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制度5篇

第一条 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下面是整理的保安工作制度5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安保工作规章制度 篇1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二)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努力完成治安服务工作。

(五)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5个不准。

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7、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8、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9、不准向游客借钱或索讨财物。

10、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1、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2、不准打人、骂人。

13、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14、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15、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安保工作规章制度 篇2

1、熟悉掌握治安、消防业务知识;

2、对出入人员进行查证,防止闲杂人员混入酒店;

3、严格执行酒店会客制度,凡是联系工作、业务人员进入酒店必须按照会客程序操作;

4、监督员工佩戴证件,以及员工的考勤打卡;

5、外来车辆登记工作;

6、阻止危险物品进入酒店;

7、严格执行交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8、必要时为客人提供护送服务;

9、维护大堂秩序良好,保证大堂幽雅环境;

10、爱护保管酒店公共设施;

11、当值期间不得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12、注意跟踪、询问无明确目标人员的可疑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13、协助调查处理投诉,并要注意礼貌;

14、礼貌回答客人询问,指点引路,搀扶老弱病残人员;

15、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6、当值时不得聊天、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要事,要保安部当值负责人批准;

17、检查酒店要害部位,如室、公共场所、紧急通道的安全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18、熟悉酒店应急程序,熟悉各楼面消防器材的分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火灾及时扑救并迅速上报;

19、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2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保工作规章制度 篇3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保安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5.保安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整洁,身上无异味,经常洗澡。

6.当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扫保安室及酒店院内卫生。保持室内及院内卫生洁净。

二、岗位职责

1、当值保安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酒店巡逻。

2、确保院内车辆的安全。

3、维持酒店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4、保安人员必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对夜间来访酒店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前来接待。

6、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酒店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8、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酒店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店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9、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出厂不得携带酒店产品、文件资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属财产。

2、人员与车辆出酒店时按规定进行检查,拒绝检查不得出酒店。

四、访客人员的管理规则对于外来人员及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经领导同意,拒绝进入酒店。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人员和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显带有恶意的人员。

3、推销产品、商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3、非洽公人员和车辆且拒绝登记和检查者。

4、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5、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二)、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2.1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六、工作态度

1.对工作所具有的责任心、热情、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对自身的责任心: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上进心

3.同事之间的协作力、包容、配合、团结

4.对本职工作负责: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

5.对待业主或来访人员的态度:谦和、礼貌、诚恳、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酒店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

保安的工作规章制度 篇4

1、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服务;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不打人、骂人。

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视,认真检查登记静态车辆及各种硬件设施(门窗、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管道,强弱电竖井等)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3、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有无物品堆放,消防器材是否被挪用或丢失,消防栓有无跑、漏、滴水现象。

4、巡视中注意发现各种火险隐患、安全隐患(如草坪上的烟头、用电设备、线路故障等),发现后根据情况予以排除或汇报,并做好记录。

5、巡视中发现不明身份的人员(如推销员、发小广告人员等),礼貌督促其离开。

6、对区域内的施工人员,认真核对登记相关证件(出入证、作业证、动火证等)。

7、接到报警后,及时到达报警点,进行现场维护及报告情况。

8、处理各种违章,文明礼貌、及时有效、机动灵活、不失原则。

9、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岗上情况。

保安工作制度 篇5

一、门卫保安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准时值岗,不得擅自离岗。

二、按时做好校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人离门锁。

三、对来访人员(包括车辆)、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好来访登记单,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放行。对拒不进行登记的来访人员或登记内容不全,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四、严禁外来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五、上课期间不准让学生随意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老师陪同方可离校。

六、晚上值班期间要提高警惕,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七、负责定期清理校园垃圾,定期冲洗厕所。

八、门卫保安人员如违反以上条例之一,学校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白马中小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防患于末然,确保师生健康生命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所分管工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直接负责;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学生和班级财产安全负直接责任;任课教师是上课期间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课期间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

2、建立安全教育工作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安全教育日,本周为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节课有安全教育的`内容;校长每周利用周前会议布置安全教育内容;班主任每周对学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每天利用放学前几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学、期末放假和作息时间变更都要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学生及家长上放学时间及相关安全要求;每学年通过多种形式,根据学生实际和季节变化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巡视制度。学校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校舍、设施、器材,班级路队和班级安全工作每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校长每天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巡视;校巡逻队在下课期间和放学期间对校园安全不定期进行巡视,并在上课期间不定时进行巡视。

4、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制度。各校应建立防火、防震、预防传染病、防触电、防恶劣天气、防故意伤害、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制度,举行安全应急演练,做到处置得法、方法得当,责任到人,演练到位。

5、建立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重伤或死死亡一人以上)或一个班内有3例以上(含3例)疑似传染病例的 及时学校,由学校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县教育局,同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

6、建立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必要的损失外,按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作出局面检查、扣罚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予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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