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制度集锦(精选22篇)
1、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矩,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创造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2、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违背交通规矩或产生事故,由驾驶人累赘,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允许将校车借予他人应用。
(2)违背交通规矩,其罚款由驾驶人累赘。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产生,范文大全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巧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累赘。
(5)产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丧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累赘一半。
3、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掩护作业,以干净、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请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机动,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耽曲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别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圆梦免费资源网告后勤主任,经主任批准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载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诉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4、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请求司机在沿途增长停源码下载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达到停车点,若提前达到应断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5、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干净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订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成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批准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容许其他人(包含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背交通规矩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后勤处按情况评估相干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6、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矩。
(2)司机应爱护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重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干净。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范文大全、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创造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创造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创造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容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别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必定要遵守交通规矩,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成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屈服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履行任务时,圆梦免费资源网遇特别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阐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19)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成果自负。
(21)后勤处每学期负责对司机期考核、评级嘉奖。
7、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巧,熟悉控制车辆的技巧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屈服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质、工具等的保管和应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丧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丧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丧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肇事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别情况可机动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学生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范文大全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捏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主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转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措施处理。
(10)严格履行学校、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捏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持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动等。
8、司机会投诉事项处理
(1)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源码下载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凝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产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诉队长。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3)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貌,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进步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一、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畅通状态,如有联系不上超过一小时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开除。
三、规律作息时间,以充沛的精力上岗。在出车过程中睡觉、游玩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导致提货、卸货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带情绪上车,病车不准上路。
五、如实认真填报出车费用,保存好油票、过桥过路费等报销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严禁用假票报销,一经查出该趟费用不予报销。司机出勤时遇到突发问题,自己处理不好的,要及时反馈到公司,且不能无中生有,虚报、夸大事故及费用的,一经查出处以报销金额十倍的罚款,直接在运费或工资中扣除。
六、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使用和交接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的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良好;及时添加机油、齿轮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机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机承担相关责任);保持车容整洁,车内清洁。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证件的有效性(行驶证、营运证年审,车辆二级维护时间),如有到期,应提前汇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七、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打电话回公司报修,公司将做出相应出车计划,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车辆要在当天修好,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记表上登记修车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司机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诚的服务态度,要严格遵守各发货方、收货方及物流园的规章制度,与上下游客户处理好关系,不得与收货、发货等人员争吵,如果出现矛盾要及时打电话回公司解决。
九、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私自载货载客,造成公司损失或延误工作时间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十、听从公司调度安排,按计划出车,不能挑三拣四,好货就出,差货就拒绝出车。必须按时出勤,调度主管出车计划下达后,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的扣20元,迟到10-20分钟的,扣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扣100元,超过1小时但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本次运费结帐时减半,但是必须出车,拒绝出车的,公司会在应结运费中直接扣除此次费用,因为公司临时调车会增加劳动强度和运营成本。
十一、司机请假至少提前24小时,否则按拒绝出车处理。
十二、车辆跑长途回来的必须加满油,倒短车辆跑完一天也必须加满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紧时间,如其他部门影响车队运营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十四、到厂家或仓库装货时,一定要根据厂家或仓库的要求,与发货员或外勤确定最佳的装载方案,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在工厂提货时,如业务员不在现场,司机应该拿好单据,按单据清点货物。并监督装车,切忌不能以重压轻,以大压小;单个物品较高,易倒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货物倒塌。货物装载完毕后,确认无误,必须对货物进行合理有效的遮盖、捆绑、固定,确定无误后方可驾车离开。
十五、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负责,在查出违章的当月必须缴纳罚款。肇事或出现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领导,畏罪潜逃者请司法机关经办。
十六、公司车辆一人一车,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换车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公司指定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非指定司机驾驶发生意外的由该车指定司机承担一切后果。
十七、车辆证件由司机负责保管,司机上岗前在车管部领取车辆证件并签字,离岗或更换车辆时必须交还证件,对遗失证件的扣取相应的补办费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货的车辆,如果仓库无人卸货时,需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货物丢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规章和培训标准,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对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职能。
2、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和审查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的立项、开(歇)业申请的初审及审批培训计划,对其办学条件和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监督检查培训业户使用国家统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统编教材、教学准教资格情况。
4、负责驾驶学员的结业考试和核发结业证书工作。
5、负责全州营运车驾驶员和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培训、考试、办证、审验和档案管理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7、负责做好全州国有、集体、个体(私营)汽车维修业的管理指导工作。
8、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做好全州汽车一类、二类维修企业的开(歇)业报批和许可手续。
9、建立健全维修业(户)的台帐、档案资料,做好基础工作。
10、负责所辖范围的维修企业的年度审验工作。
11、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保证公司工业广场内(车间料场)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外来车辆驾驶员的利益,给外来车辆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本公司,应征得公司销售部的确认、同意并经登记后方能进入公司工业广场装料;
2、进入公司工业广场的车辆必须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排队装车,驾驶员下车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
