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的责任书(精选32篇)
暑假将至,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和谐的假期,根据《莒县教育局关于做好_年中小学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招贤中心初中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希同学们认真遵守、监护人切实教育监督。
一、安全要求
(一)学校方面
学校是学生在校学生生活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公约。班主任代表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好暑假安全责任书。
(二)学生方面
1、禁止任何同学驾驶机动车辆;走路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池塘、水库、水渠、大井等危险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
5、不准携带火种,严禁在家中私自点蜡烛、点蚊香,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准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给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给的食品,不让外人进入家中,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者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不携带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13、不准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任何同学在暑假期间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4、玩耍时不做有危险性的动作,不起哄,不追逐打闹或搞恶作剧,不在狭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类凶器,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
15、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妥善解决。严禁采用不当手段,如采用殴打、谩骂等方式解决问题,更不得勾结社会青年滋事。
(三)家长方面
学生家长要在假期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二、我(家长)自愿接受学校的要求,严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请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守纪的中学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班主任(签):
年级
班学生(签):
监护人(签):
招贤中心初中
20_年7月2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证件,谨防被盗或遗失;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侵占、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或晚上睡觉时要锁好门窗。
3、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年级组长、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不要用武力解决问题。
4、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它器械,禁止学生在无监护人监管的情况下在校外租房居住,校园内禁止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禁止学生带宠物入校。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教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电线发生的安全事故。
3、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条未涉及到的有关方面参照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年级 _______
甲方:学生及其监护人乙方:辅导班负责人
学生假期辅导期间,应当遵守辅导班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应当保证学生上或是下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三、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定期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四、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五、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六、住校学生按时作息,反之与随意外出者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对于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
九、在辅导班学习中故意寻衅滋事,与同学打架斗殴一切责任由当事双方负责。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学生及家长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贵家长:
学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学校及家长的责任重大,为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应准时到校,按时回家,因病因事请假须有班主任(家长)签名的请假条,且要有家长(班主任)的联系方式。不准随意缺席、旷课,不允许放学后,在学校、街道上逗留,打台球、进"三厅"、上网吧,甚至夜不归宿。如果因以上原因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二、禁止学生来校携带刀具、铁棍、钢管等危险物品或易然、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果发现立即没收,并且公开处理,如果由此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学生本人及家长负全部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与打架斗殴。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应由老师进行调解,严禁通过暴力手段解决。反之,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造成轻微伤害的按事故责任承担医疗费,造成严重伤害的除承担医疗费外,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以上三条,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必须明确,自觉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时间:X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住宿生与中午在校内就餐的学生,禁止吃饭时间(包括早、中、晚)出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事故,责任自我承担。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政教处、大门各一份)。
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处、大门各一份)。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在饭空和课余期间要教育学生严禁打架斗殴、吵闹、起哄及与校外人员非正常联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学生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景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本事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本事。
八、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家长负责。
九、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严禁学生出门带火种;严禁学生在防火期内上山;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护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完毕,交学校政教处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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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__月__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自查、风险自提、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研究,特特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村小
二、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学生实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三、原则
排除隐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四、管理工作目标
