工作见成效。
七、各科室根据学校、处的要求,定期召开科务会,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科室的工作,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和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搞好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努力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协议,认真对后勤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各种监控、检查、验收、评估机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民主化。
一、设备定期维护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2、对于x线机开机前必先预热后才能工作。
3、每日工作完后,需清洗机器上的脏物和血迹等。
娄庄卫生院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
一、射线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运行状态,并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机,并组织病人、陪护人员及医务人员撤离现场。
二、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事故严重者要向卫生、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排除故障及放射线测试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加强个人防护。
四、排除故障后经严格测试,确保安全到位,并调到设备符合正常运行标准,方可使用。
物业管理公司出纳工作守则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2.对客户讲话要有礼貌、耐心,尽可能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如不清楚,应及时向领导请示,以便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3.每日及时登记流水帐,做到日清日结,帐实相符。
4.保管好库存现金,押金凭证、支票等。
5.保管好使用和未使用的发票。
6.按规定签发支票,并催促领用者5日内报帐。
7.按时登记各种现金、银行存款帐,不延误结帐。
8.平时收款、付款现金时,无论是客户还是内部职工,做到当面点清,唱收唱付。
9.协助收付款会计做好收款和付款工作。
10.定期将收款存入银行,做到不坐支。
11.按时交纳税款,不得延期。
12.每月结帐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根据《中共市北区委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运作,扎实做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水平,整体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体制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街道办事处全面管理。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为事业单位登记法人,业务方面履行法人职责。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正式工作人员4-6名,专职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在服务大厅设置失业协保登记、职业介绍、创业服务、技能培训、退休管理、居民保险等4-6个服务窗口。区人社局负责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业务培训、指导、责任目标考核。
街道办事处对所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勤、考核、使用、福利等管理。街道党工委对所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调配、晋升、奖惩等提出意见,与区人社局沟通协调一致后,由区人社局履行程序。
二、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失业、就业、创业、培训、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辖区内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具体包括:
1.为辖区内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进行失业金的汇总发放。为具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办理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贷款的初审把关手续。
2.负责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做好失业人员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失业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就业、培训等情况台帐和数据库,及时掌握隐性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3.组织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开展辖区内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工作,掌握辖区内企业岗位数量,及时做好需求动态信息录入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收集、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安置项目。
4.为辖区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城镇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查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定期举办街道、社区就业招聘会,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就业招聘工作。
5.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负责调查、统计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情况,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各项就业补贴。
6.做好培训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组织失业人员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7.做好各类退休人员的专项台帐建立和认证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及时、准确地做好本街道退休人员的资料统计工作,并向区退管机构及时报告退休职工生存、死亡等变化情况。组织辖区内退休人员举办各类文体娱乐活动。
8.做好辖区内企业信息普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做好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9.协助开展区域内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内和谐劳动关系的维护工作。
10.做好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缴费及待遇发放等工作。
11.做好各类工作台账、财务凭证、人员档案等的采集、管理、归档工作。
12.做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帮助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和政策扶持。
13.积极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做好基层服务。组织劳动协理员参加业务培训,负责对社区保障服务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
三、工作要求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明确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1.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要按照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岗位职责,并上报市北人社局备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变化,进行协管员的统一调配。
2.加强业务培训。按时参加区就业服务中心召开的业务例会,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完善基础管理,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会议、登记统计、工作调度、检查考核等制度,统一服务流程,规范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误时、不误事。
4.提高服务意识。要开展文明服务,实行便捷、高效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工作和服务制度进行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活动。
5.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和劳动协理员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
1.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健康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2.康教育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规范。
3.用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刊出疾病预防与保健健康知识,每二个月至少更换一次;为社区居民举办疾病预防与控制健康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
4.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向社区居民发放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处方及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5.用病人就诊、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教育咨询等各种时机,开展疾病预防与保健的健康教育服务。