3、禁止驾驶员在工业广场装料区域随意走动或上车顶指挥装料,等候装车的驾驶员应在公司指定的驾驶员休息室房耐心等候装车;
4、进入公司内部和上山采装运片石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特别检查方向、制动、轮胎等系统确保车辆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5、外来车辆若有材料及物品带出本公司,须征得销售部或者公司领导的同意方可装货出公司。
6、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后,应听从安环部、销售部人员的指挥,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7、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工业广场和公司路面行驶均应以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并遵守公司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重庆荣国公司外来车辆管理制度
8、为了确保公司的利益,销售部、安环部有权对进出本公司的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外来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在公司闹事,否则,该车被列入公司黑名单。此后,公司拒绝与该肇事车辆合作。
10、拒不遵守公司《外来车辆管理制度》,不接受销售部、安环部人员的检查和调度指挥,无理取闹,妨碍销售部人员正常执行任务者,由安环部酌情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或者交巡警处理。
10、因为外来车辆驾驶员在我公司内违章违纪而导致我公司被上级主管部门罚款或者停产的,由该驾驶员和该车辆挂靠公司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11、任何外来车辆如违反本《公司外来车辆制度》中任意一条又发生大小安全事均由驾驶员、车主以及车辆挂靠公司负全责,我公司概不负责。
第一条客运驾驶人聘用准入制度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
第三条、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
第四条、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第五条、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六条、客运驾驶人的信息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第七条、对有以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1)、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
(3)、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的;
(4)、有超员20%违法记录的;
(5)、有超速50%违法记录的;
(6)、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为规范驾驶员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档案的设置
驾驶员档案设置一人一档(内含驾驶员档案本一本、档案袋一个),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车辆驾驶员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正确、认真、如实填写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错误填写。
二、驾驶员档案的使用目的
建立车辆驾驶员档案的目的在于取得驾驶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使用的主动权,正确真实的掌握驾驶员日常动态及操作技能,合理运用科学管理手段,确保生产安全。同时,也是考核基层驾驶员管理工作的依据。
三、驾驶员档案的使用说明
1、驾驶员档案是由系统的记录驾驶员自报名、应聘、培训及投入使用起,至驾驶员离开本公司(不含内部调动)为止的整个过程。
2、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填写驾驶员档案资料,公司安全员必须要认真、如实地做好驾驶员资料的填写工作;公司在做好驾驶员基础档案资料建设的同时,也要掌握驾驶员日常安全生产的第一手资料,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驾驶员,要及时予以辞退。
3、驾驶员求职审批表是记录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如驾驶员的基本特征、家庭背景、工作简历等),为公司招聘、培训、使用、管理上提供科学、准确地依据。
4、驾驶员招聘、培训考试表是记录驾驶员从招聘、培训至上岗的全过程,通过基础操作的考核,准确地反映驾驶员的基本技能、特点、驾驶作风等情况。
5、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的是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
6、安全行车记录表主要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安全行驶里程、累计里程等,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安全驾驶情况等。
7、表扬、奖励情况记录表及违章、投诉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工作表现的差异而获得的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等情况,目的在于准确地掌握驾驶员的工作作风、驾驶技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地依据。
8、交通事故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资料,目的在于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及驾驶作风,杜绝事故苗头,确保安全行车。
9、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在年审结束后要及时复印存档,保证驾驶员证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10、驾驶员档案资料的保存期为驾驶员在职期间的整个过程,即以驾驶员招聘、培训、录用至离开本公司为止。
为了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和工作需要,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做到听从领导安排,服从领导分配,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驾驶员外出与客户要礼貌用语,以礼待人。不乱透漏业务及生产和油品的相关保密信息,如有违反(经客户反馈意见确认后)罚款500元/人,如有再犯者立即开除。
三、驾驶员缴纳保证金3000元。驾驶员离职时无违反公司规定时退还给驾驶员本人。
四、驾驶员出发要按规定时间回到公司,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必须通知领导。如不按规定返回,处500元/日的罚款。
五、严禁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造成的人员及车辆损失有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生活补助
1、车辆备勤生活补助为10元/日
2、车辆外出在东营及滨州区域以内,生活补助为30元/日。
3、车辆外出东营、滨州区域以外,山东省省内,生活补助为40元/日。
4、车辆外出山东省以外每天补助为70元/日。
5、每月按公司调度记录核实后随工资发放。
七、豪泺、天龙车辆出发按车辆排列顺序出发。
八、每天下班后必须有两部车值班,驾驶员随车,如有车辆外出按车辆排列顺序值班。
九、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如不按交通法规行驶造成的违章(如车辆被拍照),则由该车直接驾驶员自己负责。驾驶员扣分自己负责,如该驾驶员不交罚款,罚款由工资中扣除,公司代缴。
十、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三证齐全、有效(驾驶证、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运输押运员证),否则不得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因证件原因被处罚者,则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十一、严禁驾驶员私自卖油,一旦被发现有私自卖油者(包括油罐及油箱内),除没收所卖出的全部油款外。司机保证金作为罚款全部扣除,并开除工职。
十二、驾驶员在外出运输货物时,必须对油品的含水及杂质予以排出,不得把杂质和水运回或放入油库。如果驾驶员不负责任,对运进的水及杂质部分,由驾驶员按油价予以赔偿。
十三、驾驶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公司能随时直接联系到本人。若联系不通每次罚款100元/人。
十四、严禁虚报、冒领车辆在途中及其他费用。一经查实从司机工资中扣除,处以冒领金额的两倍罚款,并根据情节大小给予警告或开除。
十五、严禁私用公司运输车辆,如有违反没收私分运费,扣除保证金和工资,并开除。
十六、驾驶员外出运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直接与客户取得联系,并按照公司规定,待客户将货款及运费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后,接到通知,方可卸车。否则坚决不能给予卸车。若驾驶员擅自卸货。所造成的货款及运费损失,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十七、驾驶员出发费用及报销必须由领导签字后才能给予办理和报销。
十八、严禁驾驶员在公司酗酒、赌博、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秩序和他人休息和外出。违者罚款1000元/次。
十九、与同事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不得吵闹、恶言伤人及打架。如有违反罚款1000元/次。违反两次扣除保证金并开除。
二十、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如果对车辆及公司公共财物造成人为损失,照价赔偿。
二十一、车辆进入本公司及业务单位,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及业务单位对车辆的出入管理。对不遵守管理给本公司和业务单位造成财产损失及罚款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二、所有车辆及驾驶员要保持整洁及卫生,驾驶员要穿戴整齐、得体大方。要经常清扫和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性。
二十三、严禁车辆私自载人或货物,违者罚款1000元。因私自载人或货物所造成的违章、罚款和意外伤害及经济损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二十四、所有车辆耗油,所节省油料,在月底按市场价格和工资一起发放。
以上制度所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月___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西安供电公司关于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落实车辆驾驶责任到个人,提高各车辆驾驶员工作积级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1.原则上每辆车至少配备1名以上兼职驾驶员,担任兼职驾驶员的申请条件是:持有相应驾照;驾龄必须满2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
2.兼职驾驶员主要负责车辆日常检查、保养、维修、车辆审验等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出行安全。
3.兼职驾驶员有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和活动的责任、义务,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由汽车班负责组织,每年度不得少于二次,任何兼职驾驶员不得无故缺席,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3.如严禁公车私用,凡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兼职驾驶员承担。
4.严禁酒后驾驶公司车辆,凡因酒后驾驶公司车辆据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当事兼职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5.每辆车每月给予兼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车每月300元整。
6.为鼓励驾驶员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每年特设安全行车奖,凡当年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且车辆维修、保养中无人为损坏班站,年底一次性给予20xx元安全行车奖励。当年如发生交通事故、违章或车辆由于兼职驾驶员责任心不到位发生人为损坏的,安全行车奖将不予发放。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
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五、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保险的监督管理,督促车队建好台帐,尽心尽责做好索赔工作。
车辆事故登记制度
一、局(公司)办公室(车队)为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登记、上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四、发生车辆事故,不准隐瞒不报,不准私自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驾驶员自负。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
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交警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交警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
),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
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安全教育活动档案不在局(公司)的驾驶员要自觉参加所在地交警中队举办的安全教育活动。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七、局(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缺席,车队要严格考勤。
八、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对优胜者给予一定幅度的物质奖励。
