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十篇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学校*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__-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工[20__]68号文件)即行废止。
1、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厕所是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点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卫生环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职工厕所设专人负责管理,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一、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每天进行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二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无污水停积。
二、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项目部负责发放,每天彻底消毒一次。
三、项目部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天早、中、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必须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必须扔在纸篓中,每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五、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乱扔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由厕所管理员监督。
2、凡在墙上乱写乱画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
3、厕所管理员应将纸篓全部放到墙角,凡将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罚款50元。
一、 食品添加剂的采购
1. 各分公司及采购部采购食品添加剂前必须向生产品控部进行申请备案,经备案批准后才可实施采购。
2.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供货商及经销商索取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留存备查。
3. 产品标签上应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没有使用范围、使用剂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和使用。
4. 严禁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
二、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1 入库检验
1) 每次进货时库管应按照《原辅料验收标准》实施检验,并应注意所进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上应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检验合格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剂感官应具有添加剂本身应有的颜色、形状等。
3) 要求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做到证书齐全,标注规范,帐物相符。
4) 添加剂应密封,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光照、受热,禁止与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称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中允许使用的品种和在标准的范围内使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进行使用。
2) 使用人员每次称量添加剂时,应注意添加剂的包装标示,保质期限、严格按照标识规定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进行使用,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3) 使用时应严格按照配方称量,严防多称或混入其他杂物,称量完后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标示清楚,以防误用。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储存,称完之后应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表》。
一、总则
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要求每个师生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总体健康水平。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德育办负责,校医、教师、校工、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学校食堂、红领巾服务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3、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室公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中应设置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公区的卫生工作。
4、班主任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教室要坚持早晨自习前、下午放学前后三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
7、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8、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要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9、生活委员和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10、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班主任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年考核。
四、学生个人卫生
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每天坚持早晨锻炼(如跑早操等)。
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清早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一、每年组织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
二、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要及时同志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三、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认真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五、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开设健康教育课。
六、要配合县防疫站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八、保证学校卫生经费的投入。
九、卫生室要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学校环境教育以人为本,提倡自由、民主、和谐与平等,不仅要达到校园的自然环境美,更重要的是要达到生活环境乐。为了加强学校校园、教室、办公室卫生的管理工作,让大家都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教师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
(一)学校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责任人与分工:
校园:
办公室:
实验楼:
实训楼:
体育馆:
教学楼:
宿舍楼:
餐厅:
班级及分担区:(值周教师)
值周教师每周对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时分片、分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班级量化考核中。
(二)班级组织机构
各班级设劳动委员和卫生监督员一名,劳动委员负责班级值日轮流表的制定和各值日小组的值日监督,卫生监督员对每天室内外分担区的卫生保持进行监督,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如有不合格的及时通知劳动委员告知值日生进行处理。
二、实施办法
(一)责任区制度
全校卫生实行分时段、分片包干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我校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体育场等)的清扫与保洁日常由生产实习处划分班级分担区进行清扫。分担区小垃圾箱由分担区班级及时清倒到垃圾车内,如果已满及时通知门卫,告知环卫及时清走。学生宿舍内卫生由舍务处分配宿舍值日生处理,并按照宿舍相关管理条例执行,行政楼厕所由保洁员负责清扫,办公室由教师自行清扫。教学楼班级及走廊由班级分担区负责清扫,实验楼实训楼的实验实训室的卫生由实验班级进行打扫。餐厅卫生由餐厅工作人员负责清扫。
(二)环境保持保持制度
1.禁止在我校内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2.公共区域的卫生至少每日早中晚各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飞扬,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3.公共区域的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公共厕所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对于公共厕所和垃圾堆放处要定期实施药物喷洒,灭杀蝇蛆。