6.断加强健康教育业务学习,认真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7.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 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 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 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 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 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1.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工作。
2.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机房),必须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其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诊疗设备,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启用;不合格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放射诊疗设备不得购置、使用、转让或出租。
4.设立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制定与使用的'射线装置相适应的放射防护管理措施,配备相适应的供放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经常检查射线装置及防护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严禁在设备异常的情况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
6.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7.医用诊断射线装置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技)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8.机房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按要求在放射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在机房入口大门上设置工作提示灯。
10.每年对射线装置防护性能、工作场所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建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档案。
11.严格执行放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放射事故,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一、家访任务
党员干部每学期家访不少于30次;党员班主任每学年对所教班级的所有学生家访不少于一次;党员教师每学年家访不少于40次。
二、家访内容
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和政策,介绍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成效,了解家长对学校教育的需求和态度;了解学生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社交往来、性情心态、个性特长、健康状况等信息;交流学生在校表现、道德修养、行为习惯、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家长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三、家访形式
1、以走访学生家庭为主,信访、电访、网访为辅,做到普遍家访和重点家访相结合,临时家访和定期家访相结合,个别家访和集体家访相结合,全面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
2、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家庭育人水平和能力;
3、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开展家长、学生评学校、评校长、评教师活动;
4、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加强学校、家庭、学生之间的交流。及时传递信息强化家校沟通。
四、家访要求
1、坚持科学安排,不得妨碍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学习生活;
2、坚持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宴请;
3、坚持以肯定成绩、鼓励褒扬为主,结合学生个性发展特点,与学生家长研讨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方法;
4、坚持与学生家长平等对话,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5、坚持做好家访情况记录,经常总结反思家访工作,努力提高家访艺术和家访效果。
我校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常规,将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素质教育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教导处具体负责教学常规方面的落实,德育处积极开展德育活动,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总务处投入人力、物力,积极建设校园规范用语用字的宣传环境,办公室协调各处工作,制定好学校工作计划和语言文字专题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同时建立了由领导小组、各处室、语文教师、其他学科教师组成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校内各部门,深入到各教学班,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良好的管理功能。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年级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
七、师生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毛笔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教师批改作业、给学生写评语、在黑板上写字等,凡是与学生见面的字,必须用规范字,不得潦草、连笔。
八、充分发挥语文课在普及普通话、用字规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语文教学要重视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切实改变重知识轻能力现象,培养良好的听说习惯和语言习惯,巧妙引导学生对语言文字的兴趣,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如演讲、写字比赛、阅读活动等,不定期检查学生的语言文字水平。
九、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力度,做好科学研究工作,要在师生中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并向社会做好宣传,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班级作为评选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的依据之一。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保障市民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推动市民个人社会事务的信息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是指全市统一的、保障市民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公积金贷款申领等个人相关社会事务(以下统称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政府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卡,是指由政府发放、通过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
第三条(系统组成)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包括:
(一)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
(二)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有关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库;
(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四)市民持有的社会保障卡。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管理部门)
XX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办)主管全市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XX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并对相关业务部门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以下统称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有关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库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本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相关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原则)
按照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和方便市民的原则,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实行规范采集、资源共享、安全运行和统一监管。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逐步完善。