九、每年邀请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车队对各类培训教育要做好台帐记录,以便备查。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安全技检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已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不准私自出车。一但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1000元。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罚款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款不得低于50元/次。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制度(5元/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并每日上交,发现错填、喽填等,以扣分处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本制度从-4-25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人家太阳能有限公司。
1、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听从分配。
2、司机在入职时必须交一定的风险担保金或有当地人员担保,如果没有能力交风险担保金,必须扣押前两个月50%的工资作为交予公司的风险担保金。风险保证金在年底给予退还。
3、司机随车辆出入必须在行政部有关负责人处领取车辆放行单,并按规定填好车辆放行单,然后保安根据出车原因进行检查,检查无误给予放行。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在门卫室或办公室待命,以便听从公司的出车安排。
5、必须熟知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接受交通检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否则因违章行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个人负责。
6、司机应熟知所驾使车辆的性能,对车辆应按月进行两次检查和一级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因检查失误,出现事故,后果由司机负责。
7、车辆需要维修时,要先和领导打好招呼,经同意后方可修理。如果实行零件拆旧换新,应在指定点维修站修理,签单时应写清配件名称、价格、功用、修理工签字,再带回凭证单到财务挂帐,无特殊情况,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修车。
8、未经领导同意,不准私自出车或外借他人,不许拉私活、带客,不许酒后驾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9、开车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许超速行驶,不许强行超车,野蛮行车,尽量减少损耗,减少油耗。
10、出车要填好行车记录,节约用油,如有发现虚报油票、燃油外漏现象,扣发当月工资。
11、妥善保管好随车工具和各种证件,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如有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和补办,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2、 司机应每周两次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检修;下班后,将车辆开进厂区保管,锁好开车和货厢的门;车辆停驶后,有空闲时间,司机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13、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14、司机每月电话费用补贴(100)元,根据开机率和出车率来处罚和奖励,为此司机应每天24小时开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尽快回复。如不开机者一次扣罚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时间内不开机五次不补贴电话费。如果经公司多次联系不接电话者每次扣罚30元;多次不接电话者不发年终奖励。
15、司机如果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每次罚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从相关领导管理除扣发60元外并给予辞退。
16、如果司机在送货物期间丢失货物、开回的单据数量不对、没有注明付款方式、发生送错现象等;损失应由自己承担 ,而且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
17、如果司机在出车期间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①未有人员伤亡,只造成车辆损坏的,司机应负责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公司车辆维修费用)。
②有人员伤亡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裁定来划分责任和承担相关费用。
⑵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承担责任。
18、如果司机利用自己出车之便偷盗公司物品、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的损失,并扣发一个月工作给予辞退。
19、司机晚上必须服从加班,晚上10点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后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钟上班。
20、车辆加油必须提出申请,经公司同意派专人和司机一起加油;严止私自加油。
21、司机出车在外必须以工作为重,不得在外面办自己的私事或消极怠工,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如果一个月内有三次怠工现象给予辞退。
22、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送货未出差错的,年终给予奖励(3000)元。
一、为切实加强驾驶员管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安全,根据《xx县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制订本制度。
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三、严禁开病车上路。根据车辆保养规定,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出车前重点检查刹车、转向、机油、汽油、传动、灯光、轮胎气压等,发动车辆查看各仪表运转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清除和维修。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每次处罚驾驶员100元。
四、驾驶员应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上班时间应在司机值班室待命,不得串岗。
五、驾驶员每次出车应按要求做好出车记录。详细登记出车时间、起止地点、里程、用车人、事由等并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六、驾驶员每月应将《派车单》、车辆购置的物品、行驶里程、通行费进行统计,报后勤中心核对备案,并予以公布。
七、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安排调度派车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应。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车的,对驾驶员每次罚款100元,并根据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八、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必须注重休息,平时不得熬夜,要保持充足的精力,时刻待命出车。
九、严禁驾驶员开英雄车、霸王车和斗气车,做到礼貌行驶和文明开车。
十、严禁酒后驾车。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酒后驾车的,发现一次罚款x元,并且由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私自驾车外出和将所驾车辆交他人驾驶。违者,发现一次罚款x元,如果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或转借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二、严禁缓报、瞒报事故和肇事逃逸。如出现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机关车辆管理员报告。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驾驶员负70%以上(含70%)责任的,驾驶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总额的10%。一年内连续发生2次(含2次)以上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损失在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等按比例计算损失费),驾驶员今后一律不许驾公车。
十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车辆发生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驾驶员本人到交警队接受处罚,罚款、扣分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十四、局领导因公到外地学习、参观、考察或因事休假期间,其驾驶员要按时上班,服从后勤中心的管理和调派,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
十五、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关驾驶员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倡导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聘用制度:
1、申请:全公司驾驶员根据上岗条件,自愿提出申请。
2、考核:根据驾驶员理论、业务考试成绩和基本素质、安全意识、服务态度等综合情况,公司办组织用车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考核、选聘。
3、签订上岗责任书:公司办根据驾驶员定岗定员数,按综合成绩依次录取。竞聘上的驾驶员,签订上岗责任书。
4、新聘驾驶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二、驾驶员薪酬:
1、驾驶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效能工资和出车补贴组成,取消每月固定加班费。
2、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效能工资统一由办公室组织用车部门根据驾驶员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车辆卫生等方面进行考核计发。出车补贴按0.15元/公里计。国家法定假日出车的,按实际出勤计发加班费。
3、出车在峨眉以外的地区,连续时间超过3天的,第1天和最后一天,按实际里程计算,其余住勤时间以及产生的住宿费用,按《公司差费报销暂行规定》办理。
三、调用程序及管理:
1、公司领导、部门领导公出或接待可申请用车,一般工作人员不得申请用车。
2、用车时间相近,方向相同、地点相近的出差人员,尽可能同车同行。
3、调用车辆必须在用车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与调度联系,事后补齐调车手续;乘车者用车后在《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上签字。
4、驾驶员不得私自借车或换车,收车后及时将车辆停入车库。公司办定期抽查车辆入库情况。
5、每周五下班前,驾驶员应将车钥匙交于小车班长集中保管。
6、车辆调度每月将驾驶员出车情况和各部门用车情况及公里数进行统计。
四、油料管理:
1、车辆在公司办指定的加油站加油。驾驶员应在出车前根据行程加足汽油;途中加油,必须请乘车者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
2、车辆调度计发油票。出车加油量以出车里程×公里油耗额核定。
3、每周末将出车公里数统计结合车辆调用单和发给的油票进行检查核准。
五、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1、复印存档: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
2、登记建档: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
六、有关费用的管理和报销:
1、以《小车使用及运行记录》为依据填写出车时间、地点、过路(桥)费、洗车费、停车费、住勤补贴费等。
2、洗车费以60元/月固定计发。
3、报销清单填好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方可报销。
七、维修: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主任或车辆调度同意,方可维修。
2、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班长检查审定,报公司办主任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额修理:国产车以1万元/年为基数(进口车辆以1.2万元/年为基数),按使用年限每年增加1千元,行驶里程增加1万公里增加500元。半年考核一次,节余部分以25%作为奖励,超出部分以10%罚款(此条20__年执行)。
4、车辆大、中修:小车班应于年初申报计划(包括大、中修时间、修理厂、维修范围、预算金额),报公司办主任审批后方可安排合适时间修理。
5、封存车辆原则上只发生定期养护费,其养护需报办公室主任批准。
6、小车班长每月将小车修理费发生额统计。
八、车辆事故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车辆调度和小车班长,并积极协同交警、保险公司处理。
2、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以交警判决为依据,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3、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大小,驾驶员应就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比例如下:全部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20%;主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10%;同等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8%;次要责任赔偿实际损失额的5%。
九、其它:
1、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2、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3、遵章守纪行车,严禁酒后驾车。
4、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规定,坚持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准确报修,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车况良好。
5、不得向乘员和修理厂索要财物、餐饮等。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
十、本制度从20__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为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稳定,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减少违法违章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市客运企业及客运驾驶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从业驾驶员招聘录用
