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合集3篇

军校研究生招生简章(精选3篇)

军校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1

一、招生对象

正营职及以上职级指挥管理军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强,具有丰富的部队和机关工作经验,业绩突出;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4、军以上单位推荐;

5、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军队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先网上填报信息、后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只能在北京市或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于x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和缴纳报名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考生于x年7月12日-15日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具体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二)初试

x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举行,考生于x年10月15日后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全国组织的军事硕士研究生联考。全国联考包括“军事共同基础”和“英语”两个科目。

(三)复试

学院根据总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通知达线考生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在x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干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

考试参考书由研招办统一寄送给考生。

(四)录取

x年我院计划在军事装备领域招收40名,在军队政治工作领域招收20名,根据考生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x年3月中旬完成,3月下旬寄送录取通知书。(最终名额以总部下达为准)

(五)全程培养

包括入学教育(5天)、课程集中学习(不少于500学时)和论文工作(不脱产)三个阶段。

四、招生领域

招生院校及代码:装备学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宁

联系电话:军 地

手 机:

通信地址:路1号x号邮箱

邮 编:

军校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2

一、招生对象

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现役军官、警官和文职干部。

二、招生名额及学制

x年我院面向全军招收博士研究生15名,学制三年。其中,经济学5名,军事学10名。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志愿为国防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部队在职干部须有3年以上(截止x年9月1日)部队工作经历,包含合训分流任职培训时间,其中营、连主官须任现职满2年。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的,须有1年以上指挥岗位任职经历,其中包括参谋人员、指挥专业教员;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院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在x年12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正式录取时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

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所在单位师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报名

报名时间:x年8月31日―x年9月10日。

报名地点: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政治部干部处)。

报名费:300元/人。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报考军事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登记表(贴照片,单位盖章);

-查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生12月31前补交;

-专家推荐书(2名相关专业专家推荐);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议书复印件(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单位盖章),应届硕士生可先提交论文摘要,12月31日前补交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查验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交复印件(单位盖章);

-团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政治审查意见(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并加盖党委或政治部门公章)。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登记照2张。

五、考试

考试时间:9月下旬,具体时间根据xx省英语联考时间确定,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军事经济学院。

六、有关事项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列入所在单位x年进修计划,经军级单位审批同意后上报军区级单位核准并报总政备案。总政规定,凡未通过培训工作信息系统上报对象院校不得录取。

考生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准考证》。

七、招生专业目录

八、通联地址

通信地址:xx省xx市号军事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

军校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3

一.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相关机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或者有志向从事相关专业者。

2.取得学士学位一年以上者。

二.学习形式:

国家公休假、学校寒暑假及网络视频授课。

三.开设专业及相关介绍:

四.硕士学位授予条件:

拥有学士学位(国民教育序列),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校校考、国家外语、综合考试(报考时获得学士学位须满3年)可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的可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五.证书

1.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可颁发《农业大学在职人员同等学力课程班结业证》。

2.参加全国申硕学位考试(英语、专业综合),且考试合格,并通过学校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证》。

六.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自审:报名考生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我院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携带以下个人资料现场报名:一寸免冠蓝底纸质照片2张、蓝底电子版照片(规格384*512) 、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学位认证一份。

(三)入学测试及录取

1.入学测试为我院自主性考试,试卷命题依据为《农业大学同等学力入学考试指南》。

2.入学考试时间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安排。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

3.开课时间:x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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