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圈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
(一)病理科应有专人验收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常规活检)申请单和送检的标本。
(二)病理科验收人员必须:
1、同时接受同一患者的申请单和标本。
2、认真核对每例申请单与送检标本及其标志(联号条或其他写明患者姓名、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等的标记)是否一致;对于送检的微小标本,必须认真核对送检容器内或滤纸上是否确有组织及其数量。发现疑问时,应立即向送检方提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情况。
3、认真检查标本的标志是否牢附于放置标本的容器上。
4.认真查阅申请单的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包括:①患者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送检单位(医院、科室)、床位、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日期、取材部位、标本数量等],②患者临床情况[病史(症状和体征)、化验/影象学检查结果、手术(包括内镜检查)所见、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包括原病理号和诊断)和临床诊断等]。
5.在申请单上详细记录患者或患方有关人员的明确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以便必要时进行联络,并有助于随访患者。
(三)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四)下列情况的申请单和标本不予接收:
1、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2、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5、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6、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7、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8、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一律当即退回,不予存放。
(五)、申请单和标本的编号、登记
1、病理科验收人员应在已验收的申请单上注明验收日期并及时、准确编号(病理号),并逐项录入活检标本登记簿或计算机内。严防病理号的错编、错登。
2、标本的病理号可按年编序,或连续性(不分年度)编序。
3、同一病例同一次的申请单、活检标本登记簿(包括计算机录入)、放置标本的容器、组织的石蜡包埋块(简称蜡块)及其切片等的病理号必须完全一致。
4、病理科应建立验收人员与组织取材人员之间申请单和标本的交接制度。具体交接方法由各医院病理科自行制订。
5、在病理科内移送标本时,必须确保安全,严防放置标本的容器倾覆、破损和标本的散乱、缺失等。
(六)、标本的预处理标本验收人员对已验收的标本酌情更换适宜的容器,补充足量的固定液;对于体积大的标本,值班取材的病理医师在不影响主要病灶定位的情况下,及时、规范地予以剖开,以便充分固定。
(七)、标本的巨检、组织学取材和记录对于核验无误的标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操作:①肉眼检查标本(巨检);②切取组织块(简称取材);③将巨检和取材情况记录于活检记录单上(活检记录单印于活检申请单的背面)。
为探索我院管理和医疗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原则:
招聘员工本着以需录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全面审核。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执业资格。
2、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工作技能。
4、统招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5、具备聘任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1、申请
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申请交到综合办,征求相关科室意见。
2、调查、审批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核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及岗位职位数进行调查和评估,对确实需要增加人员的,报院领导同意后实施。
3、招聘
1)、医院需要招聘的岗位,在院领导同意后进入招聘程序,可采取网站、报刊、院内推荐等多种形式实施。
2)、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职称证等各种证件)进行审查、分析、分类,根据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后由人事部门通知面试和进行业务考核。
3)、应聘合格人员名单报院领导同意后,通知上岗,体检合格者可签订试用期合同。
4)、聘用
1)、试用期合格后,由医院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医院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院长、副院长由董事会招聘,与董事长签订聘任合同。
3)、中层管理人员的聘用
a中层管理人员包括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科室主任, 由院长聘任,分别实行①竞争聘任②推选聘任③直接聘任等多种形式,聘前均实行民主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b科室护士长,由院长聘任,聘前由总护士长推荐、评议,择优聘任。
4)、特殊人材的引进,对医院管理和经营管理起到决定性作用的管理人才和带动医院技术水平、提升医院知名度的特殊技术人才,以优惠的待遇聘用。
四、医院培训
1、岗前培训
由人事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工作。
2、在岗培训:双方自愿,以上级职称带下级职称或高年资带低年资,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预期目标。
3、外出半年以上进修和短期专业培训:
1)实行自愿的原则,能留得住的前提,以当地人员为主。
2)明确双方能够接受的条件,如培训费用、工资及其它待遇、学成在院工作最少年限等。
依法签订具有法定约束力的。进修培训协议。
五、强化聘期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学科带头人率先垂范,全院职工自觉抛弃不利于新单位的“过去”,尽快进入新的角色,为医院呐喊,为医院做事。
2、医院高层管理者重视和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措施,把全院职工凝聚到为提高医院两个效益上来,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作用。
3、对不利于团结、和谐、工作、离心离德的话不说,事不做。坚决反对小派别、闹意气泄私风、播弄是非等不良作风;认真执行员工道德规范。
4、综合办、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实施做好各类受聘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登记管理工作,并建立受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及业绩档案。
1)、对职能部门负责人主要考核管理水平、协调能力、工作效率、敬业精神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2)、对临床医技科室主任主要考核业务开展情况、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能力、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内容。
