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汇总10篇)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十篇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艺术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文学社。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赣州农校音乐社是由赣州农校在籍学生为在校学校提供音乐活动及相关指导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赣州农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组织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

5.社团工作在学院组织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在学院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宗旨

够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了解,提高自身对音乐发展现状的认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当前学生在音乐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音乐在学生以后就业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团聘请相关专业李琪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本社团工作。

第六条本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组织机构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

1.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2.负责组织召开组织机构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一条本社团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第十二条本社团将制作本社团标志,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条本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将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招新

第十四条本社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安排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第十五条本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招新报告,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新海报或材料必须清楚明确,必须向招聘会员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不符。社团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十六条学期中社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按照社团联合会排部署具体事宜,进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须与统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四章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七条本社团分别设立、办公室、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等部门;本社团所设职务包括(副)社长、各部(副)部长、各部干事。第十八条本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

第十九条各部门的职能:

办公室: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带领社团朝着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指导、帮助社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主持召开社团会议,及时向社联、老师汇报社团工作情况,经常与社联保持联系;

策划部: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文件的草拟;

宣传部:通过发布新闻稿,粘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社团及社团活动;

外联部:为社团活动筹集资金,联系本校社团与本社团合作,负责社团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秘书部:管理社团财政收支,使社团合理使用社团资金;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承认社团章程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的权利

1.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3.享有承办某项活动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

7.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9.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10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3.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

4.执行社联与社团各项决议。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3

为了加强对社团档案资料的管理,规范社团的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校社团联合会档案的管理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专人管理,保证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各社团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档案管理条例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管理:对校社团联合会所有资料包括各社团上交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和分类,校社团联合会自身的各种资料按类别、性质分档,各社团上交的资料按社团类别分档。

第三条资料的存档:按资料的性质、类别存档、编号,统一入档,每周对新资料进行一些清点,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档在年底统一上交校团委:

(1)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负责人存以下资料:社团注册表、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登记表、社团学期工作计划、社团会费收费情况及使用范围。(合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意见)

(2)学期末存如下材料:社团工作总结、社团材料汇编、社团成员、个人小结、社团负责人总结及建议;社团活动申请登记表、社团的活动图片及社团其他主要成果、财务帐目报表;

(3)以上材料应以打印稿留存,所有材料应客观、公正、真实。

第四条档案的查阅。需要查阅相关资料的按以下要求进行:

(1)校社团联合会所有成员都有权查看资料,办公室成员可自由查阅,其它成员需查阅的,要经办公室副主任或档案管理负责人的许可。

(2)各级社团成员,如需查阅相关资料的,应说明理由报请校社团联合会组委会批准。

(3)任何查阅人员,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查阅后要恢复原状,不得乱扔乱放,同时未经特别许可不得在其上涂改,或带出,或复印,或其它非法形式使用,若有任何失误,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条档案的更新:每学期期未对全部档案清点整理一次,根据实际情况或需要作以调查、更新,使之日趋合理化、科学化

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东华理工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社团联合会

*年7月23日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4

1、只要热爱足球。爱好足球。愿意和协会集体交流。一起努力、成长。均允许加入我社。

2、社员从入社即日起应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自觉履行社员义务。

3、作为社团的一份子,应自觉维护社团荣誉,应与其他社员友好相处。不能做搞分裂等不团结的事,更不能做有损社团利益和荣誉的事。

4、社员有按时到场比赛和参加各次会议和课程的义务。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向有关负责人员告之。三次无故缺席者当自动退社处理。

5、按社团管理与活动的需要设社长,副社长,理事,秘书,宣传,外联及其助理等理事职位。各理事应对社团对工作负责,做好份内兼顾大局,齐心协力做搞好社团。宣传部,理事部是社团的重要组成部门,旨在提高社员的积极性,促进社员同好间的交流,搞好社团的宣传与创作。部门间不分等级不分彼此。按社团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减部门。

6、理事换届实行竞选制。新社员在开学后的社员大会上通过竞选,获得考查机会,考察期后,由集体理事集体评定,确认是否选为新理事。发与我社聘书。如日后有不负责或损害社团利益与团结的行为,竟集体讨论通过,撤消其职务。

7、社团方向:成为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优秀社团。打造知名足球协会。打造学校知名球员。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5

1、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内家拳协会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由个学院各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增强学生体质,提升自信和传播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了解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学术性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增强自我意识,强身健体;提升自我价值,弘扬民传。

第四条 本团体受教师教育学院分团委直接管理监督,受社联监管。

2、 会员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经成员讨论后;有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 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团体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 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 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 想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3、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依照本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院团委批准备案。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时: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会长,部长;

(三) 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五) 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本团体的会长、部长、副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 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

