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精选30篇)
一、宿舍卫生
1、地面(内外)整洁,无垃圾、污水。
2、门窗、墙面、瓷砖干净、无污渍。
3、床上、床下物件干净,摆放整齐。
4、生活用品干净、摆放整齐。
5、不准向窗外扔东西。
6、寝室长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值日,其余学生应配合寝室长监督值日生搞好值日工作。(如值日生特殊情况请假不在,寝室长应重新安排值日生)
二、宿舍纪律
1、按时起床,按规定时间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
2、提前五分钟就寝,睡觉铃响后应及时安静入睡,寝室长和任何一个同学对违纪学生应及时制止,不听劝告者应及时报告教师。
3、任何同学不得乱串寝室,睡觉时不得串床。
4、爱护公物,损坏按规定赔偿。
三、宿舍安全
1、在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必须带好钥匙、锁好门。
2、宿舍内禁止学生乱拉电线、插座及使用手机等小电器,发现电路、电闸、灯头等有不安全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
3、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
5、严禁喝酒、吸烟、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注:其余末定之内容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遵守。
一、总则
1、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定置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所有住校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宿舍长负责催叫住宿学生起床,迅速整理内务工作。
2、出早操时要静、快、齐,以本班为单位,由带队学生整队出操。其他学生不得以借口不起床、不出操。特殊情况报值班教师处理。
3、按时打饭、就餐,打饭时要排队,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就餐。值日生打回饭后,做好汤、菜、馒头的发放,严禁乱抢乱夺,值日生发放汤菜时要注意卫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间出现问题及时报值班老师解决。要珍惜粮食,珍惜他人劳动,剩饭菜禁止乱洒、乱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时,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借口到其它宿舍与同学一起就餐。
5、早上饭后学生离开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扫卫生
6、按时到校上课,到上课前20分钟离开住宿区。各宿舍舍长要检查本宿舍学生离开情况,发现问题要报告值班教师,值日生要在离开宿舍前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许的假条。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按时上晚自习,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晚自习时要认真学习,不准说话、打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9、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舍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1、晚间遇到停电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火烛,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人员;
3、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前返回宿舍;晚上点名后不得私自离开;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上课时间,不准出入宿舍楼,若有特殊情况,持班主任证明,方可进入;
8、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9、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严禁乱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卫工作,不准把蜡烛等火种带进宿舍,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12、未经班主任批准,不准直接去亲戚、同学家过夜。
13、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14、不能把收音机、录音机、随身听、CD等带入宿舍。
15、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
16、熄灯后,不能在宿舍内说话,影响其他人休息。
17、宿舍内的卫生间只限晚间使用。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或不参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跑操时,无故中途停止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3、打饭不排队、拥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打饭时因饭菜数量与伙房人员产生分歧时,找值班人员协调解决,顶撞工作人员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5值日生打回汤菜、馒头后,要做好发放工作,不听从舍长或值日生安排、乱抢乱夺饭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剩菜剩饭没有倒在指定位置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8、就餐时,须在本宿舍内,不在本宿舍内或到其他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午间休息时,不在本宿舍内,而在外乱逛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0、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1、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必要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12、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3、值班人员点名查人数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0.5分;
14、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15、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6、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18、没有班主任批准、值班人员同意而私自回家、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3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9、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0、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1、学生上课,而没有关闭宿舍内电器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2分。
22、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
23、私自把有关火种带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24、自己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
三、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0.5分):干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0.5分):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干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干净,无杂物;
4、鞋:(0.5分):每人的鞋必须整齐摆放在床下;每人摆的鞋最多不超过一双鞋;
5、物品(0.5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规定摆放位置的必须按规定摆放,不得乱放。
6、热水器(0.5分):宿舍内热水器每天擦试干净保证无尘土,不得在宿舍内乱倒热水器内的水。
7、窗帘(0.5分):宿舍内窗帘悬挂整齐,不得乱扯、乱挂。
8、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9、卫生区(0.5分):本班卫生区内打扫干净,无杂物,污水。
10、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四、检查、奖惩
1、各个寝室选举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检查完成,并且纳入全员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而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住宿生自行车摆放与走读生自行车摆放由分管主任一同抽查记分。
8、各班宿舍卫生得分为本班学生所在宿舍得分的总平均分。
9、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2分平时积分,
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基本制度
住宿须知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寝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寝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经常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热水瓶、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厕所、盥洗室保持整洁,水槽里不倒杂物。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病员除外)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寝,必须有学生科批条。
三、节约用水,水龙头用后立即关好;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开窗时要挂好窗钩,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寝室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寝室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寝室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老师和学生科请假,并报舍务老师备案。各寝室长在每晚就寝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舍务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十一、学生宿舍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部分,布置要美观大方,体现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学生在宿舍出现违纪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学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非住校学生不许进入宿舍;?
二、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上课期间不准进入寝室;?
三、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室员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清扫工作,并整理寝室内务;?
四、寝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打闹、嬉戏,不说不文明的话;?
五、室员之间要互相帮助,搞好团结,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六、爱护公物,每个室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准使用别人的物品;?
七、走廊保持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向走廊、窗口泼水,不准乱扔杂物;?
八、不准破坏公共设施,不准乱钉乱画,不准乱接电器,不准踢撬门窗;?
九、不准喝酒、抽烟,严禁以各种形式进行赌博活动,不准看不健康的书刊;?
十、不准男女生互相串门;?
十一、不准留宿非住宿人员,不准晚间就寝时间外出;?
十二、不准浪费水电,熄灯后不准使用其它照明工具;?
