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规章制度是旨在确保教职工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法律规定和学校要求,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不同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一些不同的规章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奉献于教育事业的各位教职工,在不同的教学单位,学校为更好的管理,都会为各位教职工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教职工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上海晚婚晚育产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更多文章: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生育暂行规定办理。上海晚婚晚育产假。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为您提供范文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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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精神,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教师要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对所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三天之内级组长要把情况书面报告教导处。原则上要由教导处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并作为教师能否聘任内容之一。
第二、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如果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要追究法律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三、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如有黄、赌,及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扣除奖教金,并且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第四、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制度。
不能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如有指责、训斥家长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在5天之内向家长赔礼道歉,并且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第五、要关心集体。
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如果有损于集体荣誉的事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在一定范围内作公开讨论,并扣出集体荣誉奖。
第六、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
有意见当面交换,有问题逐级反映,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如有背后议论,有意无意挑起矛盾,要进行严肃批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析讨论,当年不评优评先,扣除集体荣誉奖,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低聘、缓聘。
第七、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并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评议,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第八、加强请示汇报制。
如有上述情况必须在三天之内报告上级。教师中的情况由级组长报告教导处,教导主任、副校长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的情况报告区教育局。逐级汇报,以便互通情报、及时纠正,提高素质。
为加强教职工公寓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与休息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入住条件
距离学校2公里之外的单身未婚教职工。已婚职工确需入住需经学校研究同意。
第二条 申请入住手续
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缴纳50元押金后安排住宿,职工在入住之前要清点好室内配置物品及设施并签字存档。
第三条 办理退宿手续
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派人清点室内物品确认无损后发还押金,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管理规定
1.本公寓为单身未婚职工公寓,凡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需在2周内搬离该公寓。
2.本公寓为双人标准间,如有一人搬离,学校有权调配职工住宿。
3.职工必须按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宿舍只限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他人或带外来人员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楼道内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严禁在房间内聚众喝酒、赌博。严禁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5.自觉爱护公物,爱护室内设施和用具,不得私自改动和拆毁,不得私自加装或调换门锁,不得在室内墙壁上打洞、乱钉、乱写、乱画,不得乱拉乱扯电线、网线、绳索等,丢失损坏公物者应赔偿。
6.严格遵守用电制度,宿舍内禁止使用电水壶、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电暖器等电器。
7.严格落实学校的'各项要求,晚8:00以前必须返校,22:00熄灯就寝。
8.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严禁向公共场所(楼道、楼梯口、窗外等处)乱扔垃圾。走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摆放灶具或做饭。
9.各楼层负责人要管辖好楼层的安全、卫生工作,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
10.同志之间要相敬互助,和睦相处,提高防盗防火和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要同舟共济,一致对外,并及时报警。
11.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注意防火、防盗,出入要及时关好门窗。
12.节约用水用电,按时交纳水电等费用。
13. 居住朝阳面和阴面房间的职工,每年寒假开学前对调一次。
14. 不得将学生带入公寓。
考勤管理
1. 校务办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机动假):所有教职工请假(半天或以上)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
3. 公出:上班期间,行政人员公出由校务办开公出证明单,教学活动出则由教务主任或德育主任开具公出证明,后勤人员公出由总务主任开具公出证明,特殊人员另行处理。
4. 每月初由校务办统计并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
5. 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6. 门卫室记录的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供校务办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门加班需由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当月结清加班费用。
三) 旷工: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请假、公出等手续,半天或以上不到学校上班的)均属旷工。
假 期
一) 机动假
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机动假。
二) 小时假
教职工因私外出或迟到、早退教职工本人应主动并如实在门卫登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有一定时间用来处理个人事务,每次时间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每月使用机动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不超2小时,月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计不超过3次。
注:机动假与小时假不能同时享有,已有机动假存在的情况下,再有小时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机动假作为事假处理。
三) 探亲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在寒、暑假期间内实施。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学校负担享有探亲假职工的往返路费。(按普通等级报销)。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
总述
1、校园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是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一、道路清扫与保洁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二、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三、垃圾处理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四、检查与监督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2、主要公共区域定人、定岗认真清扫和保洁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总述
1、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称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院绿化。
3、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全体教职员工人人有责。
为加强校园监控中心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监控中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中心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详细登记。
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需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六、严禁在监控中心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中心查询情况必须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监控中心查看。
八、保持监控中心干净、整洁、安静。
九、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心;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十、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十一、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二、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中心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考勤管理
1、 校务办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
2、 半(整)天假(含机动假):所有教职工请假(半天或以上)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
3、 公出:上班期间,行政人员公出由校务办开公出证明单,教学活动出则由教务主任或德育主任开具公出证明,后勤人员公出由总务主任开具公出证明,特殊人员另行处理。
4、 每月初由校务办统计并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
5、 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6、 门卫室记录的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供校务办月底核查。
上班
一) 正常上班:
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
二) 加班:
指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门加班需由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当月结清加班费用。
三) 旷工: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请假、公出等手续,半天或以上不到学校上班的)均属旷工。
假 期
一) 机动假
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机动假。
二) 小时假
教职工因私外出或迟到、早退教职工本人应主动并如实在门卫登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有一定时间用来处理个人事务,每次时间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每月使用机动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不超2小时,月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计不超过3次。
注:机动假与小时假不能同时享有,已有机动假存在的情况下,再有小时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机动假作为事假处理。
三) 探亲假
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在寒、暑假期间内实施。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
3)学校负担享有探亲假职工的往返路费。(按普通等级报销)。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20__年2月25日起执行。
为做好__校区临住教职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工作,为教职工提供一个温馨、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结合__校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住宿安排原则
1.教职员工需到__校区上课或办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请。
2.临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实行公用原则,由__校区综合办公室统一配置。
二、住宿办理程序
住宿申请人需于学期初到__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领取房间钥匙。如住宿时间有变更,须及时办理变更申请手续。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到__校区综合办公室办理退还手续,并归还房间钥匙。
三、住宿守则
1.教职工要按申请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2.住宿期间要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巾、烟头等垃圾。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影响打扰别人。
3.不得私自将临住宿舍内的床上用品带走或锁进衣柜。
4.临住教职工宿舍实行“本人申请,本人入住”的原则,不允许将临住房间的床位转让给他人入住,也不得随意带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则
1.离开宿舍须关掉光管、风扇等电器(热水器可在周末再关掉)。
2.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舍内。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3.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4.丢失宿舍钥匙需赔偿10元。
5.丢失或损坏宿舍内公用物品需按价赔偿。
五、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__校区综合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六、本办法由__校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