1、全校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将安全工作摆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和自学遵守现行的各类安全法律、规定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常抓不懈。班级安全工作坚持做到“一日一小查、一周一大查、一月一汇报”。
2、健全班级安全工作管理机制,设立班级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建立一日安全常规”及安全工作检查,考核,报告制度,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科任教师在放学时说一句有关安全教育的话。对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各环节有明确具体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给予落实。
3、坚持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让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校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的训练,提高学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自然灾害、预防触电、预防溺水和煤气中毒,校内外等等活动)
4、严格执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学校各部门或班级组织的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学校的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山火,森林火灾和防汛、防洪活动。
5、重视校舍的的安全管理。特别重视对校舍的检控,定期进行勘险检查,发现校舍险情立即停止使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负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应书面上报主管部门。
6、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处理好防火与防盗的关系。要根据《消防法》的规定,配合消防部门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排查。
7、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值周、值日及所有教职工要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立即向校领导或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领导或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
8、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
9、要加强对体育设施合格率活动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体育活动器械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要求。全体教师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
10、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1、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要严格《严格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餐饮业仪器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管理规定》,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12、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演出等活动。
13、学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造成学生致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的发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五、管理责任
村小校长为所辖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各校实际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保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班,责任到人。做到所有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六、奖惩办法
学校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并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贪污严肃查处。
小溪片:
村小(章):
分管校长(章):
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X大学学生离校安全告知书
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精神,本着对学生、家庭、社会责任的态度,特制定学生离校安全告知书,希望全校学生严格遵守。
一、 因故离校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假满须按时返校。
二、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三、 外出须乘坐正规运输公司的安全状况合格的交通工具。
四、 不到危险地带游玩;不到江、河、湖、塘中游泳,到正规的游泳场馆游泳须结伴同行。
五、 注意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不酗酒,不到无证经营和不卫生的摊点、餐馆就餐。
六、 从事勤工俭学或到用人单位实习须及时向院(系)报告,督促用工或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相关保险,定期向院(系)汇报情况,不从事高空、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工作。
七、 不传播、复制、观看、贩卖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严格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沉溺于网吧和电子游戏厅。
八、 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九、 不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 外出旅游须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外出旅游,经院(系)批准的外出旅游团队,须由教师带队,并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十一、 本告知书内容为全校学生共同遵守的安全行为规范,学生离校前须认真学习。 十二、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自己保存,一份院(系)存档。
本人阅读后签名:
年 月 日
1.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网络管理规章制度,遵守网络道德,做到安全、守法、健康、文明上网。
2.严禁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有害、色情、反动的网络信息。
3.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宿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
4.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影响自身学习。
5.尊重他人的生活习惯,上网时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休息、工作。
6.保护网络设施,不占用、更换、损毁和私自操作设备和线路。
7.对自身的上网行为承担相应法律、经济和管理责任,不约见网友。
8.对上网违规违纪行为,按学院有关制度和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学生签名:
1、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学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要及时掌握子女非在校时间的行为动态。子女未进入校园,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子女乘“三无”(无驾驶证、无行车证、无营运证)的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4、节日、假日及离校期间,家长应密切关注子女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学校、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营业性歌厅、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桌(台)球室、网吧>等),发现问题应及时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上学。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打架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上课时间不得私自离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离校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带子女离校。否则,由家长自负一切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教师经常联系,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管理。
本协议书每学期签订一次,经双方签字后由学校存档。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庭