3)、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4)、职能部门无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勤人员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与评价。
六、解聘、辞聘制度
一是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是稳定员工队伍;二是开发人力资源这个财富;三是注重人的'能力、智慧和潜力的发挥;四是重视对人的培养。人才资源管理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质量、工作态度较差但又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先行诫勉,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经院长批准,院方有权予以解聘。
受聘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院方予以诫勉、免职、缓聘、低聘,甚至解聘。
1、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院纪院规者;
2、以权谋私或损公肥私等行为,损害医院利益者;
3、拉帮结派,闹不团结,影响恶劣者;
4、在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的虽构不成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但多次给予告诫、警示和劝诫,仍不改正的;
5、因管理不善或主观原因,给医院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者;
6、收受病人红包或药品回扣者;
7、本人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因管理不善,科室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者;
8、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者。
1、在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业务及行政领导工作。
2、制定全院及本科医院感染控制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总结考评。
3、组织贯彻实施有关医院感染政策及法规。
4、制定全院及本科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制度、控制措施、实施方案并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主持日常的监督实施工作。
5、定期向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及监控情况。
6、掌握全院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定期分析、总结和汇总,每季度通过《医院感染管理通讯》向全院公示。
7、指导和参与检查医院各病区和特殊部门的消毒与隔离措施,负责环境卫生的细菌学监测管理。
8、负责医院内消毒剂和抗菌药物的使用指导和管理。
9、负责组织医院有关医务人员的医院感染知识、消毒、隔离知识、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等的培训。
10、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并协调各科室和部门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
11、对发生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如出现或高度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要立即亲临现场,及时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及制定控制措施,必要时提请启动医院感染管理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主管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12、追踪国、内外医院感染管理理论水平的'进展,结合临床实际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四、医院感染专职人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2、定期检查医院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的监测工作。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院感染控制情况,督促落实监控措施。发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应及时调查、上报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制止感染蔓延。
4、负责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5、负责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收集、登记、统计工作,并做好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6、每季度做好手术病人抗生素使用专项检查,每半年对各科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7、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8、经常深入科室,宣传控制感染知识,督导检查医务人员无菌技术操作和消毒隔离工作;督促重点管理部位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监控措施,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9、掌握院内常见病原菌对抗生素的敏感动态。
10、定期向科主任报告医院感染监测结果和控制效果。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筹备工作。
11、负责对医院的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的购入、储存保管、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12、努力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专业知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1、安装,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或架设临时电路时,必须报总务科批准,宾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总务科须将有关资料告知保卫科。
2、电气设备停用或下班后,各科室(班组)应切断电源。
3、各科室(班组)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维修,总务科,保卫科应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和定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4、不准乱接电灯,电线,不准违章用电和超负荷用电。
5、各种电气开关,医疗设备,电控箱(柜)等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不准在其附近和下面堆放易燃,可燃物。
6、非电工不准私自拆改和维修电气设备和电缆线。
7、任何科室和职工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8、任何科室和职工严禁医院建筑物内和重点部位内焚烧物品或燃烟花鞭炮。
