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安全生产投入制度(优秀8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煤矿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巷道基本概况
水矿集团公司所属的生产矿井有8个,除中岭煤矿为新矿井外,其余7个矿都是开采多年的老矿井。老区7个矿,由于开采了多年,已到了深部,井巷分布范围广、巷道系统路线长,在用巷道一般都在20km以上,最长的有50km以上。老区7个矿中,除个别矿的巷道状况较好外,其余矿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各方面的原因,造成巷道失修严重,巷道状况差(有的矿井巷道一般失修率在10%以上,严重失修率在5%以上),制约着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二部分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目标
1、满足通风要求:巷道支护完好,通风断面贴合规定,通风系统畅通,确保通风安全。
2、满足提升运输的要求:提升运输路线畅通,巷道断面及支护到达规定要求。
3、满足排水、瓦斯抽放系统管路铺设的要求:铺设排水管路和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断面务必贴合设计要求,支护务必完好。
4、满足行人安全的要求。
5、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部分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体系
井下巷道是煤矿生产的活动场所,对井巷的安全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各矿务必成立矿井巷道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体系。
1、矿长是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者,负责保证巷道维护、修复的人、财、物的投入,负责检查、督促巷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到位。
2、成立矿井巷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井下巷道的日常检查,编制井巷维修计划,安排施工队伍对井下巷道进行维护和修复,保证井下巷道的。完好和各生产系统的安全。
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监察处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等担任,成员由其他副矿长、其余副总工程师,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分管巷修的副科长、其余工程技术人员及区队、科室管理人员。
4、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组长职责制(生产副矿长巷道安全管理职责制)
①负责按照修复计划组织修复队伍对巷道进行修复,确保修复任务的完成和修复质量的提高。
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有井巷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巷修队伍进行修复、维护和处理。
③负责解决井巷修复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工器具。
④负责领导和组织新材料、新工艺、新支护手段在巷修中的应用,结合实际,探索有效的支护手段,解决三软巷道及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⑤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的监管体系,对锚杆、锚索及注浆支护现场务必有专人进行监管,确保施工质量。
⑥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修复计划完不成,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状况时,将追究其职责。
5、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总工程师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制)
①负责组织编制巷道大修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计划。
②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
③负责组织探索和推广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的支护手段在井巷支护中的应用,解决三软巷道和高应力巷道中的支护难题。
④在思考井巷布置时,要将井巷布置在岩性好,不受采动压力影响的层位中,避开在三软围岩及应力集中区域布置井巷。
⑤负责组织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务必大力推广使用锚注支护工艺和跨巷道回采技术。
⑥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立健全井巷施工质量监管体系。
⑦对生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解决办法,并负责组织和督促实施。
⑧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巷道修复工作受到影响,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状况时,将追究其职责。
6、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监察处长矿井巷道安全监督职责制)
①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所有井巷进行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来源理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
②负责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③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事故或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职责。
7、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分管巷修工作副总工程师职责制)
①负责参与组织编制巷道修复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②负责组织、安排井巷修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对措施的审批严格把关,做到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先进,所选用的支护形式和巷道断面合理,安全技术措施有针对性。
③负责组织井巷施工质量的检查,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有权要求返工,对存在的问题务必拿来源理意见和推荐,并及时向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
④负责组织和参与井巷支护状况调查,掌握全矿井巷的支护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
⑤在上述职责范围内,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修复计划完不成,矿井巷道状况长期没有好转,甚至出现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威胁矿井安全的状况时,将追究其职责。
8、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副组长职责制(通风副总工程师矿井巷道安全管理职责制)
①掌握主要通风系统井巷的支护状况,断面大小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分管巷修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要求和督促安排处理,并追踪检查处理状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矿井通风的安全。
②如果是因为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问题没有重视、没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解决或视而不见等没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通风系统不稳定、影响矿井通风安全,将追究其职责。
9、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①参与每周的巷道状况调查工作,认真、仔细检查巷道的支护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②日常下井要仔细观察所经过路线的巷道支护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提来源理意见和推荐。
③如果所经过的路线和工作地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检查出问题或查出问题没及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处理而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其职责。
第四部分矿井巷道巡检、维修规定
1、每周由生产副矿长组织一次全矿范围的井巷安全状况巡查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召开会议进行汇报和汇总,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队伍进行处理。
2、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每月务必对全矿范围内的井巷至少检查一遍,掌握全矿井巷的安全状况,对井巷的安全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提来源理措施,并跟踪落实整改。对失修巷道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月度、季度、年度修复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3、通风副总工程师每月务必对全矿主要通风线路至少检查一次,掌握全矿主要通风巷道的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向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汇报,提来源理意见和推荐,跟踪落实整改状况,确保通风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4、监察处长、总工程师和生产副矿长每季务必对全矿范围内的井巷至少检查一遍,掌握全矿井巷的安全状况,及时安排施工队伍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第五部分矿井巷道维修计划管理
1、年末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下年主要通风巷道大修年度作业计划,并报公司计划部、生产部审定批复。上报时间为下年的元月份前。
2、矿井以年度巷道大修作业计划为依据,结合矿井实际状况,每一季度末,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下一季度的巷道大修作业计划,并报公司计划部和生产部备案。
3、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月度修复计划,根据矿井实际排定修复队伍。
4、务必严肃巷道修复计划管理工作,计划一经排定,务必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5、要把巷修工作提高到与采掘工作的同等地位,加强巷修工作的管理力度,认真考核巷修计划的完成,制定能激发、能提高巷修工作效率的考核机制,确保巷修计划的完成,从而改善矿井巷道状况,到达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六部分井巷维修安全质量管理
1、对井巷进行维修之前务必编制贴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强的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技术科、安检科、分管巷修副总工程师及总工程师审批。
