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推荐15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5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

一、学校将在学科教学中崭露头角,教学效果好,业务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教师,学校确定为学科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关系,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三、定期组织骨干教师赴省内外名校参观学习。

四、不定期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教授来校作专题报告。

五、推选聘任骨干教师为学校学科带头人,积极培养并向市推荐市学科带头人。

六、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科、组级领导岗位。

七、骨干教师每学期上公开示范课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研论文一篇。

八、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建议。

九、,优先安排骨干教师的业务进修。.

十、骨干教师专业引领,每年1次送教下乡(上课),记4课时。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2

一、加强骨干教师培训,为骨干教师进修提高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提高业务水平。

二、幼儿园对骨干教师每月实行骨干津贴(津贴标准根据结构工资方案发放)。

三、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对骨干教师开展的市级(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等,经学校审定后,提供专项奖励。

四、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任职期间带教1—2名青年教师,从而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中层干部每年述职一次,接受群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六、骨干教师实行竞聘上岗制度(竞聘方案另行制定)。

七、积极支持和参与幼儿园改革,主动为幼儿园献计献策。

八、认真完成每学期1-2次的园、区级公开课任务。

九、注重教学改革、教学创新,有效组织教学活动,所带班级幼儿能力发展名列前茅。

十、骨干教师三年内承担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并完成结题报告

十一、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市区级刊物上。

十二、有带教青年教师计划和指导记录,所带教青年教师有显著进步。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3

一、教师要坚持政治和业务学习,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做到为人师表,以达到促进自身专业成长,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目的。

二、教师学习内容包括:《宪法》、《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时事政策;教育教学理论;最新科技和知识等。

三、教师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导。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履行请假手续。集中学习和自学都要做好学习笔记,学期结束交由教导处检查评比。自学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2个小时,要制定学习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时上交教导处。

四、除当年参加国培、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远程培训项目,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其他教师都要参加当年的远程继续教育。

五、学校大力支持教师进修。教师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派的各类进修学习,包括国培、省培、地市级培训以及学校根据需要计划的培训,无特殊理由,教师不得拒绝,否则不得参与本年度的评优评先。

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教师,在培训期间要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受训教师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心得),并将总结(心得)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上交教导处,教导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受训教师凭证明报销相关费用。

七、受训教师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100-500元的物质处罚,并在量化得分中扣除1-5分。

八、教师自学考取高级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培训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600元。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4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为加强教代会职能,体现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把提案表分发给教职员工,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提案。在教代会前一个星期把提案汇总、分类。

3、要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大会,体现教职员工主人翁的地位。

4、每次教代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确立中心议题,对中心议题广泛听取意见。

5、教代会中的提案,学校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督促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中公布,对暂不能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向教职工说明实际情况。

6、教代会的.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5

一、培训目标

1、每个教师必须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每个教师的个性特长,培育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个性,力求每个教师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

3、掌握最前沿的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每个教师对教育教学专题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每个教师的科研水平。

5、在培训中建立健全本校的校本培训制度,使校本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 管理与考核

1、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负责对教师的培训发展情况(中期培训监管和培训发展结果认定)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进修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报学校行政和教导处备案。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自己的培训发展计划选择最适合的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自己的能力结构。(中师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的内容进行测试,教师人人必须参考。学校教师培训发展绩效认定小组将根据测试成绩对教师的培训发展结果作出认定,认定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的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6、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6

第一条 为了落实学校二级管理制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热情,增强教师责任感,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工作量分为三部分:教学工作量(授课工作量、与教学有关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

第三条 教师工作量采用积分方式计算,工作量合格分为100分,其中教学工作量为60分,科研工作量为30分,其他工作量为10分。教学和科研两项工作量在达到第四条要求的基础上可以互补,其他工作量单独计算。

第四条 教师年度授课积分必须达到50分,科研积分必须达到15分,教授、副教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56课时,讲师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43课时,助教为昌平本科生授课必须达到28课时,参加教研室和院组织的活动积分必须达到10分。