十三、尊敬师长,服从管理,遇事向值班教师报告。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多校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本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征得楼栋管理员许可,并进行住宿登记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宿舍内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睡懒觉、酗酒、起哄、乱扔或燃烧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使用蜡烛。
四、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逾熄灯时间叫门进楼者,视晚归处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五、学生要爱护公物,室内一切设备和家具不得损坏丢失,毕业离校时应如数归还。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各寝室要节约用电用水,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使用,超出定额应支付超量费用。寝室内严禁私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大功率音响、电熨斗、电暖器、热得快等各种电器,违者除没收外,还要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寝室内不要放置超过100元以上的现金,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锁门。对于学生上课期间发生被盗事件,造成财务损失的,经公安保卫部门查实属于外来人员入室盗窃,应追究值班员的经济责任。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原则上实行“封楼”管理,如确因学习和路途遥远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学校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有关住宿手续,交纳必要的水电财产押金。
八、节假日学生外出,在向所在学院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逾期不返校者视为在外住宿处理。
九、各寝室要认真搞好室内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规定的垃圾清出寝室时间,确保公共场所的清洁工。按照整洁、美观、格调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则布置寝室,严禁在墙壁、家具上乱涂、乱贴、乱画,争创文明寝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电池,不乱倒茶水和污水。严禁盒饭进入寝室,注意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尊重清洁工的劳动。
十、学生科根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在一学年评出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合格寝室、不合格寝室。
十一、对评比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学院)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挂“文明寝室”牌,文明寝室是考核班级工作、团支工作、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于不是文明寝室的成员,评选时一般不予考虑。文明寝室多的班级,评选优秀班集体时优先考虑。
十二、本条例由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职工宿舍楼管理,给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休息场所,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统一管理与住宿职工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共同搞好宿舍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宿舍楼和平房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职工宿舍日常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后勤保障部负责宿舍楼的日常管理,根据各单位职工的实际工作、生活需要,按规定合理、统筹调整安排职工住宿。
第五条 职工宿舍楼设保洁员,负责本楼的公共秩序和卫生清洁。服务人员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工作,管理好所属公用物品,如有无故丢失、损坏的由本人负责赔偿,人员变动时要清查物品,做好移交手续,如出现交接不清,帐物不符,应由本人负责赔偿。
第六条 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持宿舍卫生清洁。宿舍不准擅自留宿他人,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元;出现殴打、谩骂、侮辱服务人员者,交由保卫部处理。
第七条 宿舍内严禁男女非法同居、酗酒聚赌、大声喧哗、打架斗殴等扰乱宿舍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行为,违
者交保卫部依法处理。
第八条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用品及门、窗、玻璃等公共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各类废旧、带有腐蚀、有毒气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进宿舍。
第九条 住宿人员要严格执行水、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子和超出规定的大功率灯泡以及长明灯;严禁使用电褥子;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或液化气做饭;不准偷电或出现长流水现象。对不按规定使用水、电或造成事故者,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按损失水电的数量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条 对职工所使用的职工宿舍,不居住超过半年或年居住累计不足一个月而又不退房的,经后勤保障部逐月核实情况后,由保卫部、职工所在单位和后勤保障部一起将职工私有物品清理封存后(物品由职工所在单位保存),收回宿舍。
第十一条 对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后勤保障部责令其退房,如不搬出,加扣房租费20元/天,扣款由人力资源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二条 宿舍楼统一调整按单位划分楼层房间,实行双层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入住的宿舍转租转借他人,只限本人入住,否则每查出一人次/日给予20元罚款;职工调动、
调离、退休、退职或离岗休养必须到后勤保障部重新办理住宿登记及退房手续,否则按每月60元收费,以上变动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后勤保障部,否则费用由单位负责。
第三章 职工宿舍分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 在本矿工作上三班倒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常白班作业的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可由本单位申请分配宿舍。
第十五条 申请住宿的职工,根据有利于生产和工作的原则,优先安排井下一线职工或确因工作需要急需住房的职工。
第四章 职工宿舍收费标准(暂定)
第十六条 职工住宿每房间安排三人,住宿收费10元/月〃人。
第五章 矿区内家属院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双职工需安排宿舍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持结婚证明由本人申请分配平房并按标准交纳房租费。在矿区家属院居住的职工每月交房租60元,电费据实缴费。
第十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现住家属院或住招待所的干部职工一律到职工宿舍楼居住。
第十九条 每月二十六日前后勤保障部将上月住宿收费明细表交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扣除住宿费及水电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xx年九月七日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与卫生习惯,保持宿舍的良好秩序与卫生环境,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
2、宿舍人员建立值班制度,做到天天有人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宿舍环境清洁。
3、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4、墙上严禁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屑。
5、室内布置应井井有条,不得乱摆乱放。
6、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不得找任何借口争吵、打架。
7、不得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不得将外来人带到宿舍内住宿。
8、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
9、出入宿舍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0、晚上有事外出,应向上一级领导通报,并于23点前回到宿舍。
11、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线,做到人走灯灭,电源断电。宿舍内不允许用电炉,发现一律没收。
12、宿舍人员发现有偷窃行为者,一律处以罚款后开除。
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寝室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3、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寝室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 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8、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作息时间 (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 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一、内务卫生
二、安全