第七条(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
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内容,应当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的服务相对称。
面向市民信息采集的内容、项目,由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并报市统计主管部门批准。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统一组织具体信息采集工作,并向社会公众说明所采集信息的用途。
第八条(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除通过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外,应当由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的约定提供数据,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完成数据传送。
第九条(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主要通过相关业务部门日常的业务积累取得,也可以从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取得或者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其他业务数据库取得。
业务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在相关业务部门现有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条(信息共享)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的信息共享需要,牵头商定信息共享协议,并督促执行。
相关业务部门依照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要求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和工作程序,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取得。
其他国家机关要求获取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信息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信息维护)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分别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按照各自的信息维护规范进行维护。
各业务数据库的共享信息发生变更的,该数据库的维护方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24小内,将变更的信息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至共享数据库和有关业务数据库。
第十二条(信息应用的限制)
共享数据库和各业务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只能用于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政府办理行政管理事务,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
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监督。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系统安全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守则,并拟定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市信息服务办报告安全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设备安全)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应当使用经过国家安全保密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检测的安全产品,并具备监视、记录和追踪等功能。安全产品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发展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运行安全)
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数据的,应当经过加密处理。
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在提供、获取共享信息时,应当采用物理隔离措施。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应当设置访问权限,并采用身份认证和鉴别授权技术。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所有信息都应当及时制作备份。
第十六条(个人数据安全)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在社会保障卡内设置密钥管理系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修改或者重新设置个人密码。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
因管理失职或者不当而泄露信息,导致财产损失或者其他后果的,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工程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施工放样测量和路基填,挖前地面线测量。
1.基准点、基准高程的复测
1.1现场交桩与提供文字资料
根据合同规定,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之日前14天,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向承包商进行现场交桩,并提供现场的文字资料。上述过程应填写交桩记录,并由有关各方代表签字。
1.2承包商复测
承包商在现场接桩和收到书面测量资料后,应对主要的原始基准点(包括点桩、水准标点)进行认真复测。在交桩后7天内将《复测报告》一式二份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复测报告》及应附的《水准点复测结果表》、《导师线复测成果表》样式附后。
承包人在复测过程中如误差超过允许范围,则应重新测,直到准确无误。再进行上报。
1.3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的《复测报告》进行审核,无误后对基准点位和文字资料予以确认,并通知承包人,以做为承包商施工定位和放样的依据。
如承包商复测误差未超过允许范围,但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时,复测结果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的文字资料不符,应提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文字资料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交桩。
1.4桩点的保护
承包商应对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基准点进行保护(其桩点及保护措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直至工程全部结束。
2.施工放样测量
2.1承包商应根据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数据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进行计算、复测并确定施工中需要的任何中线点、标高、位置和尺寸等数据,并保证其准确无误,然后将上述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备查。
2.2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应在上述基础上进行。在准确放样后,将放样数据及图表随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上报监理工程师备查,工作中应给监理工程师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抽查复核测量。承包商应提供监理工程师复核测量工作的便利。
3.填、挖方前地面线测量
3.1本项测量的目的是为准确计量填、挖方工程数量。
3.2本项测量的地面线应为:
3.2.1所指地面应为耕地经过清表后的地面。
3.2.2填方经过碾压或夯实后达到规范规定的密实度。
3.2.3填方段如有软弱基底,应予以处理达到基底要求。
3.3对上述测量所用仪器的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勘测设计要求,地面线横断进行实地测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4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的工程填、挖方横断面图将作为工程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3.5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任何放样或任何线形、标高、尺寸的核查与批准,不免除承包商对其准确性承担的责任。
1.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要求,负责本辖区“三网”监测与妇幼卫生报表的统计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加强质量管理。
2.每月对上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核对原始资料和上报数据,及时纠正错报、漏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负责对上报报表进行审核汇总,按时报市妇幼保健所。
4.每年对报表进行统计分析,掌握辖区内妇幼保健的主要指标和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开展敏感指标动态分析,并进行双向信息反馈。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工作责任分工,领导及各处室干部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制度要上墙,同时加强宣传落实,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加强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爆、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交通工具的管理(学生骑自行车的统计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舍管理工作。每年暑假组织专人对学校教学用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房及时维修,对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解决。
