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车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五)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办公日常消耗品、宣传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第二章 办公用品采购
第三条 办公用品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
1、集中采购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并管理。
2、集中采购的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传真纸等纸张;计算机消耗的磁盘;打印机消耗的色带、硒鼓、墨盒;日记本、各类笔墨等。
3、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即:每月15日前各部室向行政管理部提报当月所需用品计划,由行政管理部统一采购。
4、特殊办公用品可以经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授权各部门自行采购。
5、各部门或班组若临时急需采购办公用品,由部门或班组专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班组负责人审定同意后,交行政管理部批准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6、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约量库存。
7、结算办法。公司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办公用品领用数量及单价,编制明细表经确认后报财务划转。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分发领用
第四条 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另一份用于分发办公用品的台账登记。
第五条 接到各部门的《办公用品领用单》(两份)之后,有关人员要进行核对,并做好登记。然后再填写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交发送室。
第六条 发送室进行核对后,把申请所要全部用品备齐,分发给各部门。
第七条 用品分发后应做好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品名与数量等。一份申请书连同《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转交办公用品管理室记账存档;另一份《办公用品分发通知书》连同分发物品一起返回各部门。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八条 新进人员到职时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向行政管理部请领办公用品并列入领用卡,人员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缴交办公室。
第九条 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办公室统一印刷、保管。
第十条 部门使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维护。
第十一条 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填写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并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到相关人员处理报废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用品(价格在1000元以上的)正常使用发生的损坏时,要及时向行政管理部报告,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修理,如不报告或擅自将损坏的办公用品丢弃,使用者个人按非正常使用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公司对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实行年内不定期检查、年末普查的检查制度,检查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制定、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公司办公物资分为消耗品类(a类)、管制消耗品类(b类)、管制品类(c类)、办公设备四种。
1、消耗品类(a类):墨水、铅笔、笔芯、刀片、胶水、胶带、大头针、图钉、回形针、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信封、便条纸、橡皮擦、夹子、印刷品及各类用纸等。a类用品使用数量不受限制;
2、管制消耗品类(b类):名片、签字笔、荧光笔、白板笔、卷宗夹、账本、修正液、电池、圆珠笔、美工刀、文件袋、印泥以及各种自动化办公用耗材等。b类用品使用数量由销售主管进行控制;
3、管制品类(c类):订书机、打孔机、钢笔、笔筒、尺、剪刀、文件架、计算器、名章等。c类用品每个项目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但物品报废后可以旧换新,但在未报废前所造成的丢失、损坏,视具体情况由保管人赔偿或由部门共同赔偿;
4、办公设备:办公桌椅、电话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电脑、电热扇、电风扇等。办公设备为营销中心公共使用,由销售主管保管;
第二条、部门内所有资产、物品均实行入库登记管理制度,由销售主管进行验收、保管。
第三条、部门内员工领用物品,需进行领用登记、签字。
第四条、销售主管对部门内资产、物品定期进行清查、对帐,确保其安全。
第五条、销售主管每月末进行下月需用物品统计,并报公司统一领取或购买。
第六条、办公用品申请程序:每月员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一式两联,部门一份、办公室一份)。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时,将根据其岗位需要,给每人配备一套办公用品,并且每个员工建立一份《办公用品领用档案表》,待员工离职时,根据其《办公用品领用档案表》回收办公用品,岗位需要,需配备其他办公用品时,须经过申请确认后予以配备。
第八条、策划部、客服部门办公用品由负责人统一管理,其他员工可到管理人处借用或领用。
第九条、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还个人低消耗品,若丢失需本人按折旧后的价格全部或部分赔偿。
第十条、部门内公共财产属于销售部所有人员,待项目完工一并交予公司。
一、目的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保障各部门办公用车的顺利进行,结合《xx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三、职责
此规定由公司行政部执行实施。
四、车辆调配、调度及申请
(一)公务用车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接受派车申请和要求,并对派车出行信息进行详细登记。未经行政部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排使用车辆
(二)公司公车主要用于员工外出办理公务,公司公车一般不用于办理个人私事。
(三)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公务外出需用车时,须向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后,送交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接到部门或个人用车申请时,应按确保公司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公务用车,及时、合理调度车辆。因故不能按时派车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市区范围内用车提前一天申请,出市区用车提前两天申请。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派车单”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且在事后应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派出。
(五)公司现有车辆不足以保证大型活动接送需要、须向外租借车辆时,应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公司公车的有关证件及保险事项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相关证件由驾驶员保管。
(七)行政部应严格控制公车的各种费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八)公司公车由专任司机驾驶,司机要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等工作,每周对自己驾驭的车辆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
(九)遵守交通法规,不准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如系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回到公司后,司机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未经调派,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公司外。
五、车辆维修
(一)汽车日常维修、保养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交行政部车辆负责人审核,并按流程审批,按公司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点)维修和购置。
(二)汽车维修或保养完成后,要由司机验收、车辆负责人复验
附表1:xx公司用车申请表
附表2:xx公司派车单
附表3:xx公司行车记录表
附表4:xx公司车辆维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