班 级:▁▁▁▁▁▁▁▁ 家长(监护人):▁▁▁▁▁▁▁
班主任:▁▁▁▁▁▁▁▁ 学生:▁▁▁▁▁▁▁▁
在节假日期间,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电热毯取暖,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要随意吃不卫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室内用煤球炉取暖应该注意: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年级 班
本学期工作现已结束,暑假即将到来,为确保全体同学的假期安全,力争度过一个欢快、和谐、平安的暑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
一、具体要求
1、遵守交通规则,横穿公路时不闯红灯,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库游泳洗澡,不得在水边戏水打闹,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窗户。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触电、防盗、防突发自然灾害。
6、不与不良人员交往,慎交网友,防止上当受骗,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7、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清洁、变质的食物,不乱买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游戏,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未经家长同意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携带藏匿管制刀具、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抽烟,不饮酒酗酒,不赌博,不看“低俗淫秽”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不进营业性歌舞厅、酒吧。
12、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二、责任承诺
我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上述具体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如违反以上要求,一切后果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学 生(签字):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南安市飞云小学
20_年6月25日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责任。
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省、市安全标准的;
3、 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的;
4、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或其他物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的;
5、 学校老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6、 教职员擅离工作岗位,虽在工作岗位但未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7、 教职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的;
8、 依法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 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
1、 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 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3、 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不安全事故发生的;
4、 学生自行外出、自行组织活动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5、 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者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的;
6、 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或特殊疾病,学生监护人未告知的;
7、 学生突发疾病,学校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8、 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 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原因造成的;
10、学生违反学校纪行与规章制度,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的;、
12、除学校和学生以外第三人造成的;
13、教职员在校外实施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引起的;
14、不可抗力造成的;
15、依法应当由监护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 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 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为了切实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幼儿不安全事故,保护幼儿、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健全幼儿园、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县、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特与班主任、幼儿、家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责任
(一)交通安全责任。
1.幼儿上下学路途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2.幼儿离园较远的由父母接送上学。
3.幼儿上学、放学、返园、离园途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坚决禁止幼儿上学乘坐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等其它机动车辆上学,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园外安全
在下列时间段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由幼儿、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节假日、周末时间;2.幼儿因病因事请假或无故逃学期间;3.幼儿请假未获批准而私自旷课离园期间;4.幼儿园每天除正常在园时间段以外的时间。
(三)园内安全
1.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的,由幼儿及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1)住家幼儿两饭期间不回家吃饭或提前到园发生的安全事故.(2)幼儿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而为之造成的安全事故。(3)幼儿或监护人知道幼儿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以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园而造成的安全事故。(4)幼儿身体状况、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幼儿园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及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滞留幼儿园或者自行到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6)上课不听从老师的统一组织,私自活动或不按要求活动造成的安全事故。(7)幼儿违犯校纪校规打架斗殴造成的安全因素由双方幼儿及家长根据情形承担相应的责任。(8)幼儿上活动课因不按指导老师的要求造成的安全事故。(9)幼儿园严禁幼儿携带小刀、棍棒、器械、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幼儿经教育不听因携带危险物品而造成的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不安全事故。(10)幼儿园要求幼儿一律穿平底鞋,因穿高跟鞋或皮鞋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11)幼儿不得在电源、取暖炉周围***、烘烤东西。注意防火、防电。因幼儿不听幼儿园教育造成的一切用电、取暖等安全事故。(12)幼儿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上学,因携带贵重物品发生的丢失事件。(13)因幼儿违犯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造成的公共财物、师生财物损失或丢失的安全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幼儿园不负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疫情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2)来自幼儿园外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3)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4)幼儿自杀、自伤的;(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四)饮食安全责任