①保持寝室、阳台、玻璃、窗门、地面干净整洁 ①注意防火、防盗、防电,外出时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② 保持个人桌柜、床铺整齐有序 源
③ 每天按 的顺序②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以免发生意外 轮流值日 ③休息或外出时,注意门窗关好,以防遭窃 ④寝室内应时常做到通风换气,使室内保持空气流通 ④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⑤不得在寝室内乱丢垃圾、鞋袜,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⑤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6勤洗澡、洗头,晚上睡觉前必须洗脸洗脚 ○6如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宿管阿姨报告
三、纪律
①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④使用手机、电脑时不得干扰他人休息,看电影、听歌务闹和大声喧哗 必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②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 ⑤瓜子壳等废物要丢入垃圾箱内,尽量不把饭菜带回寝非本寝室人员 室,不得阻塞下水道
③每位成员晚上11点之前必须归寝,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四、时间规定
Ⅰ:上课期间 ①每天使用电脑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①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上课。 ②寝室人员尽量保证自己的午休
②寝室成员每天必须午休至少30分钟(时间12:45~13:15) ③晚上00:00之前必须关闭自己的电脑,休息 ③每天中午12:30~13:30,晚上23:00后必须保持寝室安静 ④早上8:00前必须起床
④晚上23:00以后严禁使用电脑,00:00前必须上床睡觉
五、节约 水龙头 互助,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①晚上11:00后必须熄灯 六、学习 七、其他说明
② 电脑暂时不用时要切换到睡眠状①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①本规章试行一个月,若其中某条例态 ②当天的作业当天完成,按时交作业 至少有三人反对,该条例将无效 ③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必须确保水③寝室成员每周日都要为自己的下②本规章自20xx年06月24日起执电关闭 周做好学习计划,并认真完成 行,每位寝室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④洗手或洗完衣服后,记得随手关闭○4如果有不懂的问题相互讨论,互帮③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寝室长所有
根据厂区规划要求,加强单身宿舍住宿管理,保障住宿职工生活的便利,使单身职工有一个良好文明的生活、学习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一、宿舍的组织管理
1、单身宿舍应由办公室负责进行全面管理。
2、集体宿舍各房间设“舍长”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直接履行对本宿舍的管理职责。
舍长主要职责如下:
1)管理寝室内务,维持秩序,安排分配卫生清理工作,管理门户及用电,保证本宿舍的卫生达到“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2)监督住宿人员是否出现违纪行为,保证本寝室内的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3)对寝室内发生的不法行为,出现灾害、急性病症等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部门通报并做应急处理。
二、宿舍入住办理、审批
1、办公室根据“入住条件”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签批。
2、要求住宿的职工提出住宿申请,并按“职工住宿条件”有关规定自检个人请求,填写《集体宿舍住宿申请表》。
三、住宿条件
1、申请住宿职工须经办公室、人事主管部门核对。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政府规定办理的证件、证明。
2、根据公司集体宿舍房间限制,当地职工原则上不予安排住宿(根据班次给予安排午间、夜间休息床铺)。
3、申请入住集体宿舍的职工,原则上为未婚单身职工。
4、凡有不良嗜好或者患有传染病的职工(包括高发区传染病嫌疑)不得申请住宿。
四、宿舍管理规定
1、凡入住集体宿舍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按照公司正常上班时间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办法处理。
2、住宿职工必须严格履行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服从管理。
3、住宿职工必须坚持文明住宿的原则,不准在厂区内穿三角短裤流动,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遵纪守法,在宿舍内不得聚众赌博、酗酒、撒酒疯。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严禁从事违法活动。
5、未经公司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随意将公司以外人员带入宿舍中,不得任意留宿亲属、朋友等。
6、做好宿舍内配备的公共物品的爱护、保养工作,爱护公共设施(如卫生间设施、消防器材等)。出现人为破损,按照有关规定赔偿及处罚。同时要妥善做好个人贵重物品和其他物品的保管、存放,出现丢失或损失,责任自负。
7、在宿舍内,不准乱扯乱拉电线、支锅做饭。严禁使用电炉、燃气炉等不安全电器用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工作。
8、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室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杂物,保证宿舍卫生达到公司提出的“宿舍卫生管理标准”。
9、住宿职工在下班以后,遇有意外事件发生时,应主动配合值班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10、随时准备好身份证、务工证等证件,以便接受公安部门临时性检查。
11、服从宿舍“舍长”的管理、监督,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对宿舍的检查。
1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调换宿舍房间或床位。
13、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住宿人员收取一定比例的住宿费用,如:水、电、洁具、配备家具修缮等费用。住宿职工应主动、按时交纳足额费用(月收费用另行制定)。
14、住宿职工离职、调离及出现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应及时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五、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为住校教师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教师入住条件
1、遵纪守法;
2、入住需园长批准;
3、服从园长管理;
4、设置舍长,舍长管理一切事务;
5、宿舍人员相互友好,尊重他人风俗习惯;
6、宿舍人员无打架、打骂、相互侮辱行为。
二、职工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从事犯罪活动;
2、严禁留宿他人(异性);
3、严禁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等;
4、严禁点燃蜡烛、焚烧纸张、使用明火等;
5、严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6、严禁观看色情、反动音像制品及书刊;
7、严禁从事一切不安全的行为;
8、防火、防盗窃、防破坏、防爆炸、防抢劫等。
三、职工宿舍内务管理规定
1、每天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宿舍内搁置大量现金;
3、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及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4、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
5、离开宿舍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关闭一切电器,随手锁门,保管妤钥匙。
四、职工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1、不乱拉电线,确需使用插排,其功率应高于电器总功率;
2、禁止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器;
3、使用电器需经园长许可,电器应符合国家标准;
4、宿舍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
5、违反规定用电,使用人承担责任。
五、职工宿舍其他管理规定
1、宿舍人员应当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未尽事宜口头传达;
2、一切伤害他人或被他人伤害行为,由责任人承担。
3、宿舍人员外出及归宿安全,一切事宜由个人承担。
4、幼儿园仅管理工作时间内工作区域内事务,除外非幼儿园责任。
5、违反以上规定需作出书面检查直至不准住宿,严重者予以辞退;
6、未尽事宜根据情况补充。
为建立良好的宿舍管理秩序,进一步搞好宿舍卫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整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公司住宿员工必须自觉遵守。
1、寝室选一名寝室长,寝室成员排出值日表打扫室内外卫生,根据卫生轮值表(已寝室为单位)监督本宿舍成员自觉打扫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每天进行检查,如没有打扫请说明原因,第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一次,第二次给予相应的处罚,第三次由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人员搬离寝室。
2、 按分配的房间指定的床位入住,不得任意变动,违者处以20元罚款并责令搬回原位。
3、室内物品要求摆放整齐,宿舍成员需要每天打扫。值日排班表由寝室长统一报到办公室进行存档。卫生间值日生,需将垃圾在满三分之二时进行更换垃圾袋,宿舍垃圾要及时处理,住宿人员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禁止在宿舍内引火,一旦发现,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
4、个人物品及钱财要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可放置小柜中,贵重物品本人妥善保管,严防被盗。如有被盗,应立即报告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便调查。经查实内部员工盗窃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5、职工宿舍只限于本公司职工住宿,严禁外来人员留宿。