2、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中务必具有:①修复前首先对修复巷道进行加固维护的措施。②修复迎头前、后方5-10米范围内的加固措施。③前探支护和临时支护措施。④敲帮问顶措施。
3、修复迎头务必有安检员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状况和规程措施的落实兑现状况。对于重点修复迎头或者处理冒顶等工作地点务必安排专职安检员。
4、修复措施中务必明确规定所用支护形式(画出标准的支护断面)、支护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
5、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务必有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对施工质量,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旬检和月检,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除给予相关处罚外,还务必重新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部分井巷维修断面及质量要求
1、修复巷道断面的选取务必是在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要求的基础上,不得小于原设计断面。
2、如果待修复巷道的原设计断面已不能满足通风、运输的要求,要对其进行改造时,务必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巷道断面设计的指导意见》或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掘进巷道标准断面》进行设计。
3、巷道修复质量标准参照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的掘进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
4、在修复措施中,对工程质量要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5、井巷修复的施工质量务必到达合格品以上,凡达不到要求的务必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第八部分监督考核
1、每年末由各矿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编制下年巷道大修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由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到各单位进行核实批复。
2、各单位按照公司审定批复后的年度大修计划,根据本单位巷道的失修状况,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在每季度末排定下一个季度的巷道大修计划和修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同时将本季度的巷道大修完成状况上报集团公司生产部和计划部,由公司生产部组织现场验收。
3、主要通风巷道大修费用由安全费用列支。对各单位井巷大修完成状况的考核遵照《水矿集团公司主要通风巷道大修改造资金使用考核办法》执行。
4、年初由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的实际状况,给各单位下达巷道失修率控制指标,年底由集团公司生产部组织进行检查,如果巷道失修率没有控制在指标范围内的,矿井采掘质量标准化等级定为不合格。
第九部分罚则
1、矿长是矿井巷道安全管理的第一职责者。如果因为矿井巷道严重失修而影响安全生产,将追究其职责;如果矿井巷道严重失修,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状况下而安排生产,将追究其职责;如果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矿长的职责。
2、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监察处长,分管巷修、通风副总工程师等是煤矿井巷的主要管理者,务必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煤矿井巷的安全管理,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到位等没认真履行其职责,甚至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造成矿井巷道严重失修,严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甚至造成安全事故,将对照其职责,追究其职责。
3、矿井巷道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务必在本职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用心认真地参与煤矿井巷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因工作失误、工作不认真等原因造成矿井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职责。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第一条总则
为建立本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平安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公司及下属各项目部达到法定的平安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企业平安生产环境。按照《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规矩要求,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条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各在建项目部根据本方法规定保证本单位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三条平安生产资金的投入比例
公司年度投入资金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1.5%;
第四条平安生产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平安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嘉奖;
(二)从业人员平安宣扬教导、技术培训;
(三)从业人员平安防护用品配备;
(四)平安设施设备投入或更新、技术改造和设备维护保养;
(五)重大危急源、重事件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
(六)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七)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保持;
(八)平安生产整治的其它项目。
第五条平安生产资金的使用控制
企业要按照本方法规定,编制年度平安资金投入方案,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六条平安生产资金的`监督检查
公司平安质量部会同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平安资金的方案和实施状况监督管理。每年第一季度对企业上年度平安资金保证状况举行检查。
第七条处罚原则
公司对不根据本方法规定保证平安资金投入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第81条和《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方法》(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第35条、第36条的规定举行处罚。
第八条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部可按照本方法制定详细落实措施或实施细则。
第九条本方法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由公司工程平安部负责解释。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目的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必要的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3、1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检测费用;
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3、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险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3、5安全研发措施和隐患整治费用;
3、6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7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检修;
3、8安全标志及标识;
3、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
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4、1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4、2安全费用按照“财务提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4、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营业收入而定逐年提取。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5、1为了确保公司安全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全年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5、2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实际控制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3在本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4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生产先进者奖励费用项目等进行合理安排安全费用。
5、5各部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由采购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再报财务部执行。
5、6年度结余的安全费用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门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7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规定管理使用。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效益。
6、安全领导小组及财务监督
6、1公司财务部和安全领导小组应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及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的`职工予以奖励。
6、2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说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
6、3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企业每年提取必须专项资金用作安全投入保障资金,用于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更新、添置以及宣传学习购买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费用等支出。