第五条 教师年度考核优秀标准为110分(含),其中科研积分必须达到30分以上(含),课时积分必须达到60分。

第六条 教师工作量与院年终奖挂钩。积分以100分为基础,每超过10分,奖金系数增加0.1;低于100分的,每减少5分,系数降低0.05,不足5分,按5分计。

第七条 本办法工作量计算只适用于我院,教师参加职称评定等事宜,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第八条 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授课工作量计算(50分)。

(一)必修课以一个自然班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0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二)选修课以15人为基数计为1课,每增加15人,课时增加0.1的系数。

(三)新课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四)重复课每课时按0.8课时计算。

(五)双语教学课时每课时按1.3课时计算。

(六)课时与积分核算

1、教授、副教授每课时折合0.35分。

2、讲师每课时折合0.47分。

3、助教每课时折合0.70分。

4、教师授课积分满50分后,每课时折合0.5分计入。

二、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计算(10分)。

(一)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学时,每学时折合0.2分。

(二)命题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1学时,折合0.2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5学时,折合0.1分。

2、教研室集体命题,每人1学时,每人折合0.2分,命题组不能超过5人。

3、研究生命题,每份1学时,折合0.2分。

(三)监考每次0.5学时,折合0.1分。

(四)阅卷学时计算

1、本科生考试每份0.04学时,折合0.008分;本科生考查每份0.02学时,折合0.004分。

2、研究生试卷,每份0.1学时,折合0.02分。

(五)学生论文指导学时计算

1、本科生毕业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实习论文,每篇0.2学时,折合0.04分。

2、硕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22学时,折合4.4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3、博士生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每篇44学时,折合8.8分;学年论文每篇3学时,折合0.6分。

(六)论文答辩学时计算

1、本科生论文答辩,每生1学时,折合0.2分。

2、参加非本人指导的硕士生论文答辩,每生3学时,折合0.6分。

3、参加非本人指导的博士生论文答辩,每生6学时,折合1.2分。

(七)经院级领导批准的学术讲座,每小时为3学时,折合0.6分。

(八)参加院组织的模拟法庭,每次4学时,折合0.8分。

(九)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带队每天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带队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实习,每天按2学时计算,折合0.4分。

(十一)按院计划编写教材,每千字按1学时计算,折合0.2分。

(十二)为我院各种自考辅导班、研修班授课,每小时按0.3学时计算,折合积分0.06

(十三)担任本科生导师,每班每学年按10分计算。

(十四)教学工作量减免,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成果认定以《中国政法大学关于科研成果认定、科研考核、科研评价、科研奖励办法(试行)》为准。

二、每完成1项科研成果,积分为15。每学年完成两项获积分30.

三、超过两项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论文。每增加1篇论文:

1、特类期刊,每篇计30分;

2、权威期刊每篇计20分;

3、核心期刊每篇计10分;

4、普通期刊每篇计5分。

(二)著作。每增加1部著作:

1、主编计20分;

2、副主编计10分

3、参与者,每10万字计10分;

4、不足10万字计5分;

5、独著计30分。

(三)教材。

1、教育部全国统编教材,每部主编计3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20分,不足10万字计10分;

2、八所以上重点院校共用教材,每部主编计2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计10分;

3、院组织编写的教材,每部主编计10分,参与者每10万字计5分,不足10万字计3分。

第十条 其他工作量计算

一、其他工作量是指,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校、院指定参加的活动。以及校、院批准参加的校、院以外的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兼职等。经济活动不在此限。

二、院组织的学术沙龙、论坛,每次计0.5分。

三、教研室活动,每次计0.4分。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次计1分。

五、参加校内外有关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或作主题发言、评论者,国际性会议每次计4分;全国性会议每次计1。5分;行业性会议每次计1分,区域性会议每次计0.5分;

六、参加立法活动,每次计2分。

七、担任校外专家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每项计1分。

八、就业指导。教师在法学院就业办公室值班1次,计0.5分;