6、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播放多媒体设备时请注意音量不要过大。
7、宿舍区内严禁追逐打闹,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晚上23:00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发现此事,可以向办公室反映。
8、保持宿舍墙面整洁,严禁乱钉乱画及张贴。
9、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元以上。
10、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
11、严禁在公共区域、走廊、宿舍门口等处刷牙、洗脸、洗衣服、倒水等,违者给予严肃处理。
12、打架及酗酒闹事者立即开除。
13、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违者立即搬出寝室。
14、不准私拿公司任何物品自用或据为已有,违者给予严肃处理,职工大会上给予点名批评。
15、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源线或使用高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律没收。
16、宿舍内严禁放置一切危险品(如炸药、***、酒精待易燃易爆品),违者没收物品,不予执行着给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法办。
17、在宿舍内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具,参赌人员立即开除,围观者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上。
18、有离职人员需在当天搬离宿舍(无法搬离或者有特殊情况的到办公室进行说明),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宿舍停留二到三天者,必须经原部门领导签字,报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留宿。
19、每月最后一天为卫生大扫除日,非当班的人员均须参加(由寝室长自行安排),根据日常卫生情况记录,综合评选一名最佳寝室人员和一名最差寝室人员,奖惩由寝室人员自行商议决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摩登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组织
第三条员工宿舍之主管部门是行政部总务科。
第四条公司设宿舍管理员1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为:
1、负责按总务科通知安排员工入住或退宿;
2、编造住宿人员名册,记录《员工管理日记》,并于每月向总务科提出报告;
3、宿舍资产管理及登记;
4、住房的水、电等公共设施之维护与管理,登记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电数,代住宿员工换煤气;
5、维护宿舍区之生活纪律,调解和处理宿舍区内之纠纷;
6、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7、做好公共区域环境清洁工作;
8、宿舍福利设施之管理及维护;
9、督导住宿人员彻底遵守应履行之义务;
10、上级要求办理之事项。
第五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下称舍委会)。
一、舍委会之组成:
1、各房间住宿成员推举舍长1名;
2、各楼层舍长推举楼长1名。
二、舍委在任职期间如不适任可进行改选。
第六条舍委工作职责:
一、定期轮流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按第三章之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请各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导其改善。
三、就住宿员工立场及福利对公司提出意见。
第七条舍长工作职责:
1、安排和督导本宿舍内务和卫生轮值;
2、督导本宿舍人员日常作息,维护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3、关心本宿舍人员之生活,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
4、参与宿舍卫生评比;
5、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之各项管理事务。
第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
第八条住宿人员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识别证》及携带《住宿证》。
第九条搬入、搬出单身宿舍,必须凭住宿证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请。
第十条宿舍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宿舍区。
第十一条非执行公务不得进入宿舍区及异性宿舍。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的义务
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
1、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
2、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
3、宿舍内或宿舍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患时;
4、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
2、保持宿舍之整洁;
3、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4、节约水电;
5、提高警觉,慎防火灾;
6、维持风纪。
第十三条禁止行为及处罚:
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第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
2、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3、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
4、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5、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二、在宿舍内有以下行为者,第一次给予记二级过失处分,第二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在非指定处所随地大小便者;
2、未经许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者;
3、在房内使用炉具者;
4、除收音机、床头扇、充电器等小型家电外,架接电源或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500w以上)者;
5、在墙上乱写乱画或刻字画者;
6、拒绝接受宿舍管理员管理监督或出入宿舍不出示有效证件;
7、未经允许,擅自将宿舍公共场所之用具带回宿舍者。
三、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1、携入易燃、易爆、有毒之化学物品或腐臭之物品者;
2、在宿舍内或在外喝酒回宿舍大吵大闹者;
3、不按操作说明操作或擅自拆卸修理宿舍生活配套设施而致其损坏者。(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四、宿舍内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处分:
1、聚众赌博或参与赌博者;
2、打架斗殴或聚众闹事者;
3、偷窃或故意破坏他人或公司财物者,除给予开除并移交法办;
4、公司规定之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内务卫生标准及评比惩处
一、为加强内务卫生之管理,特制定如下十项内务卫生评比标准:
项目标准门窗及门口卫生门窗擦拭干净,门口整洁卫生,垃圾桶清洁。
床上物品床上物品(包括被子、枕头、衣物等叠放整齐,蚊帐必须撩起,以保持整洁和美观。
床下物品床下物品(包括鞋子、鞋刷、纸箱等)摆放整齐。
天花、墙面墙上、墙角及天花板洁净无蛛网。
地面地面干净、无水渍。
桌、椅、盆、桶桌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盆桶摆放整齐。
毛巾、衣物、衣柜毛巾、衣物悬挂整齐、美观、衣柜摆放整齐。
床位床位依照公司规定统一摆放。
行李行李按指定位置摆放。
洗手间干净、整洁无积水、无异味
二、以上十项各占10分,由宿舍管理员及宿舍舍长二名(男女各一名)组成之评委(宿舍长评委采取轮流制)每周评一次,采用不预告、不定时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如下:优10分,良8分,及格6分,差4分,特差2分以下,具体评分时可依据此标准,以0.5分作为酌情加减。
三、各宿舍得分以评委分之平均值为准(舍长不对其所在房间评分)。评委每月根据当月4次评比结果进行统计,对不合格的将报请行政部对相关宿舍全体人员进行相应之处罚:
获差及特差者——记一级过失一次;连续二个月获差或特差——记二级过失一次;连续三月差或特差:取消住宿资格。
第四章入宿及退宿第十五条员工宿舍的入住及退宿
一、入住
1、需住宿之员工,应凭《识别卡》至总务科领取《住(退)宿申请表》。(附表)
2、《住(退)宿申请表》需经申请人填写,所在部门主管签名确认。
3、住宿申请获得批准后,由总务科发出《住宿证》。
4、申请人持已审批的《住(退)宿申请表》及《住宿证》至宿舍,由管理员收存《住(退)宿申请表》后作好安排及登记。
5、入住员工宿舍需交纳一定住宿费用(一个月的住宿费),由总务科通知人事部门在其本人工资里扣除。
二、退宿
1、住宿员工如有下列情况,应于发生下列情况的当日退宿:
⑴因个人原因要求外宿并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时;⑵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时;⑶违反本规定或扰乱宿舍规律及秩序时;⑷其他正当理由命令退宿时。
2、住宿人员退宿时,应对房间内自己使用部份进行清洁,并至总务科办理退宿手续,缴回《住宿证》,经管理员点检携带物品及归还使用公物后方可离开宿舍。
3、住宿人员如丧失本公司员工资格,其所在部门之主管应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知会总务科。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及修改权属行政部。
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特做如下规定:
一、 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并带齐学习用具。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 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上晚自习要保持静。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9.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三个为重”、“四个关心”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不妨碍干扰他人的正常休息。
