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工作岗位职责(通用4篇)
1、认真学习《矿井地质规程》和《储量管理规程》,在部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自己所分管的工作。
2、对于违反开采规程,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
3、认真计算矿井储量,积极掌握储量动态,严格考核矿井“回采率”。
4、每月定期进行煤厚探测,及时检查回采情况并对回采率进行计算,及时准确地填报储量管理台帐,做到记录、资料、图纸、台帐齐全。
5、严格监督回采巷道沿底掘进情况,及时抽查采掘工作面丢煤情况,发现丢煤深度超过0.3m,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总工程师采取处理措施。
6、储量管理员应经常深入生产一线,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
7、每年要对当年储量动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及时修订和完善矿井储量计算图。
8、为矿井扩大边界和储量核查提供准确的技术资料。
1、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工作,负责矿全年煤质管理计划的实施和落实。
2、负责全矿的煤质量管理工作。
3、对于全年的煤质计划的编制、回采工作面的配采比例、协调各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解决煤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对煤质管理工作的决策权。
4、在井下正常情况下,及时掌握煤炭质量情况,落实超灰、水、矸?扣产及降、灰、水、矸的审核奖励工作。
5、主持召开煤质专题会,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的决定?追查、分析、处理质量事故总结、经验教训,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对商品煤装运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
1、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工作,解决处理重大煤炭质量问题。
2、负责矿全部煤质管理计划审核,负责生产和销售的协调和控制。
3、定期召开煤质专业分析会议,认真分析当月煤质问题,及时解决煤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有对煤质工作的决策权。
4、负责煤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
5、在实施煤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中,严把质量关,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及公安保卫机关八项工作纪律,保守机密,坚持原则,秉公办案。
二、负责全矿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全矿职工普法教育。
三、负责矿区域内治安防范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治保会组织和"三工三队"房屋出租、暂住人口管理。
四、协助上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治安、刑事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厂区各要害部位的治安备勤巡逻、各种大型会议(演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各要害部位及场所的治安秩序稳定。
六、负责矿及上级有关部门协查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负责全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确保全矿各部位防火安全。
八、负责矿井火药库火工品的监督检查,加强全矿涉爆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确保火工品安全。
九、负责全矿物资出门证管理发放及门岗各种进出入车辆的物资查验工作,确保各种出入机动车辆安全畅通,杜绝物资外流。
十、负责全矿各类剧毒、化学物品及放射源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化学剧毒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安全。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