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学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15篇)
一、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学生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 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 以《家长学校教材》和《少年儿童研究》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
3、 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
4、 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 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会。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
2、 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 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 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 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好家长的评比条件:
1、 出全勤:"家教工程"中安排的每项活动都积极参加。
2、 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 热心教育:能积极配合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开展工作,自己的子女在校表现好或进步快。
4、 身先为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子女做榜样。
好家长标兵的评比条件:
在评上好家长的基础上,对学校各项实验、改革寄以极大热情的支持者。
评比办法:对照条件,班主任推荐,实行家教组织考核,按班内家长总数的20%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按6%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标兵。
奖励办法:校宣传窗张榜榜公布,参加学校休业式并授予好家长、好家长标兵证书。
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遵守家长学校有关规定。
2.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缺课要自觉补上。
3.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确保授课效率。
4.组织讨论、要热烈发言,勇于发表科学的育儿见解。
5.注意教室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蒂。
6.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积极为学校献计献策。
7.认真完成家长学校作业,积极参加测试。
8.主动进行有关家教咨询,善于总结,做合格学员,争当优秀学员。
一、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学校献计献策,共谋学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照《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要求,指导帮助教职工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学校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学校工会应参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三、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要通过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他民主管理形式组织教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学校违反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制度,工会有权协调学校的举办者、办学者进行纠正。
四、学校要以加强师德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建设“四有”教职工队伍。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教职工自我教育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树立忠于职守、勤奋努力的敬业精神。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教职工情操,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一、骑自行车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二、自行车一律自觉停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校园内不准骑车。
三、讲文明,讲礼貌,室内要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关门轻),不得到处乱写乱画。
四、要爱护校园的一切设施,要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践踏与攀折。
五、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六、放学后学生一律不能在校园内玩耍、逗留或在教室内停留。
七、严禁在校园内停放外单位的处理。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东莞小桔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1300元。
2、大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1500元。
3、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岗位工资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三、课时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
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
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
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
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
四、奖金,提成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一、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必须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总务处、保管室、管理人员各执一份。
三、所有物资、校产确定专人保管,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四防工作,(即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发放。
四、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制订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合同。开学初,总务处将有关公物按人头配齐交各班级,合同一式二份,总务处、班级各执一份。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各班明确专人,按时关锁门窗,班干部经常检查承包使用的物具,学校管理人员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其末学校进行评比,对管理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人员或使用班集体给以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损失者、对破坏公物严重者,除按规定令其赔偿外,还要按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一、校园规划完善,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对独立。校园力求做到净化、绿化和美化。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责任到班、到人,定期检查评比。校园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路面硬化。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
三、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树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校园绿化与建筑布局相适应,绿化覆盖率达三分之一以上。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环境布置高雅大方,体现教育性;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按规定悬挂、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师生书画作品;校园内要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黑板报、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内容健康;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学校周围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200米内无网吧。
六、校内商店具有经营许可证,不强迫学生消费,不出售无保质期和过期的食品。