10.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吃别人的食品。不随便抄拿他人的物品,(如:暖瓶,文具,日常用品等)借钱、借物要归还。
11.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度消费。
12.住宿生节假日回家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的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3.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日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用电、用火的安全。学生宿舍未经允许不得引进火种,不得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等用具。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
14.住宿生个人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的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宿舍内不得存放箱包。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工人师傅,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尊重工人师傅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二、学习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学生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柜顶、床上无杂物(杂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头只能摆放学习书籍,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码放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他杂物。床下只许放脸盆,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生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10前,下午1:50前,晚上10:10前,做好宿舍卫生,接受老师和值周生的检查。
4.坚持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必须按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在早上7:10前认真完成个人的扫除任务。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包括周一从家带饭者)不得在宿舍进餐或吃零食。
6.要保持盥洗室、浴室、厕所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大、小便池中。大便后要放水冲洗便池。
7.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少少开灯,人走灯灭。
8.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
9.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10.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内以保持房内干净整齐。
12.住宿生要支持室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老师提出,合理解决。
13.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室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优秀寝室评比。
三、值日生和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宿舍一周的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拖地、擦窗台及柜顶。暖瓶排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老师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室长的监督和检查,支持室长工作。
(二)室长职责
1.每学期友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做室长。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优秀宿舍。
2. 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室长有权监督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同学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同学责任。
3. 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情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值班老师。
4. 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 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同学应支持室长工作。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学生宿舍楼的一切设施不得安装、拆改电路,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取暖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或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要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仍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到主管部门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五、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学生个人的钱、餐卡、收录机等物品,一律放入物品柜中,用自己的锁锁好。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六、学生宿舍的奖罚办法
1.学校对住宿生的各项要求,均要经常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寝室、优秀室长、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给以表扬和奖励。平日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宿舍规定的表现突出的寝室个人可酿情加分。
评选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条件是:
1)思想健康,是非清楚、
2)努力学习,积极向上。
3)遵守纪律,爱护公物。
4)团结协作,互相帮助。
5)尊敬老师,听从指挥。
3.学校的三好学生、优秀生在寝室必须获得“寝室优秀个人”的称号,否则将失去评三好学生、优秀生的权利。
4.对违犯宿舍管理条例的学生将酿情给于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停宿和退宿的处罚。
七、对住校学生家长的要求
1.注意多在思想品德上关心孩子,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加强于学校的联系。
2.住宿生由自己安排使用的时间较多,家长应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在思想、学业、娱乐等各方面的自控能力。
3.注意处理好既要培养孩子自立能力又要加强教育管理的关系。
4.严格把握和了解节假日,离校和返校的时间及留宿地点。
5.孩子因病、因事不能返校,应在当日打电话通知学校,事后补交书面证明。
6.节假日回家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要暴饮暴食。
7.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水平帮助掌握孩子合理的消费水准,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多读消费,不要让孩子随声带过量的钱,对孩子的开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反对攀比,不要助长孩子的虚荣心。
8.帮助老师了解您孩子的身体情况及病史,准备少量的常用药。
9.督促孩子搞好个人卫生,每隔三周换洗一次床上用品。
10.无重要事情请不要到校看望孩子,必要时到校找孩子,应先到值班室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未经允许家长不要用自己孩子的钥匙自行打开门,进入宿舍取放物品,或在宿舍休息。
11.家长请勿在学生床上躺卧,请勿在楼道、宿舍吸烟。对负责学生宿舍工作人员,请称呼“老师”,请勿使用不规范用语。
12.要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请家长不要到宿舍帮助孩子洗衣服,整理内务及清扫宿舍卫生。
13.学校宿舍办公室电话系工作电话,不作传呼电话使用。请勿用办公室电话找孩子。
14.住宿生若因违纪备学校给以停宿或退宿处理,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 尽快妥善安排好学生的住宿问题。
15.家长应将自己的家庭及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告知学校,以便必要时联系。
16.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因临时患重病需送医院救治时,学校将立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但是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家长或监护人的情况下,为了学生安全和康复,学校老师有权按照医院要求,作出医疗担保,不同意此项条款的家长需在住校前,将自己的意见告知学校,学校可另作处理。
一、员工管理制度
所有员工和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服从行政科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
二、员工宿舍规则
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员工居住,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行政科主管人员批准,安排在指定房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3、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爱护门窗、玻璃,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注意防火、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行政主管或保卫科报告。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三、员工宿舍内六禁止
