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用餐管理制度(通用7篇)
一、 就餐人员范围
1. 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安排人员。
2. 经领导批准在本企业工作的临时人员。
二、 就餐地点的'划分
1. 炼铁厂的员工在厂内售饭点用餐。
2. 铁厂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3. 办公楼机关人员在公司二楼餐厅就餐。
4. 机关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5. 总经理、行政副总随时抽检员工用餐情况。
三、 就餐次数限定
1. 公司食堂售餐实行每日三餐制即:早、中、晚餐。
2. 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员可享受免费用餐或有偿就餐。
3. 临时加班、开会、临时外来事务接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 就餐时间安排
1. 早餐:06:40——08:30
2. 午餐:12:00——13:00
3. 晚餐:17:40——18:40
4. 招待用餐时间不限定。
五、 就餐手续办理
1. 公司员工凭本人ic卡刷卡就餐。
2. 临时安装人员、应聘人员等非公司正式员工就餐,须本部门领导开具证明,到行政部办公室,由行政部经理统一开具纸质餐
企业(公司)食堂员工用餐管理制度
一、就餐人员范围
1.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安排人员。
2.经领导批准在本企业工作的'临时人员。
二、就餐地点的划分
1.炼铁厂的员工在厂内售饭点用餐。
2.铁厂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3.办公楼机关人员在公司二楼餐厅就餐。
4.机关主任级以上领导在指定小餐厅就餐。
5.总经理、行政副总随时抽检员工用餐情况。
三、就餐次数限定
1.公司食堂售餐实行每日三餐制即:早、中、晚餐。
2.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员可享受免费用餐或有偿就餐。
3.临时加班、开会、临时外来事务接待,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就餐时间安排
1.早餐:06:40――08:30
2.午餐:12:00――13:00
3.晚餐:17:40――18:40
4.招待用餐时间不限定。
五、就餐手续办理
1.公司员工凭本人ic卡刷卡就餐。
2.临时安装人员、应聘人员等非公司正式员工就餐,须本部门领导开具证明,到行政部办公室,由行政部经理统一开具纸质餐
一、制定目的:
公司员工免费中餐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之一,为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就餐行为,同时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就餐标准:
1、公司员工免费中餐,每餐就餐标准为二荤、二素、一汤、一米饭,根据员工口味公司设专门餐饮服务人员负责进行菜式搭配和制作;
2、公司设专用员工餐厅,餐厅共二间,根据用餐者人数开放。员工餐厅仅针对本公司内部员工就餐使用,由行政部进行日常管理并核算员工就餐成本。
三、就餐时间:
周一至周五每日12:00~12:30;
四、就餐管理:
1、员工用餐实行报餐制,公司全体员工每日10:30之前需将用餐情况报备至行政部就餐管理人员,不按时报餐的视为主动放弃个人中餐;
2、员工用餐时须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及餐厅卫生,用餐时员工自备餐具,客用餐具每次用后要主动进行清洗,保证餐具卫生;
3、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安静,不可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
4、菜、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餐厅饮酒;
5、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废纸、废物;
6、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作相应的赔偿外还将受到纪律处罚;
7、餐后要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员工碗筷需自行清洗,并将餐具按要求摆放整齐;
8、员工报餐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可不去就餐,不去就餐的视浪费并处以个人当餐10元扣款;
9、报餐员工外出未能在12:30之前回公司需要带餐回公司的,须主动通知就餐管理人员;在12:30之前赶回公司的,须本人主动前往员工餐厅就餐,概不带餐,
10、员工因外出耽误正常就餐时间,需带餐回公司吃的,就餐时一律在小会议室,禁止在办公大厅就餐;
11、未经行政部就餐管理人员允许,公司任何人不可带非公司以外人员到员工食堂就餐,违者处以当事人20元扣款。
五、投诉建议:
1、用餐人员对餐饮服务人员的服务有意见时,可向行政部就餐管理人员投诉,不可与餐饮服务人员直接发生矛盾,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2、用餐人员对公司用餐管理方面等有良好意见和建议时,欢迎向行政部就餐管理人员善意提出。
六、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起草、解释、补充,经公司日常工作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批准之日颁布开始施行。
地产有限公司员工用餐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餐厅管理,保证员工膳食质量,保证员工在卫生、舒适的环境中用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餐费标准
1、**项目、**项目现场员工为8元/人/次;其他员工为5元/人/次。
2、餐费不含水、电、煤气费及餐厅固定资产购置费,但包含筷子、清洁剂、纸巾等低值易耗品费用。
二、餐费申请、报结