二、对企业的财产、商品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及时地向商业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进行投保,以保证一切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三、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四、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制度的培训,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目的
为了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管理细则
2.1公司每年根据盈利情况提出一定的利润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
2.2本资金由财务部进行全权监管。
2.3本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公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更新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装备、仪表等及其日常维护费用;公司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费;配备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2.4公司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2.5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原料、材料、产品、有毒气体、粉尘等的工人,发放劳动布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浸胶手套等;在振动、噪声、强光等有害作业的生产部位,发放防护眼镜、耳塞、防护面罩等。
2.6每年定期对特殊岗位工人进行体检。
2.7公司各车间和重点区域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更新。
2.8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台帐。
一、总则
1、为确保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包括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公司财产及在修产品保险、劳保福利费等所有的投入。
3、公司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原则为投入充足、使用合理、效果明显。
4、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投入资金的种类及来源
5、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分为以下五种
5.1、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措费);
5.2、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护措施费(以下简称劳保费);
5.3、消防设施及器材费(以下简称消防费);
5.4、劳保福利费。
5.5、环保排污费。
6、公司的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预算,提交企划部和财务部。公司将根据预算的数额预备相应的资金投入。
三、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7、公司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资金专用帐户的管理,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投入资金的专项使用审批,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8、安措费的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整改项目的申请,开出材料领用单,经安全管理部审批后,所使用的材料费用即可从安措费工号出帐。
9、劳保费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申请并向全公司员工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护具,物资部劳护用品仓库和采购员根据实际申请购买的数量、种类办理相关手续。
10、消防费的使用项目包括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添置、更新、修理的`费用,统一由安全管理部使用。相关部门如需进行消防设施及器材添置、更新、修理,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办理。
11、劳保福利的发放根据《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营养保健费发放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12、环保排污费的使用项目包括环保设施更新改造或修理的费用;环境污染的清理费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未达标排污费等。环保排污费的使用由安全管理部归口管理。
四、附则
13、所有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公司财务制度的前提下进行。
14、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为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
(1)安全技改设施及时有效的。投入到设备的本质安全;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
(3)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
(4)抢险救灾;
(5)降低粉尘及噪声,提高职业健康水平等均有可靠资金来源。为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软、硬件管理所需资金。
1、相关文件和术语
中铁政字〔20xx〕28号文件《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投入资金提取、使用、审批
2.1依据财务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xx〕478号)文件规定,冶金工程按照年利润1%比例提取。
2.2炼钢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施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2.3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和健全炼钢厂安全投入专款的审批、使用制度,报厂部领导审批使用和报销,不准移作他用。
3、具体细则
3.1改造设备,消除重大设备隐患需要资金。
3.2采用先进技术,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项目,可用资金。
3.3粉尘和噪声的治理需要资金。
3.4未列入公司采购计划的办公用品所需要资金。
3.5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投入需要资金。
3.6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所需资金。
3.7职工伤害治疗所需费用。
3.8消防设施所需费用。
3.9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维护使用费用。
4、其他
4.1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办公室进行专项管理。
4.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炼钢厂安全科进行专项使用。
矿井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
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费用按每吨煤不低于15元/吨标准从成本中提取。
3. 安全费用的提高质量和使用严格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
规定》及相关矿井基建文件规定,进行提取使用。
4.安全费用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
占和挪做它用。
(2)重点保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止与抽放、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
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完善。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
(3) 突出效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
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5.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各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工程的方案审核。各矿井安
全费用计划审定后要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煤炭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安全工程实行效能监察。
6. 各矿井年度安全工程计划、项目安排必须征求集团公司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7. 安全工程必须建立项目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工程项目责任终身负责制。签订包干责
任书,责任书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组织工作,对项目“工期、质量、造价和投资效果”负直接责
任。
8. 严格安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进度、质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业务保安部门对安全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
9. 各实施单位必须列出组织实施计划进度表和实际工程进度表,各单位成本安措要有计划、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表并报煤业
公司对口业务部门,计划部,安全监察部,以便按计划督促实施。
10. 安全费用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有关业务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部门必须参加,
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1. 设备支出由供应部门按照招投标价格对外签订供货合同,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必须参加与招投标
,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必须参加设备验收。
12. 由集团公司安技部牵头,组织财务、基建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矿井安全费用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
每年终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
13. 各实施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年度安全费用实施计划所确定的时间组织实施;不能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的项目
,要及时修订计划,说明原因和修订后的实施时间费用等,经相关部门把关同意、分管矿长审核批准后报安监站,否则安监站
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任务、时间考核兑现。
14.安全费用的考核纳入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检查评比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统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