1、禁止私藏公共物品,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
2、禁止在宿舍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3、严禁损坏公物和他人的物品,破坏公共设施和回宿舍就餐。
4、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5、严禁自行安装电源插座和乱拉电线。
6、严禁无故摆弄和私自动用消防器材
四、员工宿舍七不准
1、不准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和拆迁挪用公物。
2、不准在宿舍用电炉子、电饭煲、电热杯、电热器等电器和酒精炉、液化气等。
3、不准随地吐痰和向窗外吐痰、泼水和丢掷任何物品。
4、不准自行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和宣传品等。
5、不准带进和饲养任何动物。
6、不准出宿舍时赤身露体。
7、不准赤身在水房冲洗。
五、遵守宿舍秩序规定
1、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喧哗嬉闹。
2、如遇特殊情况员工亲属临时在宿舍住宿,必须先按规定提出申请,有宿舍主管批准,申请交主管备案。
3、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清理其所有物品。
4、保持宿舍楼清洁卫生
5、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起床后,床铺应摆放整齐,脏衣物应及时清洗。
7、不得在房间、走廊里泼水。
8、每天上午七点和下午一点半以前,必须将本宿舍的垃圾扫到室外,有清洁工及时清除,其它时间不准外扫。
9、不准在洗漱室和墩布池内大小便。
10、杜绝小便不入池,大便不入坑,手指不入篓,便后不冲的行为。
六、节约用水、用电
1、
2、 用水后随即关闭水龙头,洗衣服时不得长流水冲衣服。 人离宿舍时,必须关闭灯和其它电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七、凡违反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根据其性质、态度、影响和后果,按公司规定,给予批评警告,通报和罚款50-300元。盗窃物品的罚款为物值的5-10倍,拒不悔改者和多次重犯者加重处罚。
八、敢于对违反《员工宿舍楼管理》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扬或奖励。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后勤生活服务科学生宿舍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学生宿舍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各系从党员责任岗的学生负责人中推举产生。寝室设室长一人。管委会受学生会和宿管中心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后必须持报到注册缴费清单到学生宿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后,方能按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生宿管中心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凭校徽和学生证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或班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不准推销物品。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处以5—30元的罚款,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水煮器、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接电线、电话线、网线,违者将视情节按供电部门的规定处以20~350元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棕垫、竹胶板、锁、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插座、电话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的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上课前将垃圾清扫出寝室(其它时间一律不准往过道上堆放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和居民房上乱倒剩菜剩饭,乱泼污水,乱砸酒瓶,乱丢鞋袜、馒头、纸屑等一切杂物。
10、不准偷电,违者罚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按时按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者予以罚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2、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留校学生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住宿费用。
13、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所在系或学生处。
14、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由学生宿舍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生处。
宿舍开关门时间
开门时间:早上6∶30
关门时间:晚上11∶00(星期五、六为12∶00)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洗衣房坚持每学期为学生洗涤三次卧具(蚊帐每学期洗一次)的制度。并做到认真负责,不污染、不损坏、不丢失。(洗衣房每天公布洗涤班级,由各班生活委员统一送取)。
4、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5、各系生活部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专项奖励。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党员责任岗”在各系的指导下起好示范作用,协助学生宿舍开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营造文明、清洁、有序的寝室环境,为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从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后勤服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并自觉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9、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盥洗间、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0、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放音乐、弹乐器、洗衣物、打电话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11、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闭维修),个别留校者的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搬动。?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保持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保持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为加强x局路家属院机关宿舍的管理,保证入住人员的安全,结合我局机关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由x局招录、遴选及挂职、军转干部等家在外地,且在x市暂无住房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进行审核后,方可入住。宿舍人员一般不得超过xx人。
二、已婚人员暂住时限为一年,未婚人员至结婚。
三、机关宿舍只限本单位人员入住,其他人员不得入住。
四、机关宿舍的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天然气费等,由入住宿舍人员共同负担。
五、宿舍人员要对统一配备的物品设备,按要求使用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六、宿舍人员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大声喧哗等;严防火灾等意外事故发生。
七、宿舍入住人员要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宿舍卫生和日常管理。
八、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宿舍的管理和设施的正常维修。
九、本规定为x局内部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 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
2. 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 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
4. 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给予停宿处理。
5. 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
(二)纪律方面
1. 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
2. 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3. 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4. 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1分。
5. 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6. 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7. 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
8. 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
10.不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允许,私自离开学校者扣个人2分。
11. 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1分。
12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
分或扣寝室6分,即每个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涂改宿舍公布栏,宿舍评比栏,宿舍住宿名单表等,违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3分。
