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十篇
xx有限公司:
我局执法人员于20xx年2月13日在“扫黄打非”专项排查活动中,发现你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营业期限已到期,且超出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包装装潢印刷活动。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项目,应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规定
为此、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限你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对本责令改正通知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原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90日(月)内依法向原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xx年二月十五日
一二三期***包装工段:
经查,你工段存在下列问题:
1、二期***储槽平台卫生差,需及时清理。
2、三期***储槽厂房南门东侧消防管道漏水,需处理。
上月未完成项
1、三期包装工段员工包装钢瓶时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戴好安全帽及其他安全措施。
2、三期无三氯化氮排放记录。
3、根据《山东省氯碱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关于***储罐设置的安全要求第六条规定:储量在五吨以上的储罐上应设置液碱或水喷淋装置,用于吸收外溢的***。根据安监局要求建议三期在***贮槽上安装液碱或水喷淋装置。
现责令你工段对第1、2项问题于20范文篇年6月27日前本部门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上月未整改完
成项,延期10天检查,除客观原因外,仍未整改完毕,对工段负责人进行罚款100元处理;并将整改情况表报安全环保部,逾期不整改的,将逐级上报主管领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安全环保部监察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化工安全环保部
x年5月27日
医药有限公司路店__:
你(单位)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检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1、立即停止所有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行为;2、所有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由我局就地封存;相关购进与销售的记录材料由我局先行登记保存。
(公章)
X年XX月 日
新管限改字( )第 号
单位(户):
经查你单位(户)在 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
现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户)在接到本责令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清除乱堆放物品,恢复原状。否则将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力量强制清除。
**街道集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
年 月 日
夏城管改字[ ]第 号 存根
xx单位:
经查,你(单位)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的行为,已违反《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条第 款第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下列要求改正:
1、
2、
逾期未改正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当 事 人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
你(单位) 的行为,
违反了 ,
依照 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
( □立即 / □于 年 月 日之前 )按下列要求改正违法行为:
(逾期不改正的,本机关将依照 之规定依法处理。)
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
本机关于 _年 月 日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问题:,限于 年 月 日前予以整改,并将问题改正情况由你单位(公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回检查单位。逾期仍达不到环保相关规定的,本机关将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地址:X人民政府办公室联
系电话:
送达人:接收人:
X人民政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xx省建设稽查局关于请协助查办举报件的函》(稽查【20xx】12号)要求,经我委核查,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稽查局复核,鉴于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能按标准配备人员。该公司主导专业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各缺一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xx年修订本)对人员配备的要求。
二、人员社保材料不全。个别注册人员和部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提供社保证明。
三、部分注册人员长期不在岗。
经研究决定,处理如下:
一、责令立即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逾期仍不能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x7年修订本)要求的,我委将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的规定,提请省住房和城乡厅撤回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二、对你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6月3日
X公司 :
经查,你(单位) 食堂员工着装不规范、佩戴耳环,食堂距离厕所仅隔一墙,地面不易于清洗、不平整、有积垢,墙壁不光滑、有积垢,无防蝇防尘防鼠措施,屋顶污秽不光洁,无通风排烟设施,采光照明不足,餐具消毒无记录,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二、四项、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1、厕所和食堂必须相隔25米以上;
2、食堂员工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帽子、口罩,不佩戴首饰;
3、食堂环境整洁卫生;
4、食堂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地面整洁无裂缝、无积垢、无油渍,排水沟出口有金属格栅且网罩或网眼孔径小于6MM;
5、食堂墙壁应光滑无积垢,门窗配备严密有防蝇防虫防鼠设施;
6、食堂屋顶与天花板应表面光洁、无脱落现象;
7、添置通风排烟设施;
8、加强照明;
9、餐具消毒有记录;
10、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制度,清洗消毒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菜肴加工过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以上内容责令你单位于15天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公章)
20xx年9月10日
你承包的食堂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无卫生许可证
2、操作面积小,粗加工、洗涤间和烹饪区混合在一起。操作间门口没有防鼠板。
3、主食品仓库和副食品仓库混合在一起,没有防鼠台、防鼠网、排风扇。
4、该餐厅属于承包餐厅,餐厅食品采购归承包商去购买。没有大部分供货商的三证,没有出入库清单,没有台帐,没有食品留样柜及留样记录,没有废弃物台帐。
5、制度没有上墙。
限你在接到通知之后即日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营业。待条件具备,报教体局验收合格后主可重新营业。
xx区第一中学
20xx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