五、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许可证的方可上岗。食堂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防止食物中毒,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
六、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体育课、体育活动和运动员训练,教师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安全。
七、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危险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危险药品专人管理,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社会;加强实验室及学生实验操作安全管理。
八、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配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昼夜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做好主要设施的防盗工作(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体美器材室等)。加强学校用电管理,办公室、教室、学生宿舍不得使用电器。
九、加强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在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或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外出活动需要乘车,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车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劳动,要本着安全、无毒、无害、力所能及的原则。加强劳动纪律、劳动安全教育,保证安全。学校(班级)外出活动必须经教委(学校)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活动。
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学校有正在建设的工地,要注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建筑物坠落打伤学生。未经验收的建筑,学生不得入内。
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动员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部署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这项工作,区委、区政府非 阅读全文 >>
供电局安全工作计划
农垦供电局安全工作计划一、建立建全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达标。20xx年供电局在保持20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基础上,仍在把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放在重要位置,成立由供电局局长任组长**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中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驾驭局面的综合 阅读全文 >>
20xx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及“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反馈
红河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及“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反馈各位领导: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州人民政府决定组织7个检查组对全州13个县市20xx年人口计生双线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们检查组一行5人,于20xx年12 阅读全文 >>
公司内部沟通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因内部各环节沟通不及时或不顺畅导致的工作脱节、推诿现象,根据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一、沟通形式(一)日汇报沟通公司建立内部日汇报制度。1、逐级汇报部门:办事员、副经理向经理汇报。分(子)公司:车间主任(场、队长) 阅读全文 >>
石油销售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石油是一种重要的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同时,石油行业也是国家严格管理的高危行业,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中油销售滁州市金达有限公司是从事石油化工产品批发、零售经营的民营企业。经过十年来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初具规模,成为排名安徽省中石油、中石化之后的 阅读全文 >>
家访工作是密切家校联系,实现教师、家长、学生三者互相沟通,家长与教师配合施教的重要工作。因此,特制订学校家访工作制度如下:
一、家访工作责任人
家访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科任教师全员参与,学校行政人员家访主要处理学生突发情况或典型事件。
二、家访的量化指标
1、班主任每学期家访学生人次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50%。
2、接新班的班主任一学年内必须普访学生一次,第一学期内至少家访2/3以上学生,第二学期至少家访1/3以上学生。
3、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家访,其家访次数由班主任根据本班情况确定,班主任负责对科任教师家访工作的考核。
4、家访时教师应如实地向家长反映孩子在校情况,特别应说出孩子的优点、品德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现,与家长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必要时可让孩子在一起听一听,说一说。杜绝向家长“告状”,向家长施压。
5、教师家访前应确定家访目的,针对学生家长特点,制谈话提纲,确定谈话方式,务求家访效果。
6、家访时,要重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家长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诚恳接受,必要时要向校领导反映,以便尽快采纳,改进学校工作。对家长因不了解学校情况而提的偏激或不正确的意见和对教师、学校的过高要求,应耐心解释,宣传有关政策,取得家长的理解。
三、家访的原则
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必须及时家访,科任教师应积极配合。
1、学生患病,缺席三天以上,班主任要登门或上医院探望。
2、学生家庭发生重大或不幸事件,要及时做好安抚工作。
3、学生无故迟到、缺席,及时向家长了解原因,通报情况,共同进行教育。
4、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或品行不端,及时与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教育。
5、学生有进步时要及时家访,当着学生的面向家长作恰如其分的汇报,给学生和家长以热情的鼓励。
四、家访的内容
1、了解学生在家实际情况,提供学生在校全面表现情况。
2、了解学生家庭的结构、经济状况、环境、教育等情况。
3、与家长协商共同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手段。
4、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5、增进与学生、学生家长的情感交流。
五、家访的注意事项
1、每次家访要确定家访的目的,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2、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以提高家访实效。
3、家访过程中,学生、学生家长都应在场,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忌片面孤立地看问题,个别问题可要求学生回避。
4、家访后,教师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总结。
六、家访工作的奖惩办法
1、通过学生座谈会、学生问卷或家长问卷,了解有关教师的家访情况,将此作为考核教师家访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2、凡按要求完成走访学生家庭任务者,体现在班级量化考核中。
3、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家访任务的教师,在期末班级量化考核中扣1分。
为掌握人群慢病分布情况,扎实做好以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为主的社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特定本制度。
l、慢病管理的对象:所有户口在辖区的常住人口。
2、凡年龄在35岁以上,首次门诊就诊的,必预测量血压。
3、健康档案与各全科诊室密切联系,及时为患有慢性病的群众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4、中心保健科在各全科诊室的配合下,做好对全镇慢性病患者的日常保健工作。
5、中心保健科每季开设一期慢件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性的指导患者用药及日常保健。
6、中心保健及时将慢病防治工作情况向上级疾控中心进行反馈。
为打造“阳光计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行政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现制定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办事纪律;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目标运行情况;计划生育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情况;社会抚养费标准及征收收情况;其他需要或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
