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管理制度(精选3篇)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蔓延。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进口货物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进口货物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情况。
4、密切配合职能监管部门对进口货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5、实行进口货物专仓储存、专人管理责任制,不得与国产货物及其他物品混放。
6、查验“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后方能卸车并办理入库。认真填写《进口货物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货物信息全程可溯。
7、负责进口货物专仓管理,不同批次的进口货物要建立每批的出库记录,及时填写《物料卡》记录货物领用及退库情况。
8、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9、生产车间负责进口货物出库至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货物疫情防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工。
10、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货物,根据排产情况单独填写进口货物领料单并按需领用进口货物,不得多领备用或在车间暂存间存放进口货物。生产加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11、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进口货物的领用及退库工作,在专用的指定区域存放。
12、操作人员领用、使用进口货物时,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护要求。
13、实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在进口非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本地疫情防控机构指定部门报告进口非冷链食品名称、数量、进口国别(地区)、运载工具、停靠地点、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报备电话如下:刘孟琴:
14、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15、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在接触进口货物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1)负责进口货物收发、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
(2)进口货物出入库,应认真核对,确保收发数量无误;
(3)发现收发错误时,应及时与车间或采购人员核对盘查。
(4)毎班打扫库内地面、墙角、窗户,做到地面无灰尘、杂物、油污、积水;墙面无灰尘、污渍;墙角无积尘、虫子、蛛网;窗户玻璃洁净,无灰尘、污渍,无破损;窗台上无灰尘、污渍、杂物;
(5)按要求整理库内物品,堆放在指定位置,标签明确,堆放整齐,不超量、不超高。
(6)仓库由防疫实施员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灭毒,并做好防疫实施记录;
(7)随时关注货物存放、使用相关情况是否有异常,发现异常及时通知防疫人员消毒灭毒;
(8)关注库房漏雨情况,发现有漏雨现象,及时报组织人力修复,以确保库房正常的贮存条件;
(9)公司疫情防疫员毎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标识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
16、加强全员组织学习,每周组织学习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公司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法规观念。
17、制定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提高公司员工专业能力和法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18、定期组织员工以自学、研讨、讨论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19、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20、建立疫情防控专门档案,凡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口货物计划、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列为归档范围,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查阅方便。
21、疫情防控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公司内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规范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安全、有效。本制度适用于从国外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等疫情防控管。
(一)成立公司进口货物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负责进口货物从装卸至加工完毕的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蔓延。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进口货物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进口货物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情况。
4、密切配合职能监管部门对进口货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1、实行进口货物专仓储存、专人管理责任制,不得与国产货物及其他物品混放。
2、查验“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后方能卸车并办理入库。认真填写《进口货物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货物信息全程可溯。
3、负责进口货物专仓管理,不同批次的进口货物要建立每批的出库记录,及时填写《物料卡》记录货物领用及退库情况。
4、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1、生产车间负责进口货物出库至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货物疫情防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工。
2、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货物,根据排产情况单独填写进口货物领料单并按需领用进口货物,不得多领备用或在车间暂存间存放进口货物。生产加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进口货物的领用及退库工作,在专用的指定区域存放。
4、操作人员领用、使用进口货物时,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护要求。
1、实行提前24小时报备制度。在进口非冷链食品到达24小时前,向本地疫情防控机构指定部门报告进口非冷链食品名称、数量、进口国别(地区)、运载工具、停靠地点、是否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报备电话如下:刘孟琴:
2、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4、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在接触进口货物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1)负责进口货物收发、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
(1)进口货物出入库,应认真核对,确保收发数量无误;
(2)发现收发错误时,应及时与车间或采购人员核对盘查。
(1)毎班打扫库内地面、墙角、窗户,做到地面无灰尘、杂物、油污、积水;墙面无灰尘、污渍;墙角无积尘、虫子、蛛网;窗户玻璃洁净,无灰尘、污渍,无破损;窗台上无灰尘、污渍、杂物;
(2)按要求整理库内物品,堆放在指定位置,标签明确,堆放整齐,不超量、不超高。
(1)仓库由防疫实施员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灭毒,并做好防疫实施记录;
(2)随时关注货物存放、使用相关情况是否有异常,发现异常及时通知防疫人员消毒灭毒;
(3)关注库房漏雨情况,发现有漏雨现象,及时报组织人力修复,以确保库房正常的贮存条件;
(4)公司疫情防疫员毎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标识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
1、加强全员组织学习,每周组织学习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公司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法规观念。
2、制定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提高公司员工专业能力和法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3、定期组织员工以自学、研讨、讨论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1、建立疫情防控专门档案,凡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口货物计划、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列为归档范围,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查阅方便。
2、疫情防控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公司内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习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习,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