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优秀10篇)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宿舍的管理制度 1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良好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一、宿舍统一由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整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安全、卫生等;

2、监督轮值人员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维护;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及时上报;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二、管理制度:

1、 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每位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清洁。

2、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修善,水、电、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3、 员工应自觉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干净,讲究公德,便后冲厕,管理人员应加强巡视。

4、 确保宿舍卫生,被褥要放整齐,生活用品摆放有序。内务管理及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衣物挂在指定区域。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1支弹1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不得放置寝室。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按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7、 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为。电视、收音机使用时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8、 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意翻动他人物品,违者按照酒店相关制度处罚。 9. 不得随意损坏宿舍内的物品,违者按价赔偿。

10、宿舍人员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长有权拒绝进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20元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1、 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没有发现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员均分承担赔偿金。

12、 住宿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许大声喧哗,做到按时就寝,员工归寝后无论任何情况,员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床位。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4、 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15、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被盗个人自负,严禁把门钥匙转交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16、 洗浴时注意安全,正确使用热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7、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

18、 住宿人员不得私配、调换宿舍钥匙,如有特殊需求上报酒店管理部门,由酒店管理部门统一配置。

19、 请工程部与每月1日、15日协同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水电、设施设备、安全等进行检查、维护,如酒店部门在抽检中发现违规安全之类问题,将对其管理人、工程人员考核。

三、水、电的分配使用及规定:

1、 住宿人员住宿产生的相关水电费用由住宿人员统一平摊,具体费用划分由宿舍管理人员统计。

2、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 淋浴的水、电用毕即关闭,换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丢弃于浴室。

四、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外,并呈报公酒店管理 部门议处:

1、 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 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6、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 有偷窃行为者。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022宿舍管理制度 2

一、每个宿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做到人人有责,人人监督。

二、宿舍内要保持良好、清静的生活环境,不准高声喧哗、高声谈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三、各种生活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要求放置整齐,个人生活用品要勤洗勤换,起床后被子要叠放整齐,鞋子成双,毛巾统一挂在一起。

四、宿舍内外要保持环境整洁,坚持每天扫一次,每星期大扫除一次,做到室内整洁无蛛网,玻璃窗明亮,地面无痰迹、无烟蒂、室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乱倒脏水。

五、施工人员在白天、晚上要注意休息,宿舍内严禁聚众赌博,严禁打架骂人。职工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团结友爱,讲究语言文明、遵守“七不规范”。

六、每个宿舍人员必须节约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器设备,如果发现全部没收并按奖罚制度对照进行处罚。不准用大功率的灯泡或小太阳灯取暖、烘烤衣裤。不准私自乱拉电线,严禁放置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其它有害的危险物品,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七、工作中间休息时间不准饮酒(包括加夜班的休息时间)。

八、施工人员未经班组长许可,严禁将外界人员带入宿舍,未经工地负责人批准不准留宿外界人员。如擅自带领外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谁带入由谁负责。

九、工地人员不准偷拿别人东西、钱物,不准偷拿工地财物,不准偷拿外界财物进入工地及宿舍。

十、建立宿舍轮流值班制度,每间宿舍由一名专职固定人员进行督促,落实卫生、清洁、整齐等工作,对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罚,有权停止其上班工作的权利。

寝室管理制度 3

为确保学生寝室住宿安全、学生人身安全,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学生进入寝室后须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寝室秩序及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在寝室留客住宿;严禁在寝室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赌博酗酒、打麻将、打扑克;严禁在寝室楼道上停放自行车或放置其他物品;严禁在寝室内和阳台上打球、踢球和攀跃阳台。

3、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回寝室;关门后回宿舍的,必须到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原因。

4、非入住人员不得入内,若有特殊情况须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并在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5、上课(自习)期间回寝室,须有校牌、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证明并到值班保卫人员处作审查登记后持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内。

6、严禁男女生串宿舍,宿舍内不准留异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7、严禁在楼内经商,随意张贴广告;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寝室楼。

8、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按程序报告。学生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门。现金要存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发现失盗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跟值班室、学生宿舍管理科和安全保卫部门联系。

9、严禁在宿舍楼内自炊、私拉电线、使用多功率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10、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造成损坏的按损坏物品原价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对维护学生寝室公共秩序及安全做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宿舍管理制度 4

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宁静的生活及休息环境,根据宿舍所处的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一、员工入住相关规定