幼儿园要求幼儿自带食物、水等食品,早餐、晚餐应回家用餐,所有幼儿不允许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用餐。幼儿因购买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饮料或喝生水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幼儿及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 事故处理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班主任应及时告知监护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害幼儿。
2.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与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或事故责任双方监护人可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书面请求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3.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依法直接提起诉讼。同时幼儿园保留诉讼权。
三、事故赔偿
1.幼儿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2.幼儿园鼓励、提倡幼儿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幼儿园为幼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创造便利条件,但不强行保险。
3.幼儿发生安全事故,经幼儿园调解生效后,各责任人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
4.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幼儿的合法权益的,幼儿园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5.违犯幼儿园纪律,对造成幼儿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幼儿,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幼儿园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说明:
1.依照《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__年第12号令),幼儿园对未成年幼儿不承担监护职责。本责任书中所称“监护人”,系指幼儿家长或家长委托监护幼儿的其他亲属。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幼儿园、班主任、监护人各存一份。
有效时间: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班级:班幼儿(签名)
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并盖章)
班主任(签名):
幼儿园(盖章):__幼儿园
__年_月_日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小学(盖章)
责任人(班主任)签名: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名:
盖章:
年级: 年级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年四月 日
学校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住宿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校为住宿生提供学校食堂用餐条件,并负责监督食堂学生用餐的卫生、质量,为防止学生在校外用餐而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学校规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就餐,如家长子女违反或因某种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发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后果均有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3、住校生住校时间为上周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周星期六早7:00后自行回家(放假调整除外),住校生学生到校后至本周星期六放学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签字后,交门卫室登记,方可出校。如学生私自翻越围墙或私自混出校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星期六早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4、①住校生在校内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的管理。按时作息,及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并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②住校学生在校外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从事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情。家长、学校应加强住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学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5、学校严禁住校学生***、玩电、玩水、玩手机、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
6、严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到山塘水库河沟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家长应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住校学生在住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间,多次违反学校住校纪律,学校将对其进行相关教育和处理,对不服从教育的、教育无效果的,住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学生,学校有权拒绝其住校。
8、学校不准学生进网吧上网,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到网吧上网,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一概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并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如学生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重视对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长应加强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卫生等教育,并教育其慎重交友,学校要求女学生严格按时作息,如私自外出或与不良人员交往,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家长也应加强相关教育,如发现学生谈恋爱,立即通知家长,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学校严禁学生结伙玩耍,星期六早7:00离校回家,要求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如学生结伴玩耍,出现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4、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电话:
(班主任签字):
东城中学教导处(公章)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台州学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 学校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因为下列各种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从事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任何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三)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四)学生私用电器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八)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九)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者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及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三、 其他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附 则
(一)本协议适应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学生处。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签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要经常与孩子沟通,了解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及时疏导、帮助。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
