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9篇)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精选9篇)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1

所属各部门:

经医财巷东社区和全所职工、研究生的共同努力,青海盐湖所工作园区于20__年11月27日18:00时解除封控。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自20__年11月28日(星期一)实行错峰上下班,要求多人的办公室和实验室允许1-2人在岗,其他人员继续居家办公(由各部门、课题组自行安排),并将在岗人员名单和人数通过疫情防控微信群报给唐启亮。上班期间必须全时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驾驶私家车上下班,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按照应采尽采的原则,请大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每天核酸采样工作。住在工作园区的职工和研究生自20__年11月28日每天前往发改委检测点完成核酸检测。

3、门卫严格测温、扫码、查验核酸检测制度。近期,严禁非本单位人员进入。

4、近期减少到商超、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次数和时间。不建议前往大型超市采购生活物资,建议到小店无接触(不进店)购买。

5、请自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要配合做好测温、验码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控意识和健康行为不放松。

6、食堂继续坚持不堂食,请大家自带餐盒,带回就餐。研究生尽可能在食堂就餐,减少外出,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7、后勤中心做好每天门厅、电梯、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的消毒工作。

8、各部门应尽可能利用视频会议形式听取汇报、研究工作,能通过电话沟通的一律通过电话沟通安排,尽可能不安排现场会议。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

9、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宁、不出区,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家在城东区、城北区以及目前仍在封控、管控、防范区的职工、研究生严格遵守管控,坚持居家办公。

10、各部门负责人、各课题组长切实负起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导师和研究生部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引导研究生严格遵守防疫纪律。因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责任导致疫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0xx年11月27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2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播散风险,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倡导错峰上下班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成4个批次上下班。

第一批次上班时间为7:30,第二批次上班时间为8:30,第三批次上班时间为9:30,第四批次上班时间为10:00,实行“早来早走,晚来晚走”的办法,保证每周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如食堂提供用餐,用餐时间也必须相应错开。

二、鼓励各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少接触,少聚集”的原则,错峰上下班。鼓励科研、IT等行业从业人员居家办公、在线办公。

三、在确认安全无风险的情况下,鼓励同单位、同写字楼、同园区人员,协商合理拼车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可新开、增开单位班车。鼓励在通勤量较大的路线开通“定制巴士”,相对固定司乘人员及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与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按要求增加消毒次数。轨道交通车厢和站厅增加通风换气频次。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行期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xx年2月29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3

各部委办局、产业中心、国有公司:

近期,沂河路快速化改造和滨河东路拓宽工程正在紧张施工,造成管委会周边长安路、海关路、学府路等路段拥堵严重,汽车怠速或低速行驶,NO2 等污染物排放大幅增加,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开发区幼儿园站点周边空气质量,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错峰上下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市直派出单位(窗口服务单位上下班时间保持不变);

2.开发区幼儿园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机关事业单位;

3.各国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错峰时间安排

各部门单位将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按照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的时间段上下班,另外一部分按照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的时间段上下班。错峰上下班时间从20__ 年3 月24 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列出上述两个时段上下班人员名单,一式三份,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3 月23 日中午12:00前分别报送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工委备案。自4 月底开始,两个时段上下班人员按月进行调整轮换,月初调整轮换前需重新备案。

2.实行错峰上下班后,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各方面工作、生活秩序以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执法备勤等职能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上下班时间,确保工作不断档,管理不缺位。

3.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严肃考勤制度,确保每个时段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

4.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错峰上下班工作安排,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和理解支持。

5.纪工委监工委要加强对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全区通报批评。

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长省直机关、市直机关及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二、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冬季为17:00、夏季为17:30。在长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及开发区属国有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

三、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医保、社保、公积金、产权交易、人才、就业、交通等窗口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错峰上下班时间,倡导实行网上办公或弹性工作制。

五、错峰上下班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不包括九台区、双阳区。

六、本通知自20__年12月7日起实施。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12月1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5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播散风险,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倡导错峰上下班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成4个批次上下班。

