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汇总3篇)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精选3篇)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 篇1

通知可分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一般性通知”、“会议性通知”、“任免通知”五种。这里仅介绍“一般性通知”、“会议性通知”、“任免通知”三种。

一、一般性通知。在上级机关的有关事宜需要使下级机关知道或办理时,如:庆祝某个节日,成立、调整、合并、撤销某个机构,启用印章,更正文件差错,请下级机关报送有关材料等,都可使用这种通知。这种通知,要交待清楚所通知的事项,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等。

二、会议通知。上级机关要召开比较重要的会议时,一般都要提前通知所属有关单位,这就是会议通知。这种通知要求写得明确具体,交待清楚会议名称、主持单位、会议内容、起止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地点、报到地点、携带材料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如果这些事项交待不清,丢三拉四,就可能影响会议的按时召开和正常进行。

三、任免通知。上能机关在任免下级机关的领导人或上级机关的有关任免事项需要下级机关知道时要发任免通知。这种通知的写法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写清楚决定任免的时间、机关、会议或依据文件,以及任免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不论哪种类型的通知,都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通知一般都要有一个符合标题“三要素”(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的标题,使人一看标题就知道是通知什么事情或要求做什么事情。有些机关简单地使用“通知”作标题,这是不确切的,应尽量避免,更不应提倡。

二、被通知单位就是文件的主送单位,有的通知往往不写被通知单位,这是不妥当的`。

三、如果所通知的事项需要被通知的单位尽快知道,可在“通知”之前加“紧急”二字,这就是常见的“紧急通知”。

(例文)批转性通知

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1997〕12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是规范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税务、工行政管理、公安和金融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做好这一工作,并帮助税务部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要结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切实做好对这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应于七月底前报告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理化查帐征收工作的意见(略)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 篇2

20xx年12月31日上午8点,在龙城宾馆二楼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20xx年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测评大会》。会前,市直机关中层行政正职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到了参会单位,并作了通知记录。从会议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要求参加会议。但也有少数单位无视会议纪律,存在迟到、早退的现象。现将违反会议纪律情况通报如下:

迟到的人员有:市卫生局局长黄、市交通局纪委书记刘、市广电台纪检组长朱、xx镇纪委书记肖、xx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

早退的人员有:xx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周,东山办事处计生办主任王,昆仑桥办事处主任李、副主任周、民政所所长沈。

为整顿会风、严肃会纪,经研究,决定对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台、望春门办事处、东山办事处、昆仑桥办事处、棋梓镇、泉塘镇(因泉塘镇通知不及时,学区应参会人员31日上午7:59才接到会议通知导致迟到)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同业对标”作风建设考核中扣分。同时责令上述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必须本人亲笔书写),于20xx年1月2日交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汲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整改。

会风问题,关系到作风建设,是干部作风的外在表现,不遵守会议纪律,实际上暴露了干部自由散漫的作风。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端正会风、严肃会纪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参会制度,坚决执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的通知》(政办发﹝20xx﹞50号),坚持“一把手”抓会风,坚持每个单位抓会风,坚持以严格的纪律抓会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中共xx市纪委 xx市监察局

20xx年12月31日

关于会议纪律的通报 篇3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中,违反会议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纪律涣散、政令不通的具体表现。为了进一步端正会风,严肃纪律,提高会议质量和效果,现就严肃会议纪律的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按会议通知要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事前请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召开的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其它会议必须向召集召开会议的有关县领导请假。请假得到批准后,应及时向会议组织单位反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席会议的,一律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纪律责任。

二、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前,应亲自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乡镇、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人数较多的,由带队领导签到并注明参会人数。

参会人员一般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在会议中途请假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早退处理。凡迟到、早退者,一律通报批评。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会,必要时做好记录,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参会人员必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调整到无声状态),禁止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对外联系的,必须离开会场)。参会人员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打瞌睡,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以及有其他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凡违反会场纪律者,一律通报批评。

四、加大会纪会风督查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会纪会风的督查力度。凡在全县范围内召开的会议,均由县纪委、监察局配合会议组织者督查会纪会风,会前认真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签到情况,会后根据需要对各单位人员到会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查处各类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并将督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在全县通报。

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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