九、成功指导就业1人(以签订就业协议为准),计2分。

十、就业培训,每自然班每小时计1分,每增加10人,增加0.1分。

十一、成功建立一个教学实践基地,计1分。

十二、成功联系一个集体实习点(10人以上),计2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确定的教师工作量由教学科研办负责核算,每学期末核算一次。获得校以上科研、教学奖励的,按照国家级30分,省部级20分,校级10分标准计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经法学院全体教师大会参会者半数以上通过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法学院院务会。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7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条例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坐班制”,坐班制度另行颁布。

2、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授课)由年级组、教研组及各处负责人批准,超过半天或虽不超过半天但影响授课者,须由组、处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干部备案,一天以上须报校长批准,组、处负责人请假须报校长批准,校长请假须经董事长批准。

3、教职工因事请假,一般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须写请假条。如遇不可抗力引起的突发事件,事先无法请假者,应于事后补假,事后补假一律须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起始日或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医院证明向组、处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无医院证明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组、处负责人收到病假证明后即交至人事干部处备案。

5、教职工因公请假,应持相关通知,经主管主任批准后向人事干部备案。

6、教师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影响上课者,组、处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教导处,共同研究代课或调课方案。

7、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者,其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各组、处负责人及人事干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若有因私徇情,学校将追究责任。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8

1、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拿学校公物。

2、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各位老师不迟于7:00起床;晚上回宿舍时间不得迟于23:00。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

3、宿舍长负责安排好本宿舍的卫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师应认真整理好床铺,并自觉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洁。

4、任何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利用学生替自己做事。

5、不得留客住宿。

6、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7、节约水电,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烧、煮饭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8、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教室环境卫生达标要求

1、室内外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无瓜皮纸屑,日光灯、电视机、面板等物品上无积尘;课桌凳排放整齐,课桌内学习用品摆放有序,无杂物;小黑板、卫生洁具堆放整齐;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班级牌无灰尘;窗帘干净完好。

2.教室内布置简洁大方,黑板上方悬挂一面国旗;板报做到常换常新,上方布置有班风;教室后面布设队角、图书角等;走廊阳台不得摆放盆花及其它任何物品。所有表册张贴教室前方的镜框内,不得随处乱贴乱挂。

3.包干区内无瓜皮纸屑,墙壁清洁、无尘,镜框边缘无积灰。

4.教室内外、包干区每天均要打扫,确保达到上述要求。洗拖把须在水桶内进行,不得直接在水龙头下冲洗。

办公室环境卫生达标要求

各办公室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健全值日制度,做到:

1、布置简朴,桌面整洁。

2.地面干净,无瓜皮纸屑

3.不在办公室内吸烟,确保无烟蒂烟灰。

4.桌椅整齐,窗明几净,四壁光洁,空气清新。

5.簿本摆放整齐有序,表册上墙。

6.室内不乱放私人用品,无废弃杂物。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9

根据乡人民政府加强教师考勤管理的通知,以《乡学校管理规定》作为依据,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职工考勤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总课表上课,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展工作,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私自调课。私自调课者,一经查出,以旷课记勤。

2、教师有事有病要请假,请病假或请事假应先写好假条经行政值日审批,经批准后自己请好教师代课,并在请假条上注明代课人,方可离开。没有请假条的以旷课记勤。如果代课人缺勤,请假人与代课人双方都按缺勤记录。如果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请假人必须以每节课10.00元的代课费先交钱到学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过两天(含两天),请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请假条由中心校审批。

3、对于因请事假太多而无法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学校将拒绝批假,重病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有县级医院以上证明的,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4、婚假、丧假、产假护理等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产假按有关规定请假,请假期间课程由学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办事等公假,出差人应在行政执日教师处登记,注明做什么公事,并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

6、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代课的课时,代课教师每节课可从学校领取代课费10.00元。

7、为尽量避考勤记录出现漏洞,避免教师在上报考勤时钻空子。教职工考勤记录采取由学校行政班子严格公平公正记勤为主,学校教师互相监督为辅,学生参与监督的形式开展考勤记录。教师相互监督需发现时当场举报,过时无效。学生监督由班干部在上课5分钟以后向学校行政执日教师举报。

8、教师出勤记录情况,学校于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签字盖章后于每月2日上报到乡中心校,由乡中心校统一上报乡政府。教师的各种缺勤记录,由乡政府根据《平山乡学校管理规定》第55条相关条款执行惩罚。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0