3) 有一定的'实力和功底;

4)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第十四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成员大会领导下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的机构。执行机构有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理事长、社长),学生社团负责人有本社团成员通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院团委审批。

第十六条 会长为第一负责人,接受社员监督,负责社团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社团设机构为:策划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监察部、和财务部。独立机构为理事会、联络组、秘书处。

1) 策划部: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 、进行市场调研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种文书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 外联部: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

3) 宣传部: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各项活动、发布社团的各项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 组织部:负责会员的招收工作及会员档案的管理;

5) 监察部:负责监督社团各项活动及审查社团经费;

6) 理事会:由会长、理事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物,总结经验,策划活动,考核新人。

7) 联络部: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8)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

9) 秘书处:负责通知各个事项;

第十七条 各部门下设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降级。

第十八条 各部门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的展开,在本部门内有任免职权、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注:换届制度

第一条 每年五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校招贤纳士。

第二条 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的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第三条 换届大会开始后半个月内,原理事会开始开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听取社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的问题就不予与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构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较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加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社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式离任,对该职位有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第五条 会长在内期间出现严重问题,有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成员 通过方能任免。会长非正式离任期间,由副会长临时负责直到新会长出现。

4、 资产管理

第十九条 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捐赠、赞助费;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二十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一条 社团活动经费申报手续

1、 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预算开支要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理事会审批方可通过秘书处报销。

2、 社团举行活动前,一线提前两周递交详细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表。活动审批后,主席团按实际情况审批活动经费,最后要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从该社团上缴的会费中拨款,活动结束后,上交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

第二十二条 财务报销要求

1、 活动计划及经费结算表,经主席及团委指导老师签名后方可生效。

2、 正规发票可报销。

3、 每张发票后须注明用途及两个经手人签名,其中一人须是协会会长。

4、 各社团(部门)安排一名固定人员与秘书处和监察部联系。

5、 上缴活动总结及经费结算表,经严格审批后方可按审定数额报销。

第二十三条 本团体财务本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四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十五日,经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管理处核准后生效。

6、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团委审查同意。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分团委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财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展开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处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7、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归本团体。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条款若与学校社联条列相违背,以社联为准。

注:

本协会第一期理事由原有的人员暂时组成。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刺绣协会社团”,以校内喜爱次序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二条 社团目的: 为爱好刺绣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第二课堂作用,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 社团口号:“用激情书写针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本校在籍学生,对刺绣有浓厚兴趣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遵守徐州工业学院学生守则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协会指导老师和会长提出意见或建议。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接受本社团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积极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四)会员中途退出,需上交说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社团设社长一名。社团成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组,队长各一名。

第八条 社长产生办法

社长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报院团委备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在社团内部拉结派,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将社团经费作不当使用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社团名誉的。

(五)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六)以社团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条 每学期全体成员大会

学期初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己介绍,技术展示交流。社长发言,布置本学期社团日常训练及活动内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学期末全体成员大会:会长作学期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会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会员展示本学期学习到的技术动作。

第十条 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训练及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社团成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活动,听从安排,私自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及地点活动的,产生的后果自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归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刺绣社团。

第十三条 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理事讨论通过尽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7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比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准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需求,提高当代大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快乐创业协会在学院领导和老师的大力支持下,由一群积极的业务精英和管理人才齐聚一起;经院领导审核院团委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组织,社团干部全部来自我们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

第二条:本社团是在院团委监督及院社团部的领导的管理下,由爱好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直接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并通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来增强协会的影响力和实力,提高协会综合水平和整体素质;让大家在参与社团的工作中:“自我锻炼、自我总结、自我反省”不断地提高个人的实践能力;社团的口号和发展方向符合当代大学生就业的需求;

第三条:本社团本着坚持:“人性化管理,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宗旨,让更多的人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热爱社团工作,服务科贸,加强自身理论学习,积极主动参与社团实践活动。宣传口号:“奋斗的大一、梦想的起步、需学习规划、坚持到底”;

第四条:“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自我管理”为工作理念,发扬“为他人植树乘凉”的奉献精神!按照:“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新、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六点要求完善自己的管理服务水平!