一、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生活习惯,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熟悉客运市场。驾驶技术优良,无劣迹行为。持有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条 年龄在25岁至60岁以下的男性(女性50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视力、无色盲、肢体运动能力正常,身体健康、心里状况良好,符合客运汽车驾驶的条件,符合驾驶营运车辆的体检规定。
第三条 出示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有3年以上驾驶客运车辆的驾驶经历,同时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
第四条 通过新入职驾驶员培训考试合格,审核后符合要求。
第五条 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品行。
二、 驾驶员聘用条件及程序
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正本交安全科审查,经审理验证后交正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属地公安交警机关对驾驶证持有人证明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第七条 公司组建有由安全、车辆技术和营运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参加的营运驾驶员综合技能考核小组,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作为公司驾驶员档案资料,同时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台帐,待公司在中心将其进入平台后上岗。
第八条 公司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实习试用,应安排安全意识强、驾驶技术好、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带领试用驾驶员到拟驾驶车辆或营运线路上实习试用2-3个月,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第九条 经综合考试合格正式聘用后,在公司办公室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统一招聘、培训、考试,统一劳动保险,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五统一”管理。
第二章 从业驾驶员管理
公司驾驶员的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管理档案,驾驶员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本人身份证、从业证、驾驶证、驾驶证基本信息、身体条件证明;(2)驾驶员本人一寸照片二张和驾驶员招聘录用表一份;(3)安全承诺书一份;(4)上岗承诺书
一、违规违纪违反管理制度行为的处理:
驾驶员在从业过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其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十条 私自倒客、转客、改变运行线路行程,不按合同规定行程的线路、时间运行的。
第十一条 遇旅客投诉不耐心解释(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而又不及时与乘务员(导游)一起沟通、协调处理,造成严重影响和事态恶化的。
第十二条 与乘务员(导游)串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客运票价、擅自收取行李托运费、不按实际金额报销油票或过路费欺骗公司的。
第十三条 与乘务员(导游)一起合伙宰客、甩客、揽客,诱导旅客购物、私受回扣的。
第十四条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与旅客吵架、打架等营运纠纷,被行管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对企业信誉、形象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五条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行业《服务质量承诺》的。私自承揽包车业务和不办理出团手续或出团手续不完整而又屡教不改的。
第十六条 驾驶员发生行车安全事故不报告或隐瞒事故真相,一经调查核实,驾驶员自行承担事故损失费用,当年取消驾驶员先进个人评选,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七条 驾驶员违章劣迹分考核扣满分的、不接受公司内部检查的、因违反其他规章制度不接受相关处理、学习的。
第十八条 凡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财产损失3万元-6万元的安全责任事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负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10%。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除交警部门处理外,按责任大小,驾驶员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发生一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申请行业管理部门注销其从业资格证。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一年内发生两次安全事故而负全部责任的,一次损失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处扣罚安全违约金x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虚报修车费用、油料费用、过路费和盗卖油料、配件、轮胎、工具的,除如数退赔账款以外,对责任人处扣罚安全违约金1000-3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的辞退或解聘及重大处理决定均由公司安委会作出裁定,报请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施行。
第三章 驾驶员考核细则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由公司安全科、经营科、服务质量监督办公室组成考核组。对驾驶员实行记分考核。
第二十四条 考核内容:
1、驾驶员聘用考核:驾驶员申请从事公司营运车驾驶员工作的,必须进行统一的审查、岗前培训、考试和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2、驾驶员优秀评比考核:考核评比先进、优秀、明星驾驶员,考核评比后,进行表彰、奖励,并按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3、驾驶员适应性考核:考核安全行驶里程、考核违法违规行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驾驶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责令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营运车辆驾驶工作。
4、考核时间分为:准入、月、季、半年、年度、专项活动和特殊要求的考核活动。
5、行车安全、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学习、培训考试、遵章守纪、营收任务等。
第二十五条 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自觉性、责任感强。
2、模范遵守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在公司起到了带头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强,能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当年内无违章处罚记录,无旅客投诉记录、无责任交通事故的。
4、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员,具备10年以上驾龄和安全行车50万公里以上及现仍然在我公司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5、严格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驾驶技术做到文明行车、礼貌服务,为树立公司形象卓有贡献。
6、有典型先进事迹的优先。
第二十六条 奖励
1、一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x0元。
2、二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励人民币1000元。
3、三等奖:精神或物质奖励,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人民币500元。
2、凡被评为明星驾驶员,公司将直接向省、市推荐,如被省市级评为明星驾驶员的,将享受其相应级别明星驾驶员待遇。
第四章 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考核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安全科应建立驾驶员安全行驶里程台帐,根据签单表规定行程逐单逐月统计安全“行驶里程”和“累计安全里程”。
第二十八条 若驾驶员发生行车事故后,应根据百万车公里事故频率考核细则在累计里程中扣减或截断安全行驶累计里程,重新开始累计新的安全行驶里程。
第二十九条 对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规章行为实行记分管理,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xx月31日),总分为分。一个记分周期满后,因违法违章等行为扣除所余分值,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三十条 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被扣除8分以上11分以下(含11分)的,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为期3-7天的停岗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一条 一个记分周期内积分值扣满分时,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关系。收回其从业资格证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5年内公司不得聘用其从事营运客车驾驶工作。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分;
(一)、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含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二)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严重违反服务质量承诺,不尊重乘客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引发事端,与乘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三)、旅游车驾驶员不按照旅行社规定的行程行驶,不配合导游做好旅客的活动安排。任意改变行程,增加购物点购物,诱骗游客消费、强行游客消费的。
(四)、车辆在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不报警、不求援,不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不保护好现场,不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或肇事逃逸的。
(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或公司安全行车管理规定,开“凑合车、英雄车、霸王车、赌气车”,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和酒后或醉酒驾车,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而造成极坏恶劣影响的。
(六)、不服从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统一指挥和管理,停运罢运、堵路或组织群体上访扰乱道路运输秩序的;
(七)、涂改、伪造、倒卖和非法转让道路运输证、路牌或一次超载20%以上的营运车辆驾驶员;
(八)、使用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运。故意损坏车辆GPS监控设备的;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上行驶的客运车辆驾驶员;
(九)、拒绝完成各级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战备等经济运输任务,擅自将营运客车驶入明文禁止运行的线路和景点区域的。
(十)、不按时投入车辆保险或拒绝投入车辆保险的驾驶员;
(十一)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由于服务质量差,导致与乘客发生营运纠纷,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的。
(二)、旅客物品在车上丢失、被盗未按乘客要求协助查找或报警。运输任务结束后,不及时清理车厢,发现有遗失的物品未及时送还或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在营运途中如发生车辆故障不能行驶时,没有向乘客说明原因,没及时检修排除故障,不及时联系其他客车转运客人的。
(四)、旅游车驾驶员不根据旅行社行程的用车需求、出车、收车具体时间和不服从旅行社(导游)合理安排。索要小费,不主动征求旅客和导游的意见,对填写服务质量信誉卡,不签名确认的。
(五)、拒绝接受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的;
(六)、营运客车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或未按规定上线检测的;
(七)、运行途中擅自无故更换车辆、停止运行、途中甩客、宰客、殴打旅客或无故将旅客移交他人车辆运送的;
(八)、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致使人员重伤或车辆严重受损的一般责任事故的;
(九)、不合理按排作息时间,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运行2小时不到停车休息点休息,或因打移动电话、戴耳塞听音乐、吸烟、吃零食导致事故发生的;
(十)、不按规定超会车辆或掉头,导致事故发生的;
(十一)、其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驾驶员出车时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购置税、派车单、旅游运输客车安检单、驾驶员资格签单表,旅游运输客车趟次安全行车责任书等相关有效证件不全影响发班出团的;
(二)、未按时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对车辆趟次安检、不能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良好或GPS设备监控失控的;
(三)、驾驶员未保证车辆配齐: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晕车药、矿泉水、清洁袋、书报、川内主要景区宣传光碟、规定的相关地图等。
