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优秀(精选8篇)
一、设备的保养
设备的维修保养应贯彻预防性维修为主的方针,通过日常保养加计划检修的制度加以实施,即在设备故障发生之前按照检修计划或相应的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机修工对设备负有维修的责任,定时和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经常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转的状况,发现隐忧及时予以消除。
⑴ 设备的日常保养
①设备的日常保养的目的是维护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它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是由设备的操作负责人实施的。
②设备的日常保养通常是在设备使用结束后,在下班前的一定时间里由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具体要求有:设备的清洁,设备的检查,必要的设备润滑等,使设备处于整齐、清洁、安全、润滑良好的状态。
③设备的保养原则为:设备完好,部件和零件完整。
④具体保养要求:
a. 运转设备使用前先进行空转,确认设备声音正常,润滑良好,方可进行操作。
b. 检查螺栓的紧固程度,对松的螺栓进行紧固处理,以防在使用中脱落。
c. 对各个传动部件进行润滑加油,检查传动系统各操作手柄、电器开关位置正确无松动,操作灵活可靠。
⑵一级保养(运行300h)
机械部分:
①清洁各部位及死角
②检查三角带、皮带有无裂缝,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③清洗自动放泄过滤器
④各仪表是否正常,有损坏的及时修理或更换
⑤上死点停止位置的确认
⑥离合器、制动器有无异常声音。
电气部分:
①减速器油量是否充足
②各部位给油是否充分
③检查润滑管路各连接头有无泄漏。
⑶二级保养(运行3600h)
机械部分:
①电机V带张度的检测,用手压传动V带张度下陷16mm深之弧度状态最佳
②检查平衡器气缸内壁的状况检查
③传动轴承组合间隙的调整
④滑块调整装置校模是否准确
⑤检查各安全装置动作是否可靠
电气部分:
①检查电气线路有无裸露、损,加以改善
②对电气部分进行全面紧固处理
③更换老化失效的`元件
⑷三级保养(运行5000h)
机械部分:
①带磨损的状况,视情况更换。
②离合、制动器的’分解检查
③检查滑块导板间隙是否正常
③各传动部件的拆检。
电气部分:
①电气开关的检修②线路的检修更换
二、设备的检修
⑴设备的检修是在预防维修的方针下进行的计划检修。主要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大修理。
⑵装备工段维修班是厂设备维修的责任部门。 ⑶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责任范围内的维修工作,停机检修时,在装备工段的组织下有计划的参加维修。
⑷对设备进行巡检。设备巡检是指在设备专业人员及设备使用部门的岗位巡检工,按一定的路线、周期频率、内容对运行或停机中的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问题处理。 ⑸设备应进行年度大修。有技术部、生产部、装备工段共同实施。 ⑹紧急维修,在发生突发设备故障或事故时由设备使用部门直接要求维修班进行维修。
1、水厂供水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擅自启动、破坏和拆除供水设备。
2、水厂内各种设备设施定期维修保养,搞好设备改造更新,保证和提高设备的效率。
3、水厂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厂内不得离人,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严防恶意破坏和投毒,确保安全供水。
4、水厂用户安装支水表,水表安装后用户不得随意开启拨动,保证正常运转。
5、水厂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6、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7、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水厂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的淘汰。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条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5、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四条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一、 认真执行车辆的设备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合格,定期检测,按照预防性维修方针,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周期,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二、 根据车辆设备技术状况,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及月份维修计划,并具体实施。
三、 技术办同各队协调配合抓好保养厂、小修班的工作,确保修保计划完成。
四、 操作者要严格按照各种车辆设备的结构性能、特点及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维修质量。
五、 各级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和权利,车辆要坚持:“三检制”。
六、 积极采取“修改代制”的方法,认真搞好车辆、设备的旧件修复,及时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
七、车辆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及废油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1、实验教学中属正常损坏且不能修复的仪器,经本学科组长鉴定后报学校领导批准,作报废处理,一份存入实验室仪器质量档案,一份报学校总务部门备案。
2、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3、任何人不论何种原因,发生仪器损失,都应按上述规定处理,认真填写相关的记录。
4、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加以维修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过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单,存入仪器质量档案。
目的:
规范引供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确保引供水管道、设施各项性能完好。
适用范围:
水电公司各水厂所管辖的引供水设施的维巡检、维修、维护管理。
1、各水厂负责引供水设施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水电公司对各分公司管辖的管道维护、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引供水管道、设施每年按照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4、检查管道是否有渗漏、偷水等现象,检查阀门、计量井、计量设施是否人为等破坏,管道覆土是否有沉降等,如有应及时排除。
5、每月检查一次辖区内引供水管道的阀门井、阀门,检查工业园区管道的阀门是否灵活,是否有漏水,并对漏水阀门自行进行紧固;保证阀门灵活,不漏水。对发现管道爆管等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并联系施工单位维修。
6、各水厂应制定保养计划,每年定期对引供水管道阀门进行保养,保养内容包含阀门正常启闭、阀门外观除锈上漆、阀门阀壳内加油润滑、螺栓丝杆上油等,加油后应将阀门开关一次保证阀门启闭灵活。
7、检查引供水阀门井、水表井有无积水,如有应排水检查,保证阀门井内无积水。
8、巡检、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应形成文字、影像资料,存档。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
一、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二、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三、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无绝缘损坏和漏电现象。
四、保持各导电部分在运行中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五、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清扫,以免堆积的赃物灰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配电房内卫生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