9、各科室在动用气,电焊之前,必须经总务科,保卫科批准,要有现场监护人和配备灭火器材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10、医疗电气设备应定期清洗,医疗电气设备的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
11、各科室应做到人走断电,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
一、布局流程管理
1.应设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沐浴间、配奶间、奶具清洗问(区)、治疗室及处置室等。各室分开设置,洁污分开,各类物品消毒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2.新生儿病床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二、人员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凡有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皮肤化脓性疾等暂停与新生儿接触。严格限制进入新生儿病房人员,进入新生儿病房须更换清洁、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鞋。诊疗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必要时戴手套。禁止未穿工作服随意进入新生儿病室。
2.探视人员管理:新生儿室不设陪护、谢绝探视。确因病情特殊需要家属进入探视者应严格按要求更衣、戴口罩、换专用鞋并洗手后方可进入。患流行性感冒或皮肤化脓性疾病者谢绝探视。
三、环境管理:
1.室内温度保持在22-26℃(足月新生儿22-26℃,早产儿24-28℃),湿度保持在55%-65%。
2.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定时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检查消毒器的运行状况,定期对消毒器进行清洁、维护并记录。
3.桌面等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每日擦拭,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洁水擦拭干净。
4.地面每天湿式清扫,保持清洁无尘。有血液等污染时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局部消毒,作用30-60分钟,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所有墙面、角落及天花板至少每月清扫1次,保持清洁无尘。
5.新生儿室应尽可能减少物品摆放,物品的摆放按照无菌、清洁、污染有序分开。
四、手卫生管理
1.新生儿病房入口处、病室、治疗室、配奶间、沐浴间、处置室等应配置专用的洗手设施或快速手消毒剂。
2.凡进入新生儿病房及进行各种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五、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管理
1.凡进入无菌组织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3.氧气湿化瓶、呼吸机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
4.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一人用后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5.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6.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更换,污染后随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终末消毒。
六、各项诊疗护理操作管理
1.医务人员在实施各项诊疗护理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
2.每日医生查房应先查新生儿室患儿再查普通患儿。
3.每日各项操作应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诊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戴手套,操作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4.传染性疾病新生儿应尽快转分院治疗院,特殊感染的'新生儿应收住隔离室,与正常新生儿隔离,病室或床边应悬挂隔离标识,物品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七、配奶与沐浴管理
1.配奶间、奶具清洗间分开设置,保持环境清洁;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压灭菌;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
2.应保持沐浴间清洁。沐浴水温控制在38-41℃,防止烫伤。
3.沐浴用品,如沐浴液、洗发液和爽身粉等,取用时应采用非接触式。
4.新生儿使用的眼药水、药膏均一婴一用。
5.与早产儿和体重<1000g的新生儿和须保护性隔离的新生儿皮肤接触的毛衫、被套等布类应清洗、灭菌后方可使用,普通新生儿被服类高温清洗。
八、医院感染的监测
按要求对新生室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暴发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为切实做卫生工作,美化医疗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就医环境,我公司驻保洁员必须做到:
一、保洁员必须服从医院有关部门、科室主任、护士长卫生检查、监督管理。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伙伴、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若发生,扣除当月奖金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二、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要做到地面无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阳台及楼道每天早上必须拖试、中午清扫,未执行者,扣除当月奖金20元,病房内一切设施每天擦拭一遍,发现污迹扣除当月奖金10元,卫生间洗手台、面盆,蹲坑每日清理,发现严重污迹或卫生死角扣除当月奖金10元,墙面门窗扶手做到定期清洁,发现严重灰尘扣除当月奖金20元,污物在同一地方两天未清理扣除当月奖金20元,出院病人的床杠,床头柜,物品柜必须做到当天清理及消毒,未清理及消毒者扣除当月奖金20元。
三、清洁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乱堆乱放扣除当月奖金10元,保洁员在病房卫生间放置拖把者扣除当月奖金50元(病人家属提走除外,但需得到病人家属证实)。拖把必须按区域分开,在拖把杆上标注走道、病房、办公室、值班室、卫生间、楼梯等文字,拖把混淆者扣除当月奖金50元。
四、医疗垃圾必须放入指定的医疗废物袋,垃圾混装者扣除当月奖金50元,医疗垃圾做到每日清理及定时投放于医疗垃圾暂存点,将医疗垃圾投放于暂存点门口未做登记或将医疗垃圾投放于生活垃圾桶内的,扣除当月工资及奖金,并做开除处理。
五、医院相关部门和护士长每周或不定期对卫生进行检查,每周对卫生达标的科室保洁员颁发流动红旗,每月做一次统计,每月达到三次卫生达标的保洁员奖励100元奖金。有上述1-4条的情况,医院有光部门及护士长有权开具相应的扣款条,发放工资时扣除。
1、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2、院内各科室间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⑵护理人员调动:如属轮转范围及临时调配的由护理部统一安排,报院办备查;其它情况下的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分管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⑶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会同人事部门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行政后勤院长或院部讨论批准。