中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中小学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是用于开展信息技术教学和为师生提供信息网络资源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二、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由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三、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每台计算机随机备有使用记录本。
四、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网络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严禁在室内抽烟,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六、学生要自觉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安排,入室应换穿专用拖鞋或使用薄膜鞋套,不吃零食,不乱抛垃圾。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自带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不从网上下载软件、程序。
七、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规范上网行为,不打游戏,不进聊天室,不浏览不良信息,不发布虚假信息,不随意约会网友,不沉湎虚拟时空。
八、计算机使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包括班级、姓名、日期、上机时间、上机目的、计算机工作状况等),清理桌上杂物,恢复设备摆放原貌。管理人员应及时验看记录,检查设施有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导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教科处负责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一、水电工每天必须对各条线路的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如有违章用电情况,必须按规定处理,并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二、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白天开灯必须严格控制,在严重阴暗,无法工作和学习时才能开灯,要做到节约用电,人走灯熄。
三、各教室、办公室、宿舍必须注意灯具管理,发生故障随时通知维修,不得自行动手以保证安全,电器如有损坏,坚持按价赔偿。学生宿舍电器损坏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电用水本着节约的原则,控制使用,按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不用时及时关闭。
五、加强自来水的管理,各处公用龙头,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漏水及时维修。
六、德育处和各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节约用电用水的教育。各处室必须随手关灯,特别是中途停电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开关,防止人走灯亮或人走水长流的现象。
七、加强水电器械的管理。坚持修旧利废,节约用料,保证安全的原则,水电安装按规定标准进行,不得擅自超标,该自费的坚持自费。
八、学校值班人员在每晚十点半对校园进行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为规范课外体育活动,提高活动质量,保证活动安全,特制定学校活动制度如下:
一、班主任职责
1、按时带领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
2、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参加好活动课。
3、及时和体育教师取得联系,安排好活动内容。
4、负责检查出勤情况。
5、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二、体育教师职责
1、体育教师按分管班级提前5分钟到达活动场地。
2、指导帮助体育委员带领本班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和素质练习。
3、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达标锻炼和学校竞赛裁判工作,辅导弱势学生进行体育锻炼。
4、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帮助保护。
5、和班主任、年级部主任一起安排本年级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
三、体育委员职责
1、负责集中本班学生点名,记录缺勤人数。
2、带领学生进行准备活动和身体素质练习。
3、协助班主任负责借还运动器材。
4、及时和班主任、体育教师联系,反映本班活动情况。
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充分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教育资源有计划、有安排开展多个项目以上内容的教育活动。
三、做好宣传栏内容的更新。
四、对辖区内青少年、妇女、老人分别开展各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教育。
五、制定社区家长学校教育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推进社区内社区家长学校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基地建设。
七、充分利用、拓展和开发社区家长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工作,加强与辖区幼儿园的合作。
八、针对不同社区公民的教育需求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九、加强反封建迷信,反伪科学活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社区家长学校教育各种档案。
十一、提倡文明活动,自觉爱护活动室器材,保持活动环境干净整洁,如有各类需求和帮助,请联系管理员。
1、各教研组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学科成员会议,制定本学期学科活动计划,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于第二周前上交教导处。
2、一学期各教研组必须组织两次以上学科理论学习或教学经验交流。
3、建立一个全员参与的学科兴趣小组,制定具体活动实施计划,分工负责具体活动内容,教研组长负责监督实施活动的顺利进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鼓励教师个人组建班级学科兴趣小组。
4、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校文化品位为宗旨,一学期至少举行两次不同类型的有创意的学生学科活动,所有活动均需提早一周部署实施程序,全员参与指导。凡竞赛类活动结果统一上报教导处发文公布。
5、一学期至少组织两位以上教师开设课堂教学研究课,做好各道程序的落实工作。
6、凡组内成员参加上级教研活动,务必在校内安排一节示范汇报课。
一、“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是学生的健康档案,也是学生体质和健康检查记录卡,每人一份,随学生升学,转学档案转递。
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进行体检及时建档。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每学期检查两次视力。卡片的填写要认真全面。
三、以班或年龄组为单位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妥善保管在学校卫生室或保健室内。
四、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素质、健康状况、视力情况,六项指标综合评价等统计、分析和评价工作。
五、每年都要将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制成图表上墙供领导参考。
六、学生体检方法要按统一细则要求进行,形态指标应进行复制,检测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指标发生率,不能超出5%,要保证数据的可信性,可比性和科学性。
七、健康检查后对可疑结果应即时复查确
一、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主管领导以及具体管理人员。
二、学校发生食品卫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学校全校通报批评,并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发生食品中毒事故,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对负责管理责任的人员应当追究管理责任。
2、未设立在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
3、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的。
5、食堂从业人员有未取得健康证或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病症的,以及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的。
6、违反教育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之规定的。
7、对卫生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
8、瞒报、迟报、漏报食品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品中毒事态扩大的。
9、未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品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10、因管理不善,造成食物变质、变味及非正常损耗的。
11、食品验收把关不严,造成危害或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