(二)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准则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固定资产招投标情况和应向本局职工公开的其他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新闻媒体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
(二)会议公开。在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部门联席会议、具体业务工作会议上公开有关工作情况。
(三)公开栏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内设公开栏,公布应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四)文件公开。应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可根据情况制发文件公开。
(五)网络公开。通过有关网站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三、政务公开时限
根据公开项目的内容不同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局机关办公室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导小组进行处理,对其负责人可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使用等处理,局监察室对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一、凡在我院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参加个人剂量监测。
二、监测仪须戴在(工作服)左胸前,严禁随意打开、不戴。
三、工作结束时,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间,应远离工作场所,放置办公室。
四、不允许将剂量仪放置工作台进行大剂量长时间照射,也不允许工作时不佩带剂量仪,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保管好个人剂量仪。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十条在站期间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十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成果评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考核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奖惩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经费及管理、生活福利
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
1、日常经费及管理
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管理
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2、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
(3)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九条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房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应给予一定的住房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第二十条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1、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2、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填写《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2.填报范围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若双胎或多胎均为缺陷儿,则需每例各填一张《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4.填报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报市妇幼保健所。
5.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的质量控制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供电系统管理,规范停送电操作行为,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停送电事故发生,确保供用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xx集团供电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下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适用于所有所属煤矿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临时配电点等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作业(包括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处理事故或故障等)。其它电气作业由各单位参照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凡填写、签发、许可和执行工作票的所有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本规定,严禁无票作业。
第四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xx集团机电动力部。
第二章停送电审批管理规定
第五条井下停送电审批是指队组对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有计划进行停送电作业时,需在作业前一天向矿机电、通风、安监、总调、影响单位等主管、协调、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的一种制度。
第六条凡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需要进行增减负荷、变更供电线路、处理事故或故障等有计划停送电作业的,均需填写井下停送电审批单。审批单必须写清停送电事由,停送电地点、开关编号及名称,影响队组及范围,开工时间,停电、停风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对井下动力系统局部一般零星停送电工程,工作量在四小时之内的由矿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对涉及局扇专供或局扇动力专供系统上的停送电工程除由以上矿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外还需由矿机电、通风副总共同审核后方可施行。
第八条井下停送电审批单一式四份:申请队组留存一份,调度室留存一份,机电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受影响单位留存一份。
第九条井下停送电审批单审批完后,还需由申请单位值班长在施工前一天矿碰头会上告知相关单位停送电安排情况。
第十条凡井下突发出现供电系统或电气、设备故障等需紧急临时进行6kv及以上供电系统停送电作业时,可由申请队组主要负责人向调度、机电主管部门、矿等相关负责人电话申请停送电工作,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但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专业主管队组安排熟知相关供电系统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不得出现非专业主管队组人员操作专业主管队组电气设备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临时停送电工程完工后24小时内,申请队组需补办临时停送电登记卡,一式三份,分别在机电主管部门、调度室、申请队组留存。
第三章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工作票是指队组履行完停送电审批手续并得到矿相关部门准许后,由矿机电主管部门签发的在井下电气设备上作业的书面命令,同时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安全措施及准许实施的书面依据。
第十三条凡在6kv及以上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需要将设备停电或需要作安全措施的,必须填写工作票,且工作票要由专人填写,并且统一编号。
第十四条工作票的填用规定:
1、工作票应使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三份,内容正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得任意涂改。若需更改时,在写错处划两横线注销后修改;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且修改人员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
2、工作票的下列几项不得涂改: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人员签名等。
3、必须在工作地点及设备和工作内容栏内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编号和用途名称。
4、工作票统一印制、统一编号。每个配电室用的工作票应进行顺序编号,编号应连续唯一。
5、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拒绝受理该工作票。
6、工作间断时,工作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多日工作的,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需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并召开现场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7、全部工作完成,工作现场必须清理完毕。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再向运行人员详细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会同运行人员现场验收、核对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上所填内容、检查设备状况及运行状态,有无遗留物件,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且双方签字后方告工作终结。
