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管理制度(通用3篇)
学校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为规范学校公用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 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四、车辆保养及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
五、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六、责任追究
l、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县项目办公车管理制度
1、本单位小车主要提供本单位领导工作用车、适当安排工作人员用车的原则。
2、所有用车必须经主任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要求驾驶员出车。办公室人员需要用车应提前预告办公室,未经同意私自出车责任自负。
3、严格控制私事用车。干职工如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报经主任批准,方可用车。
4、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经常检查车辆,确保安全行车。晚上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点,确保车辆安全。
5、车辆维修及配件购置应先向主任汇报,经批准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核,并由财务联络员随同驾驶员将车开至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并签字验收后方可报销。
6、驾驶员不得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因上述原因出现车辆的.损坏、被盗、发生交通事故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辞退处分,并追究其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驾驶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凡未出车时必须在办公室待令,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外出,必须报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保持通讯畅通。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自有车辆(含摩托车)进行公务活动。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私车公用的前提条件:
1、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二、私车公用审批程序
拥有私车的'员工,确因公司业务需要,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再经高级副总裁审批后,方可自带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的有关待遇。
三、私车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费:公务用车的油费由公司担当,但节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非业务用车油费不予报销。私车加油必需按公司规定的用油型号加油,加油前必需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申请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加油。
2、车辆补助费:公司给私车公用车主每月供应肯定车辆补助费,补助标准:月行驶1000公里以内补助500元/月;1000-20xx公里补助800元/月;超过20xx公里补助1000元/月;摩托车100元/月(含油费,不再报销油费)。
3、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担当。
4、车辆修理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支配负责。
5、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车主自行支配负责。
6、车辆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车辆路桥费、油费每周报销一次。
四、车辆的管理
1、私车出车都必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并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登记私车的行车记录(每次动身和回来的大路数、时间等信息),常驻林区的护林人员私车(摩托车)公用人员用车不需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派遣和登记。
2、私车公用的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位置。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因私车主借与他人使用;或未经公司同意,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公务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担当。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理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主自行负责。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七、本规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