第五条本章程是本社团一切活动的基本准则,各会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章活动宗旨和内容:

第一条活动的宗旨:提升大学生自主创业和就业能力,加强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个人口才;

1、社团活动自觉遵守国家和学院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协会内在实力;

2、加强学生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思想学术交流,增进学生之间友谊和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3、组织承办各类型校园文化活动;

4、加强培养协会干部的管理和社会实践能力;

第二条协会活动范围:

进行理论学习(专业知识)、学术科技(口才技巧)、文化娱乐、社会实践(业务拓展)、志愿服务(农村支教)、体育竞技(武术培训)等;

第四章社团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信息部、各部门工作部署及构想:

1、主席团(会长团):

会长、副会长分别作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分工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绩的评审;相互监督和考核工作能力;每个月开一次全体协会干部工作总结大会,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作下个月工作打算;每学期期末做协会工作的奖评和干部选拔;每学期开展二到三场有意义的文化活动(文艺比赛、演讲比赛等)以及组织好各部门的联谊活动和开展各项工作交流;

2、信息部(秘书处):

负责协会新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大文件的起草,协助主席团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工作;管理主席团、各部门文件档案(工作计划和备案);对学生干部每期进行注册、备案;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签到、组织会议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每期的工作计划和每星期一次例会、每月一份工作总结以及年度全体所有部门的工作报告总结表彰大会);对各部门评优工作进行评分,完善部门责任分工到人,秘书处每次派专人到主席团、各部门参加日常会议并做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

3、学联部:

组织有意义的学习交流活动和专业知识竞答;让同学们产生主动去学习的兴趣,而不是被动的去学习知识理论;通过实践的理论(演讲)比赛来锻炼同学们的胆量和口才;把学习专业知识的掌握放在首位,用学习、工作成绩来回报学院、父母的教育培养;以及组织我们协会开展的文化、文艺工作的宣传,通过一些校园文化活动(班级才艺竞技),娱乐校园沉寂的气氛;提供大家一个轻松的学习和工作交流的平台,在自己创造的舞台上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特色,用自己擅长的表演展现我们大学生的能力,弘扬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

4、宣传部:

A、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B、负责社团横幅、海报的绘制和宣传;

C、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D、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活动的宣传和报道;协助各部门对内对外活动宣传;以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我们的工作成果;其他学生组织各项宣传工作;

5、商务部:

为我们协会开展的大型活动争取社会赞助和外界大力的物质和精神支持;与兄弟高校学生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各项工作交流活动;维护我们协会的正当利益,承担就学生工作问题与学院各学生组织的咨询工作;负责社团与校内外其他学生社团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社团形象和知名度。深入市场(或学院)调查:了解基本的本地特有的人文、生活习惯、消费水平进行研究分析并做好记录;

6、策划部:

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筹备策划书)和制定招新宣传资料(运作方式、营销模式);做好二方面准备:通过对学院(市场)实际调查拟定对协会的工作、业务提出可性的方案和策划;备用活动的流程和实施方案;协调其余各部及分社等的活动安排。

7、业务部:

主管全权负责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由协会信息部秘书长管理本部人员、业务资料;总代理和业务员负责1-3个不同的业务任务量;业务员必须从事1个业务为标准;主管根据业绩的程度可对优秀的业务进行奖励和提升优秀业务员晋升代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任务量和任务目标;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记录和总结向主席团、信息部回报工作内容;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勤工俭学工作,培养自己的销售水平和营销技巧!

8、人事部:(干部选拔、考核、培养建设方案)

A、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活动合作,提升我们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实力和影响力;增强各部门工作上的协调和整体凝聚力;我们要先做到整合内部的团结,再走出科贸,吸引和学习其他高校组织的管理模式加以运用;

B、决策机制:各项工作开展时,先由各部门进行讨论和策划,再上报主席团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分工协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三点工作上的:“管理、理论、思想”创新;

1、在管理上,我们要完善我们的组织机构,发现工作存在的问题,解决和落实工作中漏洞;

2、理论上:我们要建立适合我们学生会组织发展的章程和工作计划;

3、思想上:用“责任和分工”解决职务管理造成不当的影响;在心态上:要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敢于无私奉献,把我们学生会组织当着我们的家一样去建设;

C、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进行提升和评优;对于主席团、各部门干部的评审公平公正对待;对我们学生会组织存在的难点和弊端进行整顿,不合格者进行辞退;

D、自律机制:学会自我反省、自我总结、不断提升自己的修养;提升我们整体的办事效率和能力;

E、反馈机制:学会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问题、总结落实责任;杜绝搞派系拉关系,保持良好的作风和相互督察举报;部长带队考核协会干部在信息部的工作记录和工作内容作为评优的前提;对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审核上报主席团;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加强协会运作能力和规章制度;

9、武术教练、武术助教:(负责培训“宏楠武术培训小组)

武术教练等同“副会长”只专职负责武术培训;负责和组织协会开展的武术训练,制定训练计划和工作安排;协助主席团组织武术学员应对协会或学院开展的各种类型的校园文化活动的演出;

第五章社团管理运作条例:

第一条湖南科技经贸学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是本协会的主管部门本社团受院团委、院社团社团部的直接领导,由院体育部协助指导管理工作,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条本社团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定于每年的六月及十二月份举行,届时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社团负责人