(四)、驾驶员不遵守《驾驶员操作规程标准》提前到指定地点,打开空调等候旅客。旅客上下车时,不主动打开车门,不热情扶老携幼,主动协助摆放行李。等候游客时不耐心,用喇叭鸣号催促旅客的。
(五)、超速或超时疲劳驾驶营运客车的;
(六)、擅自改变合同规定运行线路,不按规定景区线路营运;
(七)、违反景区上下游客的规定或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发车的;
(八)、旅游包车客运沿途招揽客人或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和强揽旅客的;
(九)、驾驶转向、制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悬挂线路标志牌的;
(十)、车辆门未关好起步,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导致发生乘客轻微伤以上事故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2分:
(一)、不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随意变道、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或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防炫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防雾灯的;
(三)、发生人员受伤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
(四)、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扣1分:
(一)、驾驶员一月内有一次未参加安全学习或教育培训的。
(二)、在检查中车容车貌整洁、侧窗窗帘、座椅座套、头套、脚垫、座位清洁袋其中一项不齐全、整洁的或车内卫生清洁差、有异味、有浮土、有杂物;车门窗开闭不自如的;
(三)、驾驶员未保证空调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证采暖(人均采热量不小于1670j/h)。通风换气不畅,人均通风换气量小于20m³/h的;
(四)、驾驶员着装不整洁、不佩戴服务证、上岗证、不按规定解说、不微笑服务、违反恭迎恭送规定、简化服务程序和服务用语的;
(五)、驾驶员行车时穿拖鞋或高跟鞋、脚放在驾驶台或方向盘上、穿短裤、背心、赤脚赤膊、吸烟、饮食、闲谈、接打手机的;
(六)、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混行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不按规定超会车和倒车的,不按规定使用和放置警示标志牌的
(七)、运行途中向车外抛掷物品、随意吐痰、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及市容市貌的;
第五章 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和条例,增强法制观念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服从交警、运政管理人员和公司的检查及指挥。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驾驶客车3年以上的驾驶经历,同时安全行车30万公里以上,持有效与准驾车型相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行车前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二级维护合格证、签单表、安检单、服务质量意见卡等相关有效证件,填写行车路单、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确保安全。
第四十条 驾驶员应按规定对所驾车辆日常的安全技术状况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自检自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及灯光信号装置,车辆进场(点)站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在加油(气)站内修车。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爱护GPS车载终端监控设备,确保GPS设备监控有效。严禁人为破坏、遮蔽,擅自拆卸、改装并自觉接受公司和乘客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保证车辆配齐灭火器、应急锤、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链(冬天)、晕车药、矿泉水、清洁袋等应急救援设备。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超时、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严禁使用经涂改、伪造、倒卖和非法转让的道路运输证、牌或其它证件。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必须保证空调制冷(人均制冷量不小于1880j/h),冬天保证采暖(人均采热量不小于1670j/h)。要保证通风换气良好,人均通风换气量不小于20m³/h。
第四十五条 驾驶员不开冒险车,路遇漫水桥、塌方等危险路段时段时不准强行通过,在查明路况后,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要组织旅客下车,等车辆通过后再让旅客上车。
第四十六条 驾驶员增强行驶途中的自我控制能力和应变能力,路遇能见度小于30米的大雾天气时,必须果断停车休息、路遇水、雪、雨等险路,要低速行驶,谨慎驾车。驾驶员必须保证足够的睡眠,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客车不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得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
第四十八条 严格遵守日行程400km(高速公路600km)以上的必须配双驾的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 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高温、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雾霜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主动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在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抢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第五十条 严禁“三超”和“三违”。切实做到“三勤、四慢、五掌握、六预防、七做到、八不开、十不准”。
第五十一条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行车安全措施:
一、车辆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有分段标志和其它限速时,应当遵守标志的规定,行驶中各行其道。
二、车辆在行驶中,严禁旅客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按指定的线路、时间、行程,安全行车、圆满完成运营任务。
三、行驶同一车道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驶时速/公里与保持行车距离相等和大余。遇上雨、雾、风、雪或者路面结冰,应减速行驶;超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需更换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超车时只允许相邻的车道。
四、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严禁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跨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超车道上连续行驶和右侧超车。
五、如遇故障必须立即停车外,不准随意停车和停车上下游客。车辆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禁止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需要返还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七、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路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停驶方向后15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同时开启宽示灯和尾灯。驾驶员和本车人员必须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报告公司求援。
第五十二条 驾驶员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应当做到:
1、立即拨打xx0指挥中心向医院求救,争取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2、向110、xx2、交警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基本情况。
3、向公司028-87665xx9报告事故概况便于公司报告保险公司。
4、在事发地请求过路车辆和路人帮助展开伤员施救和财产保护。
5、保护好现场和旅客的财物,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6、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反馈信息。
第五十三条 驾驶员应当遵循以下行车安全规定
一、平日行车安全“三检制”工作落实:
1、出车前的安全检查
(1)、检查所需人、车证件和随车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异气味、异温;检查制动、转向、轮胎、悬挂及其它各部等连接螺栓、螺母有无松动;检查各传动皮带的磨损及松紧度;
(3)、检查各部有无油、液、气、电泄漏,各种油、液是否充足,无有变质;
(4)、检查车辆外表,车内外装饰是否整洁,保持车内外、发动机、电瓶等各部清洁;
(5)、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应急锤等各种装备、附件、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灯光、信号、喇叭、仪表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
(7)、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显示是否正常。
2、行驶中的安全防范及检视: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2)、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挡和空挡滑行。
(3)、做到汽车换档的顺序、脚轻手快、加油均匀。
(4)、不猛打方向和临近障碍物急刹车。做到双手不脱离方向盘,严禁接打手机或吃零食。
(5)、因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故障影响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油路故障时,严禁直流供油。
(7)、在超车、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遇大雨、大雾、视线不清、交叉路、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隧道等严禁超车。
(8)、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需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9)、在有路灯地段时,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右边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10)、会车时如遇到对方车辆不关大灯可闪灯示意,必要时靠右边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11)、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安全的原则下从右方超越。严禁让速不让路或加油速赛,禁止强行超车。
()、下雨天行车雨刮器必须保持灵敏有效,要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急刹车和打方向而造成刹车单边和溜滑,并注意初雨乍晴后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的操作方法。
(13)、行进山区遇暴雨,应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防止塌陷和山洪爆发。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和强行超车。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行人突然横穿
(14)、雨雾天行车,检查灯光是否完好有效,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时速不超过30公里。途中停车上、下乘客时,不准关闭雾灯和小灯。
(15)、在通过涉水路段时,要仔细探视涉水路面详细情况,服从现场指挥,不得载客通过,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涉水完毕,用低速行驶并轻踏刹车,待蹄片磨干、刹车有效时方可正常行驶。
(16)、遇冬季恶劣气候冰冻路面时,驾驶员必须采取应急有效措施,找干沙土利用铁铲装袋备用。立即安装防滑链,低速行车。按照冰雪路抢险应急措施运行
(17)、机动车行驶中,阻止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车道、分段限速的速度行驶。进入高速公路正常行驶的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有分段限速交通标志时,应当遵守分段限速的规定,行驶中不得随意变道。
(18)、同一车道行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高速公路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遇雨、雾、风、雪或者路面结冰,应减速行驶;超车或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需更换远、近光灯。
(19)严禁在高速公路倒车、逆行、穿行、穿越中央隔离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跨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超车道上连续行驶和右侧超车。
(20)、高速路行驶除遇故障必须停车外,不准随意停车和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车辆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21)、高速路行驶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禁止行车道上修车。车辆修复需要返还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22)、高速路行驶车辆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停驶方向后15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同时开启宽示灯和尾灯。驾驶员和本车人员必须迅速移到路肩上或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23)、车辆在运行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停靠在宽阔的路段或紧急停车道,车后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立即疏散乘客下车至安全地带,并镇静妥善处理,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24)、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迅速观察事故现场。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拨打施救电话xx2、xx0、119等,同时向交警部门、公司安全科、保险公司。报案,讲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5)、做好事故现场证人和证据收集,驾驶员及时做好人证物证相关记录。可将其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记下。驾驶员要注意不得让事故现场的物件移动和损毁。