⑷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院部可以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院办签发调令,任何人接到调令后应及时上岗。
3、院外调入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专业岗位急需,能服从医院统一分配。
⑵先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身体状况等进行考核并提交院党委讨论。
⑶决定调入前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院办办理调入手续。
⑷调入人员原则上自行解决住房。
⑸凡要求调入人员经主管局同意后一年未调入者,必须重新办理请调手续。
4、要求调出院外人员,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⑴在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门,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院办办理调出手续。
⑵要求调出人员经医院同意后一年仍未调出者,停发本人奖金至调出为止。如本人撤消请调申请,从撤消次月恢复奖金,但三年内不再受理请调申请。
5、调动人员必须遵守医院人事调动的'有关规定。
(1)要优先选择、合理使用好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公平、及时地获得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就是要依据病情该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
(2)安全用药。当前医疗服务过程中,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十分严重,对此要正确处理合理用药与安全用药的关系,既要让患者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又要把费用控制在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之内;既要保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又要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能因药费和医疗服务费下降而使医疗质量下降。
(3)医务人员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正确引导患者合理用药、安全用药,防止药品的浪费和流失,把好的政策转化为好的医疗结果。
(4)目前城乡、区域卫生发展还不协调,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基础设施不全,人才队伍不稳定,技术力量薄弱,医疗服务能力不强。
(5)建立互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医学救助的能力,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能力。
(6)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都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7)要处理好与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关系,医疗部门需要虚心接受当地人大、政协、价格、药监、医保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到医院实地体察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争取客观公正地报道实际情况。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积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全科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3、安全值班人员及时查看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
4、经常检查灭火器的完好情况,使灭火器经常处于良好安全状态。
5、严禁在工作场合吸烟、乱接电线。经常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如果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电工房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或更换。
6、值班人员下班前认真检查水、电、气的关闭情况,关好门窗,确保室内安全。
工牌是医院对员工确认的标志,也是方便工作、便于监督的需要。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医院窗口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要求全体员工佩戴工牌上班。现就有关工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工牌是医院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医院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
三、员工佩戴工牌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监督考核。院办公室每月对佩戴工牌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牌由医院企划部负责制作和发放,由个人负责领取,领取时进行登记。
五、员工应妥善使用、保管工牌,如有损坏,及时到医院企划部进行更换;若丢失,应及时补办新工牌,补办的新工牌费用由员工自理,每个收取工本费5元。
六、员工离职(岗)时须将工牌及时交回至院办公室。如未交回者,处以罚款50元。
七、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相应处置:
1、无正当理由工作期间未佩戴工牌的;
2、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工牌的;
3、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的;
4、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非法事情的。
八、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本人应及时到企划部更换新工牌。
九、本规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青岛眼科医院是一家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建院二十多年来,医院迅速发展,在医、教、研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国内外也享有了一定的声誉。目前我院各临床、医技科室面向全国招收进修医师,为加强对进修医师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培养质量,医院及各临床,特制定本制度。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1、临床医师进修,必须是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或者眼科专科医院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医技、护理人员进修,必须是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需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执业证书。