宿舍的调配由人力资源部宿舍管理员统一负责,员工入住需先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具体规定如下:

1、宿舍内床位位置不可随意搬动。

2、每间房每月的水、电费由员工自付,房租、管理费由酒店承担。

3、实行宿管员负责制,由宿管员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房间设施的检查,日常维修的申报,入职人员床位安排,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

4、宿管员有变动时,人力资源部要办理交接及继任宿管员的确认手续。

5、酒店配备的设施,由宿管员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宿管员进行清点后与人力资源部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宿舍管员保留一份,以便年底盘存时的需要。

6、酒店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酒店财产,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7、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故意破坏的按照设备设施原价赔偿,非故意损坏的责任人照价半价赔偿,自然损坏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8、为了保障财产安全,请住宿员工不要将私人物品外放,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丢失或被盗,若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二、宿舍规定及要求

为树立酒店形象,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时对所有员工宿舍进行检查,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将对当事人处以2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住宿员工应保持宿舍卫生干净,做到窗明镜亮,被褥叠放整齐,各种用具摆放整齐;

2、宿舍内无乱贴乱划乱钉现象;

3、宿舍内地面无纸屑、果皮、瓜壳等杂物;

4、住宿员工不准在窗户外倒水或扔东西;

5、住宿员工应保持公共卫生间和各公共区域的清洁,不准乱扔卫生纸、塑料袋、旧牙膏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6、住宿员工应对号安排床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换住房和床位,不得擅自拆离床位;

8、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凡宿舍内查到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

9、室内不得使用和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0、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卫生间)等浪费现象。

如有以下行为人力资源部将直接取消其住宿资格:

1、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2、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3、不爱护宿舍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和拆改,宿舍设施设备,情节较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5、有偷窃行为;

6、夜不归宿者;

7、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宿舍管理员值班制度

(一)宿舍管理员负责制

宿舍管理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专人担任,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监督值日员的日常工作,按规定分类摆放物品,自觉打扫宿舍卫生,做好室内保洁,并得以保持。宿舍管理员具体工作如下:

1、将每周值日的工作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向人力资源部汇报。

2、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建议及需报修的内容汇报人事部(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3、发现留宿人员和离职人员留宿的情况,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4、负责宿舍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

5、负责各宿舍有关维修、协调处理事项的登记、上报;

6、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保障宿舍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7、不定时地对对各房间进行检查,检查有无异常气味及声响、门锁是否有损。

8、如发现夜不归宿、未办留宿手续留宿、男女乱串宿舍等违规情况,宿管员未进行制止的人力资源部将对宿管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

9、定期组织宿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负责提醒各部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四、人员的管理

酒店内部员工须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及要求执行,其他人员管理如下:

1、来访人员

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外来人员留宿

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未经酒店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许可强行入住者,将处罚当事人及宿舍管理员50元罚款。

3、离职人员的管理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必须离开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宿舍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 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 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 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 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 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 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宿舍管理制度 6

为加强本公司外租宿舍的管理,创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为有效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公司职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外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入住;

2、未经公司批准,严禁私自安排自己亲友及外来人员入住;由此带来的一切严重后果当事人自行承担;

3、宿舍实行定房、定床、定人的管理办法,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调整房间。

4、宿舍单元门钥匙每人1把,房门钥匙每人1把,严禁员工个人不经公司许可私自更换门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5、居住员工请爱护好原房间内的设施和家俱,如:灶具、空调、床、门窗、柜子。

6、居住员工禁止大声喧哗,或发出其它噪音,影响他人或附近居民休息。

7、不得私自拉线和安装电源插座,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公司许可的除外),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

8、员工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禁止墙壁乱挂、乱贴、乱拉绳索、乱钉铁钉;

二、安全责任

1、居住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务,不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正确使用厨房的燃气设施,因不正当使用而引发危险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3、禁止长明灯及长流水,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紧洗漱间及厕所水龙头;养成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及每一方燃气的良好习惯;

宿舍管理制度 7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宿舍管理心得体会 8

本人在教育战线上工作了36个春秋。从20xx年9月来到后旗丰华中学,现已整整六个年头了。丰华中学是一所全封闭寄宿制学校,我一直担任学校宿舍管理工作。在这六年来,我深深地体会到宿管工作的责任与艰辛。