校本培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途径,是实施课程改革的重要保障,为切实落实校本培训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于每年初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将学校的校本培训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日程中,形成由领导统抓、教研组长具体抓、全员参与的管理体系。

2、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校本培训工作,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并实行校本培训月查制度,做到有记载、有通报。小学校本培训制度

3、各校每学期初制定培训计划和进程表,明确培训内容,责任落实到人,并积极上报中心校教研室备案。每学期末对全体教师进行校本培训工作考核,并写出培训总结上报中心校教研室。

4、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培训可以采用讲授、演示、视听、竞赛等多种方法;自学进修可采用阅读文本、观看视频、实践操作、案例分析、互相听评课、教学沙龙等方法。

5、中心校由教研室组织集中培训,其他学校的集中培训工作由相关教研组负责。各完小教师参加集中培训每学期不少于10次,村小教师参加集中培训每学期不少于5次。

6、集中培训内容主要针对新课改、信息技术、实验教学等当前迫切需要培训的内容,旨在提高教师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意识、能力及科研水平。自学培训内容主要以课改理论学习、信息技术实践应用、教师基本功训练、个人特长发展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7、每次集中培训要严格考勤,明确目标,布置教师实践作业,做好考勤、培训活动记录和培训讲稿档案,教师写好培训笔记交,培训后交教研组检查。

8、教师参加自学培训要求:首先做到“七个一”任务(即每周一篇教学札记、每月一篇教学反思、每月向教研组提供一个小课题,每学期上一节优质课改研讨课、每学期写一份优质教学案例,每学期写一篇教改论文,每学期交一份课题实验阶段性总结);其次,每学期阅读教育杂志或专著1本,每周上机实践操作2小时,每学期制作优秀多媒体课件1件、优秀光盘教学设计1份。

9、各校于学期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好各种培训的学时学分及测试内容,培训后采用学分制和技能测试的考评办法,将教师参加培训的考勤、实践作业、笔记、自学任务都纳入考核中。中心校由教研室对全体教师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其他学校教师由教研组负责考核。

10、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建立教师校本培训个人档案,把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考核成绩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中。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1

根据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规定有关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其目的在于严肃劳动纪律,统一学校教职工的步调,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一)工作时间及迟到、早退、旷职的规定。

1、教职工一律实行座班制。上午下班时间,教学人员有课的按课表作息时间下班,没课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11:30下班。下午上下班时间:“五一”至“十一”2:30-6:00,“十一”以后2:00-5:30。

2、上班时间严禁搞任何娱乐活动(打扑克、下各类棋、打乒乓球等),所有文体娱乐活动,都要在大课间、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课外活动时间以课程表及作息时间安排为准。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记录,半小时以上又说明正当理由按事假累计缺勤。经常迟到早退者累计按旷职论,3-5次记旷职一天,5-10次记矿职两天,以此类推。组长要真正履行职责。要严格考勤。如抽查发现失职现象,将扣减组长考核1-5分。

4、无正当理由,事先不获准假、事后不补假而不到校工作者,一律按旷职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一次计旷职半天。

5、凡到幼儿园接孩子的教职工,按学校规定,每天可提前20分钟离校。周五由对方或家里其他亲属去接。要保证参加每周一次理论学习或全体会议。特殊情况个人写出申请,校长批准。

(二)病、事假

1、病假一天以上者,须持指定医院的.病假条计病假。看病半天,按病假算,不足三小时不计假,但要有记载。

2、事假半天或一天由部门主任批准,两天以上者,由校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报组长登记考勤,将请假单贴在考勤表背面。请假不足半天,又超过两小时的,以小时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每次不足两个时,但次数较多,也要累计,满七小时算一天事假。

3、事假须事先获准,来不及请假时,须事后及时补假并经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不到校者按旷职论。

4、请假、事假按国务院忻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各类假文件规定,除婚假外,一律连续计算,包括公休假在内。

(三)婚、丧、产等各种公假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工资照发。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不包括公休日在内。