3、收车后驾驶员对车辆的安全检查:
(26)、做好车辆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推进空挡位置(有坡度的地方推进排挡,打好三角木),拉紧手刹。
(27)、车辆有故障应立即保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完好。为次日出车提供安全保障。
(28)、车辆停放后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洪等预防工作。将随团签单表乘客意见卡和安检单交回安全科存档。
第五十四条 驾驶员对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建立检查表并认真填写检查结果,对需要特别说明的,应填在备注栏内,填写完毕,驾驶员应在表上签名。
第五十五条 车辆运行中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措施:
一、车辆行经铁路交叉处突然熄火,发动不着而又无外援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迅速挂入低速档,用起动机作动力,使车辆迅速驶离轨道;
3、根据在轨道中的位置,挂入低速档或倒档,以人力使车辆离开轨道;
4、可在传动轴的万向节用撬胎棍撬动传动轴,使车辆转动迅速驶离轨道;
二、车轮驶出路肩,悬空停放路沿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选择安全又不使车辆失去平衡一侧离开驾驶室;
3、车辆有坠崖危险,应用绳系住车身拴在公路上的自然物或木桩上;
4、路肩处坡度较缓,挖低路肩使悬空车轮着地;
5、悬空车轮下方向很陡,再其下方支撑一木棍,使悬空车辆驶出。
三、车辆半侧翻或侧翻公路上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及时卸下蓄电池,放出油箱内的燃油,防止引起火灾;
3、用木杠撬抬和绳牵拉,或用千斤顶,直端正车身。
四、运行中出现爆胎时:
1、全力控制方向盘,保持车身正直向前。
2、迅速抢挂低速档,利用发动机制动方向盘。
五、下坡时脚制动突然失灵时:
最有效办法是先抢档,通过机械控制,达到减速后同时使用手制动至使安全停车。
六、车辆加速踏板突然卡住不能回位时:
应立即踏下离合器踏板,将变速杆拨入空档,关掉点火开关。车辆在上坡时遇陡坡、冰雪、泥泞路,车辆失控向下滑行,尽力使用手制动和脚制动停车。
七、车辆行经漫水路、漫水桥中突然熄火: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停车察看情况,借人力将车辆推出;
3、打开客车的行李舱盖,使车辆减少裙边阻力。
八、车辆发生火灾时:
1、立即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2、立即切断电源、油源;
3、关闭油箱开关或取走车上的燃油;
4、关闭点火开关后立即提取灭火器灭火。
九、车辆转向失灵时:
采取制动应用间断制动法,使车辆慢慢停下来。然后疏散乘客到安全地方。
十、雨雾、雷电、冰雪或冰雹等恶劣天气:
大雾天应低速行驶,能见度不足于30米,车辆停止运行。突遇暴风雪、雷电或冰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当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安抚照顾乘客和保护乘客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 春、夏、秋、冬行车安全保障措施:
一、春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春季来临,万物复苏,驾驶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保持充沛的精力和旺盛的体力,决不能疲劳行使。
2.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春暖花开,外出旅行的人比较多,驾驶员应谨慎驾驶,礼让三先,消除侥幸心理。
4.夜间在雨天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5.在行驶中,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严禁强超强会、酒后驾驶、疲劳行车,不开冒险车、不开英雄车、不开呕气车。
6.高速公路严禁疲劳、超速行驶,雨天能见度下降,可视距离缩短,不开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应保持车距,减速慢性。必要时,到服务区停车休息,待消除疲劳后,方可驾车继续行驶。
二、夏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夏季行车,由于气温较高,驾驶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决不能疲劳行驶。
2.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夜间在雨天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4.在雨天道路上行车,严禁超车抢行,会车应提前减速让行,不得违章行车;同时要合理使用制动,掌握车速,不得猛抬油门和紧急制动,切勿猛打方向,以防意外。
5.夏季气温高轮胎气压增大,轮胎软化,行驶中容易爆胎。应勤检查轮胎,保持前轮、后轮气压、轮胎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6.高速公路严禁疲劳、超速行驶,雨天能见度下降,可视距离缩短,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防止“水滑”现象的发生。
7.做好自燃防范工作。不要在车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禁止在汽车内吸烟,以防“引火上身”。不要将易燃物品如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摩丝等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如仪表盘上;更不要将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放在车内。
8.在夏季,汽车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时,应该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让车子长途暴晒。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并且记住要定期更换。一旦发生车辆自燃,驾驶员千万不要惊慌,及时报警,只要方法得当处理及时,就会把危险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9.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车辆在景区内行驶时务必要谨慎慢行,在盘山道路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山体、道路状况,慎防塌方、落石,遇有难以避免的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冷静,合理运用紧急避险。避免群死群伤的事故发生。
三、秋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
1.在“三秋”大忙季节,农民有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坏习惯,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车马、行人的动态,随时做好刹车准备。
2.秋季会出现雾多天气,在行驶中,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开启防雾灯,必要时开启大光灯或小灯,并勤按喇叭,以示提醒注意;遇有浓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打开警示灯或小灯靠边停车,待雾消散再继续行驶。
3.遇有冰霜路面上行驶,应减速慢行。在会车时应主动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严禁强超抢会。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行驶,不准脱档滑行,猛打方向,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停车距离。
4.“春困秋乏”,驾驶员易于疲劳,应让驾驶室窗口适当通风,如感困倦时,可采取停车休息,检查车辆。决不能疲劳勉强继续行驶,以保证安全。
5.秋季的风特别大,小雨又多,在风雨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应降低车速,在下雨的柏油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不得超速行驶,遇有雨雾天气时,因视线不清,应减速慢行。下雨高速公路易发生侧滑。大雨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足30米时,应就近选择服务区停车,以防车辆连续追尾,待雨雾消散后再继续行驶。
四、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
1. 冬季行车,驾驶室门窗关闭,驾驶室温度较高,容易感觉疲劳和困倦,应适当通风或停车休息,决不能疲劳行驶。
2. 在风、雨、雪、雾天气行车,因路面较滑视线不清、视距较短,应适当降低车速,增加安全行车距离,必要时开灯行驶,尤其要警惕为躲避风雨,只顾埋头行走或横穿公路的行人。
3. 在雨、雪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二十公里,不准脱档滑行,发现情况要提前处理;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必要时应安装防滑链条行驶。
4. 夜间在冰雪路面上行驶,因灯光反射,易造成目眩,应集中精力,保持平稳的车速,谨慎驾驶。
5. 在雨、雪道路上行车,严禁超车抢行,会车应提前减速让行,不得违章行车;同时要合理使用制动,掌握车速,不得猛抬油门和紧急制动,切勿猛打方向,已防意外。
6.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遇有低能见度的气象情况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 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x米时,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② 能见度小于x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③ 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第五十七条 本《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并监督执行。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凡之前与本制度相悖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所有公务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注意避让特种车辆,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联系修理。
7.发生事故后要迅速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小车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调度。驾驶员根据办公室的安排按时出车,不论哪位x领导安排出车,驾驶员都应提前主动向办公室告知,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返回,向办公室汇报。发现不告知行踪行为的,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x元,依此类推加倍处罚。
9.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办理好一切手续,因自带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办公室,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10.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发现1次处罚1000元、第2次处罚x0元、第3次处罚9000元,并停职检查。
11.军用车辆、防雹及其它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按照机关公务用车程序办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与调度由相关部门及分管业务的领导负责。
12.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3.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x0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4.驾驶员无故不参加早操,发现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在机关大会上作检查;驾驶员保证随叫随到,对无故不接听电话或不能及时出车的,发现第1次处罚100元、第2次处罚400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5.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车库。不按规定将车停放在车库的,发现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x元、第3次处罚800元,并予以停职。
16.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发现1次处罚x元、第2次处罚800元、第3次3x元,并予以停职。
17.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注意维护场及个人形象,提高保密意识,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发现或经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处1000—9000元的经济处罚。打架1次处罚1000元、打架2次处罚3000元、打架3次处罚9000元,并予以停职。
18.除固定车辆外,临时派驾驶员开其它公务车辆外出,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9.驾驶员持加油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票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20.所有公车维修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驾驶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经办公室审查,报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后,持维修单到指定维修点维修,修车后驾驶员应对修车费用签字确认。驾驶员私自到指定点以外的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小车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xx办发〔x3〕23号《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通知》文件中车辆预算要求,节约经费。