8、工作票执行后在工作票右上角空白处加盖“已执行”章或填写“已执行”字样。使用过的工作票由变电所现场保存(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由执行停送电作业的单位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保存期为1年。
9、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设备名称及操作术语。如:断路器(开关)的操作称“分开”、“合上””;小车(断路器)操作称“推入”、“拉至”等。
第十五条工作票签发程序及各级人员职责
1、井下停送电工作票应提前1天办理,审批完毕的工作票应一式三份交由机电主管部门、调度室、工作负责人各一份。
2、工作票由具体负责井下6kv及以上高压供电系统停送电队组的工作负责人(必须持有上级部门签发的电工证)填写,矿机电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签发。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3、填写人员应对工作票的工作内容的正确性、工作地点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完善性、注意事项的周全性负责;工作票的签发人应对工作票的正确性、准确性、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及工作安排的合理性负责;工作票的审批人应对工作票的正确性进行审核,对工作安排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停电影响范围的安全性负责。
4、工作负责人应由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对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负责在开工前向全体参与工作的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和合理安排人员;同时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监护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但不得签发工作票。
5、工作票签发人和审批人应由熟悉本矿井供电系统运行情况的机电主管部门相关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且需经矿批准每年进行书面公示、公布,未经书面公示、公布的任何人员均无权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许可人由分管停送电工作的单位或队组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负责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做详细补充。
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7.工作班成员安全职责:具备电气设备检修资质,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自我防护能力强,并做到“三不伤害”;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工作票履行许可手续时,应由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进行,先由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逐项交代措施内容,然后亲自到现场逐项监督实际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开展后续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负责人因故变更,需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原负责人应会同新负责向工作许可人说明,在确认新负责人确实对停电范围、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熟知后,方可更换,且需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说明变更时间。多队组、多工种协同工作的原负责人还应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八条当工作内容、停电范围、安全措施需要变更时,工作票应作废,重新办理工作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涉及多配电室协作的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措施,并在各协作变电所安排熟练的联系人员,负责停送电的联系(现场办理联系票)及倒闸操作、采取安全措施、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等的协助和监护工作。
第二十条凡在井下6kv及以上供电系统进行停送电作业时,必须严格准守本规定,凡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xx-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第二十一条凡在井下已实现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进行停送电作业时,也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在井下现场变配电所进行停送电作业,在作业前要提前书面通知地面远程操作人员,以防出现误送电现象发生。
第二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煤矿安全规程》、《阳煤集团停送电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修订)等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 目的: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特殊作业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2.特殊作业定义: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特殊作业管理的范围:空压机、电气、厂区机动车辆的操作人员。
4.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经劳动部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5.取得上岗证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复训,复训期限:特殊作业人员二年一次。
6.特殊作业由于作业的危险性,因此对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素质提出较高要求。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对患禁忌症的特殊作业人员应由综合管理科发通知书调离。
7.特殊作业人员应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8.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应给予奖励,并记入员工档案;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扣款处理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三、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娄庄卫生院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一、全体放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护规定,尽量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降低照射剂量。
二、操作开机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裙、铅眼镜、铅手套等,照像时铅房门必须关闭。
三、在机房门口醒目处装挂电离辐射标志牌,并经常检查连锁装置功能是否正常,加强对机房外非有关人员防护管理工作。
四、积极开展放射剂量检测工作,包括个人剂量检测和工作环境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分析原因,及时改进防护措施。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佩带金属装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等。
六、尽量减少透视下的骨插管,骨折整复,示教,取异物等次数于时间,必要时采用点射,尽量减少暴光时间,控制个人受照剂量。
七、禁止滥用放射线,对孕妇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婴儿、儿童尽量避免使用。
八、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使放射部门建筑物的防护设施符合规定要求。新建筑物一定要按规定设计、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区环保局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为促进控烟活动深入开展,我局继续加大控烟工作力度,给广大职工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环境。
二、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定期研究,做到控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考核。
三、大力提倡不敬烟、不吸烟,拒吸二手烟的良好健康风尚。
四、在公共场所、会议室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禁烟提示标语和控烟制度。
五、对外来吸烟人员,接待者要明确提示来者尽量不在楼内吸烟,到制定区域吸烟,确保良好的公共环境。
六、凡机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在办公室及办公楼内吸烟,自觉到制定吸烟区吸烟,严格遵守控烟规定。
七、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控烟氛围。
一、员工佩挂工作牌的适用场所
1、公司办公区域;
2、参加展示会或从事招商工作的其它公共场合;
3、公司举办的集体活动;
4、公司要求佩挂的其它特殊场所。
二、员工工作牌的佩挂要求
1、员工在进入写字楼前必须佩挂好工作牌,以便保安人员的检查;外出公干也须佩挂好工作牌走出办公楼;
2、员工工作牌佩挂时间为员工在公司办公区域时的任何时段;
3、工作牌只能佩挂在胸前,严禁随意挂在胳膊、皮带或背部等处;