国外进修人员进修要求参照(青眼发〔20xx〕62号)《青岛眼科医院国内外来访者资质管理制度》。
2、进修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3、进修人员申请进修须填写进修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进修所需的证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经所在单位盖章审批,我院审核通过后给予发放进修通知书。
4、进修生来院时,医院须与进修生本人签订进修学习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进修医生在我院工作,履行我院住院医师职责。
临床医师短期进修(小于三月)或者参观学习性质,需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特殊情况,如对口支援、援助边疆地区发展、专科进修等需要,可以放宽至高年资主治医师。
二、进修人员的管理
1、医务部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护理人员由护理部协助管理),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工作量、接受能力和进修人员的学科需求安排进修人员,并对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
2、后勤部协助负责进修人员的膳食、住宿等生活后勤管理。
3、进修人员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安排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4、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医务部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行为规范和守则
1、进修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医疗活动中不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病人财物,不收受“红包”和回扣,不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收取好处或提成,不在病区私自销售药品、医疗物品。
2、进修人员在我院工作期间需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保护病人的隐私和秘密,对病人应一视同仁。
3、进修人员到病房工作时,须及时、认真地书写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各种诊治单等,并经指导医师审核签字。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按要求修正。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诊疗规范,擅自越级行医、开具医疗证明等行为造成医疗纠纷、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由该进修人员本人及原单位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情节较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进修医生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从事诊疗活动,没有上级医师的带领,不能单独值班,在对外出具各类诊断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诊断证明、转院治疗、会诊申请单等,须由指导老师签字方有效。在各类手术操作中,进修医生不可以担任术者。
5、进修人员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反劳动纪律者,参照青岛眼科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由医务部通报其原单位。中途退学者,须持原单位证明到医务部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中途退学者不退进修费,亦不能顶人替换。
6、进修期间,参照青岛眼科医院职工休假规定安排休假,不享受探亲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接受口头请假。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不发结业证书。擅自离院3天以上,退回原单位。请假3天(工作日)以内由科室批准,请假单交医务部备案;请假3天(工作日)以上,须持原单位请假证明向科室请假,经批准后送医务部审批及备案。进修期满时,请假单将作为进修纪律考核凭证。进修期限分别为一年、半年、三个月的累计请假天数相应不得超过15天、7天、5天,超假者不发结业证书。
7、进修人员要爱惜医疗设备和科技资料,借阅病历、影像资料等要按规定办理手续,按期归还。如损坏物品和器械者,按有关规定由个人赔偿。违反此规定者,立即终止进修。
8、住集体宿舍进修人员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则,应保持宿舍的整齐、清洁,按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及缴纳费用。注意保障电、水、暖等设施的安全。
9、进修学习期满前一周,书写学习总结并由科室进行结业鉴定,经医务部签署意见方可结业。进修结束,考核合格者授予结业证书。进修结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提前离院。提前离院者,按未完成学习任务处理,不发给结业证书。进修结束时,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进修结束一周内)亲自到医务部办理离院手续。
四、进修人员的培养
1、进修医师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都作为“住院医师”进入岗位,且在进修期间无独立处方权,部分进修人员发放临时处方权,仅限于病历书写和开具出院带药。
2、进修三月者,可以自选一个科室,进修半年者,可以自选两个科室,进修一年者,可以自选三个科室,其余时间由医院统一安排。自选科室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月。
3、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前,由医务部进行岗前培训,进修人员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4、接受进修人员的科室,需指定专门的带教老师,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人员的需要制定出对进修人员的具体培养计划和安排。
5、进修人员的培养,在上级医师的带教下,应以临床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6、各专业科室每月至少安排二次教学查房和讲课。
7、我院每年举办学术性会议、学习班或演示会等,这些活动进修人员在不影响科室工作且得到科主任同意后可以自愿参加,享受我院住院医师同等待遇。
五、收费标准:
1、进修费:三个月:20xx元;半年:3500元;半年以上至一年:6000元。
2、住宿费:380元/月
附:青岛眼科医院进修申请审查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医院药品采购工作在主管院级领导下,中西药剂科主任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下,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采购工作。
一、药品采购和保管
1、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正宗、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小品种供应能力与采购量相平行原则;时采购便捷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