1、厨师每日填写《员工用餐统计表》,对用餐人姓名、人数进行登记,并报行政主管核查。
2、凡不属本餐厅用餐的员工,当餐由本人到厨师处签字确认。
3、行政主管填写《餐费统计表》,对用餐人数及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按程序进行报批。
4、每月月初由行政主管持《餐费统计表》(一)(二)联到财务部报销,领取下月度餐费,厨师每周至行政主管处领取一次餐费。
三、加班人员餐费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晚间加班超过20:00,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报销加班餐费。加班餐费标准按午餐标准执行。加班餐费由行政主管管理,每月30日报结。(后附《加班餐费申请表》)
四、用餐管理职责分工
1、厨师职责:提高膳食制作水平,建立干净整洁的用餐环境,组织采购食品等原材料,控制采购价格及质量。
2、行政主管职责:监督、考核、指导厨师工作,每天对厨师采购的'物品进行验货、复秤并签字确认,对用餐人数及餐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统计上报。
3、行政部职责:监督各餐厅的卫生管理及物品采购价格,对不符合要求、不符合真实情况者,不予支取下月餐费,并有权进行查处。
4、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制定、修改餐费标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审核行政主管上报的用餐人数和餐费使用情况;接受员工投诉。
五、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休闲会馆员工用餐管理制度
1.遵守员工用餐管理时间,不得提前进入员工餐厅,早10:00-11:00;晚:16:00-17:00;夜:23:00-24:00;
2.每班员工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5分,最晚不能超30分,不得以点餐慢等原因延误时间而找理由;
3.打饭时要主动排队,不得争抢,并出用餐证明,积极配合餐厅工作人员的指挥;
4.禁止不打卡或将卡随意借出,以及多人一卡的现象;
5.用餐时保持餐厅的秩序,主动维护洗浴部的形象,不得大声喧哗粗言秽语,也不得用餐时讨论公司营业或客人、上司等;
6.用餐时禁止使用公司禁止使用的`物品,(如:一次性杯子,客用的餐具等),也不得在地上员工餐厅吸烟;
7.不得打闹或言语中伤餐厅工作人员,违纪遭到投诉者洗浴部将严肃处理;
8.禁止将个人餐具及大量食品带入员工餐厅,杜绝浪费,违者严肃处理。
为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舒适、整洁卫生的就餐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在餐厅就餐,原则上不得提前或推迟。
2.员工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代替他人打菜,不许打多份,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给插队者打菜。
3.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序就餐,注意自觉维持餐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在饭堂大声喧哗。
4.公司饭堂不准吸烟、喝酒。
5.未经许可,不准在工作场所及饭堂以外的地方用餐(特殊工种除外,如保安等),不得将食品带出公司饭堂。
6.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倒,不乱扔餐巾纸,用餐后必须各自清理自己的就餐区域杂物。
7.为方便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
8.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作相应的赔偿外还将受到纪律处罚。
9.汤、米饭等食物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杜绝剩菜剩饭。
10.用餐完毕后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借用的餐具需洗净后当场送还食堂。
11.未经允许,不得带外人到公司饭堂就餐,来访人员需要就餐的由被访人到办公室领取饭票后到食堂用餐。
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标准,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标准,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10-20元。
3、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4、客人来了前台员工要说欢送光临。在效劳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送再次光临,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假设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当。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当,并罚款20元/每次。
8、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5-10元。
9、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11、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12、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餐厅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3、熟悉业务知识,了解餐厅供给的食品及饮品、熟记餐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
14、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