4、不得在工作牌上安置或粘贴其它饰物,严禁任意与同事调换工作牌;
5、员工应爱护公司工作牌,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尽快到公司运营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平时须妥善保管和爱护工作牌,不得随意乱放乱扔。
6、员工所配挂的工作牌必须是由公司按统一规格和样式设计和制作的工作牌,不能是其他与公司无关的牌证等。
三、员工佩挂工作牌的管理规定
1、员工工作牌佩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由运营中心负责;
2、如发现员工不佩挂工作牌,保安将不允许进入办公场所,由此所带来的后果自负;
3、员工在公司内未佩挂工作牌的一次扣罚5元。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运营中心补办,补办费用自理,如在工作牌上乱涂乱写,或严重损坏影响公司形象,或胡乱挂其他牌充数者,一次扣罚10元;
4、如有丢失工作牌者,应及时到运营中心处补办,补办工作牌的费用自理;如丢失未报者将加倍处罚,一次扣罚10元,补办费用自理。
1了解游客需求
1.1景区市场管理部门的促销人员向参观景区的游客开展游客综合问卷调查、专题性问卷调查及旅游团队问卷调查,必要时可在景区外开展类似的调查活动,了解潜在游客的新需求。
1.2调查问卷回收后及时进行统计分析,调查游客满意度和游客对景区现有服务及景区硬件设施的意见,由景区办公室转各相关部门迅速整改。
1.3了解游客对景区服务及硬件设施的建议,尤其是对新项目的建议,要认真分析其合理性、可行性,交景区办公室呈景区主要负责人参考。
1.4市场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国际、国内旅游市场信息,行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了解知名旅游景区及竞争对手的最新动态,整理后汇编成册报景区有关负责人参考。
1.5市场管理部门在收到团队客人参观的合同后,应进一步了解其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游客的需求。
2广告及对外宣传
2.1年度计划的制定市场管理部门的宣传策划人员根据景区确定的《年度重大活动计划》,对景区全年的活动所需的宣传广告费用作出预算分析和时间安排,拟定《景区年度对外宣传(广告)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景区分管负责人审批。
2.2广告
2.2.1市场管理部门的宣传策划人员根据景区的重大活动、新建大型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明确广告目标,以提醒游客关注。
2.2.2依据景区的财力、特点及竞争对手的状况,确定广告预算的决策模型,编制广告预算。
2.2.3根据游乐项目特性、竞争对手状况、成本及媒体习惯选择媒体种类。
2.2.4编制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广告)计划》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广告《合同书》经批准后,协助广告商在活动前15~30天完成广告制作。
2.2.5广告完成后,报景区分管负责人审核,评审通过后对外发布。广告内容、宣传形式应与景区主题及活动内容相协调。
2.2.6市场管理部门应及时分析广告活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通过对参观游客的询问调查、游客人数的变化等形式对广告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2.3宣传
2.3.1市场管理部门的宣传策划人员应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围绕景区活动经常地撰写宣传稿件,交部门负责人审查后,送选定的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3.2宣传策划人员根据《景区对外宣传计划》,联系印刷景区活动所需的宣传品。
2.3.3宣传品设计方案、印刷数量、所需费用及印刷样品需景区负责人批
3公关活动
3.1宣传策划人员协助部门负责人筹办景区重大活动的新闻发布会,邀请新闻记者、旅行社负责人到会,为其提供经景区的宣传资料。
3.2宣传策划人员积极参与景区开展的其他公关活动和公益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景区的影响,树立景区的良好形象。
3.3宣传策划人员的公关人员积极协助前来采访的新闻记者开展工作,按有关规定作好记者入园、用餐等各项接待工作。
3.4外单位进入景区拍摄影视或商业广告片,公关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入园手续。
3.5公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与景区有关的宣传材料,包括报刊、影视、广播及新闻单位名录,每月向宣传策划组负责人报告。
4景区推介及促销
4.1市场促销组根据景区全年活动计划及市场预测,制定景区全年促销计划,报部门经理、景区分管负责人审批。
4.2市场促销人员配合景区重大活动、新项目的推出,进行市场分析,派促销人员赴旅行社、宾馆、大型企业、学校等上门推销,同时了解游客需求的变化。
4.3建立有效的推销渠道和网络,促销人员定期访问旅行社、宾馆等单位,进行市场调查,收集旅游信息,积极寻找和发现潜在的顾客。
4.4市场促销人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促销情况。
5积极参加旅游交易活动
5.1根据景区及部门的安排,市场促销组应选派促销人员参加省内、国内的旅游交易会,及时了解最新的旅游市场动态。
5.2交易会使用和发放的宣传品及宣传资料应精心选择,并须征得景区领导的认可。
5.3促销人员应抓住交易会的各种机会,宣传景区的最新活动,广泛接触顾客,收集各种信息。
5.4对交易会获取的信息应认真分析,及时反馈,并应妥善保管。
5.5市场管理部门根据促销目标、景区活动、项目特色,协调人力资源,对各种促销方式综合运用,以取得最佳的效果。
第一章 总则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能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和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第三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的活动。
第五条、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 气候条件。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形成学校的体育特色。
第六条、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二章 课外体育活动
第一条、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每周安排五次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第二条、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评价标准》。
第三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一条、学校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建立学校各种运动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保证训练时间、场地、经费,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并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良成绩。
第二条、教师应制定课余体育训练计划,重视对政策的管理,努力克服训练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
第三条、学校体育竞赛认真执行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组织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活跃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 体育教师
第一条、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依法治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化素养。对待学生主动热情,关心爱护,不体罚学生,为人师表。努力钻研业务,掌握体育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积极工作,勇于探索。
第二条、学校应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学年应妥善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以及落实室外津贴,对负责课外活动以及运动训练的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
第四条、要按课程要求配备好体育教师,体育教师要认真执行体育与健身新课标,要依照《体育课堂常规》要求备好课、上好课,使用体育课本和体育备课本,制定好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对教学、教研、训练工作突出的体育教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奖励,推荐市、省评选先进个人。
第五条、体育教师切实组织课间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占用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课。
第六条、教师要认真执教,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如有伤害事 故应与卫生室和班主任联系,并及时送医院就诊治疗。体育教师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七条、努力做好体育成绩考核评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的登统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育档案、运动队训练档案及各项竞赛活动等资料的整编。
第八条、搞好体育教研组的办公环境,坚持参加教研、培训活动,认真做好期末工作总结,积极开展体育科研工作,撰写体育教育教学论文。
第五章 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并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每年体育经费不少于学校总经费的3%。添置体育器材需报告领导,批准后方能购进,并把好质量关。
第二条、学校应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三条、做好各类体育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有损坏或事故隐患应该及时报修,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体育课的正常开展。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体育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进行。