2、丧假。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工资照发。

3、生育假。女教职工的产假,正常生育假三个月90天。剖腹产增加半个月,大龄结婚享受一个月奖励假,男女双方均可享受半个月,如果男方不休,女方可凭男方单位证明,休满全月。产期,即大龄又剖腹产者,休4个半月135天,正常生育120天。如果男女均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奖励由夫妇双方单位各负担50%。此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免三年独生子女费。女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产假顺延。

4、节育、绝育、人流等算公假,假期按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规定执行。绝育假14天;采取长效措施放假3天;如采取避孕失败怀孕,做人流假期14天。没有按规定采取避孕措施做人流者一律算事假。

5、一周岁以内的小孩的母亲每天享受1小时喂奶时间。

6、家长会按公假统计。

7、房管部门维修、拆迁住宅需在家照料算公假。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2

一、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出具医院医师的建议病休证明外,同时还需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教务处,教务处下达到教研组长考勤。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的,须电话请假,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程序及权限

1、任课教师外出或请假半天以内(不影响上课)由教研组长签条,一天以内(不影响上课)由教务主任审批,二天或二天以上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教务主任请假一律由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2、行政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条,半天以上由校长审批,其他行政中层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3、假期超过三天以上者必须在请假前二天向有关职能部门打招呼,便于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三、假条管理

假条一律由各教研组妥善收藏,一月后上交总务处工资员统计。

四、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电报、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两天内补填请假条。

五、销假

职工假期满后,回校上班必须先向有关职能部门销假,各职能部门转达给教研组。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3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

第二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对本单位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参加决策、监督评议干部、 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教代会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一)定期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在本单位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审议和通过重要规章制度、教职工奖惩办法、结构工资调整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提交校长颁布实施。

(三)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用使用原则及办法,审议决定其他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事项,并责成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四)民主评议和监督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并根据需要提出奖惩建议,并报告干部主管部门。

(五)征集和处理教职工代表提案,组织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审核、立案、落实和反馈。

(六)代行工会代表大会的职权,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学校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六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学校行政系统的权威,要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 校长和学校行政系统要尊重教代会的职权,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如校长对教代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仍有不同意见,应按决议执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处理教代会的提案,努力及时落实提案内容,不能落实的要说明原因,并虚心接受教职工代表的质询和检查。

第八条 教代会的代表, 以组或部门为单位,根据人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在本组或部门内按民主程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享有公民权的在编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实行任期制,一届一任,换届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更换或递补代表。

第九条 教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教代会议案和提案。

(三)有权对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要求和意愿,对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质询和批评。

(五)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六)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其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二)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三)认真贯彻教代会的决议,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做好教代会安排的工作。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广泛听取并如实反映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一条 每次教代会召开时,可根据需要邀请校内外各方面同志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其人数应加以适当控制。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三分之一代表要求或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经学校党支部批准,可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每次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第十三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教师应占多数。大会主席团负责处理大会召开期间事务,大会闭幕期间不能代行教代会的职权。

第十四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教代会的基本任务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主题或重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五条 教代会以组或部门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教代会根据需要可组织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核有关提案,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

第十六条 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应充分尊重教职工代表的个人意愿,可视情况采用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选举、表决均须获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才有效。

第十七条 教代会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态度。决议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符合群众意愿和学校及教代会的权限。教代会决议,经大会通过后即生效。学校各级领导和教职工都必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

第十八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会委员会应在党支部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紧紧依靠群众,做好下列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议案和主席团建议名单,经党支部批准,召开大会。

(二)组织代表团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遇有重大问题,可召集教职工小组组长或代表小组组长会议,提出建议,报请党支部审批。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并对代表进行培训。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有关资料建档工作及其他事宜。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4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 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 请假

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 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X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 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 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 旷职

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到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 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 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 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 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 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 篇15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2、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重点中学而开展工作。

3、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教代会的代表以行政部门、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工的三分之一。

5、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员、工人、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6、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7、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委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9—11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8、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9、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则、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3)讨论并通过教职工住房安排、学校结构工资调整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4)定期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

(5)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10、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11、教代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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