2、药品采购实行规范化管理,药品采购包括中草药、中成药、西药及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所有药品必须在岳阳市药品招标(集中)采购中心定点采购,每两周采购一次。中草药和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在医院中标定点公司(厂家)采购。制剂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由制剂室负责实施。
3、药品采购计划以表格形式提出,交由药剂科主任修改审核后,一式三份(采购员、药剂科主任、审计科各一份),药品采购员在网上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发出计划,亦不能接受无计划送货。药品采购实行政府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必须有院纪检、监察或审计现场进行程序性监督,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院院纪检、监察或审计,以便于工作安排。监督是否执行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网上最低价采购,对不符合规定者,院纪检、监察、审计可否决。
4、网上采购完成,即打印采购清单,计科一份,药库一份、药剂科主任一份。监督方签字同意,采购员在清单上签字后交审
5、采购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6、药库保管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品保管员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按《药品管理法》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员报告,由采购员及时作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采购员不能作出处理的及计划外的药品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7、药品发票由药品会计负责收集并核对发票上药品采购实价是否与采购清单上价格相符,若不符应先与采购员核实后冲减或从发票中核减并将清单附在相应发票后,购员签字,然后交药剂科主任签字确认,签字,签字后交财务科。再交审计科进行审计,月底交采审计合格后再交分管副院长
8、药品付款额度由财务科根据上月药品销售情况,品付款计划由药剂科主任提出并作具体分配,再交院长批准,财务科在规定时间内将药款付出。按一定比例确定当月付款数,药交审计科审计,审计完毕后交主管副院长审批。
9、与药品采购相关的原始资料由相应主管人员妥善保存,品采购员每月要对药品采购工作以表格的形式进行工作总结。当月采购实价金额和零售金额、停购药品名称和总的品规数;(并按每季度装订成册。
表格所需体现的内容包括:
(1)药品情况。
(2)当月引进、当月出库金额和销售金额及当月库存金额;
(3)当月抗生素药品零售金额排名前10位的品种
(4)欠款
10、采购员要及时以书面表格的形式向药房及相关科室通报新药信息。
二、新药采购及使用管理
1、本文指的新药是指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的引进程序为:临床药学室审查登记→相应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药剂科科内初评→医院药事委员会评审→主管院长审核→药事委员会主任(院长)审批→药品采购员采购→采购员将药品采购信息通知申购临床科室主任和相应调剂部门。
3、引进的新药必须建立新药档案。
4、抗生素引进须交医院药事委员会讨论,按药物分类、分代确定基本品种个数。
5、专科用药、世界知名制药企业(如罗氏、杨森、中美史克等)的品种可适当放宽政策,可根据我院用药实际情况按需引进。
6、特殊药品、急救药品由采购员向药剂科主任、主管院级报告,同意后即可采购。
7、新药引进要做到进出平衡,部分旧的品种。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
8、医院药事委员会每3个月开会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9、新药引进采取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科药品。对药品使用负责。临床科室主任不得申购它
10、新药的采购扣率要根据药品的分类、分代、分品牌并参考同级医院标准适当从紧的'政策。
三、药品使用管理的几点其它要求
1、对临床使用的抗生素实行月销售金额排名,每月排出前程中,如果某抗生素品种连续三个月销售金额或数量处于第一名者,月。10名;在药品的销售过则终止该品种销售三个
2、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清退其推介的品种。否则,一经查实,将
3、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担任医药代表。药品销售明细。严禁医院任何工作人员为药品推销商提供。
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相关政策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一、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审方人员应由具有药师或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有“相反”“相畏”、“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就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方可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四、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待用。
五、特殊管理药品的调节器具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凡不合乎规定者不得调配。
六、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四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七、凡需特殊处理的饮片应按规定处理,需另包的饮片应在小包上注明煮煎服用方法。
八、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均应签章,再投药给顾客。
九、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外的“药引”以及煎煮方法服法等。
十、处方药中的粉针,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和麻醉中药,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必须凭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1、餐厅管理人员应会同医院相关科室人员每月最后一天开展一次盘点工作,对库房物资进行详细盘点,确定库存及当月消耗。
2、在进行是底盘点之前,为了便于盘点,仓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要对放置物资的场地进行清洁整理,按照六S活动中的整理、整顿规范来进行,使仓库物资摆放井然有序,方便计数与盘点。
3、仓库关门之前,必须通知各用料部门预领关闭期间所需物资。
4、将所有单据、文件、账卡整理就绪,未登帐、销账的单据均应结清。
5、验收完成,物资用即时整理归仓,若一时来不及入仓,可暂存于场内,记录在场所的临时账目上。
6、预先鉴定呆滞物资、不良物资和废旧物资,与一般物资划定界限,以便于盘点时做最后的鉴定。
7、仓管员应于正式盘点前自行盘点,若发现问题应作必要且适当的处理,以便于正式盘点工作的进行。
8、供应商所提供的物资尚未办完验收手续的`,且不属于食堂物资,所有权应为供应商,必须与食堂的物资分开,避免混淆,以免盘入到食堂物资当中。
9、当盘点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不符时,仓管员或经管负责人对其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后,将盘点结果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并根据管理部门的批示,调整相应的账面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