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7篇】

失业保险向来是很多人关注的民生之重,那么四川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南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地点 篇1

阿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269号

道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篇2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篇3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

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

农 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最新四川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篇4

2016年6月2日,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5月1起,将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降幅高达5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费率降低后,参保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不变。

据悉,这次的降费率政策将会惠及660万名职工,其中企业职工500余万名。四川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综合考虑2015年已经降低费率和这次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叠加效应,在两年执行期间内,总体上可以为全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超过120亿元。这方面的预期效应,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为单位和职工增加了超过120亿元的收入。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成都就业局:

地址: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哈尔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篇5

1、申报工资额低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2577.55元,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

2、申报工资额高于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实际工资额,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失业保险的`参保人员,2015年7月起缴费基数为2577.55元。

4、未参加2014年度工资申报的参保单位,2015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上月缴费基数的110%,同时补收2015年4月至6月差额部分费用。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篇6

市区由735元调整为986元,上涨251元,增幅34%;

县(市)由518元调整为765元,上涨247元。增幅48%。

拓展阅读: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篇7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过失业保险费,且前次失业时,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未满即实现再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的,其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可与本次失业核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连续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缴费时间可与下次参保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由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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