第一批次上班时间为7:30,第二批次上班时间为8:30,第三批次上班时间为9:30,第四批次上班时间为10:00,实行“早来早走,晚来晚走”的办法,保证每周达到法定工作时间。如食堂提供用餐,用餐时间也必须相应错开。

二、鼓励各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按照“少接触,少聚集”的`原则,错峰上下班。鼓励科研、IT等行业从业人员居家办公、在线办公。

三、在确认安全无风险的情况下,鼓励同单位、同写字楼、同园区人员,协商合理拼车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可新开、增开单位班车。鼓励在通勤量较大的路线开通“定制巴士”,相对固定司乘人员及车辆。公共交通工具乘客与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按要求增加消毒次数。轨道交通车厢和站厅增加通风换气频次。地面公交、出租汽车等运行期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20xx年2月29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有效缓解景洪城区交通压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错峰上下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作息时间

(一)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

(二)下午上班时间:14:30-18:30。

错峰上下班时间从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二、实施范围

(一)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包括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市工商联。

(二)各乡(镇)、街道办、各农场、度假区管委会。

(三)各企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四)各学校、医院、政务服务大厅上下班时间不变。

三、有关要求

(一)实行错峰上下班后,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各方面工作、生活秩序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州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衔接,保证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加强日常管理,严肃考勤制度。

(四)各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错峰上下班工作方案,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

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5月29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7

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自20__年4月27日起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实行错峰上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行错峰上班安排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灵活安排本单位人员分批错时到岗上班,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上午错峰上班时间8:00和8:30,下午错峰上班时间为14:30和15:00,实行“早来早走,晚来晚走”的办法,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

(一)严格落实防控相关措施

1.各单位严格把关,上班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健康二维码为绿色;外地返校人员要严格按照市防控要求,及时、真实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所属教职工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2.上班人员需严格做好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勤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并服从校园疫情防控管理,主动配合做好出入校园体温检测等工作。

3.保卫处做好校园管理、出入校园体温检测等工作;后勤保障处做好办公场所消杀和日常办公必要保障等工作。

(二)认真抓好在线教学和复学准备等工作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安排,完善各项条件保障,保证教学效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各承担项目建设和专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要按进度、按要求,保质保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3.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动态掌握师生健康状态,继续实行“日报告”制度。

三、加强工作检查监督

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的要求,压紧“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做好防疫和管理工作。学校将加强检查、督察,如因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影响学校工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本通知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适时调整。

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8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9月1日(星期三),我区各中小学新学期学生报到,因天气原因,为保证广大学生顺利报到,创造良好交通环境,经研究,现就学生报到期间实行错峰上下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城区(域城镇、白塔镇、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山头街道)各机关、事业单位(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及服务报到的相关单位除外)原则上实行错峰上下班,9月1日上午上班时间推迟至9时,下班时间顺延半小时。

二、鼓励企业错峰上下班,倡导市民错峰出行,倡议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步行。

三、其他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生报到期间的错峰上下班时间。

x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月31日

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的通知 篇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夏季)与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将于6月7日至10日举行。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障高考有序进行,现就高考期间实行错峰上班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保障城市正常运转、便民服务窗口及服务高考相关单位除外)实行错峰上班,6月7日至10日上午上班时间临时调整为9:30,6月11日恢复原作息时间。

二、鼓励企业单位错峰上班,倡议广大市民错峰出行、公交出行,尽量避开高考开考前集中出行时段,减轻考场周边交通压力;倡议考点周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放单位停车场,为送考家长免费提供错时停车服务;倡议交警部门为送考家长车辆提供绿色通行护考服务,为高考考生顺利赴考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三、考试期间,考点附近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管制范围内严禁停放各类车辆,严禁鸣笛;考点附近小区、宾馆、酒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等严格实行噪音管制;倡议广大考生及家长要注意收听收看交警部门通过媒体、互联网地图即时发布的道路交通信息,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线路,确保考生准时安全抵达考点参加考试;倡议考生家长和考生做好个人防控,文明赴考、陪考、送考,自觉服从交警指挥,不在考点周边聚集,不围堵考点周边道路,不大声喧哗,合力创建文明和谐的考试氛围。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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