第六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一条、由副校长主管体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条、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经常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并协助体育组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第三条、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工作作用,学校要把“两课两操两活动” 、体育达标活动(学生达标率为95%以上)等内容,列入“文明班”、“三好学生”评比评选条件,做好检查登记和评比工作,对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要给予表彰,树立榜样。
第四条、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或者个人,由学校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整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1、违反学校规定,不按课表上课,随意增减或挤占体育卫生课课时的。
2、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全厂企业管理方面的资料归口、订购、汇总工作和"管理信息文摘"的编写、发放工作。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权
1.有权参加上级部门及厂内有关企业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文件及统计资料。
2.有权确定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推广试点工作。
3.结合工厂情况,有权召开企业管理的调查咨询研究会和座谈会。
4.对各部门之间制度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有权向厂领导提供裁决意见,各职能部门制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企管科会签编号后,才能颁布实施。
5.有权对企业升级目标汲经济责任制方案和实施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6.对各有关部门如需增加管理人员,有权要求该部门拿出其职责范围,经企管科平衡与劳资科协商后提请主管厂长考虑决定。
7.对厂长批准实施的全厂性管理标准,有督促检查权。
8.工厂管理标准的解释权属企管科。
(三)职责
1.对企业升级、经济责任制在考核、检查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反映与提出措施意见造成损失负责。
2.对企业管理达不到工厂规划要求和上级检查达不到要求负责。
3.对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不善和选型不当,影响开发应用,造成效益低损失大负责。
4.对企业管理协会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5.对每年元月20日前未能提交当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与办法负责,并组织不力,执行考核标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工作人员
一、工作人员要熟悉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必须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心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以便能为临床和病人提供更好的药学服务。
三、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四、除特殊情况请假外,必须参加科室组织的业务学习、医疗安全学习、“三基”培训等学习活动,并有学习记录。
五、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完成组长或科主任交给的工作任务。
卫生管理
一、各药房药库药品摆放有序整齐,药品贮存环境整洁卫生,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大清洁。
二、药房调配台保持整洁卫生,药品调配器具统一存放,做到每天至少一次清洁。
三、药房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
四、严禁在药房药库内吸烟。
五、环境卫生情况纳入每月的工作质量考核中。
1、具体负责驾驶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车,及时发放油料。
3、根据出车情况登记出车时间,用油数量,出车天数,按月计算出单车油耗。
4、根据驾驶员提出的车辆维修申请,及时检查车辆故障情况,提出维修意见,维修金额较大时,报有关领导批准。维修后要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5、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了解各种车辆的工作状态和各驾驶员的工作情况。
6、及时将驾驶班工作情况向办公室汇报,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公室成员应根据文件规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并根据我校外事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涉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各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
3、做好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外教的选聘及合同签订工作。审核、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有关手续和证件。
4、做好外教的工作及日常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外教在校期间工作及生活舒心。
5、严格按照合同安排外教的教学工作,及时告知外教有关教学、作息时间及节假日等事宜。
6、负责审定外教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材,了解和检查外国专家教学进度,并对外国文教专家的课程课件进行指导和存档。
7、建立听课和评估制度,及时了解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
8、妥善安排好学期和年度外国专家考核工作,制定相应表格并进行教学比武和表彰。
9、做好外国专家调研工作,为学校外事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10、负责组织接待来我校参观指导的其他重要贵宾;接待来我校进行外事公务活动的政府工作人员;统筹安排校党政领导会见外国专家和会谈礼仪等有关事宜。
(一)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
科研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的科研工作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升位的重要标志。
第一、成立科研管理机构。学校要成立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制定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第二、制定科研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及年度科研工作计划。规划要立足本校实际、结合当前教改工作的热点问题,注意分层次、分阶段、有针对性。计划要体现可操作性、目的性及整体性。
第三、组织课题培训、研讨活动。为促进学校承担的各项课题的深入研究,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定期召开课题组会议,开展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
第四、召开年度科研工作总结会。对每年度的科研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弥补不足,同时促进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及学校科研工作的广泛开展。
(二)学校教改实验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学改革实验是教学领域里的科研工作,又是学校改革的中心环节。教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解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第一、确定教改实验课题。教改实验课题可在有关部门下达的课题或教育实践提出的`课题中选择,开题论证后,申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单位审批而定,校级课题可自行确定,课题类型不限。
第二、成立教改实验管理机构。学校要成立教改实验管理机构,职责是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总结、评价教改实验。
第三、制定教改实验方案。教改实验方案是体现教改课科学性、目的性、可行性、独创性的具体设计。
(1)科学性。教改实验方案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各项具体措施要有正确的教育理论依据。
(2)目的性。准备解决什么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通常以目标的形式出现。
(3)可行性。实验方案切合教学实际和学生实际,能够付诸实施,达到预期目的。
(4)独创性。实验方案有自己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创见性。在教改实施方案中,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内容:
明确的实验目的;确定的实验因子;对变量(包括实验变量和非实验变量)有严格的控制;实验的效果要有量化分析;实验有高度的客观性,能揭示事物因果关系。
第四、教改实验过程的监控。
(1)在教改实验过程中,应根据实验因素做出规定,进行操作。
(2)控制无关因素,确保实验的客观性,使实验方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稳步有序进行。
(3)在教改实验过程中,对实验因素所采取的方法、控制的条件、取得的结果,要坚持顺次、如实地记录,定期分析研究,根据情况适当调节。
(4)在实验的不同阶段及时做好评价和总结。
(5)教改实验的不成果可以以论文、实验报告等形式出现。凡属国家、省、市级教改实验课题的成果由相应部门予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