6、学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家长应督促他们按时到校,按时离校。不准在途中玩耍。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履行请假手续,学生上学或放学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7、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8、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假期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___
20__年__月__日
暑假将至,为促使各位家长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过一个愉快祥和安全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本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1、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增强子女的“安全第一”的意识,教会子女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监督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
3、在假期内,看管好自己的子女,采取有利措施,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1)严禁子女擅自到水库、溪河、池塘等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2)不准子女***,严禁野外用火,预防火灾等。
(3)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乘坐三轮机动车。不满12岁严禁骑自行车外出。
(4)教育子女安全用电,防触电。雷雨天防雷击。
(5)教育子女注意户外活动安全,不在危险地带玩耍,不做危险游戏,保证孩子不经允许不私自外出游玩。
(6)教育子女 不买吃“三无”食品,防食物中毒。
(7)教育子女提高警惕,防坏人侵害;防止和不法青少年接触。
(8)在假期,要督促子女温习功课,参加有益活动,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9)加强卫生习惯养成教育,注意讲究卫生,不到人口密集的场所游玩活动,发现发热等现象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4、您是孩子的监护人,对学生的假期安全负完全责任,希望家长同志务必加强对子女教育和监督,全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____年级____班学生(签名):
家 长(签):
班主任(签):
房村镇中心小学
20_年6月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为切实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责任书,望有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校长、教练贯彻给每一个学生。领导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学校及教练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
3.乘坐有资质的车辆,不坐不明车况的车。
4. 学校要加强对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5.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教练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意外。
7.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签名:
安全无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为了学生安全,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双方须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保证学生的安全。
甲方(学校):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
2、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防骗及集体活动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3、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配合,做好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6、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7、加强学校秩序的管理。上课时间,无家长或监护人的请假,不得中途让学生私自离校,学生因病因事要离校时,须持有班主任签发的放行条。
8、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学校有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应适时向学生告知,并要求学生转告家长。
9、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学生转告家长。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有效日期:xx年 3月9日----xx年7月5日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20xx年x月x日
20_年5月25日举办“助力成长,梦想飞扬----北京.朝阳我的第二故乡运动嘉年华(20_年随迁子女运动会)。为使本次运动会顺利进行,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运动会主办方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及各学校代表队要做到安全第一、充分准备、责任到人,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运动会主办方安全责任
1.为确保20_年朝阳区随迁子女运动会顺利进行,保障运动会期间安全和事故的有效处理,针对运动会中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并予以落实。
2.朝阳区民办教育协会协同运动会其他主办单位为每位参加运动会师生办理相关保险:
1)意外医疗保险:20_元/学生
2)意外伤害保险:50000元/学生
3.为保证交通安全,运动会主办方将为每个代表队配备运动会当日及彩排日接送学生的专车。
4.通过会议及入校指导等形式对各学校负责人进行关于运动会安全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以提升各学校负责人对运动会安全工作的重视。
二、各学校安全责任
1.各学校要成立运动会安全工作组,明确各学校代表队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定学校代表队组织参加运动会的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安全工作责任人。
2.各学校必须在5月9日前向运动会主办方提供所有参加运动会师生的个人信息,用于办理相关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提供信息延时或有误而造成投保问题的由学校负全责。
3.各学校在运动会前,对教师及学生做好准备阶段的安全教育,进行器材、场地的安全检查工作,以确保赛前训练中的学生身体安全。
4.各学校必须精心组织代表队,严格把关。对所有参赛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并书面告知家长学生参赛项目及各项工作安排,学校要保留家长收到告知的签字回执。对目前身体状况不适宜做剧烈运动的学生,其运动成绩再好也不准参赛。
5.各学校要向每位参加运动会的学生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必须教育学生在比赛和观看中都要听从指挥。
6.各学校代表队必须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整体集结统一乘车,整队入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做到文明观看比赛。
7.各学校必须有专人带领本校运动员去检录处点名,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必须教育运动员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必须及时回到本校观看比赛位置区。
8.各学校要有专人在运动会期间全程在看台的本校位置专区与本校学生在一起。学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位置区域。学校领队要随时清点本校学生人数。严禁学生私自离开运动场。
9.比赛过程中,学校领队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并通知主办方。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
10.运动会退场时,各学校要组织本校学生服从现场指挥按秩序退场。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各学校领队及时组织好学生,听从主办方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事件和不良影响,将追究各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_年5月x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 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 级:
尊敬的家长您好!: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来临了,您的孩子暑假是否过得健康、安全、充实是我们共同关心的问题。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幸福。因此,家长们在安排好自己繁忙工作的同时,也需安排好您孩子的暑期生活。我们诚挚地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在家对孩子做好以下方面的教育工作:
1、教育孩子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旅游,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玩耍,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车上街、上路,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
2、暑假期间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饮食卫生,多吃新鲜蔬菜、水果,不吃霉、烂食物,不喝生水,防止疾病的发生。
3、增强孩子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孩子在家下水游泳,必须有家长监护。各位家长应严格教育并督促子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等危险地方游泳、玩水、钓鱼、捉鱼,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
4、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居所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5、严禁爬高和携带危险物品,远离危险地带,雷雨天不要外出,以防雷击。
6、妥善保管好家庭存放的有毒、有害物品,防止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教育孩子在家要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
7、引导孩子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等不健康场所。
8、督促孩子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多引导孩子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在大自然和社会活动中磨炼意志;带领和鼓励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两次)、社会实践活动,使孩子从小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
9、教育孩子争做文明小公民,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做到节约水电、节约粮食。
10、各位家长应在百忙之中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沟通交流,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情。请您在指导好孩子科学、合理地安排作息时间的同时,督促其完成暑假作业,积极认真阅读课外读物(至少两本),写出读书笔记,不断增长见识;做到劳逸结合,引导孩子适时参加体育锻炼。学校将组织学生假期学习小组,并对他们组织的各种活动将进行评比。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望能在假期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让子女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假期内出学校组织的到校时间外,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到校。假期内学生一切责任事故由家长负责。假期内,学校将组成安全巡查小组和各年级学生学习小组对学生的安全和学习、生活、实践活动等各方面进行跟踪指导和督查,和家长共同搞好学生的暑假生活。
本责任书有效期:20_年7月5---20_年9月8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
北岩中学
20_年7月
暑假到了,为了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我保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不要随意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骑车上路。
2、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学习正确使用电器和炉灶,不***。
3、预防溺水,不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更不擅自到沟河、湖泊等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4、安全旅游,外出旅游要有家长随行或经过家长同意的亲戚朋友随行,确保安全。
5、自救自护,利用所学习的一些自救自护的常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发生紧急情况自救逃生。
6、关注食品安全,能辨别食品卫生状况,不买“三无”产品,保障自身的饮食卫生。
另外,暑期期间认真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暑期作业,开学带暑假作业到校报名。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进一步加强本园幼儿的安全工作,使广大幼儿家长能够放心地从事工作、学习和劳动,我园在努力做好幼儿保育工作的同时,特与幼儿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从而更好地保障入园儿童的安全。
一、对教师的要求:
1、把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幼儿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活动、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幼儿入园时,教师要及时给幼儿签到;并建立班级安全制度。每天必须清点人数,(如有幼儿在规定的时间段尚未入园应及时与家长联系)管理好本班幼儿,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时,值班教师要坚持全班每一名幼儿接走后,方可下班离园。靖城中心幼儿园
3、认真做好晨检和午检工作,及时发现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和有无携带危险品,并做出相应处理措施。
4、中午教师要照顾好每一名就餐幼儿的饮食与午休。观察并向幼儿家长汇报个别(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幼儿的就餐情况和午睡情况,注意就餐卫生与安全,照顾幼儿的冷暖起居。
5、教师要“爱孩子、赛妈妈”,不准责骂幼儿;不准给幼儿起绰号;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靖城中心幼儿园
6、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幼儿的保育工作,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对幼儿家长的要求:
1、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2、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入园前家长应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接交,使用接送卡接送幼儿,家长不得随意委托他人接送幼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更不能让幼儿独自入园、离园。
3、无特殊原因,幼儿一律应在本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
4、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情况,家长中途一律不来园探视、接送,以保证幼儿的安全。
5、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入园,更不能在流动摊点给幼儿买零食吃,如果幼儿在吃零食时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家长应配合教师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护公共财物,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7、幼儿园的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争执和矛盾,产生些小的摩擦,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找幼儿所在班的老师反映情况,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因此造成恶果,责任自负。靖城中心幼儿园
8、幼儿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儿。.
9、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我园或幼儿园所在班教师.
贵家长:
您好!20__年寒假已至。为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假期,请您在寒假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请您对孩子进行自律、自护、自救方面的常识教育。帮助孩子从小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教给孩子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自护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安全用电、用气、防盗窃、防投毒、防抢劫、防、防火灾、防溺水、防坏人、防交通事故等),培养学生在各种环境中保护自己的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2、请您教育孩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随意触摸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
3、请您注意培养孩子的食品安全意识,远离三无食品,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请您教育和管理孩子不上网,不随意约会网友。不吸烟、不喝酒,自觉抵制邪教或不良信息的诱惑,不看不健康书籍和不健康影视制品,不玩不健康游戏。