(三)内务卫生
1. 寝室长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要求,负责做好早、午内务卫生工作,地未打扫干净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脏乱扣值日生1分。
2. 住宿生要按照学校个人物品摆放标准要求整理好个人的物品,个人床上物品凌乱扣1分;床上被子叠的不合格扣个人0.5分,床上乱挂衣物毛巾扣个人0.5分。
3.床底物品摆放凌乱扣个人0.5分,储柜上摆放物品扣该柜使用者每人0.5分,柜里的物品摆放不整洁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 禁止在窗内或窗户上私自挂晾衣绳、晒晾衣物等,违者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 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门外泼倒脏水、乱扔杂物,违者扣个人2分。
6. 每周日和周三卫生大扫除,检查不合格的扣寝室6分,即扣个人1分。
(四)安全保卫
1. 住宿生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外人来访需到管理员处登记,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者扣个人3分。
2. 以非正当手段进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个人5分。
3. 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楼,违者没收物品并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4、住宿生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闭灯管、锁门、锁存物柜、关窗,违者扣值日生1分,并扣寝室其他人0.5分。
5. 禁止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暴危险品,违者没收危险品并扣个人5分。
6. 禁止在宿舍内攀爬栏杆、围墙、窗台、阳台、天台,违者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7.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坏消防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种电器(如台灯、音响设备、电吹风、电热水壶、小电视机等),违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停宿处理。
9.宿舍楼内禁止豢养各种小动物,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二。奖惩:
(一) 奖励
1、 每周不扣分的寝室按评比制度规定分别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2、每学期末对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据加分情况评选出优秀住宿生,将分别授予“宿舍之星” 称号。
3、每学期末对表现突出的舍务干部,将分别授予“团结之星” 、“正义之星” 、“管理之星” 等称号。
4、每周获文明寝室奖励的寝室在下一次评比时每寝室加2分。
5、在卫生大扫除时,获得公开表扬的寝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学校在平时常规的卫生、纪律等检查时,公开表扬的寝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并获大家好评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员酌情加3-5分。
8、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被采用的住宿生加2分。
9、 敢于大胆检举揭发甚至制止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惩罚
在一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发现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处理,停宿长短由宿舍管理员决定。
1、不服从、不尊重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舍长的管理。
2、 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
3、 出现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者。
4、恶意毁坏宿舍公物影响严重者。
5、攀爬门窗进出寝室者。
6、性质严重的偷窃、打架、斗殴者。
7、 影响严重的聚众闹事者,造谣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内豢养各种小动物者。
10、在寝室内私用各种电器者。
11、不叠被子者。
12、违反学校纪律影响严重者。
13、凡一周内总分扣到6分者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发停宿警告通知,两周累加达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处理。已发过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学,以后扣分严重者可直接停宿处理。累计受过两次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实行退宿处理。,
三。 对住宿生管理实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员和学校总务处共同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总务处。
五。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烟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
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规定如下:
一、宿舍长职责
1、每个部门设宿舍管理组长两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宿舍全面管理;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
2、宿舍长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及时向总办、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质检培训部、宿舍管理员及时汇报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做好职工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2、严格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损重点工作;
4、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宿舍的整体管理、治理工作;
5、做好入住人员的登记,安全教育工作;
6、定时定点的做好宿舍安全巡逻工作;
7、严格控制好外来人员的出入,发现身份不明人员要密切监视,严禁非酒店员工及无关人士进入宿舍;
8、维护员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员工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维护宿舍区干净卫生。
三、职工宿舍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归宿者,需向宿舍长请假;
2、夜间会客时间不能超过22:00,组长、宿舍长要对超时的访客进行劝离。凡私自留宿来访者(包括父母等亲属探望也不能留宿),凡发现留宿者扣当事人200元,宿舍长50元,宿管员20元;
3、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期间,如有公物损坏、款物丢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卫生制度
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宿舍的卫生环境。(详见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五、宿舍管理规定
1、员工离职时,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总办、质检部、后勤部及部门经理等人员在场;
2、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退出宿舍,最迟次日离开宿舍。没按规定离开的人员,多住1天扣罚本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宿管员50元;
3、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安装、维修、定期检查,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5、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
6、由于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7、不允许在职工宿舍楼下私自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由保卫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监督检查
后勤保障部、保卫部、质检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室、宿管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巡查、卫生检查、纪律及安全检查,视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
附: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三日
看了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舒适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订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入职宿舍的所有员工及公司宿舍所有房间、公共区域
三、职责:
1、行政部是公司宿舍管理的归口部门;
2、行政部相关人员有权对宿舍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3、宿舍管理员、保安及清洁工对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负责
4、保安、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外来人员进行盘查、登记
四、工作程序:
1、本公司录用的试用与正式员工(两路城区以外的),均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需入住公司的员工必须本人申请,统一由行政部门管理安排、调整,不允许职工私自调换宿舍。
2、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在办理好入职手续后,本人需写申请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然后再重新办理
