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责2023精编(通用3篇)
1.完成教师考核中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2.系统地承担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专业课教师应有一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任职期间至少开出一门全院或全校性选修课,负责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等。
3.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承担研究生课程的讲授工作。
4.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领导和参加本学科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撰写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论文。每年至少作一次全院以上学术讲座,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
5.认真钻研教材、针对教学实际情况编写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6.负责本学科和学术梯队建设,实验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7.极承担并完成院(部)教研室根据需要分配的各项任务。
一、教师的道德规范
1.教师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所规定的教师义务。
2.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3.教师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既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双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
5.教师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事物、分析问题。
6.教师应不断提高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开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幼儿园高级教师
1.承担一个班的教育教学工作,能根据《幼儿园教育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结合本班幼儿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创造性地组织各项活动,正确评估幼儿发展,指导家长开展幼儿教育工作。
2.指导保育员工作,严格执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积极指导并做好幼儿生活和卫生保健工作。
3.指导幼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培养和培训教师的任务。