宿管是学生宿舍管理的服务者、协调者和联络者重任,看似简单而平凡的工作,其实内在的责任很大。关系到学生的安全、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自理生活能力的培养以及学校的声誉。为学生创设文明、卫生、整洁、美观、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校的素质教育。

本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丝毫不可放松,学校领导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天天督查宿舍的纪律和卫生工作。宿管员与校长、班主任、教管办及家长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好学生,共同参与管理。学校完善了学生的请假制度,每个请假的学生需要填写一式三份的假条。假条要求填写:班级、姓名、性别、宿舍号、请假事由以及请假时间,尤其严格要求的是家长签字。教管办、宿管、门卫各执一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如有夜间生病的,宿管员及时与值班领导、班主任、家长取得联系,若是病情较重,领导和班主任及时护送到医院,同时通知家长。

宿管员每天按时值班,中午从十二点到下午两点,晚上从十点到零点。在此期间,每天中午、晚上都是校长、教管办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值班领导,还要在楼道巡视,直到休息铃声响后。宿管不仅关注学生纪律,同时还要发现宿舍内的一切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保学生按时休息,悄无声息。每一天重复着这样的工作,有时觉得很困,但又每每被校领导们的工作精神所感动,鼓舞着我们的工作热情。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学校对学生宿舍的内务整理要求特别严,一不小心宿舍卫生就被扣分了,床单、枕巾、要求平整无褶皱;被子叠得要方正、有棱角且摆放床头居中;洗脸盆、洗脚盆要相扣放置于床下统一方位,拖鞋一律鞋尖朝里放置于床下;暖壶把一顺儿朝同一方向;窗台上水杯按高低顺序整齐排列。上学期开学的第三个星期六,有位初一新生的家长来接孩子,进宿舍看到整洁的情景,惊奇地问孩子:“呀,多整齐!这是你自己叠的被子吗?”孩子说:“我自己叠的”。从这位母亲的语调中,可以看出孩子来校三个星期的变化,让她吃惊。通过一学期的管理学生们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休息铃声一响,几分钟之内鸦雀无声。宿舍的卫生每个星期都要评比“流动红旗”,并给予表彰和奖励,直接与班主任考评挂钩。

在丰华中学工作的这几年,有辛劳也有感动。尤其是孩子们刻苦学习的尽头,让你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每天在校的学习时间已经足够了,晚上还有不少学生挑灯夜战,尽管是借着小台灯的光,学习也不会影响他人休息。宿管员只好在夜间十一点半语重心长地叮嘱:休息吧!明天还要上课,注意劳逸结合。孩子们总是会意地点头微笑,收拾起笔准备睡觉。

宿管工作琐碎事多,需要我们通过点滴事情来教育学生,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习求知,学会健体”,如果说教室是学生求知的殿堂,那么寝室则是学生学会做人做事的演练场。学生在寝室可以锻炼自律和独立生活的能力,体验到集体生活的温暖。也有应对不同性格同学的不同相处方式。作为宿管员,面对着形形色色的人,很多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同时要学会对不同性格的学生进行沟通教育,切忌粗暴教训。因此,要当好一名合格的宿管员很不容易,但当面对毕业学生,利用节假日的时间,专程来看望我们的情景,心里颇有成就感。

总之,来丰华中学就读三年,虽保证不了学生个个成才,但能保证每个学生都成人。

宿舍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

宿舍管理制度 10

为了加强和标准员工宿舍的管理,根据宿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员工应保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公司总经办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室内整洁干净,进入室内要穿拖鞋,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卫生间要经常冲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拒绝入住,未经总经办允许擅自带人入住,当事人罚款100元。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5、注意节约水电,出门或离开宿舍务必关门、关水、关电,以免影响他人生活起居和财产平安,防止浪费水电。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不准私自接拉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失。

6、每月水电费由住宿员工分摊,宿舍长缴纳。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大声播放收(录)音机、手机彩铃和电视,所有娱乐活动应文明、小声,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前提。

8、房间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清扫,轮流值日。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当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那么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9、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防止吵架、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0、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总经办管理人员请人维修,如不报告处理的`维修费用由该房员工负责。

11、员工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12、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总经办办理退出手续,由总经办管理人员清点宿舍物品,遗失、损坏那么按价赔偿。

13、总经办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应主动进行劝止、批评、教育,对于不听劝阻的员工,或明知故犯的行为有权视其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的初步意见,其中罚款处理的幅度为10—200元,报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住宿员工均应自觉遵守,不得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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