3、新入住宿舍人员均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宿舍钥匙一把,宿舍钥匙员工不得私自配制,若需要,由宿舍管理员统一配制;员工离职时,将宿舍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处,如未退还钥匙,扣20元一把。
4、员工搬离宿舍时,应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由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其寝室设备,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再行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宿舍登记证,需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赔偿
五、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宿舍属单工宿舍,不允许男女混住,严禁私自随意调换宿舍
2、员工宿舍将实行全员负责制,即所有入住员工对宿舍环境及次序共同维护、监督、负责,公司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有意损坏公司财物应照价赔偿
3、住宿舍的员工应讲文明,讲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体现团队精神;严禁在宿舍内胁迫、恐吓、欺诈他人;严禁男女戏虐或不轨行为;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严禁在宿舍内播放黄色音像制品及非法读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后,参与者一律罚款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及开除处理。
4、严禁在宿舍内散布谣言、聚会、传播有关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资料,泄露公司的机密。
5、严禁员工随意将物资带出宿舍,若需带出,应经管理员检查同意。
6、为保证大家充足的睡眠时间,非本宿舍外来到访人员须在23:00以前离开(如需留宿者,须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但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若在此时间仍未离去,一旦发现或被人举报经查实后,对被到访人处予50元罚款。
7、凡入住宿舍员工最晚归寝时间为24:00,若超过24:00时必须出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自行在保安人员处登记;凡入住宿舍员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23:00后,宿舍内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保证员工休息和正常的宿舍管理秩序。
8、员工宿舍内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宠物等。
9、严禁员工将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内存放,明知故犯者重罚。
10、加强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内乱牵乱搭电源,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若有发现,保安和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各位员工在离开宿舍时,一定将门窗关好,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保管好,贵重物品不得随便乱放在宿舍内,否则遗失、被盗与公司无关;并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隐情举报者有奖。
12、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窗外晾衣服,保持室内和走廊整洁、卫生。
13、宿舍卫生由公司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每月不定期检
查并做记录,检查结果划分最好、好、较好、差、最差5个等级,并公布检查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奖惩。
14、宿舍卫生做到“八净”、“五无”。八净: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桌椅、衣架等每天擦洗干净。五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15、床上摆放的被褥、枕头、被单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平整,枕头摆放整齐。放置的物品也要保持整洁,不乱放、乱扔。
16、以上各条,如有违反,产生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六、宿舍费用;
1、凡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员工,宿舍管理费及水电费、收视费、宽带费由员工自理,公司只负责管理工作,不盈利。
2、每间宿舍每个员工一个衣柜,锁扣、钥匙均由公司统一配置,宿舍管理员按各部门登记发放。遗失重新更换,需在管理员处登记,费用员工自理。
3、水、电和宿舍管理费以入住员工为单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并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打印统计报表公告。
七、宿舍管理安排:
1、宿舍设专职人员3名(清洁工1名,管理员2名,早、夜班各一名)。其工作职责按《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执行,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进行处罚。
2、宿舍管理员上班时间为:早班8:00----18:00
夜班18:00----8:00
清洁工上班时间为: 早班8:30----17:30
3、宿舍设有保安队员执勤,负责员工在宿舍的安全及安全检查。由保安及宿舍管理员管理,并提出改进处理意见,报公司行政部及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八、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港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一、内务
1.保持寝室、窗台、玻璃、门桌柜、地面干净整洁。
2.不得在寝室内乱扔垃圾,不得向窗外乱丢物品。
3.寝室成员应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4.寝室内应经常通风换气,使室内空气保持清新。
二、安全
1.注意防火、防盗、防漏电,外出随手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2.上下床时注意安全,不得恶意妨碍他人上下床,以免发生意外。
3.休息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免遭窃。
4.寝室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热得快。
5.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照明。
三、纪律
1.保持寝室安静,尊重他人正常生活习惯,严禁在寝室打闹和大声喧哗。
2.每位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寝室内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3.每位成员晚上11之前必须归宿,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宿者必须提前跟辅导员和寝室长说明情况。
4.中午寝室人员应保证午休。
5.不允许抽烟喝酒。
四、学风
1.全寝室人员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确保班级的到课率。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宿舍文化活动。
3.寝室内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在学评风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4.诚实守信,认真应考,不无故缺席,考试作弊。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八、本规定自二○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为加强宿舍制度化管理,确保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入住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未经公司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2)公司员工不准将宿舍钥匙提供给非公司人员,不准留宿外来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或抛出窗外,禁止向窗外、阳台外倾倒生活污水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每周六进行卫生大扫除,室内物品整洁,衣入橱、鞋、盆上架;楼梯、走廊2天清扫一次,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一处不合格者罚款5元。
(5)楼梯、走廊内禁止存放任何东西,违者罚款20元。
(6)工作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准回宿舍休息,禁止在宿舍就餐、酗酒、打架,禁止在床铺上吸烟,违者每次处罚20—50元。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爱护集体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员工应节约用电,杜绝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9)禁止在楼道大声喧哗或搞其它娱乐活动。晚10:00宿舍必须熄灯,宿舍严禁任何形式的聚众赌博,违者除没收赌具外,每人罚款50—100元。
(10)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及个人修养,严禁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发现有偷盗他人财物行为的,公司将予以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油桶、维修工具等与生活无关的东西,发现后予以没收并每件罚款20—100元。
(12)员工应具备基本的防火意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13)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卫生,违规将限期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为方便宿舍管理制度的执行,所有住宿人员交付500元押金,不住时押金全额退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