4.任何个人不得在窗外搁置、悬挂物品,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悬挂各种海报、条幅、标语及广告宣传品(我校统一安排的除外)。
5.车辆停放必须按照规定区域和位置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6.我校内的树木、花草要定期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任何人不得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洒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7.有毒、有害的危险品及可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
(三)检查制度
1.值周教师分片分时段每天对学校室内外及校园卫生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通告给班主任,并将结果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2.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内外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只好检查4次以上。
3.学校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人员到宿舍和餐厅至少检查一次。
4.每个班级每天要对本班级的室内外分担区至少上下午各自检一次。
5.每个责任人及实验实训室及办公室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区域每天至少自检一次。
6.政教处定期组织人员对班级卫生每周至少抽检3次以上。
7.教务处每周对办公室卫生每周至少要抽检一次。
(四)卫生检查标准
1.教室
(1)地板无果皮、无纸屑、无积水、无痰迹、无灰尘、无印迹、无脚印。
(2)墙壁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3)一米墙无幼儿手迹、无足印、无画痕、无划痕。
(4)踢角线无印迹、无灰尘。
(5)墙上附属物(如开关等)无印迹、无灰尘、无污点。
(6)门脸、门框、门把手、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7)窗台、窗棱、窗护栏、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
(8)玻璃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点、无印痕。
(9)灯管、灯架干净,无灰尘、无污点。
(10)顶棚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11)主题板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框无粉尘、挂帖物无灰尘、无污点。
(12)课桌椅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污点、无印痕,桌面玩教具排放整齐。
(13)室内装饰挂贴物无破落、无挂尘、无污染、无污物。
(14)物品柜无与主题无关杂物、无落尘、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
(15)被褥整洁干净、叠放整齐、无污迹。
(16)多媒体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7)储物柜无污点、无印痕、无落尘、无水痕、不放杂物,连接用电源线、数据输送线放置合理整齐。
(18)书架图书摆放整齐,无皱折、无破损、无污点、无污迹。无水痕、无落尘、无涂迹。
(19)办公桌表无堆放私人物品、无堆放无关物品、办公用品清洁整齐、放置有序,无字痕、无污点、无印痕、无画痕、无划痕,桌下、桌腿无粉尘、无印痕。
(20)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位置挂放。
2.环境卫生
(1)地面洁净,无果皮、纸屑,无碎砖烂瓦。
(2)建筑物无乱涂现象,门窗擦拭干净。
(3)花园无杂草、枯叶、枯枝、纸屑。
(4)打扫及时,无垃圾存留。
(5)楼梯扶手、楼道瓷砖每日擦拭保持清洁。
3.宿舍卫生
(1)地面墙壁无灰尘,无痰迹、无糖迹、无果皮、纸屑,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棱无灰尘。
(2)物品摆放整齐,被子叠放棱角整齐,枕头放在被子上,鞋子统一放在鞋架上,牙刷放在茶杯里且刷头统一朝右,毛巾折半后摆放上架。
(3)不该有的物品统一关锁在衣柜里。
4.个人卫生
勤理发、勤洗澡、勤刷牙、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纹身,不穿奇装异服,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五)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1.政教处每周将值周教师的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每个学期对班级卫生的等级进行汇总写入班级量化考核,并对班级进行排名。
2.教务处对办公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学期末进行汇总,作为评选文明办公室的条件之一写入。
3.宿舍对住宿生按舍进行评比,把卫生等级作为评选优秀舍长、文明宿舍、优秀住宿生的条件之一。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一、个人卫生:
1、要求:
⑴服装干净整齐;
⑵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⑶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各班卫生委员负责协助班主任按照上述要求监督本学生的日常个人卫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值周员、少队委每周联合对各班级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二、教室卫生:
范围:教室内外墙壁(屋顶)、地面、门窗、桌椅、黑板、灯管、电视柜及室内设施等。
标准:按照学校卫生检查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检查考评。
要求:
①每天教室要开窗通风(冬季每天不少于三次),保持教室内空气新鲜; ②每天由值日生打扫卫生(不少于三次)。
三、环境卫生(公共场所):
要求:
责任人要在上述范围内做到:
(1)要保持本责任区内干净、整齐,地面、墙壁、黑板无污渍、无痰迹、无纸屑、无废弃物;
(2)窗明几净,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3)教室每天要定时打扫,要保持整洁;
(4)办公室及各部室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土、无垃圾,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四、卫生检查:
每天学校管理人员、各班卫生委员、班主任、少队委员对学生的个人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每周对各班级教室内和清洁区的卫生进行检查或抽查,按照卫生检查考评标准进行检查和记录,根据各班级总评的`得分情况排出名次,在每周校会上对卫生好的提出表扬,颁发流动红旗。
对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随时进行检查,并做检查记录,问题严重的在校会上点名批评,给予扣班级分的惩罚。
五、卫生宣传:
教导处、总务处、少队部积极配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做好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根据疾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流行趋势,适时采用板报、广播、校会、家长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建立卫生检查宣传栏,定期召开各班级卫生委员例会,贯彻教委对学校卫生工作的要求,讲评卫生情况,宣传防病知识,组织开展活动。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学校应该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相关政策与制度。
一、主要领导负责制学校应建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各负其责。定期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指导、研究学校卫生工作,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每日进行卫生巡视,做好教室与卫生区的保洁,认真填写卫生检查记录,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卫生大扫除。认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三、建立常规工作制每年三月、十一月作为“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广播、讲座、板报形式进行以保护视力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日做两次眼保健操,不断提高眼操的质量,开展中小学视力普查普治工作。坚持大课间阳光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
四、完善疾病防控制度切实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针对学生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制订具体防控宣传计划。
五、强化传染病的防控和报告隔离制度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对学生做好防治工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
六、规范中小学生体格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和规范体检档案,对体检中发现有各种疾病的中小学生,要下发体检复查通知单及时进行复诊和给予治疗,开展中小学生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对比、评价等调研工作,为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规范保健室常规工作制度学校卫生室要做好师生卫生保健工作,要做好伤病的妥善处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八、建立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对卫生工作要建档立卷,做到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并对档案进行科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