第三条:协会全体成员大会职责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的会员代表大会。

4、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和干部的选拔。

8、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9、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条本社团设置会长一名和副会长三名,本社团的社团干部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由社团干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第一任正副会长由创始人担任和任命)。

1、社长职责: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处理本会的各项事务,对本会全权负责,对本会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有权调整本协会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负责与其他社团或校外单位联系;代表协会参加学校召开的社团会议,下达会议的具体情况忽然布置各项工作。

2、副社长职责:负责招新工作;与会长共同管理协会,如会长不在时,副会长有权对重大事务做出决定,可以召开各项会议,代表会长参加学校各项会议及处理相关事宜。

3、协会干部职责:以学习为首,热爱协会,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球技和篮球常识,精通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四条:本社团的重大决议需以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并由出席人数的过半通过后方起作用,更变社团宗旨,口号及解散社团,修改章程,任免正副会长,须由会员总数3/4以上出席,出席会议的4/5以上通过后方有效。

第六章会费管理制度和财务规划:

第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收入、赞助和其他收入。

第二条普通会员入会时须交纳会费30元/期,社团成员须交纳会费

20元/期,本社团开出会费收据和发放会员卡。

第三条财务部每学期需提交一份经费使用报告,并接受所有会员的监督。

第四条本社团本着量入为出、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的开支,本社团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宣传费用

2、订购协会日常工作费用的费用

3、开展活动所需经费

4、奖励优秀会员的奖金

5、临时的特殊经费(工作报销)

6、协会购买武术器材支出

其他一切项目不予支出,特殊经费需有会长和财务部共同通过。

第七章社团规章制度

1.》在工作上严重失职有损协会形象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2.》损害协会利益或泄露协会机密者: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3.》开会期间进行考勤登记、会议记录、有特殊情况需向信息部汇报,以及事后一定要进行书面形式请假在信息部存档;缺勤达10次上者:无法胜任该职务,可立即终止其权利,并自行承担责任;

4.》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学习、相互协作、各司其职、按章办事,每一位成员都有义务维护本协会利益;

5.》每一位成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应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文明礼貌、工作积极热情、乐于助人;

6.》每一位成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上进心强、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服从协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活动和业务;

7.》每一位成员都可以对协会开展的工作和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方案;

8.》本协会全体成员一律平等,只是“责任和分工”的不同;

9.》每一位成员都可以考核和监督部长级上的干部,每一位成员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享有协会每月和年终评优权利;

10.》本协会的各位成员必须认真对待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11.》每月评出对协会做出贡献的四名成员进行证书奖励和二名红包奖励以及部长级以上干部做每月工作总结、以及工作内容在信息部存档,作为评优的前提;

12.》本协会每月开一次全体大会:部长级干部作工作内容总结和成员自由言论,以及评出每月的优秀干部进行奖励;协会任何一位成员在参与协会的工作中获得利润的20%回报给协会,作为协会的奖励基金;

13.》以上的规定从20xx-3-26号起生效并严格执行;

注:本手册规定、解释、修改权最终归《快乐创业协会》;

第八章社团纪律

第一条遵守校纪校规,服从院团委、院社团部和本协会会长的领导。

第二条会员应积极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各项活动中维护本协会的利益。

第三条不做有损学生自我形象和社团形象的事。

第四条不做有损社团和其他社团利益的事。

第五条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缺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学期会议、武术等事项无故缺席活动累计达五次者,做自动退社处理

第九章会员的权利

第一条会员有自由加入和退出社团的权利(退社必须书面通知社团,经社团统一方可退社)。

第二条会员向社团提出建议,指出社团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的权利。

第三条会员拥有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会员拥有竞选社团干部的权利,有权选举担任本社领导职务。

第五条会员拥有向协会提出组织比赛或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享受赞助商9折待遇(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遗失可以申请补办,一次10元)。

第七条优秀会员可可由本会推荐参加全国篮球裁判员资格等级证,合格后将获得全国统一的裁判员合格证书。

第十章会员的义务

第一条会员的义务是必须履行协会的纪律(第六章)。

第二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奖惩方法(第九章)

第三条合理安排时间,协调处理好活动与学习的关系,按时、按质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四条按时交纳会费,逾期不交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一章协会的奖惩办法

第一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类活动中,给取得优异成绩的队伍和优秀队员以及积极参与者给予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公布。

第二条在本社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如有不文明或过激行为的会员,经协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罚,视其情节轻重,最高给以开除会籍的处理。

第三条对本社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社团推荐为“优秀社团干部”,并向该会员所属系院反映。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

第二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9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二、监察部职责: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三、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四、部长职责: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五、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六、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七、量化分奖罚政策: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篇10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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