5、请您教育孩子不单独外出游玩、不在外留宿、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与陌生人交往。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拨打报警电话。禁止孩子到江、河、湖、海等危险区域玩耍。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追车,不爬车,不在公路上玩耍。
7、请您指导和监督孩子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玩耍,不参与各类非法集会、聚集活动,遵守社会公德,不拉帮结伙,不打架斗殴。
8、不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放火烧荒、焚烧废纸杂物等,特别是文明祭祀时,防止火灾发生。
假期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家长负全责。
___
20__年__月__日
为确保我校田径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为创造良好的运动会环境,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实际要求,经我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在运动之前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并要求每位学生必须保证做到:
1、运动会期间,全校白天课堂停课比赛,上学放学时间照常。晚上自修照常进行,家长注意提醒学生每天按时到校参赛、上课。校运会期间,要求全体学生穿校服。遵守学校纪律,不出校园外玩耍,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在比赛中观众和运动员:禁止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发生;不影响、不干扰、不侵犯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3、在比赛中,要避免身体接触、违规抢(或串)道等危险行为发生。
4、比赛中,运动员有身体不适的一定报告班主任或裁判员,有必要的到医务处检查、治疗。
5、运动员比赛前一定要检查:穿适宜竞赛的运动服和运动鞋,衣服上不要带校徽,不带各种首饰,衣、裤的口袋内不要装小刀、钉等锋利的物品。
7、运动前要做准备活动,给机体一个适应的过程。运动后要做整理活动,让机体逐渐安静下来,以免造成对心脏的伤害。
8、无项目的同学不在赛场内串行、玩耍和观看比赛,按照指定位置文明观看比赛,以免被飞来的实心球砸伤,严禁非运动员到比赛场地带跑,避免和正在比赛的运动员发生碰撞。
9、在比赛中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服从教师的管理,不得随意穿越跑道,应按划出的通道行走,不得在终点附近和投掷区嬉戏、打闹、逗留,不得进入禁区,以免造成伤害。
10、注意饮食卫生。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产品:不买、不食腐败变质的食品。不能再比赛后马上饮食,也不能在运动场上边走边吃,不得在塑胶跑道上吃口香糖。要讲究饮食卫生,切实做到饮食安全。
11、运动会期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出现财产安全事故。
12、校运会期间,不经请假班主任同意擅自出入校门的(放学时间外宿生除外),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保证人签名:
为确保暑假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学生暑假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暑假安全工作。
一、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无家长陪同,学生一律不得私自到河、溏、池、沼、沟、坝、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若违反规定,责任自负。
二、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迷信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抽烟、不喝酒、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任何同学在暑假期间进入游戏厅、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
三、玩耍时不做有危险性的动作,不持有管制刀具类凶器,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
四、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不准***;不得私自外出游玩,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给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给的食品,不让外人进入家中,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者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六、讲究饮食卫生,不吃“三无”(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不购买小商小贩出售的饮料或者食品;生吃瓜果要消毒洗净,防止病从口入,严防食物中毒。
七、雷雨大风天,不要到树下、墙根下、电杆下避雨,不用金属杆的雨伞,以防雷击。遇到折断的电线远离,要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危险桥梁游玩和逗留。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墙。
八、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家长要严禁子女乘坐三轮车、拖拉机和其它农用车辆以及无证驾驶、超载报废车辆,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英雄”车、不并排骑车、不骑摩托车,不在街道、公路两边玩耍。
十一、学生家长要在暑假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暑假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请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守纪的中学生。
本责任书从签之日起有效。
学 生 姓 名: 家 长 签 名:
班级: 班主任签 名:
辛寨初级中学
20_年7月1日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 严格责任界限 , 健全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 , 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 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xx小学
乙方(学生):
(学生家长):
考虑个别同学的特殊需要,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中午可以离开学校回家吃饭。为了学生安全,为明确责任、避免纠纷,经学校、学生本人及家长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回家吃饭的学生办理中午校园出入证,中午持证件可以出入校园,无证者一律不准出入校园。
2、离开校园的同学只允许回家吃饭,不允许到外边小吃部等地方吃饭。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若发生食品卫生相关意外伤害,一律由家长和学生负责,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3、家长可以到学校送饭,学生不需要办理校园出入证。食品安全由家长负责,出现问题与学校无关。
4、学生不允许吃外卖的食品,若出现食物中毒等相关卫生事件,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5、学生凭出入证离开校园后到进入校园前这一段时间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与学校无关,责任由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斗殴、绑架勒索等意外伤害等责任)
6、家长在本协议签字即认可本协议内容,协议即时生效。
班级:
申请人:
家长: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担负的责任协议如下,望双方通力合作,加强教育管理。
甲方(学校):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于未然。
2、注意了解学生私自组织活动的苗头动态,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5、对旷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加强住校学生管理,对夜不归宿的学生,专职人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7、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8、适时向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9、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10、学校不得随意变更法定教育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11、来返学校的路上,坚决不得乘坐非客车的机动车辆。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参加集体活动、饮食、用电、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夜不归宿、旷课、逃课、吸烟、喝酒等不良现象应予以严肃批评,并加以管教。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责任由家长自负。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学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保存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