21.费用结算:油料在每月的20日前后结算一次,车辆维修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加油站、维修站点持正式发票,经xx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
22.驾驶员应本着公正、诚信的原则进行加油和维修,严禁给私人车辆加油或空加维修费,违者一经发现按偷盗处理,按所得利益10倍罚款并予以停职。
23.对油耗、维修等车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管理,由办公室制定费用标准,结余奖励,超支自负。
五、违章处理
24.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25.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26.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7.若办公室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8.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节 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 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
(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 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 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 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交纳凭证;
(三)公安交警部门或原服务单位出具三年内无同等(含同等)以上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
(四)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无服务单位或无法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安全证明,以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查询驾驶人的违法计分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安全事故情况。
第五条 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 培训、考核内容: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
(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
(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 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 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并交纳20__元安全风险抵押金和1200元安全学习考核金(不计息);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学习考核金不予退还。
第三节 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 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 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条 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十一条 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的药品或者麻醉的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 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 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 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和客运始发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检查,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 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超载行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 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 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
第十九条 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条 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 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 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 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检查车内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 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 驾驶员经营行为规范
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仪表整洁、礼貌待客,以人为本,旅客至上,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
(二)携带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以及其他证件从事营运,不得转借、转让、出租、涂改或者伪造上述证件;
(三)不得驾驶非本公司的车辆从事营运;不得将车辆交由无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
(四)遇有危急病人和伤员,应救死扶伤,全力相助;当乘客遭遇违法行为侵害时,应当积极给予合理救助、协助;为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五)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安置或者有序疏散乘客。
(六)不得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
(七)按照核定线路、站点营运,不得甩客、倒客,
(八)不得在沿途、站外、旅游景区停车场内揽客;
第二十六条 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普通话,准确播报停靠站名称;
(二)保持车容车貌整洁,维护乘车秩序;
(三)按照核准的线路和站点营运,不得跨线营运或者在规定站点外上下客;
(四)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出具有效车票凭证,不得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费或者优惠乘车的乘客;
(五)遵守站点停靠秩序,不得滞站揽客;
(六)不得拒载、甩客和倒客;
(七)行驶高速公路路段,不得超过实际座位数载客;
(八)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组织乘客换乘同线路其他车辆;
(九)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
(十)空调车在车厢内温度高于28℃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
第五节 驾驶员学习培训
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安全教育学习时间:每月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6:00;晚上18:00至19:00。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经营安全科说明请假事由,并在7天之内到公司补学。
第六节 驾驶员安全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员每月的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整体考核评比,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安全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月度安全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月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100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
第三十二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分,处以20元-5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公司上岗证的;
(二)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四)擅自在客运车辆内摆放凳子,加设座位的;
(五)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六)人工直接供油、供气或加气时装载旅客的;
(七)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八)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三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10分,处以50元-1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驾驶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强制保养车辆上路的;
(二)驾驶未按时进行车辆CNG气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车辆上路的;
(三)驾驶未按时参加公司月检、临检车辆上路的;
(四)驾驶车辆时,穿拖鞋的;
(五)车未停稳上下乘客或未关好车门移动车辆的;
(六)车辆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擅自关闭、拆装或故意破坏车用GPS定位系统装置的;
(八)随车安全设备、设施不齐或设备、设施失效的;
(九)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十)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
(二)驾驶车辆未进入车辆始发站进行车辆例行安全检查的;
(三)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
(四)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的;
(五)不服从车站安全管理规定的;
(六)擅自变更经营线路或运行走向的;
(七)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3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
(四)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
(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
(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
(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
(十)拒不接受公司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十一)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六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500元-20__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并承担因下列行为造成事故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
(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饮酒后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五)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20%)的;
(六)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
(七)擅自对所驾客运车辆改型的;
(八)驾驶车辆时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0元以上,负事故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的。
第三十七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另根据经济损失的大小和事故责任的划分,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一律停岗整改7天,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
第七节 驾驶员经营服务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八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5分,处以200元-3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的线路、路号、站点、班次、首末班时间运营,且擅自变更或停止运营的;
(二)随意上下客、到站不停、滞站揽客、中途甩客、拒载和倒客的;
(三)未按照核定的票价收费,未出具有效车票凭证的,拒绝或者歧视按照规定免票、优惠乘车的乘客的;
(四)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中途停驶时,未组织乘客乘坐同线其他车辆的;
(五)未取得相应从业资质从事运营的。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经营考评扣3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
(一)未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的;
(二)车容车貌不卫生、整洁的;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与人闲谈,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的;
(四)空调车厢内高于28℃时,未按规定开启车辆空调设备的;
(五)未配备语音报站器或没有使用语音报站器的;
(六)驾驶员衣着不整洁、未文明语言、礼貌待客的。
第四十条 对同时违反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的,按照罚款金额最高的单项条款进行处罚。
第八节 驾驶员的辞退及“黑名单”管理
第四十一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在本公司上岗资格,并予以辞退:
(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被依法注销的;
(二)年满60周岁的;
(三)发现有重大疾病,影响安全行车,不能胜任驾驶工作的;
(四)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服从公司日常管理,且安全意识不牢,屡教不改的;
(五)无故不参加公司每月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连续3次以上的;
(六)连续2年公司安全考评不合格的;
(七)一个月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2次或轻微事故6次,负同等责任 (含同责)以上的;半年内发生一般交通事故3次或轻微事故10次,负同等责任(含同责)以上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驾驶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其纳入客运驾驶员户籍管理系统“黑名单”:
(一)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给公司带来严重后 果的,一年内严重交通违法达2次以上(含2次)。注:严重交通违法是指:①饮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②超过核定载客20%以上(含20% )的;③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含50%)的。
(二)因严重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较差,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诚信考核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违规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的。
第九节 奖励措施
第四十三条 驾驶员年度安全考评达到优良,且在公司驾驶车辆一年以上的,公司按当年度安全处罚金总额比例予以奖励。
第四十四条
驾驶员经营行为量化考核加分标准以万州区人民政府万州府办[20__]17号文件《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加分分值为准,奖励标准按照《万州区客运行业量化考核办法》每分1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接受运输管理机构表彰奖励后,公司给予同等值奖励:
(一)连续五年考核等级为AAA级的;
(二)参与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的;
(三)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重大事迹的;
(四)经市、区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立功行为。
第四十五条 公司经营安全科是驾驶员日常安全行为和经营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对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使监督权力和处罚权力,对存在重大安全行为的驾驶员有权下达停岗决定。
第四十六条 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驾驶员,经营安全科负责人有权停止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所驾车辆交警部门和运管部门的各项业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属实,但拒不接受公司整改、教育及处罚的,科室负责人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将驾驶员逐入黑名单。 第四十七条 驾驶员对受到的扣分行为和处罚有争议的,可以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出重新调查。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中第七章和第十七章制度同时废止。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汽车驾驶员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参与制定有关汽车驾驶员培训及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3)参与制定汽车驾驶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档案、台帐;
(4)对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设立、合并、分立、迁移或者变更经营范围、歇业等提出审核意见;
(5)监督检查汽车驾驶员培训质量;
(6)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教材、教学大纲、生源招收办法及管理制度、考试发证办法等管理工作;
(7)对违反驾驶员培训的行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负责立案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8)负责驾驶员培训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9)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10)其他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奖罚分明、遵章办事,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准驾证管理办法》、《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职工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专职驾驶员)。
第三条每年年初司机班长代表公司全体驾驶员签订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驾驶员应按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准驾证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绩效奖与考核挂钩,考核内容为安全达标情况、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任务的饱满程度、考勤、车辆维护、油料消耗及顾客投诉等。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五条奖励采用通报表扬或发放奖金的方式,并设有司机班集体奖和个人奖。
第六条驾驶员个人奖驾驶员个人奖设有月度绩效奖、年
度安全驾驶员奖、年度绩效奖。
1.月度绩效奖
对服从工作安排、实现月度安全行车零事故,且无违章记录,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驾驶员,将根据其工作负荷,结合车辆维护和油料消耗水平以及顾客反映等情况,给予月度绩效奖80% ―― 120%的奖金。
2.年度安全驾驶员奖
对服从工作安排、实现年度安全行车轻微交通事故≤0.2次/万公里、违章数≤2次,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驾驶员,结合其工作质量、车辆维护和顾客反映等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评选出公司安全驾驶员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对获得安全驾驶员奖的员工给予1000元/年的奖励。
3.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参考月度考核情况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发。
第七条年度司机班安全集体奖
按年度进行进行考核发放,司机班实现年度质量安全环保责任指标,全年安全行车在35万公司内,奖励司机班20xx元;安全行车在40万公里内,奖励3000元;安全行车在45万公里内,奖励5000元;安全行车在50万公里内,奖励6000元;安全行车在55万公里内,奖励8000元;安全行车超过55万公里,奖励10000元。以上奖金不重复计算,按最高档计奖(公里数需查找公司以往行车里程数,奖励金额再确认)。
第八条对平时工作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做好人好事的驾驶员,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三章惩罚措施
第九条惩罚分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第十条对发生安全交通事故或未能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及《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进行惩处。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将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驾驶员属次要责任时,扣罚当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20%;如当事驾驶员属同等责任,扣罚2个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30%;如当事司机属主要责任,扣罚6个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50%;如当事驾驶员属于全部责任,扣罚全年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60%.
第十二条驾驶员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当月违章1宗者,扣减当月绩效奖15% ―― 25%;当月违章2宗者,扣减当月绩效奖50%;当月违章3宗及以上者,扣减当月全额绩效奖。全年违章超过12宗(含12宗)者,扣发年度绩效奖,并调离驾驶员岗位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对不服从工作调度安排的驾驶员,第1次扣减月度绩效奖的20%,第2次扣减月度绩效奖的50%,第3次全额扣减月度绩效奖,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当月工作负荷达不到司机班平均负荷30%者,扣发月度绩效奖。
第十五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一经核实出现虚报、瞒报事故真相等行为,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工作岗位时严禁饮酒,一经发现违反规定,扣罚当月月度绩效奖,暂停岗位工作,待岗学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和QHSE部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七条严格要求驾驶员执行公司行车安全“十不开”、“十不准”的规定。十不开:不开斗气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开麻痹车;不开违章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开疲劳车;不开私车;不开快车;不开英雄车。十不准:不准酒后开车;不准非驾驶员开车;不准违章装乘;不准开车打电话;不准携运禁品;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准下坡熄火脱档;不准开车时吸烟谈话;不准任意搭乘人员;公出时不准远离自己驾驶的车辆。如有顾客投诉驾驶员违反行车安全“十不开”规定,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违反加倍扣罚),第三次作待岗处理,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驾驶员待岗期间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车辆维修虚报瞒报或加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发当月月度绩效奖、扣减年度绩效奖50% ―― 80%,并通报批评,追缴多发生的金额。如再次发现,将作开除处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下列行为为违规行为:
1.无综合办公室出车通知擅自将车辆开出公司;
2.执行任务完毕后不按规定将车辆开回公司;
3.擅自把车辆交由非持有本公司准驾证的驾驶员或他人驾驶;
4.上班时间在公司等待出车派遣期间聚众打扑克、吸烟、下棋等行为;
5.无出车任务,未经请假批准,上班出现迟到或早退等行为;
6.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
有上述违规行为的,扣罚当月月度绩效奖100元/次;第二次重犯的则加倍扣罚;第三次再犯时除扣罚绩效奖外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驾驶员惩罚程序由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QHSE部核实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审核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给予驾驶员惩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楚事实,取得证据,并提交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对驾驶员进行惩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视情节轻重考虑是否存入个人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1)分管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执法工作;
(2)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3)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的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权限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4)负责组织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组织处理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
(6)负责分管范围内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8)其他职责。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办公室的调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关规定的证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将本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开车斗气、开快车等。
5、爱护车辆,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6、下班时,车辆要及时入库,不需要入库的要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7、了解车辆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理人员检修,对修好的车辆负责验收,不准车辆带“病”上路。
8、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管理人员每周一统计各车工作量,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